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5 证券简称:达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4年8月27日,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威远达威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远木业”)因日常生产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拟向公司的关联法人成都展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翔投资”)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自出借之日起1年(出借之日以银行转账凭证为准),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或威远木业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展翔投资系公司股东,目前持有公司6.45%的股份,同时展翔投资也是公司实控人严建林、栗工夫妇实际控制的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董事会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关联董事严建林先生、栗工女士回避表决;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2票。
本次关联交易事宜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且已经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展翔投资有限公司
2、营业执照注册号:91510100669698244H
3、成立日期:2008年1月30日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公司住所:成都高新区新园南四路75号
6、注册资本:2,061.1061万元人民币
7、法定代表人:严建林
8、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及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财务咨询(不含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经营项目不含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前置审批或许可的合法项目)。
9、股权结构:严建林73.5252%,栗工26.4748%
10、主要财务数据(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6月30日 |
资产总额 | 6,722.51 | 6,779.82 |
净资产 | -475.72 | -834.06 |
项目 | 2023年度 | 2024年半年度 |
营业收入 | 0 | 0 |
净利润 | -2,317.81 | -358.34 |
11、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展翔投资的股东严建林先生系公司董事长,栗工女士系公司董事(非独董),严建林、栗工夫妇目前合计持有(包括通过展翔投资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总股比42.49%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展翔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2、严建林先生、栗工女士及展翔投资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威远木业与展翔投资签署借款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甲方:成都展翔投资有限公司
2、乙方(借款人):威远达威木业有限公司
3、借款金额:乙方拟向甲方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
4、借款期限:实际借款之日起1年。
5、借款用途:用于乙方日常生产经营发展。
6、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浮动利率,按月计算,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
7、协议生效时间: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依据
本次财务资助系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形成,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无需公司或威远木业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适时与展翔投资签署借款合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展翔投资向威远木业提供财务资助事宜,系公司实控人严建林、栗工夫妇对威远木业生产经营发展和资金需求的支持。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威远木业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造成重大影响。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今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展翔投资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公司与严建林先生、栗工女士控制的其他主体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为49.26万元,均在经过董事会审议的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会议由独立董事陈清胜先生主持,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控股子公司威远木业向关联法人展翔投资借款事宜,系基于威远木业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
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定价公允合理,不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3、《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