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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际油气: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8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为原告。

?诉讼案件涉及金额:本次披露的诉讼案件执行金额约14.72亿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影响以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

一、 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际油气”或“公司”)

被告:上海泷洲鑫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泷洲鑫科”)

(二)起诉理由

洲际油气在破产重整程序中,按照重整计划确定的部分现金加以股抵债方式代泷洲鑫科实际清偿了合计 1,472,110,062.74 元债务。洲际油气认为,承担了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实际承担责任范围内向泷洲鑫科追偿。

前述往来系公司于2017年5月23日同意为泷洲鑫科8亿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泷洲鑫科以保证人的身份向公司上述借款担保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24日对外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决议公告》、《关于为泷洲鑫科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司于2017年6月29日同意为泷洲鑫科5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泷洲鑫科亦将以保证人的身份向公司上述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担保提供反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对外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为泷洲鑫科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泷洲鑫科向洲际油气支付代偿金额 1,472,110,062.74 元。

2、请求判令泷洲鑫科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二、本次诉讼案件目前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受理通知书(2024)沪01民初189号,公司诉与上海泷洲鑫科追偿权纠纷一案的起诉状已收到。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审理。

三、本次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影响

鉴于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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