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黄原胶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黄原胶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已基本完成,当前正在全力开展试产前各项准备工作,预计九月份试产,待相关政府主管部门依规验收后正式投产。
一、项目概述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5月2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投资建设黄原胶项目的议案》,拟以自筹资金48,994.66万元投资建设2万吨/年黄原胶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建设期为1年,实施期限从2023年08月至2024年08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投资建设黄原胶项目的公告》(编号:2023-009)。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自筹资金投资建设黄原胶项目的议案》, 同意增加投资11,059.31万元,投资总额调整为60,053.9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增加自筹资金投资建设黄原胶项目的公告》(编号:2024-024)。
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黄原胶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已基本完成,当前正在全力开展试产前各项准备工作,预计九月份试产,待相关政府主管部门依规验收后正式投产。
公司将积极推进该项目相关的后续工作,争取早投产,早见效,回报广大投资者。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相关信息均以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