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7日
2.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2号福融天地广场6栋19层1-2室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王靖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07
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适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议案内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www.neeq.com.cn)的相关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适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