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073 公司简称:毕得医药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戴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坤声明:
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1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8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毕得医药、公司 | 指 |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毕路得、BLD、上海毕路得 | 指 | 上海毕路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系毕得医药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蒈顺 | 指 | 上海蒈顺科技有限公司,系毕得医药的全资子公司 |
凯美克 | 指 | 凯美克(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系毕得医药的全资子公司 |
深圳煦丰 | 指 | 深圳市煦丰科技物流有限公司,系毕得医药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毕臣 | 指 | 上海毕臣生化科技有限公司,系毕得医药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毕臻 | 指 | 上海毕臻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系毕得医药的全资子公司 |
Bepharm、AM | 指 | Bepharm Scientific Inc .系毕得医药的全资子公司 |
德国毕路得、BLDGM | 指 | BLD Pharmatech GmbH,系毕得医药的全资子公司 |
美国毕路得、BLDUS | 指 | BLD Pharmatech Co.,Limited,系毕得医药的全资子公司 |
香港毕路得、BLDHK | 指 | BLD Pharmatech (HK) Co., Limited,系毕得医药的全资子公司 |
印度毕路得、BLDIND | 指 | BLD Pharmatech (India)Private Limited,系毕得医药的全资子公司 |
蓝昀万驰 | 指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昀万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毕得医药员工持股平台 |
南煦投资 | 指 | 共青城南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毕得医药员工持股平台 |
煦庆投资 | 指 | 共青城煦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毕得医药员工持股平台 |
员工持股平台 | 指 | 蓝昀万驰、南煦投资和煦庆投资 |
丽水欣曦 | 指 | 丽水欣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毕得医药股东 |
丽水兰旦 | 指 | 丽水兰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毕得医药股东 |
鼎华永创 | 指 | 宁波鼎华永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毕得医药股东 |
长风汇信 | 指 | 上海长风汇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毕得医药股东 |
架桥富凯 | 指 | 深圳市架桥富凯十五号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系毕得医药股东 |
睿道投资 | 指 | 湖州睿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毕得医药股东 |
东方翌睿医疗 | 指 | 东方翌睿(上海)医疗科技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毕得医药股东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 |
报告期期末 | 指 | 2024年6月30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A股 | 指 |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保荐机构 | 指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新药研发 | 指 | 新药研发机构对创新药、原研药等新药的研发,新药研发的主要步骤包括药物靶点的发现,苗头化合物的筛选,药物先导化合物的合成、筛选及优化,临床候选化合物的合成、筛选及优化。 |
理化性质 | 指 | 化合物的物理化学性质,例如水溶性、解离性、分配性、化学稳定性和多晶性等。 |
苗头化合物 | 指 | 对特定靶点或作用环节具有初步活性的化合物。一般具有非特异作用、药代动力学不合理、理化性质差、毒副作用大、作用 |
机制不明及获得专利的可能性等问题,需要经过结构的修饰或衍变达到先导化合物的标准。 | ||
创新药 | 指 |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的药物,相对于仿制药,创新药物强调化学结构新颖或新的治疗用途,在以前的研究文献或专利中未见报道。 |
CRO | 指 | 英文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缩写,合同研究机构,通过合同形式为制药企业、医疗机构、医药医疗器械研发企业等机构在基础医学、药学研究和临床医学研发过程中提供专业化服务的一种学术性或商业性的科学机构。 |
偶联 | 指 | 两个有机化学单位进行某种化学反应而得到一个有机分子的过程。 |
药代动力学 | 指 | 药物代谢动力学(Pharmacokinetic)是定量研究药物在生物体内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规律,并运用数学原理和方法阐述血药浓度随时间变化的规律的一门学科。 |
药物化学 | 指 | 建立在化学和生物学基础上,对药物结构和活性进行研究的学科。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毕得医药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Bide Pharmatech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Bide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戴岚 |
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128号11号楼A座101室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公司办公地址 | 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999号3幢6层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0433 |
公司网址 | https://www.bidepharmatech.com/ |
电子信箱 | ir@bidepharmatech.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涛 | 於小虎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999号3幢6层 | 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999号3幢6层 |
电话 | 021-61601560 | 021-61601560 |
传真 | 021-61629029 | 021-61629029 |
电子信箱 | ir@bidepharmatech.com | ir@bidepharmatech.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中国证券报 (www.cs.com.cn)《证券时报》(www.stcn.com)《证券 |
日报》(www.zqrb.cn) |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999号3幢6层董秘办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 | 毕得医药 | 688073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888号海通外滩金融广场B栋 | |
签字的保荐代表 | 李华东、雷浩 | |
持续督导时间 | 2022年10月1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532,207,309.99 | 522,625,316.59 | 1.8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1,839,064.55 | 83,810,379.15 | -38.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8,256,312.13 | 91,865,210.06 | -47.4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9,677,429.18 | -45,236,288.58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975,162,467.05 | 2,089,542,152.33 | -5.47 |
总资产 | 2,314,147,023.17 | 2,415,027,980.82 | -4.18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8 | 0.92 | -36.9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8 | 0.92 | -36.9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4 | 1.01 | -46.5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2 | 3.99 | 减少1.4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35 | 4.37 | 减少2.02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5.65 | 5.12 | 增加0.53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220.73万元,同比增长1.83%。其中:公司药物分子砌块业务收入为45,514.39万元,同比增长0.22%。主要系公司在药物分子砌块市场份额的保持稳定;公司科学试剂业务实现营业收入7,705.64万元,同比增长12.57%。主要系公司持续加大科学试剂产品线的开发。
2、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83.91万元同比下降38.15%。主要系公司费用增加以及汇兑收益同比减少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825.63万元同比下降
47.47%。主要系公司费用增加、汇兑收益同比减少以及本期非经常性损益中外汇远期合约业务产生的亏损减少所致。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3,491.37万元,主要系公司优化产品备货政策,提高供应链管理效率;同时加大了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
5、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同比下降36.96%,主要系费用支出较多导致归母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
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46.53%,主要系费用支出较多以及本期非经常性损益中外汇远期合约业务产生的亏损减少所致。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610,649.7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 | 1,736,804.20 |
的政府补助除外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644,287.7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79,372.9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105,899.4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94,261.6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3,582,752.42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1、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药物分子砌块作为化学创新药研发的核心原料,用于设计和构建药物活性物质,具有种类
丰富、结构新颖的特点。随着新药研发数量的增加,临床试验活动的增长,对药物分子砌块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分子砌块行业上游包括原材料供应,下游则是医药研发和生产。随着新药研发投资的增加和技术进步,尤其是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和高通量筛选技术的广泛应用,药物分子砌块的需求日益旺盛。
分子砌块行业是一个全球竞争的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行业内有来自北美、欧洲等发达国家或地区的企业,也有来自中国、印度等新兴国家的企业。中国的药物分子砌块企业虽然发展时间较短,但随着创新能力的提高,生产技术取得了长足进步,与北美、欧洲企业的差距越来越小。公司作为分子砌块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常备现货种类12万种,其产品具有新颖性、高成药性、技术壁垒等核心优势。总体来看,药物分子砌块行业前景广阔,随着全球新药研发支出的增加,对结构新颖、功能高效的药物分子砌块的需求持续增长,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
2、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为新药研发机构提供专业、高效的药物分子砌块及科学试剂产品及服务的企业。长期以来,公司坚持“多、快、好、省”的核心优势,采用“横向扩品种+纵向做深优势产品线”的模式,依靠自身建立的供应链管理能力,从药物靶点的发现、苗头化合物的筛选、先导化合物的产生和优化、临床候选药物的选择等新药开发阶段,服务于新药研发产业链前端。
公司采用横向扩品种的模式,向创新药企、科研院所、CRO机构等提供产品及服务。公司以扩充现货种类数、加强运输效率、提升产品质量、提高性价比为核心优势,以高效且优质供应链管理能力,实现销售规模化增长。公司以丰富的现货种类数、加强运输效率、提升产品质量、提高性价比为核心优势,通过高效、优质的供应链管理能力,向创新药企、科研院所、CRO公司等新药研发机构提供产品及服务。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1)药物分子砌块:可细分为杂环化合物、苯环化合物和脂肪族化合物等;(2)科学试剂:不直接参与构建化合物,但属于新药研发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试剂,可细分为活性小分子化合物和催化剂及配体。公司现有12万种常备现货种类,可向终端客户提供超过40万种结构新颖、功能多样的药物分子砌块,满足下游对药物分子砌块高技术、多品类、微小剂量和多频次的需求。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新药研发产业链前端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核心技术主要围绕药物分子砌块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公司的产品服务于药物靶点发现、苗头化合物筛选、先导化合物发现、合成及优化等关键环节,形成了以药物分子砌块研发设计、定制化合成、分子结构确证、纯度检测及纯化等为代表的核心技术体系。公司的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在报告期内无变化。
公司通过深入挖掘客户需求,预测未来新药研发发展趋势,为客户提供高端差异化的药物分子砌块和科学试剂。毕得医药拥有超过40万种结构新颖、功能多样的药物分子砌块供应能力,其中常备药物分子砌块现货库存11万种。
毕得医药的核心技术包括药物分子砌块的研发设计技术、合成生产技术、分子结构确证和纯度检测及纯化技术等。公司利用逆合成分析设计法对新药活性化合物分子结构进行合理剖析,并根据构效和构性关系设计结构新颖的药物分子砌块,同时运用生物电子等排体理论进行药物分子砌块设计,以提供具有更丰富药效团的产品。
此外,公司在研发设计、检测纯化及合成生产核心技术方面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拥有成熟的药物分子砌块设计能力、检测能力以及产品品类、供应链管理能力,适应了下游客户的高技术、多品类、微小剂量及多频次等产品需求特点。
毕得医药还积极开展全球布局,在美国、欧洲、印度等全球新药研发高地进行区域中心布局,实现紧跟医药前沿研发方向,快速响应客户对药物分子砌块和科学试剂的多样化需求。通过这些战略布局,毕得医药致力于成为全球药物分子砌块领域的领先企业,并助力全球新药研发机构加速新药研发进程或降低新药研发成本。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1 | 分子砌块及科学试剂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知识产权项目获得授权数量 129 个,其中发明专利 47 个,实用新型专利24 个,外观设计专利 1 个,软件著作权 2 个,其他 55个。所有已授权的专利不存在质押、司法查封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13 | 8 | 50 | 47 |
实用新型专利 | 0 | 0 | 1 | 24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0 | 1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0 | 2 |
其他 | 3 | 2 | 3 | 55 |
合计 | 16 | 10 | 54 | 129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30,050,598.68 | 26,776,177.20 | 12.23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30,050,598.68 | 26,776,177.20 | 12.23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5.65 | 5.12 | 增加0.53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噻吩硼酸类化合物的研究开发 | 450 | 144.74 | 434.42 | 完结 | 开发新型的噻吩硼酸类化合物。优化拔卤硼化反应,钯催化及铱催化方法制备噻吩硼酸类化合物的合成工艺。开发多种形式的噻吩硼酸类化合物,拓展噻吩硼酸类化合物的应用范围。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新药研发、材料化学、代谢生物学、现代有机化学。 |
2 | 蛋白降解剂的CRBN亲和结构的研究开发 | 300 | 117.74 | 296.79 | 完结 | 创新CRBN配体的合成方法,开发独家特色的合成路线,建立合成壁垒。全面掌握含有2,6-哌啶二酮环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配位化学、催化化学、新药研发、现代有机化学。 |
的衍生物的理化性质,减少各类CRBN配体的副反应和纯化损失,优化工艺,降低成本。 | ||||||||
3 | 噁二唑化合物的研究开发 | 320 | 88.79 | 291.46 | 完结 | 合成一系列具有应用价值的噁二唑化合物,如1,2,3-噁二唑、1,2,4-噁二唑、1,3,4-噁二唑和1,2,5-噁二唑化合物等;基于氨基肟和羧酸衍生物的腈和氧化腈的杂环化或1,3-偶极环加成,实现一锅法合成噁二唑的新方法;通过原位生成的氨基肟和羧酸反应得到噁二唑,探索新型、有效和绿色的化学合成方法。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新药研发、配位化学、材料化学、现代有机化学。 |
4 | 手性二酚类化合物的 | 280 | 43.23 | 275.52 | 完结 | 设计手性二酚类化合物的合成路线,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新药研发、不对称催化化 |
研究开发 | 合成一系列具有应用价值的手性二酚类化合物。通过不对称氢化还原反应,不对称共轭加成反应,不对称醛酮亲核,不对称偶联反应,构建结构多样性的手性二酚类化合物,优化合成方法。 | 学、配位化学、现代有机化学。 | ||||||
5 | 氧杂环丁烷类化合物的研究开发 | 340 | 73.36 | 334.68 | 完结 | 开发和设计具有广泛应用范围氧杂环丁烷类化合物。优化氧杂环丁烷类化合物的关环条件及后处理过程,用活化羟基,发生分子内环化反应;通过Wittig反应生成α,β-不饱和酮,然后和各种亲核试剂发生1,4-加成二取代的氧杂环丁烷;探索偶联反应,磺酰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新药研发、现代药物化学、代谢生物学、环化化学、现代有机化学。 |
化生成碳正离子,然后高效得到氧杂环丁烷结构 | ||||||||
6 | 苯并恶硼戊环类化合物的研究开发 | 420 | 166.29 | 419.09 | 进行中 | 开发含有不同基团的苯并恶硼戊环类化合物。优化苯并恶硼戊环类化合物合成工艺。分析总结苯并恶硼戊环类化合物的合成反应类型与技术特点,如特定反应位点的选择性官能团化,羧基端的脱羧偶联反应等。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新药研发、现代药物化学、代谢生物学、现代有机化学。 |
7 | 含三氟甲氧基分子砌块的研究开发 | 500 | 145.53 | 421.12 | 进行中 | 合成设计一系列的三氟甲氧基分子砌块产品,开发多种三氟甲氧基化方法,建立不同底物分子上引入三氟甲氧基的系统方法学,为多种产品的快速开发打下基础。提高生产能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新药研发、现代药物化学、药理学、现代有机化学。 |
力,控制生产成本。避免环境不友好试剂的使用 | ||||||||
8 | 含氟硼酸类分子砌块的研究开发 | 490 | 169.08 | 480.84 | 进行中 | 设计具有更高反应活性新型含氟硼酸类分子砌块。开发并优化新型的含氟硼酸类分子砌块的合成方法,如温和条件下的Schiemann反应,利用氟原子特异导向性引入硼酸等。优化含氟硼酸类分子砌块分离提纯工艺。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新药研发、现代药物化学、现代有机化学、材料化学。 |
9 | 硼酸锂化物分子砌块的研究开发 | 370 | 145.53 | 349.34 | 进行中 | 开发并优化新型硼酸锂化物分子砌块的合成方法。开发具有更高稳定性的新型硼酸锂化物分子砌块。优化现有的硼酸锂化物分子砌块分离提纯工艺。开发新型的硼酸锂试剂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新药研发、组装化学、现代有机化学、材料化学。 |
耐受反应类型,扩展硼酸锂化物分子砌块的应用空间。 | ||||||||
10 | 三氟硼酸钾盐分子砌块的研究开发 | 520 | 179.38 | 468.08 | 进行中 | 开发具有更高稳定性的新型三氟硼酸钾盐分子砌块。尝试多种氟化试剂,开发并优化新型的三氟硼酸钾盐分子砌块的合成方法。优化三氟硼酸钾盐分子砌块分离提纯工艺,减少环境不友好试剂的使用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新药研发、催化化学、现代药物化学、现代有机化学。 |
11 | 1,1-二取代环丙烷化合物的研发制备 | 350 | 44.08 | 44.08 | 进行中 | 开发和创新1,1-二取代环丙烷类化合物的合成,制备更加丰富的1,1-二取代环丙烷类化合物;优化1,1-二取代环丙烷类化合物制备反应条件,降低现有反应条件下副反应;分析1,1-二取代环丙烷类化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新药研发、高分子化学、材料化学、现代有机化学。 |
合物的反应类型技术特点(亲电加成反应,亲核加成反应,自由基反应,消除反应,缩合反应) | ||||||||
12 | COF单体化合物的研究开发 | 360 | 57.99 | 57.99 | 进行中 | 开发新型的COF单体化合物类型,不同的硼酸和多酚化合物;COF化合物制备(硼酸的合成,醛或胺的合成,氰基化合物的合成);分析COF单体化合物的反应性能和位点(硼酸的Suzuki偶联反应,醛的还原胺化反应,氰基的三聚反应等)。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配位化学、催化化学、新药研发、现代有机化学。 |
13 | Fmoc保护氨基酸化合物的研究开发 | 370 | 55.42 | 55.42 | 进行中 | 开发和创新Fmoc保护氨基酸化合物的合成,制备更加丰富的Fmoc保护氨基酸化合物,优化Fmoc保护氨基酸化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新药研发、医学和生物化学、材料化学、现代有机化学。 |
合物制备反应条件,降低现有反应条件下副反应。分析Fmoc保护氨基酸化合物的反应类型技术特点。 | ||||||||
14 | PEG分子砌块的研究 | 400 | 93.29 | 93.29 | 进行中 | 研究分析PEG不同的合成方法,包括单向迭代偶联、双向迭代偶联、链倍增和链三增;优化PEG分子砌块制备反应,末端氨基,羧酸,羟基等不同取代基的引入方法; 分析PEG分子砌块类化合物的反应类型技术特点(迈克尔加成反应,亲和取代反应,催化还原反应,卤素取代反应及缩合反应等)。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新药研发、细胞学、现代药物化学、皮肤学。 |
15 | 苯环多取代硼酸化合 | 350 | 67.59 | 67.59 | 进行中 | 开发新型的苯环多取代硼酸化合物类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新药研发、现代药物化学、 |
物的研究开发 | 型,不同的其他取代基团对硼结构的稳定性研究。 优化硼酸化合物制备反应(不同官能团的转化为硼酸的特点,比如卤素和氨基等,还有金属催化条件下的碳氢活化硼化反应的应用和优化)。同时研究苯硼酸类化合物的应用,比如Suzuki碳碳偶联,卤化反应和氧化反应等。以及苯硼酸衍生物的一些应用。研究除常规釜式反应合成苯硼酸类化合物,还研究新型反应条件,如流体和光催化的反应条件合成该类化合物。 | 代谢生物学、现代有机化学。 | ||||||
16 | 含氮杂环三氟乙醚砌 | 360 | 51.19 | 51.19 | 进行中 | 开发和创新含氮杂环三氟乙 | 达到国内先进 | 新药研发、有机金属 |
块的研发制备 | 醚砌块,制备更加丰富的含氮杂环三氟乙醚砌块类化合物。优化含氮杂环三氟乙醚砌块化合物制备反应条件,降低现有反应条件下副反应。分析含氮杂环三氟乙醚砌块化合物的反应类型技术特点。 | 技术水平 | 催化、药物化学、现代有机化学。 | |||||
17 | 含氟吡啶砌块的研究开发 | 380 | 99.41 | 99.41 | 进行中 | 开发新型的含氟吡啶类化合物类型,如含氟吡啶杂环酰胺类化合物,含氟吡啶羧酸酯类化合物,多取代的含氟吡啶类化合物等 ;优化含氟吡啶类化合物制备反应(结合流体化学工艺)(如含氨基吡啶类化合物经过溴化,氟化处理或含硝基吡啶类化合物通过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农药领域、材料科学、药物化学、现代有机化学。 |
溴化处理,脱硝基处理和氟化处理得到含氟吡啶类化合物等);分析含氟吡啶类化合物的反应类型技术特点(亲电取代,卤代反应,高碘化,甲基化,加成,溴化,环合,氯化,水解,酰氯化等一系列反应)。 | ||||||||
18 | 环丙基-1H-吡唑类的研发制备 | 400 | 58.29 | 58.29 | 进行中 | 开发和创新环丙基-1H-吡唑类化合物的合成,拓展环丙基-1H-吡唑类化合物的衍生物种类。优化环丙基-1H-吡唑类化合物制备反应条件,降低现有反应条件下副反应,简化操作,适合放大生产。分析环丙基-1H-吡唑类化合物的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新药研发、高分子化学、药物化学、现代有机化学。 |
反应类型技术特点(取代反应,金属催化反应,环合反应,偶联反应)。 | ||||||||
19 | 环丙基芳基醚化合物的研究制备 | 350 | 68.37 | 68.37 | 进行中 | 开发和创新环丙基芳基醚类化合物的合成,制备更加丰富的环丙基芳基醚类化合物。优化环丙基芳基醚类化合物制备反应条件,降低现有反应条件下副反应。分析环丙基芳基醚类化合物的反应类型技术特点(取代反应,还原反应,加成反应,消除反应,缩合反应)。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新药研发、药物化学、材料化学、现代有机化学。 |
20 | 萘硼酸类化合物分子砌块研究和开发 | 360 | 70.44 | 70.44 | 进行中 | 开发新型的萘硼酸化合物类型,不同的芳杂环类硼酸。优化奈硼酸类化合物制备反应(不同官能团的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新药研发、现代药物化学、代谢生物学、现代有机化学。 |
转化萘硼酸的特点,比如卤代萘,硼酯等,优化通过卤素直接引入硼酸基催化偶联反应)。分析硼酸类化合物的反应类型技术特点(Suzuki偶联反应,Heck偶联反应,wittig反应,misnobu反应,水解反应,亲电加成反应,卤代反应,催化还原反应,傅克反应等)。 | ||||||||
21 | KRAS G12C抑制剂相关硼酸砌块研究开发 | 230 | 131.70 | 292.16 | 完结 | 开发KRAS G12C抑制剂相关硼酸砌块化合物的新的合成路线及合成方法。优化KRAS G12C抑制剂相关硼酸砌块化合物各步骤后处理工艺,以便放大生产。开发KRAS G12C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新药研发、抗癌药物、细胞生物学、材料化学。 |
抑制剂相关硼酸砌块化合物的类似分子砌块产品。 | ||||||||
22 | RAR激动剂重要硼酸分子砌块的研究开发 | 200 | 114.52 | 244.12 | 完结 | 依据构型与构性关系设计理念,开发性质更优的RAR激动剂硼酸分子砌块,以供客户筛选使用。开发和创新RAR激动剂重要硼酸分子砌块合成路线及合成方法。优化RAR激动剂硼酸重要分子砌块后处理工艺,以便放大生产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新药研发、细胞学、现代药物化学、皮肤学。 |
23 | Pan-KRAS 抑制剂关键硼酸分子砌块的研究开发 | 230 | 131.70 | 292.16 | 完结 | 依托药物分子设计理念,开发类似性质的Pan-KRAS 抑制剂关键硼酸分子砌块,以供客户筛选使用。开发和创新Pan-KRAS 抑制剂关键硼酸分子砌块的合成路线及合成方法。优化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新药研发、肿瘤学、现代有机化学、现代药物化学。 |
Pan-KRAS 抑制剂关键硼酸分子砌块后处理工艺,以便放大生产 | ||||||||
24 | 小分子肽类化合物的研究开发 | 200 | 61.43 | 61.43 | 进行中 | 开发和创新小分子肽类化合物的合成,拓展小分子肽类化合物的衍生物种类,建立小分子肽库。优化小分子肽类化合物制备反应条件,避免消旋化,降低现有反应条件下副反应,简化操作,适合放大生产。分析小分子肽类化合物的反应类型技术特点(缩合反应,取代反应,环合反应,偶联反应)。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药物开发、合成生物学,药物化学、现代有机化学。 |
25 | 乙烯基单体类化合物的研究开发 | 210 | 23.44 | 23.44 | 进行中 | 开发新型的乙烯基单体类化合物类型,不同的芳杂环类乙烯基基,脂肪类乙烯基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材料化学、高分子化学、配位化学、现代有机化学。 |
基;优化乙烯基单体类化合物制备反应(不同官能团的转化乙烯基基的特点,比如炔基,酯基,醛基等,优化通过卤素直接引入乙烯基催化偶联反应);分析乙烯基单体类化合物的反应类型技术特点(wittig反应,卤代反应,催化还原反应,misnobu反应,偶联反应,亲电加成反应,傅克反应等)。 | ||||||||
26 | 1,4,7-三氮杂分子砌块的研究开发 | 400 | 149.49 | 406.95 | 进行中 | 优化Ts的活性化合物对氧,氮杂原子的合成工艺,避免了柱层析纯化;采用先进的流体方案解决了SN2分子内关环的反应收率低的问题;同时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新药研发、配位化学、肿瘤学、现代有机化学。 |
通过优化路线得以方便快速的合成含有不同活性官能团支链的1,4,7-三氮杂分子,丰富了公司产品库,扩展了该类产品的应用范围。 | ||||||||
27 | 高车前素相关分子砌块的研究开发 | 320 | 112.42 | 284.06 | 进行中 | 优化了高车前素合成工艺的合成工艺,在关键步骤通过筛选具有更高选择性的催化剂及使用酶催化等先进方法,使得选择性及收率均有很大提高;基于合成工艺的优化成果,根据药物设计的理念,合成一系列具有良好应用前景的高车前素的衍生物。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新药研发、现代合成化学、肿瘤学、酶催化。 |
28 | 环亚胺分子砌块的研究开发 | 320 | 112.42 | 284.06 | 进行中 | 开发设计了多种新型的环亚胺分子砌块化合物;优化了相应的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新药研发、现代有机化学、光化学、现 |
环化制备反应,例如氮杂Diels-Alder反应,骨架重组和环链异构化反应,闭环烯炔复分解反应等,同时总结了每种环化反应适合的底物特征,为快速开发相应的产品库打下良好的基础。研究了环亚胺所参与的取代反应,如基于Minisci反应的含氮吡啶杂环参与构筑C-C键的反应,光催化自由基反应等,扩展了其应用范围。 | 代药物化学。 | |||||||
29 | 磺酰氟类化合物的研究开发 | 300 | 76.28 | 76.28 | 进行中 | 开发新型的磺酰氟类化合物分子切块。探索新的磺酰氟类化合物的合成方法,优化合成路线,降低成本。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材料化学、药物化学、配位化学、现代有机化学。 |
分析磺酰氟类化合物的反应类型技术特点(亲核取代反应,F/Cl 卤原子交换反应,含硫衍生物的氧化氟磺酰化,自由基的偶联,磺酰氟自由基对烯烃的加成反应等)。 | ||||||||
30 | 硫代吗啉类化合物的研究开发 | 200 | 82.12 | 82.12 | 进行中 | 开发新型的硫代吗啉类化合物。 优化硫代吗啉化合物制备反应(不同官能团的转化方式,不同的环转化方式)。同时研究硫代吗啉类化合物的应用,比如金属催化的碳碳偶联,卤化反应和氧化反应等。研究除常规釜式反应合成硫代吗啉类化合物,还研究新型反应条件,如流体和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新药研发、现代合成化学、肿瘤学、酶催化。 |
光催化的反应条件合成该类化合物。 | ||||||||
31 | 环庚烷类化合物的研究开发 | 200 | 53.84 | 53.84 | 进行中 | 开发新型的含有环庚烷结构的分子,如:带有多种取代基的环庚烷类化合物,苯并环庚烷类化合物、二苯并环庚烷类化合物以及其它含有环庚烷的复杂并环结构等。优化环庚烷类化合物的制备反应(如Diels-Alder反应,烯烃复分解反应,还有一些酸催化的环重排反应,以及对饱和环状化合物进行氢化裂解等)。分析环庚烷类化合物的反应类型技术特点(如加成反应,烯烃复分解反应,还原胺化反应,酸胺缩合反 | 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 新药研发、材料化学、代谢生物学、现代有机化学。 |
应,偶联反应,卤代反应,不对称氢化反应,Diels-Alder反应等)。 | ||||||||
合计 | / | 10,480.00 | 2,989.10 | 6,538.03 | /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60 | 146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9.77 | 20.19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2,149.43 | 1,927.20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3.99 | 14.77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本科 | 101 | 63.12 |
博士研究生 | 7 | 4.37 |
高中及以下 | 11 | 6.88 |
硕士研究生 | 30 | 18.75 |
专科 | 11 | 6.88 |
合计 | 160 | 1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93 | 58.12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56 | 35.00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9 | 5.63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2 | 1.25 |
合计 | 160 | 1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毕得医药作为一家具备全球竞争力的分子砌块供应商,其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技术创新与研发能力:药物分子砌块是新药研发的基础,企业需要具备强大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以开发出结构新颖、功能多样的分子砌块。例如,公司在分子砌块领域独具优势,其分子砌块新颖性、高成药性、高合成壁垒、高效率等核心优势突出。
2. 产品多样性与质量控制:企业需要提供多品类、高质量的分子砌块产品,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公司拥有12万种常备现货库存,能够向客户提供超过40万种结构新颖、功能多样的分子砌块。
3. 市场响应速度:快速响应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是药物分子砌块企业的另一项核心竞争力。公司
通过在全世界新药研发高地建设区域中心,在产品方面进行前瞻性备货,所以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加快客户研发进度。
4. 客户资源与品牌影响力:企业需要建立稳定的客户群体和强大的品牌影响力。毕得医药已与全球众多医药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其品牌美誉度在国内厂商处于领先位置。
5. 成本控制与价格竞争力: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企业还需要控制成本,提供具有竞争力的
价格。毕得医药的产品的性价比相比于境内外可比公司,具备一定优势。
6. 国际市场布局:公司在北美、欧洲市场的客户以创新药企与高校科研院所为主,同时印度市场客户以CRO客户为主。随着全球新药研发的不断扩展,公司在国际市场上的布局逐渐成熟,能够抓住更多的市场机会。
7. 持续的研发投入与专利积累:公司需要持续投入研发资源,积累专利技术,以保持技术领先。
公司在芳香烃合成技术、杂环分子结构导向合成技术等合成技术领域具有突出技术优势,并拥有47项发明专利。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公司在药物分子砌块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是多方面的,涉及技术创新、产品质量、市场响应、客户资源、成本控制、国际市场布局以及研发投入等多个方面。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毕得医药是一家为新药研发机构提供专业、高效的药物分子砌块及科学试剂产品及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在报告期内实现了收入53,220.73万元,同比增长1.83%,归母净利润5,183.91万元,同比下降38.15%。
海外收入持续高增长,海外收入占比持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收入中,海外收入为29,930.19万元,占比提升至56.24%,去年同期海外收入26,561.07万元,占比50.83%,2024年上半年海外收入同比增长12.68%。公司毛利率逐渐企稳,通过战略分析紧跟市场动态并进行价格政策调整,预计后续毛利率将保持稳定。
公司精细化管理效果逐渐显现,2023年公司改扩建了位于德国、印度的区域中心,进一步巩固自身“多、快、好、省”的核心优势,并计划对美国仓库进行智能化布局。销售方面,公司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及展会,品牌影响力不断增加。研发方面,公司加大新颖药物分
子砌块与核心产品线布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现货产品种类数12万种,可向终端客户提供超过40万种结构新颖、功能多样的药物分子砌块。公司所处的行业是新药研发服务行业,具有高风险、高技术、高投入、长周期和精细化的特点。公司的业务与全球新药研发投入密切相关,全球药物分子砌块的市场规模到2026年预计将达到500亿美元。国内市场目前正处于进口替代加速进行中,为公司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
综上所述,毕得医药在面对市场竞争加剧和价格政策调整的挑战下,通过海外市场的拓展和产品线的丰富,实现了营业收入的增长。公司通过精细化管理和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升自的核心竞争力。展望未来,公司有望在全球新药研发投入不断增加的背景下,开拓更大的市场空间,实现更快的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1. 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随着分子砌块行业的快速发展,新进入者和现有企业之间的竞争可能会
变得更加激烈,这可能会对公司的市场份额和利润率造成压力。
2. 下游客户研发进度及市场销售不及预期的风险:分子砌块公司的客户主要是新药研发企业,如
果这些客户的新药研发进度缓慢或者市场销售不佳,可能会影响分子砌块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收入。
3. 产能扩张整合不达预期的风险:随着业务的扩展,公司可能需要进行产能扩张和资源整合。如果这一过程不能顺利进行,可能会限制公司的增长潜力。
4. 技术风险:在分子砌块领域,技术创新是公司保持竞争力的关键。如果公司在技术研发上不能跟上行业的发展步伐,可能会失去市场优势。
5. 存货余额较大及减值风险:报告期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余额为71,269.30万元。随着公司业务
规模的不断扩大,存货也会随之上升。较大规模的存货将占用公司营运资金,影响经营性现金流,增加财务风险。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及存货的风险特征制定了严格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2,656.12万元,占存货余额的比例为3.7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242.15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42.15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占2024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23.96%。公司的存货余额上升与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阶段相适应,但根据会计政策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将对当期会计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6. 经济波动风险:全球经济的波动可能会影响制药行业的投资和发展,进而影响分子砌块公司的销售和利润。
7. 行业周期性、区域性风险:分子砌块行业可能受到宏观经济周期、特定区域市场发展的影响,这些因素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稳定性和持续性造成风险。
8. 汇兑损益风险:公司产品出口占比较高,外销业务主要以美元、欧元或者印度卢比结算。人民
币汇率的波动,将有可能给公司带来汇兑收益或汇兑损失,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9. 毛利率下降风险:2023年度以及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0.00%和39.51%,综合毛利率保持稳定,主要系受公司通过战略分析紧跟市场动态,围绕市场动态,进行价格政策调整,将产品售价下降至与市场同行业基本相同的水平。未来公司必须根据市场需求不断进行技术迭代升级和创新,若公司未能正确判断下游需求变化、技术实力停滞不前或行业地位下降,可能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220.73万元,同比增长1.83%。其中:公司药物分子砌块业务收入为45,514.39万元,同比增长0.22%。主要系公司在药物分子砌块市场份额的保持稳定;公司科学试剂业务实现营业收入7,705.64万元,同比增长12.57%。主要系公司持续加大科学试剂产品线的开发。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532,207,309.99 | 522,625,316.59 | 1.83 |
营业成本 | 321,954,244.55 | 309,803,101.12 | 3.92 |
销售费用 | 60,635,280.19 | 55,694,900.10 | 8.87 |
管理费用 | 53,230,049.84 | 44,022,128.05 | 20.92 |
财务费用 | -11,978,200.28 | -28,598,811.67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30,050,598.68 | 26,776,177.20 | 12.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9,677,429.18 | -45,236,288.58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6,685,771.14 | -49,937,475.75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0,764,364.22 | -118,421,809.86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业务保持稳定,营业收入略有增加;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收入增长,相应营业成本增加;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业务扩展,相应销售人员薪酬以及业务费用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人员薪酬、调拨费用增加以及中介机构费用的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汇率波动导致的汇兑收益较上期减少以及利息费用支出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设备投入增加带来的折旧增加、研发物料投入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优化产品备货政策,提高供应链管理效率、同时加大了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投资结构性存款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进行了现金分红以及股份回购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957,626,154.20 | 41.38 | 1,274,075,533.80 | 52.76 | -24.84 | 本期进行了现金分红并投资结构性存款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64,897,895.89 | 11.45 | 122,535.95 | 0.01 | 216,079.74 | 新增结构性存款 |
应收票据 | 678,937.90 | 0.03 | 2,344,167.13 | 0.10 | -71.04 | 票据到期兑付 |
其他流动资产 | 16,100,310.08 | 0.70 | 30,307,215.62 | 1.25 | -46.88 | 待抵扣/待认证进项税及预缴税金减少 |
无形资产 | 4,215,432.05 | 0.18 | 600,719.35 | 0.02 | 601.73 | 本期新购入专利权 |
短期借款 | 37,645,305.32 | 1.63 | 231,234.01 | 0.01 | 16,180.18 | 新增票据贴现及银行借款 |
预计负债 | - | - | 1,267,641.51 | 0.05 | -100.00 | 主要系上年奉贤研 |
发中心项目终止预提工程违约补偿款本期结算所致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2,436,422.44 | 0.10 | - | 主要系公司远期结汇产品到期结算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540,304.51 | 0.02 | 1,638,037.19 | 0.07 | -67.02 | 主要系奉贤研发中心项目终止尾款结算所致 |
其他说明不适用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461,549,400.88(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9.94%。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 | 40,000,000.00 | 不适用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衍生工具 | -2,313,886.49 | -1,221,398.52 | 3,535,285.01 | - | ||||
结构性存款 | - | 897,895.89 | 343,015.33 | 404,000,000.00 | 140,343,015.33 | 264,897,895.89 | ||
合计 | -2,313,886.49 | -323,502.63 | 3,878,300.34 | - | 404,000,000.00 | 140,343,015.33 | - | 264,897,895.89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衍生品投资类型 | 初始投资金额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期末账面价值 | 期末账面价值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
外汇远期合约 | - | -231.39 | -122.14 | 353.53 | - | - | - | - |
合计 | - | -231.39 | -122.14 | 353.53 | - | - | - | - |
报告期内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政策、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公司衍生品交易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初始以衍生品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得和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报告期公司衍生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未发生较大变化。 | |||||||
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 本报告期,公司的外汇衍生品投资损失122.14万元 | |||||||
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 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收支结算币别及收支期限的不匹配使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风险显著增加。为防范汇率大幅度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高公司积极应对汇率风险、利率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 |||||||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 1、风险分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1)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出现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预计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形,外汇交易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3)操作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存在因操作人员对汇率走势判断出现偏差,未及时、充分理解产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而造成一定的风险。(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 |
公司带来损失。2、风险控制措施(1)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交易。公司将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策略。(2)公司财务部门持续关注套期保值业务的市场信息,跟踪套期保值工具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套期保值工具的风险敞口,并及时提交风险分析报告,供公司决策。(3)公司内审部将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4)公司制订了《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风险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5)公司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信用级别高的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及部分城商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 |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 本报告期,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根据外部金融机构的市场报价确定,在每月末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
涉诉情况(如适用) | 不适用 |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23年11月11日 |
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不适用
4.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6月3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2024年6月4日 | 本次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议案被否决的情况。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议案被否决的情况。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孟鸿 | 独立董事 | 离任 |
李健 | 独立董事 | 选举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5月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孟鸿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孟鸿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孟鸿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2024年5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同时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及公司于2024年6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4)。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否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144.58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行业为“M73 研究和试验发展”,不属于重污染行业。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无任何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其子公司针对正在运营的生产项目,已经依法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经主管环境保护部门审批,并通过了验收。公司及其子公司已投产运行的项目在建设和运行中,有效执行环评和“三同时”验收等环保要求,对于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以及生活垃圾等一般污染物,公司及其子公司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要求对其进行处置,落实情况良好。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重能源资源的节约,在运营过程中加强用水用电管控,在生产过程中通过合理优化工艺降低能耗。此外在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等,公司一贯严格按照国家及上海市地方规定处置、排放。公司每年会借助“世界环境日”展开全员环保理念的宣传,切实提升环保氛围和意识。同时,公司建立了符合 ISO14001:2015 体系标准的环保管理制度,主要有《环境因素管理程序》、《废水管理程序》、《废气管理程序》、《噪声管理程序》等文件。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否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戴岚、戴龙、蓝昀万驰、南煦投资、煦庆投资、戴慧、裴迪南、裴开 | 备注1、备注2、备注3 | 2021年12月4日 | 是 | 2022年10月11日起42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丽水欣曦、丽水兰旦 | 备注4 | 2021年12月4日 | 是 | 丽水欣曦,其中:3,520,593股为2022年10月11日起12个月内,1,499,213股为自取得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 丽水兰旦,其中:2,408,819股为2022年10月11日起12个月内,69,485股为2022年10月11日起42个月内,1,826,771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为自取得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36个月内 | ||||||||
股份限售 | 长风汇信 | 备注5 | 2021年12月4日 | 是 | 其中:1,211,620股为2022年10月11日起12个月内,157,481股为自取得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架桥富凯、睿道投资、东方翌睿医疗 | 备注6 | 2021年12月4日 | 是 | 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唐毓 | 备注7 | 2021年12月4日 | 是 | 其中:579,051股为2022年10月11日起12个月内,40,946股自取得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 备注8、 备注9、 备注10 | 2021年12月4日 | 是 | 2022年10月11日起12个月内及离职后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11 | 2021年12月4日 | 是 | 2022年10月11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 备注12 | 2021年12月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13 | 2021年12月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14 | 2021年12月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戴岚、戴龙 | 备注15 | 2021年12月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备注16 | 2021年12月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丽水欣曦、丽水兰旦、鼎华永创、吴波、吴爱旦 | 备注17 | 2021年12月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18 | 2021年12月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19 | 2021年12月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鼎华永创 | 备注20 | 2021年12月4日 | 否 | 2022年10月11日起12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鼎华永创 | 备注21 | 2021年12月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1:毕得医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戴岚、戴龙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毕得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锁定期届满超过24个月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3)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管期间,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在担任董事/高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承诺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前述规定。
(4)本承诺人在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毕得医药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5)若公司因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承诺人不减持公司股份。本人承诺发生《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时,不减持公司股份。
(6)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锁定期限,规范诚信履行股东义务;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锁定期限。
(7)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备注2:毕得医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蓝昀万驰、南煦投资、煦庆投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毕得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锁定期届满超过24个月后,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企业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3)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在前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有限合伙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仍应受到其法定锁定期或承诺锁定期的限制,且合伙企业每年减持的份额不得超过合伙企业出资份额总数的25%;
(4)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经普通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可以转让其在有限合伙当中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对于出资及接受分配的权利。不符合本协议规定之权益转让可由普通合伙人认定该转让方为违约合伙人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根据本协议规定经普通合伙人同意转让或退出的有限合伙权益,同等条件下普通合伙人有权优先受让,转让人应转让给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
(5)公司上市后的锁定期后,合伙人所持相关权益拟转让退出的,按照合伙协议及其他有关协议的约定处理。
(6)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企业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7)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锁定期限,规范诚信履行股东义务;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锁定期限。
(8)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备注3:毕得医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近亲属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戴慧、裴迪南、裴开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毕得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锁定期届满超过24个月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3)本承诺人在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毕得医药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4)若公司因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承诺人不减持公司股份。本人承诺发生《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时,不减持公司股份。
(5)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锁定期限,规范诚信履行股东义务;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锁定期限。
(6)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备注4:持有毕得医药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丽水欣曦、丽水兰旦承诺:
(1)本企业自毕得医药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前12个月以前已持有的毕得医药股份,自毕得医药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毕得医药回购本企业持有的毕得医药股份。对于本企业持有的基于前述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本企业自毕得医药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前12个月以内取得的毕得医药股份,自毕得医药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且自本企业取得毕得医药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毕得医药回购本企业持有的毕得医药股份。对于本企业持有的基于前述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指毕得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锁定期届满超过24个月后,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企业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承诺人若拟减持毕得医药股票,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且该等减持将通过相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3)本承诺人减持股份依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毕得医药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锁定期限,规范诚信履行股东义务;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锁定期限。
(5)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备注5:公司股东长风汇信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长风汇信承诺:
(1)本企业自毕得医药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前12个月以前已持有的毕得医药股份,自毕得医药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毕得医药回购本企业持有的毕得医药股份。对于本企业持有的基于前述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本企业自毕得医药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前12个月以内取得的毕得医药股份,自毕得医药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且自本企业取得毕得医药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毕得医药回购本企业持有的毕得医药股份。对于本企业持有的基于前述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本承诺人减持股份依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毕得医药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锁定期限,规范诚信履行股东义务;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锁定期限。
(4)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备注6:公司股东架桥富凯、睿道投资、东方翌睿医疗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架桥富凯、睿道投资、东方翌睿医疗承诺:
(1)本企业自毕得医药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前12个月以前已持有的毕得医药股份,自毕得医药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毕得医药回购本企业持有的毕得医药股份。对于本企业持有的基于前述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本企业自毕得医药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前12个月以内取得的毕得医药股份,自毕得医药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且自本企业取得毕得医药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毕得医药回购本企业持有的毕得医药股份。对于本企业持有的基于前述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本企业减持股份依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毕得医药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锁定期限,规范诚信履行股东义务;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锁定期限。
(4)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备注7:公司股东唐毓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唐毓承诺:
(1)本人自毕得医药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前12个月以前已持有的毕得医药股份,自毕得医药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毕得医药回购本人持有的毕得医药股份。对于本人持有的基于前述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本人自毕得医药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前12个月以内取得的毕得医药股份,自毕得医药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且自本人取得毕得医药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毕得医药回购本人持有的毕得医药股份。对于本人持有的基于前述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锁定期届满超过24个月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3)本承诺人减持股份依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毕得医药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锁定期限,规范诚信履行股东义务;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锁定期限。
(5)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备注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毕得医药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若毕得医药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若公司因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承诺人不减持公司股份。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5)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人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6)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备注9:公司监事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公司监事承诺:
(1)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若公司因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承诺人不减持公司股份。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3)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人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4)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备注10: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承诺:
(1)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自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公司上市时本人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在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本人将按照南煦投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关合伙协议约定进行减持。
(3)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4)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人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5)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备注11:毕得医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毕得医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戴岚、戴龙,董事王超、芦晓旭、尚卓婷、毛永浩、魏炜、张萌、田伟生,高级管理人员李涛承诺: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且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则公司应按下述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公司回购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票,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票作出决议,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中投赞成票。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票做出决议,该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公司为稳定股价进行股票回购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①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②公司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净额,单次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③公司单次回购股票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控股股东增持
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①公司回购股票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
②公司回购股票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条件被再次触发。控股股东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以稳定股价,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但如果公司披露其买入计划后3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控股股东可不再实施上述买入公司股份计划。控股股东承诺单次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但单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控股股东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票。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但并不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①控股股东增持股票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
②控股股东增持股票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条件被再次触发。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以稳定股价,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但如果公司披露其买入计划后3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可不再实施上述买入公司股份计划。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单次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少于其在公司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现金薪酬的20%,但不超过50%;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合计不超过其在公司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现金薪酬的100%。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票。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完成后,如果公司股票价格再次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则公司应依照本预案的规定,依次开展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增持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工作。公司若有新聘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但并不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要求其接受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和相关措施的约束。
3、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1)公司回购
①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内做出回购股票的决议。
②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票决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票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③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做出决议之次日起开始启动回购,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④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票变动报告,并在10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①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条件触发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做出增持公告。
②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做出之次日起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4、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票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5、约束措施
在启动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控股股东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公司有权将与控股股东拟增持股票所需资金总额相等金额的薪酬、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3)如果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公司有权将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股票所需资金总额相等金额的薪酬、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4)如因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等证券监管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持股比例的规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其稳定股价义务的,相关责任主体可免于前述约束措施,但其亦应积极采取其他合理且可行的措施稳定股价。备注12:欺诈发行上市股份购回的承诺
1、毕得医药承诺:
(1)本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人保证毕得医药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毕得医药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督促毕得医药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毕得医药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如毕得医药存在欺诈发行行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各方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备注13: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毕得医药承诺:
(1)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运营进度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得到积极开展,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运营进度,尽快实现募投项目预期收益,填补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
(2)加强日常运行效率
公司将从资金使用效率、人员配置效率、生产安排效率等多方面促进公司日常运行效率,合理使用资金,降低运营成本,节省各项开支,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3)保证募集资金有效运用
公司已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4)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同时,为进一步细化有关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分配政策条款,增强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上市后三年)的议案》,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从多方面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填补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积极保证投资者利益。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任何情形下,本人不会滥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督促公司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
(3)本承诺出具日后,若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相关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利益输送,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自身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将尽职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将尽职促使公司未来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若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相关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备注14: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毕得医药承诺:
(1)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2)利润分配的方式: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其中,在利润分配方式的分配顺序上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分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其中,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并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制定以下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6)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7)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独立发表意见并公开披露。
(8)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9)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10)公司年度盈利,管理层、董事会未提出、拟定现金分红预案的,管理层需就此向董事会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批准,并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做出情况说明。
(11)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12)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应在年报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13)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14)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毕得医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人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毕得医药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红回报规划及毕得医药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
(2)本人将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在审议毕得医药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上,本人将促使相关方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督促毕得医药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3、毕得医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毕得医药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红回报规划及毕得医药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
(2)本人将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在审议毕得医药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上,本人将促使相关方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督促毕得医药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备注15:毕得医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毕得医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戴岚、戴龙承诺:
(1)截至本函出具之日,除毕得医药外,本人及其可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地实际从事与毕得医药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
(2)本人及其可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实际从事与毕得医药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如有这类业务,其所产生的收益归毕得医药所有。
(3)本人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实际从事任何可能影响毕得医药经营和发展的业务或活动。
(4)如果本人将来出现所投资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实际从事的业务与毕得医药构成竞争的情况,本人同意将该等业务通过有效方式纳入毕得医药经营以消除同业竞争的情形;毕得医药有权随时要求本人出让在该等企业中的部分或全部股权/股份,本人给予毕得医药对该等股权/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是公平合理的。
(5)本人从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如果属于毕得医药主营业务范围之内的,本人将及时告知毕得医药,并尽可能地协助毕得医药取得该商业机会。
(6)若违反本承诺,本人将赔偿毕得医药因此而遭受的任何经济损失。
(7)本承诺函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人不再构成毕得医药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毕得医药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止。备注1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人将充分尊重毕得医药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毕得医药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确保毕得医药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以避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毕得医药资金,也不要求毕得医药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3)如果毕得医药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毕得医药的公司章程等履行相关程序,严格遵守有关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规则,并保证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允原则及正常的商业条款进行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毕得医药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毕得医药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将赔偿毕得医药因此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5)上述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至本人不再为毕得医药的关联方当日失效。备注17:持有毕得医药5%以上股份的股东丽水欣曦、丽水兰旦、鼎华永创及其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丽水欣曦、丽水兰旦、鼎华永创及其实际控制人吴波、吴爱旦承诺:
(1)本人将充分尊重毕得医药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毕得医药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确保毕得医药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以避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毕得医药资金,也不要求毕得医药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3)如果毕得医药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毕得医药的公司章程等履行相关程序,严格遵守有关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规则,并保证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允原则及正常的商业条款进行交易,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毕得医药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毕得医药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将赔偿毕得医药因此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5)上述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至本人不再为毕得医药的关联方当日失效。备注1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将充分尊重毕得医药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毕得医药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确保毕得医药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以避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毕得医药资金,也不要求毕得医药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3)如果毕得医药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毕得医药的公司章程等履行相关程序,严格遵守有关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规则,并保证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允原则及正常的商业条款进行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毕得医药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毕得医药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将赔偿毕得医药因此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5)上述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至本人不再为毕得医药的关联方当日失效。备注1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1、公司承诺:
“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中国证监会就此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方案,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五日内启动回购方案,回购价格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和二级市场价格孰高者确定(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若因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公司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本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方案之日起五日内,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将启动回购方案,购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人公开发售的股票(有),回购价格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和二级市场价格孰高者确定(若毕得医药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
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若因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人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本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方案之日起五日内,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将启动回购方案,购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人公开发售的股票(如有),回购价格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和二级市场价格孰高者确定(若毕得医药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若因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人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备注20:持有毕得医药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2024年6月1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鼎华永创的通知,鼎华永创拟进行解散清算,鼎华永创的全体合伙人将按照各自实际出资比例分配鼎华永创所持有的毕得医药的股份,不涉及对公司的要约收购。鼎华永创解散清算,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取得毕得医药股份的全体合伙人承诺,将继续履行鼎华永创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相关承诺:
1、本企业自毕得医药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前12个月以前已持有的毕得医药股份,自毕得医药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毕得医药回购本企业持有的毕得医药股份。对于本企业持有的基于前述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本企业拟减持毕得医药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锁定期届满超过24个月后,本企业拟减持毕得医药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企业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承诺人若拟减持发行人股票,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且该等减持将通过相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3、本承诺人减持股份依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锁定期限,规范诚信履行股东义务;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锁定期限。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备注21:持有毕得医药5%以上股份的股鼎华永创关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2024年6月1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鼎华永创的通知,鼎华永创拟进行解散清算,鼎华永创的全体合伙人将按照各自实际出资比例分配鼎华永创所持有的毕得医药的股份,不涉及对公司的要约收购。鼎华永创解散清算,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取得毕得医药股份的全体合伙人承诺,将继续履行鼎华永创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相关承诺:
(1)本人将充分尊重毕得医药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毕得医药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确保毕得医药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以避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毕得医药资金,也不要求毕得医药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3)如果毕得医药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毕得医药的公司章程等履行相关程序,严格遵守有关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规则,并保证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允原则及正常的商业条款进行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毕得医药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毕得医药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将赔偿毕得医药因此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5)上述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至本人不再为毕得医药的关联方当日失效。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
上海毕得 医药科技 股份有限 公司 | 公司本部 | 上海毕路 得医药科 技有限公 司 | 全资子公司 | 5,000 | 2023年6 月3日 | 2023年6 月3日 | 2027年8 月22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5,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5,0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2.53 | |||||||||||||||||||||||||||
其中: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5,000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5,000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
担保情况说明 |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同意公司为所属5家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8亿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 (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9月29日 | 1,428,160,800.00 | 1,308,998,865.06 | 434,356,100.00 | 874,642,765.06 | 794,594,389.46 | 556,295,894.98 | 60.70 | 63.60 | 243,722,854.14 | 18.62 | 不适用 |
合计 | / | 1,428,160,800.00 | 1,308,998,865.06 | 434,356,100.00 | 874,642,765.06 | 794,594,389.46 | 556,295,894.98 | 60.70 | 63.60 | 243,722,854.14 | 18.62 | 不适用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药物分子砌块区域中心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280,000,000.00 | 3,365,524.21 | 138,435,198.03 | 49.44 | 2024年10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研发实验室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74,356,100.00 | 0.00 | 19,863,296.45 | 26.71 | 2024年10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80,000,000.00 | 0.00 | 80,000,000.00 | 100.00 | 2023年10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超募资金 | 补流还贷 | 否 | 否 | 874,642,765.06 | 240,357,329.93 | 556,295,894.98 | 63.60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合计 | / | / | / | / | 1,308,998,865.06 | 243,722,854.14 | 794,594,389.46 | 60.70 | / | / | / | / | 不适用 | / | / | 不适用 |
2、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用途 | 性质 | 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 (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备注 |
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流 | 补流还贷 | 260,000,000.00 | 260,000,000.00 | 100.00 | 2022-2023年度 |
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流 | 补流还贷 | 260,000,000.00 | 208,875,648.22 | 80.34 | 2023-2024年度 |
回购 | 回购 | 100,000,000.00 | 87,420,246.76 | 87.42 | 公司拟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截至报告期末,累计使用超募资金8,742.02万元用于回购。 |
尚未使用 | 尚未使用 | 254,642,765.06 | - | - | / |
合计 | / | 874,642,765.06 | 556,295,894.98 | / | / |
注:回购于2024年7月5日实施完毕,实际回购股数2,554,024股,实际回购金额99,991,734.5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3年11月9日 | 1,000,000,000.00 | 2023年11月9日 | 2024年11月9日 | 330,199,613.19 | 否 |
其他说明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3,493,215 | 58.86 | / | / | / | -4,935,609 | -4,935,609 | 48,557,606 | 53.43 |
1、国家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682,230 | 0.75 | / | / | / | 226,600 | 226,600 | 908,830 | 1.00 |
3、其他内资持股 | 52,810,985 | 58.11 | / | / | / | -5,162,209 | -5,162,209 | 47,648,776 | 52.43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10,147,866 | 11.17 | / | / | / | -5,121,263 | -5,121,263 | 5,026,603 | 5.53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42,663,119 | 46.94 | / | / | / | -40,946 | -40,946 | 42,622,173 | 46.90 |
4、外资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37,389,733 | 41.14 | / | / | / | 4,935,609 | 4,935,609 | 42,325,342 | 46.57 |
1、人民币普通股 | 37,389,733 | 41.14 | / | / | / | 4,935,609 | 4,935,609 | 42,325,342 | 46.57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 | / |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三、股份总数 | 90,882,948 | 100.00 | / | / | / | / | / | 90,882,948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3月2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合计总数为5,162,20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68%,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且自本企业取得公司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的其他变动为战略投资者因转融通出借的股份被归还发生的变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丽水欣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99,213 | 1,499,213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 | 2024年3月25日 |
丽水兰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96,257 | 1,826,771 | 0 | 69,486 |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 | 2024年3月25日 |
上海长风汇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长风汇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57,481 | 157,481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 | 2024年3月25日 |
海宁海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州睿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629,922 | 629,922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 | 2024年3月25日 |
深圳市架桥富凯私募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架桥富凯十五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29,922 | 629,922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 | 2024年3月25日 |
唐毓 | 40,946 | 40,946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 | 2024年3月25日 |
东方翌睿(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方翌睿(上海) | 377,954 | 377,954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 | 2024年3月25日 |
医疗科技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合计 | 5,231,695 | 5,162,209 | 0 | 69,486 | / | / |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339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戴岚 | 70,090 | 29,664,719 | 32.64 | 29,515,884 | 29,515,884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戴龙 | 0 | 13,106,289 | 14.42 | 13,106,289 | 13,106,289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宁波欣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5,019,806 | 5.52 | 0 | 0 | 无 | 0 | 其他 |
宁波兰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4,305,076 | 4.74 | 69,486 | 69,486 | 无 | 0 | 其他 |
宁波鼎华永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2,275,088 | 2.50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共青城南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982,851 | 2.18 | 1,982,851 | 1,982,851 | 无 | 0 | 其他 | ||
北京索莱宝科技有限公司 | 1,922,101 | 1,922,101 | 2.11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昀万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487,133 | 1.64 | 1,487,133 | 1,487,133 | 无 | 0 | 其他 | ||
共青城煦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487,133 | 1.64 | 1,487,133 | 1,487,133 | 无 | 0 | 其他 | ||
上海长风汇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长风汇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0 | 919,101 | 1.01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宁波欣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19,806 | 人民币普通股 | 5,019,806 | |||||||
宁波兰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235,590 | 人民币普通股 | 4,235,590 | |||||||
宁波鼎华永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75,088 | 人民币普通股 | 2,275,088 | |||||||
北京索莱宝科技有限公司 | 1,922,101 | 人民币普通股 | 1,922,101 | |||||||
上海长风汇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长风汇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919,101 | 人民币普通股 | 919,101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824,804 | 人民币普通股 | 824,804 | |||||||
海宁海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湖州睿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29,922 | 人民币普通股 | 629,922 | |||||||
深圳市架桥富凯私募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架桥富凯十五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29,922 | 人民币普通股 | 629,922 |
唐毓 | 619,997 | 人民币普通股 | 619,997 |
东方翌睿(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方翌睿(上海)健康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605,079 | 人民币普通股 | 605,079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公司回购专户未纳入上表列示,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2,129,043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2.34%。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公司未接到上述股东关于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声明。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戴岚和戴龙系姐弟关系,并签署了一致行 动协议。 2、戴龙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共青城南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昀万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煦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3、除上述情况外,其他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戴岚 | 29,515,884 | 2026年4月11日 | 0 | 2022年10月11日起42个月 |
2 | 戴龙 | 13,106,289 | 2026年4月11日 | 0 | 2022年10月11日起42个月 |
3 | 共青城南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82,851 | 2026年4月11日 | 0 | 2022年10月11日起42个月 |
4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昀万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87,133 | 2026年4月11日 | 0 | 2022年10月11日起42个月 |
5 | 共青城煦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87,133 | 2026年4月11日 | 0 | 2022年10月11日起42个月 |
6 |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908,830 | 2024年10月11日 | 0 | 2022年10月11日起24个月 |
7 | 宁波兰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9,486 | 2026年4月11日 | 0 | 2022年10月11日起42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戴岚、戴龙系姐弟关系,并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2、戴龙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共青城南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昀万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煦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3、除上述情况外,其他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戴岚 | 董事长、总经理 | 29,594,629 | 29,664,719 | 70,090 | 二级市场增持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6月27日,戴岚女士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70,0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71%,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55.72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957,626,154.20 | 1,274,075,533.80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264,897,895.89 | 122,535.95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3 | 678,937.90 | 2,344,167.13 |
应收账款 | 七、4 | 231,257,171.08 | 235,010,033.04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7 | 10,188,862.08 | 9,218,853.21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10,137,632.37 | 10,657,367.1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686,131,773.28 | 699,430,441.56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2 | 16,100,310.08 | 30,307,215.62 |
流动资产合计 | 2,177,018,736.88 | 2,261,166,147.47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0 | 37,619,691.25 | 42,780,780.63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4 | 50,528,530.04 | 54,540,850.96 |
无形资产 | 七、25 | 4,215,432.05 | 600,719.35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7 | 29,515,978.22 | 37,579,040.9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8 | 15,248,654.73 | 18,360,441.4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7,128,286.29 | 153,861,833.35 | |
资产总计 | 2,314,147,023.17 | 2,415,027,980.8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1 | 37,645,305.32 | 231,234.01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七、32 | 2,436,422.44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5 | 181,243,788.02 | 179,566,402.86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7 | 23,646,764.87 | 29,072,493.8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8 | 16,288,053.42 | 21,560,093.25 |
应交税费 | 七、39 | 18,015,301.05 | 21,469,686.94 |
其他应付款 | 七、40 | 540,304.51 | 1,638,037.19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2 | 16,104,506.75 | 15,879,402.55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3 | 2,530,487.57 | 3,116,329.81 |
流动负债合计 | 296,014,511.51 | 274,970,102.88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6 | 35,096,786.17 | 41,185,511.52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预计负债 | 七、49 | 1,267,641.51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8 | 7,873,258.44 | 8,062,572.58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2,970,044.61 | 50,515,725.61 | |
负债合计 | 338,984,556.12 | 325,485,828.4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1 | 90,882,948.00 | 90,882,948.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4 | 1,754,240,743.08 | 1,753,537,094.50 |
减:库存股 | 七、55 | 87,420,246.76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6 | -6,585,665.22 | -6,962,028.07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8 | 27,497,479.99 | 27,497,479.99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59 | 196,547,207.96 | 224,586,657.9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975,162,467.05 | 2,089,542,152.33 |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975,162,467.05 | 2,089,542,152.3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314,147,023.17 | 2,415,027,980.82 |
公司负责人:戴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坤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78,945,130.48 | 1,157,556,087.6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64,897,895.89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0,678,937.90 | 2,344,167.13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566,229,111.95 | 561,664,092.58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7,283,485.17 | 9,109,278.40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21,768,623.47 | 21,776,607.4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495,228,496.30 | 511,918,573.14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130,659.01 | 2,701,141.94 | |
流动资产合计 | 2,156,162,340.17 | 2,267,069,948.21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59,950,157.26 | 59,950,157.2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8,478,415.33 | 22,340,362.20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7,481,695.44 | 23,308,679.48 | |
无形资产 | 4,215,432.05 | 600,719.35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5,338,120.97 | 6,965,161.9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750,409.64 | 7,595,071.0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2,214,230.69 | 120,760,151.29 | |
资产总计 | 2,268,376,570.86 | 2,387,830,099.5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7,256,243.54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95,979,376.69 | 258,826,684.80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9,465,288.97 | 23,440,105.35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945,283.00 | 13,228,456.68 | |
应交税费 | 14,005,176.61 | 18,032,434.17 | |
其他应付款 | 12,181,855.77 | 21,669,217.2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436,431.61 | 8,437,833.52 | |
其他流动负债 | 2,530,487.57 | 3,047,213.70 | |
流动负债合计 | 397,800,143.76 | 346,681,945.4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租赁负债 | 12,583,234.97 | 16,691,747.95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099,098.04 | 5,013,576.49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6,682,333.01 | 21,705,324.44 | |
负债合计 | 414,482,476.77 | 368,387,269.8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90,882,948.00 | 90,882,94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751,420,375.08 | 1,750,716,726.50 | |
减:库存股 | 87,420,246.76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7,165,433.52 | 27,165,433.52 | |
未分配利润 | 71,845,584.25 | 150,677,721.6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853,894,094.09 | 2,019,442,829.6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268,376,570.86 | 2,387,830,099.50 |
公司负责人:戴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坤
合并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0 | 532,207,309.99 | 522,625,316.59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0 | 532,207,309.99 | 522,625,316.59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56,333,477.22 | 409,834,164.70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0 | 321,954,244.55 | 309,803,101.12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1 | 2,441,504.24 | 2,136,669.90 |
销售费用 | 七、62 | 60,635,280.19 | 55,694,900.10 |
管理费用 | 七、63 | 53,230,049.84 | 44,022,128.05 |
研发费用 | 七、64 | 30,050,598.68 | 26,776,177.20 |
财务费用 | 七、65 | -11,978,200.28 | -28,598,811.67 |
其中:利息费用 | 3,404,174.98 | 1,018,054.41 | |
利息收入 | 13,385,141.73 | 14,415,968.92 | |
加:其他收益 | 七、66 | 1,983,839.66 | 4,128,717.9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7 | 967,790.34 | 1,091,146.8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9 | -323,502.63 | -12,327,068.23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2,616,286.74 | -3,792,300.6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2,421,528.51 | -3,966,774.79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610,649.76 | 82,880.04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4,074,794.65 | 98,007,753.05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3 | 197,043.79 | 13,516.96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4 | 17,670.88 | 578,532.23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4,254,167.56 | 97,442,737.78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5 | 12,415,103.01 | 13,859,710.4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1,839,064.55 | 83,583,027.36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1,839,064.55 | 83,583,027.36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1,839,064.55 | 83,810,379.15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7,351.79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76 | 376,362.85 | -19,177,951.89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76 | 376,362.85 | -19,177,951.89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七、76 | 376,362.85 | -19,177,951.89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七、76 | 376,362.85 | -19,177,951.89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52,215,427.40 | 64,405,075.47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2,215,427.40 | 64,632,427.26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27,351.79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8 | 0.92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8 | 0.92 |
公司负责人:戴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坤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418,557,722.28 | 501,256,100.64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282,255,462.39 | 329,979,568.60 |
税金及附加 | 1,613,093.71 | 1,802,835.58 | |
销售费用 | 50,983,372.92 | 49,153,469.70 | |
管理费用 | 66,407,643.39 | 55,872,847.06 | |
研发费用 | 19,397,401.35 | 16,240,888.70 | |
财务费用 | -9,163,122.35 | -16,064,804.70 | |
其中:利息费用 | 2,600,467.79 | 500,578.27 | |
利息收入 | 10,780,136.54 | 13,904,588.12 | |
加:其他收益 | 1,739,220.14 | 4,041,690.58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343,015.3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97,895.89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68,687.89 | -1,661,477.9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863,739.17 | -1,215,851.74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39,356.00 | 75,311.62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250,931.17 | 65,510,968.22 | |
加:营业外收入 | 158,941.52 | 7,120.54 | |
减:营业外支出 | - |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409,872.69 | 65,518,088.76 | |
减:所得税费用 | 363,495.56 | 4,744,530.52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46,377.13 | 60,773,558.24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46,377.13 | 60,773,558.24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046,377.13 | 60,773,558.24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戴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坤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50,573,314.60 | 564,226,006.44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7,492,804.42 | 35,961,189.0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7 | 13,607,582.59 | 22,129,543.2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91,673,701.61 | 622,316,738.7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39,278,700.71 | 519,043,321.96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9,589,635.67 | 82,731,615.8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7,360,259.23 | 31,442,974.2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7 | 35,767,676.82 | 34,335,115.2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01,996,272.43 | 667,553,027.3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9,677,429.18 | -45,236,288.5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43,015.3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824,981.1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7 | 1,043,621.97 | 6,934,485.9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3,211,618.40 | 6,934,485.9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897,389.54 | 11,654,851.8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04,000,000.00 | 40,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7 | 5,217,109.84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09,897,389.54 | 56,871,961.7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6,685,771.14 | -49,937,475.7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4,733,673.07 | 304,346.33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4,733,673.07 | 304,346.33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7,319,601.76 | 9,553,137.89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9,408,937.25 | 100,031,289.98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7 | 98,769,498.28 | 9,141,728.3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5,498,037.29 | 118,726,156.1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0,764,364.22 | -118,421,809.8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01,748.50 | 3,668,184.6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17,874,454.68 | -209,927,389.5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65,070,054.44 | 1,495,462,681.2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47,195,599.76 | 1,285,535,291.74 |
公司负责人:戴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坤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43,843,723.17 | 470,117,436.44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683,912.63 | 17,648,074.9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6,527,635.80 | 487,765,511.4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03,849,514.57 | 467,799,161.30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1,834,240.17 | 49,198,805.8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7,008,616.76 | 17,930,008.0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3,852,311.08 | 33,355,184.3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6,544,682.58 | 568,283,159.5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982,953.22 | -80,517,648.0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43,015.3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265,452.52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1,608,467.8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580,385.77 | 2,052,770.15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04,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08,580,385.77 | 2,052,770.1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6,971,917.92 | -2,052,770.1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7,779,607.92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7,779,607.92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0,523,364.38 | 9,471,856.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8,628,425.99 | 100,031,289.97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2,406,684.08 | 3,916,044.9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1,558,474.45 | 113,419,190.8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3,778,866.53 | -113,419,190.8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91,244.69 | 48,044.04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80,376,586.54 | -195,941,565.0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49,697,565.40 | 1,409,456,029.4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69,320,978.86 | 1,213,514,464.35 |
公司负责人:戴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坤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0,882,948.00 | 1,753,537,094.50 | - | -6,962,028.07 | 27,497,479.99 | 224,586,657.91 | 2,089,542,152.33 | 2,089,542,152.3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0,882,948.00 | 1,753,537,094.50 | - | -6,962,028.07 | 27,497,479.99 | 224,586,657.91 | 2,089,542,152.33 | 2,089,542,152.3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 703,648.58 | 87,420,246.76 | 376,362.85 | -28,039,449.95 | -114,379,685.28 | -114,379,685.28 |
(减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76,362.85 | 51,839,064.55 | 52,215,427.40 | 52,215,427.4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03,648.58 | 87,420,246.76 | -86,716,598.18 | -86,716,598.1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 726,975.02 | 726,975.02 | 726,975.02 |
的金额 | |||||||||||||||
4.其他 | -23,326.44 | 87,420,246.76 | -87,443,573.20 | -87,443,573.20 | |||||||||||
(三)利润分配 | -79,878,514.50 | -79,878,514.50 | -79,878,514.5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9,878,514.50 | -79,878,514.50 | -79,878,514.5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 |
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0,882,948.00 | 1,754,240,743.08 | 87,420,246.76 | -6,585,665.22 | 27,497,479.99 | 196,547,207.96 | 1,975,162,467.05 | 1,975,162,467.05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4,916,392.00 | 1,776,004,913.44 | -7,245,015.42 | 18,994,216.56 | 223,483,663.48 | 2,076,154,170.06 | 2,076,154,170.0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5,712.86 | 5,712.86 | 5,712.86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4,916,392.00 | 1,776,004,913.44 | -7,245,015.42 | 18,994,216.56 | 223,489,376.34 | 2,076,159,882.92 | 2,076,159,882.9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5,966,556.00 | -24,118,255.49 | -19,177,951.89 | -16,160,864.55 | -33,490,515.93 | -227,351.79 | -33,717,867.7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9,177,951.89 | 83,810,379.15 | 64,632,427.26 | -227,351.79 | 64,405,075.4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848,300.51 | 1,848,300.51 | 1,848,300.51 | ||||||||||||
1.所有者投 |
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848,300.51 | 1,848,300.51 | 1,848,300.51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99,971,243.70 | -99,971,243.70 | -99,971,243.7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9,971,243.70 | -99,971,243.70 | -99,971,243.7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5,966,556.00 | -25,966,556.00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5,966,556.00 | -25,966,556.00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 |
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 | 90,882,948.00 | 1,751,886,657.95 | -26,422,967.31 | 18,994,216.56 | 207,328,511.79 | 2,042,669,366.99 | -227,351.79 | 2,042,442,015.20 |
期末余额 |
公司负责人:戴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坤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0,882,948.00 | - | - | - | 1,750,716,726.50 | - | - | - | 27,165,433.52 | 150,677,721.62 | 2,019,442,829.64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0,882,948.00 | 1,750,716,726.50 | - | 27,165,433.52 | 150,677,721.62 | 2,019,442,829.6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703,648.58 | 87,420,246.76 | - | -78,832,137.37 | -165,548,735.5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46,377.13 | 1,046,377.1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03,648.58 | 87,420,246.76 | - | -86,716,598.1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726,975.02 | 726,975.02 | |||||||||
4.其他 | -23,326.44 | 87,420,246.76 | -87,443,573.20 | ||||||||
(三)利润分配 | -79,878,514.50 | -79,878,514.5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9,878,514.50 | -79,878,514.5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0,882,948.00 | 1,751,420,375.08 | 87,420,246.76 | 27,165,433.52 | 71,845,584.25 | 1,853,894,094.09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4,916,392.00 | 1,773,184,545.44 | 18,662,170.09 | 174,157,342.68 | 2,030,920,450.2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37,748.27 | -37,748.27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4,916,392.00 | 1,773,184,545.44 | 18,662,170.09 | 174,119,594.41 | 2,030,882,701.9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5,966,556.00 | -24,118,255.49 | -39,197,685.46 | -37,349,384.9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0,773,558.24 | 60,773,558.2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848,300.51 | 1,848,300.5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848,300.51 | 1,848,300.51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99,971,243.70 | -99,971,243.7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9,971,243.70 | -99,971,243.7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5,966,556.00 | -25,966,556.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5,966,556.00 | -25,966,556.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0,882,948.00 | 1,749,066,289.95 | 18,662,170.09 | 134,921,908.95 | 1,993,533,316.99 |
公司负责人:戴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坤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在上海毕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于2020年11月18日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0660715642B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128号11号楼A座101室。法定代表人:戴岚。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882,948元,总股本为90,882,94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48,557,606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42,325,342股。公司股票于2022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组成的规范的多层次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公司下设产品部、国外销售部、国内销售部、品牌部、研发部、生命科学部、财务部、采购部、仓储物流生产管理部、人事行政部等主要职能部门。本公司属生物医药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下设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松江分公司(以下简称松江分公司)和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分公司)。松江分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在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7MA1J5A4H54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望东中路1号13幢1层101室。负责人:张锐豪。北京分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MACEGQQ64W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甲48号3号楼18层4单元21E。负责人:戴龙。松江分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药科技、生物科技、生物医药工程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北京分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简称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1 | 上海毕路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毕路得 | 100.00 | — |
2 | 上海蒈顺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蒈顺 | 100.00 | — |
3 | Bepharm Scientific Inc. | AM | 100.00 | — |
4 | 凯美克(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凯美克 | 100.00 | — |
5 | BLD Pharmatech Co.,Limited | BLDUS | — | 100.00 |
6 | BLD Pharmatech GmbH | BLDGM | — | 100.00 |
7 | 上海毕臻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毕臻 | 100.00 | — |
8 | 深圳市煦丰科技物流有限公司 | 深圳煦丰 | 100.00 | — |
9 | BLD Pharmatech (India)Private Limited | BLDIND | — | 100.00 |
10 | BLD Pharmatech (HK) Co., Limited | BLDHK | — | 100.00 |
11 | 上海毕臣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毕臣 | 100.00 | — |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指定了若干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参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3.应收账款、“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5.其他应收款、“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21.固定资产、“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26.无形资产和“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34.收入等相关说明。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美元为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0%以上的款项;其他应收款——余额列前五位的其他应收款。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对于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当期期末,公司以暂时确定的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算。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信息表明需对原暂时确定的价值进行调整的,则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以暂时性价值为基础提供的比较报表信息进行相关的调整;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以后对企业合并成本或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的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多次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及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定、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和往来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本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及不丧失控制权的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和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外净负债或者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
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9.“长期股权投资”或“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
5.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即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业务
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合记账本位币记账。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外币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2)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当期平均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
现金流量表采用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项目反映。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初始确认时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照“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34.收入的收入确认方法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①扣除已偿还的本金;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③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应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
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基于单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工具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此类投资在初始指定后,除了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1)、2)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应当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按照“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政策确定的方法进行计量。
3)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
不属于上述1)或2)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的减值方法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34.收入的收入确认方法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除上述1)、2)、3)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5)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货币汇率互换合同、利率互换合同及外汇期权合同等。衍生工具于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嵌入衍生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的衍生工具。对于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构成的混合合同,若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本公司不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本公司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会计政策。若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工具处理:
1)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及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及风险不紧密相关。
2)与该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3)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的,本公司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规定对混合合同的主合同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无法根据嵌入衍生工具的条款和条件对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进行可靠计量的,该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根据混合合同公允价值和主合同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定。使用了上述方法后,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仍然无法单独计量的,本公司将该混合合同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或其现金流量)让与或交付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本公司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本公司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对于本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整体或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
5.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所述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
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
关联方组合 |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账款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应收账款账龄。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 |
关联方组合 |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其他应收款账龄。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企业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1)外购存货的成本即为该存货的采购成本,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由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2)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存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存货的相关税费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4)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3)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一次转销法。
(5)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
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合同资产 |
关联方组合 |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2.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
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的账面价值。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对于本公司向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确认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者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净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
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为当期损益。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0.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20 | 5.00 | 4.75 |
机器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3-5 | 5.00 | 19.00-31.67 |
运输工具 | 平均年限法 | 4-5 | 5.00 | 19.00-23.75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3-5 | 5.00 | 19.00-31.67 |
说明: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2)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折旧率。
(3)公司至少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
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构建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专家论证等综合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 期限(年) |
软件 | 预计受益期限 | 2-3 |
专利权 | 预计受益期限 | 16.83 |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上述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
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资产组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收益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其中: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装修费用,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30.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本公司按当期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缴纳制度(补
充养老保险)。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者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者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在可
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若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者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权益工具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被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5.涉及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本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他股东之间或者本公司与本公司所在集团内其他企业之间的股份支付交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第七条集团内股份支付相关规定处理。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的总确认原则
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
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2.本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公司业务类型分为直销模式、经销模式,不同模式下的具体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1) 直销模式收入确认原则:对国内客户的直销模式,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运抵并交付客户,此时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结合物流签收记录,公司确认商品收入的实现。对于国外客户的直销模式,公司根据订单要求发货,其中:
①在订单约定FOB和CIF方式下,以货物装运完毕并办理完成相关报关手续,按报关单中记载的出口日期确认收入;②在订单约定CIP、CPT、DDP、DDU方式或者未约定下,公司以将货物运输到客户指定地点时确认收入;③海外子公司对外销售时,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运抵并交付客户,此时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结合物流签收记录,公司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
(2) 经销模式收入确认原则: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运抵并交付客户,客户签收后,公司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合同成本的确认条件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与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公司首先对按照其他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分类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在进行政府补助分类时采取的具体标准为:
(1)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或者补助对象的支出主要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根据政府补助文件获得的政府补助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该政府补助款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2)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计量;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政府补助采用的是总额法,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计入不同损益项目的区分原则为: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3)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且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不会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不会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公司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本公司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公司选择对原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详见下文 | 无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7 号”)。
①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解释第 17 号明确:
?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 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判断其推迟债务清偿的实质性权利是否存在时,仅应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应考虑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
? 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
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第 17 号要求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在识别和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也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该披露规定仅适用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供应商融资安排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 该解释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企业无需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的中期报告中披露该规定要求的信息。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③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 17 号规定,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该解释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 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 按6%、13%等税率计缴。出口货物执行“免、抵、退”税政策,退税率为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5%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25%、30%等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凯美克(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美克) | 15% |
Bepharm Scientific Inc(以下简称AM) | 联邦税21%、加州最高税率8.84%、伊利诺伊州最高税率9.50% |
BLD Pharmatech Co.,Limited (以下简称BLDUS) | 联邦税21%、加州最高税率8.84%、伊利诺伊州最高税率9.50% |
BLD Pharmatech (HK) Co., Limited. (以下简称BLDHK) | 8.25%、16.5%[注] |
BLD Pharmatech GmbH(以下简称BLDGM) | 15% |
BLD Pharmatech (India)Private Limited (以下简称BLDIND) | 30% |
深圳市煦丰科技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煦丰)、上海蒈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蒈顺)、上海毕臣生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毕臣)、上海毕臻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毕臻) | 20%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注]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2018年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自2018年4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各课税年度,执行两级制利得税率。法团首200万港币应评税利润按8.25%征收利得税;超过200万港币的应评税利润按
16.5%征收利得税。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本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1831003255号),本公司自2018年度至2020年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公司2021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2131004824号),2021年度至2023年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正在进行中。
2.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本公司之子公司凯美克于2022年11月15日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2231001669号),凯美克自2022年度至2024年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自2019年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煦丰、上海蒈顺、上海毕臣、上海毕臻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955,958,323.12 | 1,272,820,382.83 |
其他货币资金 | 1,667,831.08 | 1,255,150.97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957,626,154.20 | 1,274,075,533.80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77,060,144.83 | 41,965,990.92 |
其他说明不适用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64,897,895.89 | 122,535.95 | / |
其中: | |||
远期结汇公允价值变动 | 122,535.95 | / | |
结构性存款 | 264,897,895.89 | ||
合计 | 264,897,895.89 | 122,535.95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678,937.90 | 2,320,11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24,057.13 | |
合计 | 678,937.90 | 2,344,167.13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78,937.90 | 100.00 | - | - | 678,937.90 | 2,345,433.30 | 100.00 | 1,266.17 | 0.05 | 2,344,167.13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678,937.90 | 100.00 | 678,937.90 | 2,320,110.00 | 98.92 | - | 2,320,110.00 | |||
商业承兑汇票 | 0.00 | 25,323.30 | 1.08 | 1,266.17 | 5.00 | 24,057.13 |
合计 | 678,937.90 | 100.00 | - | - | 678,937.90 | 2,345,433.30 | 100.00 | 1,266.17 | 0.05 | 2,344,167.1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678,937.90 | ||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计 | 678,937.9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38,126,334.23 | 244,320,694.75 |
1年以内小计 | 238,126,334.23 | 244,320,694.75 |
1至2年 | 5,682,259.58 | 3,431,623.11 |
2至3年 | 982,695.94 | 320,148.95 |
3年以上 | 250,932.29 | 197,144.28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245,042,222.04 | 248,269,611.09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45,042,222.04 | 100.00 | 13,785,050.96 | 5.63 | 231,257,171.08 | 248,269,611.09 | 100.00 | 13,259,578.05 | 5.34 | 235,010,033.04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45,042,222.04 | 100.00 | 13,785,050.96 | 5.63 | 231,257,171.08 | 248,269,611.09 | 100.00 | 13,259,578.05 | 5.34 | 235,010,033.04 |
合计 | 245,042,222.04 | 100.00 | 13,785,050.96 | 5.63 | 231,257,171.08 | 248,269,611.09 | 100.00 | 13,259,578.05 | 5.34 | 235,010,033.0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客户款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38,126,334.23 | 11,906,318.81 | 5.00 |
1-2年 | 5,682,259.58 | 1,136,451.89 | 20.00 |
2-3年 | 982,695.94 | 491,347.97 | 50.00 |
3年以上 | 250,932.29 | 250,932.29 | 100.00 |
合计 | 245,042,222.04 | 13,785,050.96 | 5.6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259,578.05 | 968,585.49 | 443,112.58 | - | 13,785,050.96 | |
合计 | 13,259,578.05 | 968,585.49 | - | 443,112.58 | - | 13,785,050.9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443,112.58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29,365,692.34 | 29,365,692.34 | 11.98 | 1,468,284.62 | |
第二名 | 11,789,676.25 | 11,789,676.25 | 4.81 | 595,171.70 | |
第三名 | 10,900,785.05 | 10,900,785.05 | 4.45 | 545,039.25 | |
第四名 | 6,774,748.05 | 6,774,748.05 | 2.76 | 343,208.54 | |
第五名 | 5,818,871.33 | 5,818,871.33 | 2.37 | 292,816.75 | |
合计 | 64,649,773.02 | 64,649,773.02 | 26.37 | 3,244,520.8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9,696,205.74 | 95.17 | 8,869,160.32 | 96.21 |
1至2年 | 206,609.21 | 2.03 | 212,804.06 | 2.31 |
2至3年 | 280,642.38 | 2.75 | 136,888.83 | 1.48 |
3年以上 | 5,404.75 | 0.05 | ||
合计 | 10,188,862.08 | 100.00 | 9,218,853.21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不适用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1,781,700.00 | 17.49 |
第二名 | 951,862.79 | 9.34 |
第三名 | 356,340.00 | 3.5 |
第四名 | 310,016.00 | 3.04 |
第五名 | 270,126.00 | 2.65 |
合计 | 3,670,044.79 | 36.0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0,137,632.37 | 10,657,367.16 |
合计 | 10,137,632.37 | 10,657,367.1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8,360,007.41 | 8,952,400.00 |
1年以内小计 | 8,360,007.41 | 8,952,400.00 |
1至2年 | 2,265,327.81 | 937,469.81 |
2至3年 | 766,726.17 | 2,805,222.74 |
3年以上 | 3,223,608.24 | 792,610.62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4,615,669.63 | 13,487,703.17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出口退税 | 7,441,712.19 | 6,358,741.63 |
押金保证金 | 6,972,437.44 | 7,040,575.48 |
备用金及其他 | 201,520.00 | 88,386.06 |
合计 | 14,615,669.63 | 13,487,703.17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037,725.39 | 792,610.62 | - | 2,830,336.01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1,134,284.05 | 1,134,284.05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 |
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50,987.68 | 1,296,713.57 | 1,647,701.25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1,254,429.02 | 3,223,608.24 | 4,478,037.2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各阶段划分依据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之说明。公司期末其他应收款第一阶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11.01%,第二阶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100.00%。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830,336.01 | 1,647,701.25 | 4,478,037.26 | |||
合计 | 2,830,336.01 | 1,647,701.25 | 4,478,037.2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7,441,712.19 | 50.92 | 出口退税 | 1年以内 | 372,085.61 |
第二名 | 2,236,628.93 | 15.30 | 押金保证金 | [注1] | 1,839,064.22 |
第三名 | 817,705.12 | 5.59 | 押金保证金 | [注2] | 597,378.61 |
第四名 | 691,572.00 | 4.73 | 押金保证金 | 1-2年 | 138,314.40 |
第五名 | 602,514.28 | 4.12 | 押金保证金 | 1-2年 | 120,502.86 |
合计 | 11,790,132.52 | 80.66 | / | / | 3,067,345.70 |
[注1]:其中 297,485.28为1-2年,319,152.98为2-3年,1,619,990.67为3年以上[注2]:其中134,352.12为1年以内,115,865.00为1-2年,567,488.00为3年以上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15,110,064.45 | 5,402,125.70 | 109,707,938.75 | 94,097,669.31 | 3,301,707.08 | 90,795,962.23 |
在产品 | 5,457,179.86 | 5,457,179.86 | 6,828,135.16 | - | 6,828,135.16 | |
库存商品 | 591,750,832.73 | 21,159,118.71 | 570,591,714.02 | 621,581,938.63 | 20,595,072.85 | 600,986,865.78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374,940.65 | 374,940.65 | 819,478.39 | - | 819,478.39 | |
合计 | 712,693,017.69 | 26,561,244.41 | 686,131,773.28 | 723,327,221.49 | 23,896,779.93 | 699,430,441.56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3,301,707.08 | 4,148,591.79 | 2,048,173.17 | 5,402,125.70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20,595,072.85 | 8,272,936.72 | 7,708,890.86 | 21,159,118.71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 | |||||
合计 | 23,896,779.93 | 12,421,528.51 | 9,757,064.03 | 26,561,244.41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不适用
12、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认证进项税 | 12,879,669.94 | 21,069,658.90 |
待摊费用 | 1,143,226.32 | 3,632,254.30 |
预缴税金 | 2,077,413.82 | 5,605,302.42 |
合计 | 16,100,310.08 | 30,307,215.62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13、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14、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不适用
1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9、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适用 √不适用
20、 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7,619,691.25 | 42,780,780.63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合计 | 37,619,691.25 | 42,780,780.63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6,577,010.50 | 29,426,632.82 | 10,999,570.56 | 6,807,917.77 | 63,811,131.65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310,308.31 | - | 858,733.19 | 1,169,041.50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2,703,737.57 | - | 2,703,737.57 | ||
4.期末余额 | 16,577,010.50 | 29,736,941.13 | 8,295,832.99 | 7,666,650.96 | 62,276,435.5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656,688.16 | 10,842,990.07 | 3,809,356.68 | 3,721,316.11 | 21,030,351.02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412,594.04 | 2,498,913.90 | 1,149,897.86 | 772,881.96 | 4,834,287.7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 - | 1,207,894.45 | - | 1,207,894.45 |
4.期末余额 | 3,069,282.20 | 13,341,903.97 | 3,751,360.09 | 4,494,198.07 | 24,656,744.3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507,728.30 | 16,395,037.16 | 4,544,472.90 | 3,172,452.89 | 37,619,691.25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920,322.34 | 18,583,642.75 | 7,190,213.88 | 3,086,601.66 | 42,780,780.63 |
(1).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1、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2、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3、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4、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5,964,727.57 | 85,964,727.57 |
2.本期增加金额 | 7,632,020.84 | 7,632,020.84 |
租赁 | 7,632,020.84 | 7,632,020.84 |
3.本期减少金额 | 5,519,005.11 | 5,519,005.11 |
处置 | 5,519,005.11 | 5,519,005.11 |
4.期末余额 | 88,077,743.30 | 88,077,743.3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1,423,876.61 | 31,423,876.61 |
2.本期增加金额 | 8,641,664.65 | 8,641,664.65 |
(1)计提 | 8,641,664.65 | 8,641,664.65 |
3.本期减少金额 | 2,516,328.00 | 2,516,328.00 |
(1)处置 | 2,516,328.00 | 2,516,328.00 |
4.期末余额 | 37,549,213.26 | 37,549,213.2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0,528,530.04 | 50,528,530.04 |
2.期初账面价值 | 54,540,850.96 | 54,540,850.96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5、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543,391.55 | 2,543,391.5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773,584.90 | 3,773,584.90 | |||
(1)购置 | 3,773,584.90 | 3,773,584.9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773,584.90 | 2,543,391.55 | 6,316,976.45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942,672.20 | 1,942,672.2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681.12 | 140,191.08 | 158,872.20 | ||
(1)计提 | 18,681.12 | 140,191.08 | 158,872.2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8,681.12 | 2,082,863.28 | 2,101,544.40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754,903.78 | 460,528.27 | 4,215,432.0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600,719.35 | 600,719.35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6、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36,896,147.83 | 209,055.85 | 8,110,233.47 | 28,994,970.21 | |
系统使用费 | 95,754.78 | - | 63,836.46 | 31,918.32 | |
咨询服务费 | 587,138.33 | - | 98,048.64 | 489,089.69 | |
合计 | 37,579,040.94 | 209,055.85 | 8,272,118.57 | 29,515,978.22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8、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坏账准备 | 12,950,894.79 | 2,275,187.30 | 11,874,410.93 | 2,026,119.51 |
资产减值准备 | 17,522,369.88 | 2,628,355.48 | 16,245,657.43 | 2,436,848.61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减少) | - | - | 2,436,422.44 | 609,105.61 |
租赁负债 | 32,753,318.40 | 6,374,104.76 | 37,670,223.65 | 6,860,752.97 |
未抵扣亏损和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5,836,897.65 | 3,971,007.19 | 22,919,963.71 | 6,427,614.77 |
合计 | 79,063,480.72 | 15,248,654.73 | 91,146,678.16 | 18,360,441.47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增加) | 897,895.89 | 134,684.38 | 122,535.95 | 30,633.99 |
使用权资产 | 32,672,180.63 | 6,396,414.70 | 35,581,400.70 | 6,514,664.02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8,947,729.08 | 1,342,159.36 | 10,115,163.80 | 1,517,274.57 |
合计 | 42,517,805.60 | 7,873,258.44 | 45,819,100.45 | 8,062,572.58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4,351,067.98 | 11,867,891.80 |
可抵扣亏损 | - | 397,637.75 |
可抵扣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62,539,946.00 | 67,441,233.46 |
合计 | 76,891,013.98 | 79,706,763.01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0、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31、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17,645,305.32 | 231,234.01 |
票据融资 | 20,000,000.00 | |
合计 | 37,645,305.32 | 231,234.01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指定的理由和依据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436,422.44 | / | |
其中: | |||
远期结汇公允价值变动 | 2,436,422.44 | / | |
合计 | 2,436,422.44 | / |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 | |||
合计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179,666,824.01 | 179,210,597.40 |
1-2年 | 1,515,907.38 | 300,729.13 |
2-3年 | 43,189.13 | 4,519.99 |
3年以上 | 17,867.50 | 50,556.34 |
合计 | 181,243,788.02 | 179,566,402.86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23,646,764.87 | 29,072,493.83 |
合计 | 23,646,764.87 | 29,072,493.8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0,122,195.06 | 74,786,125.24 | 80,014,073.69 | 14,894,246.61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432,613.16 | 9,373,761.78 | 9,412,568.13 | 1,393,806.81 |
三、辞退福利 | 5,285.03 | 194,649.74 | 199,934.77 |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 - | - | - |
合计 | 21,560,093.25 | 84,354,536.76 | 89,626,576.59 | 16,288,053.42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8,515,081.32 | 65,266,637.40 | 70,247,495.68 | 13,534,223.04 |
二、职工福利费 | 46,003.30 | 221,763.76 | 267,618.46 | 148.60 |
三、社会保险费 | 986,611.44 | 5,812,366.03 | 6,003,956.50 | 795,020.97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965,667.15 | 5,680,328.75 | 5,871,354.12 | 774,641.78 |
工伤保险费 | 20,944.29 | 128,232.83 | 128,797.93 | 20,379.19 |
生育保险费 | - | 3,804.45 | 3,804.45 | - |
四、住房公积金 | 574,499.00 | 3,485,358.05 | 3,495,003.05 | 564,854.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 | - | -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 - | - |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 - | - | - |
合计 | 20,122,195.06 | 74,786,125.24 | 80,014,073.69 | 14,894,246.61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377,790.52 | 8,519,497.74 | 8,552,304.18 | 1,344,984.08 |
2、失业保险费 | 54,822.64 | 854,264.04 | 860,263.95 | 48,822.73 |
3、企业年金缴费 | - | - | - | |
合计 | 1,432,613.16 | 9,373,761.78 | 9,412,568.13 | 1,393,806.8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9,914,937.18 | 13,411,530.07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3,650,308.22 | 6,494,001.28 |
个人所得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63,164.42 | 635,705.78 |
印花税 | 174,984.15 | 193,406.77 |
教育费附加 | 75,803.85 | 273,191.94 |
地方教育附加 | 45,491.21 | 182,127.97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3,990,612.02 | 279,723.13 |
合计 | 18,015,301.05 | 21,469,686.94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0、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540,304.51 | 1,638,037.19 |
合计 | 540,304.51 | 1,638,037.19 |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 | 540,304.51 | 1,638,037.19 |
合计 | 540,304.51 | 1,638,037.19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1、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2、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6,104,506.75 | 15,879,402.55 |
合计 | 16,104,506.75 | 15,879,402.55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3、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2,530,487.57 | 3,116,329.81 |
合计 | 2,530,487.57 | 3,116,329.81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4、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39,779,208.17 | 46,664,222.47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4,682,422.00 | 5,478,710.95 |
合计 | 35,096,786.17 | 41,185,511.52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7、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49、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预计工程违约补偿款 | 1,267,641.51 | 项目终止补偿款本期已结算 | |
合计 | 1,267,641.51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不适用
5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90,882,948.00 | 90,882,948.00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2、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3、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4、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752,877,139.38 | - | 23,326.44 | 1,752,853,812.94 |
其他资本公积 | 659,955.12 | 726,975.02 | - | 1,386,930.14 |
合计 | 1,753,537,094.50 | 726,975.02 | 23,326.44 | 1,754,240,743.0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因股份支付,增加其他资本公积726,975.02元,因股份回购产生手续费减少资本溢价23,326.44元。
55、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普通股 | - | 87,420,246.76 | - | 87,420,246.76 |
合计 | - | 87,420,246.76 | - | 87,420,246.7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股份回购累计回购2,129,043股,支付对价87,420,246.76元。
56、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962,028.07 | 376,362.85 | 376,362.85 | -6,585,665.22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 | -6,962,028.07 | 376,362.85 | 376,362.85 | -6,585,665.22 |
表折算差额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6,962,028.07 | 376,362.85 | 376,362.85 | -6,585,665.22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不适用
57、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8、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7,497,479.99 | 27,497,479.99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27,497,479.99 | 27,497,479.99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24,586,657.91 | 223,483,663.4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5,712.86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24,586,657.91 | 223,489,376.34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1,839,064.55 | 109,571,788.6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8,503,263.43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79,878,514.50 | 99,971,243.68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96,547,207.96 | 224,586,657.9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0、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32,200,230.34 | 321,954,244.55 | 522,591,165.65 | 309,803,101.12 |
其他业务 | 7,079.65 | - | 34,150.94 | - |
合计 | 532,207,309.99 | 321,954,244.55 | 522,625,316.59 | 309,803,101.12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分子砌块杂环化合物 | 229,859,513.69 | 131,465,634.16 |
分子砌块苯环化合物 | 134,712,195.07 | 83,754,149.68 |
分子砌块脂肪族类化合物 | 90,572,155.57 | 56,963,313.81 |
科研试剂催化剂和配体 | 55,346,444.75 | 38,237,190.74 |
科研试剂生命科学 | 21,709,921.26 | 11,533,956.16 |
其他 | 7,079.65 |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232,905,432.03 | 168,012,913.23 |
境外 | 299,301,877.96 | 153,941,331.32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直销 | 494,744,507.41 | 295,215,048.00 |
经销 | 37,462,802.58 | 26,739,196.55 |
合计 | 532,207,309.99 | 321,954,244.55 |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1、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33,783.66 | 975,647.07 |
教育费附加 | 417,695.05 | 431,105.55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481,645.10 | |
土地使用税 |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 | 329,917.08 | 442,513.58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78,463.35 | 287,403.70 |
合计 | 2,441,504.24 | 2,136,669.90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2、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3,124,609.47 | 25,862,545.63 |
仓储服务费 | 8,149,607.96 | 9,557,297.05 |
股份支付 | 716,382.54 | 1,848,300.51 |
业务宣传费 | 4,516,499.58 | 3,328,664.31 |
折旧与摊销 | 3,576,132.78 | 2,675,937.06 |
综合办公费 | 2,938,291.74 | 4,349,553.92 |
物料消耗 | 4,409,769.01 | 5,350,952.76 |
劳务费 | 3,072,597.36 | 2,584,898.16 |
其他 | 131,389.75 | 136,750.70 |
合计 | 60,635,280.19 | 55,694,900.10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3、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9,677,636.38 | 23,114,814.09 |
综合办公费 | 6,777,543.98 | 6,793,540.35 |
租赁物管费 | 2,963,329.21 | 4,054,486.87 |
中介机构费 | 4,020,636.25 | 2,446,993.27 |
折旧与摊销 | 3,294,406.06 | 2,591,135.59 |
调拨费 | 5,434,262.76 | 2,751,368.10 |
技术服务费 | 107,830.44 | 371,332.71 |
股份支付 | 10,592.48 | - |
其他 | 943,812.28 | 1,898,457.07 |
合计 | 53,230,049.84 | 44,022,128.05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4、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8,920,572.49 | 18,085,431.91 |
租赁物业费 | 2,271,031.62 | 1,917,166.63 |
物料消耗 | 4,155,937.75 | 2,486,168.79 |
折旧与摊销 | 3,534,425.10 | 2,245,481.51 |
环保费 | 751,636.46 | 1,095,074.24 |
办公费 | 158,101.91 | 294,021.29 |
检测费 | 49,655.45 | 95,154.72 |
其他 | 209,237.90 | 557,678.11 |
合计 | 30,050,598.68 | 26,776,177.20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5、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1,378,044.63 | 952,587.87 |
其他利息费用 | 2,026,130.35 | 65,466.54 |
利息收入 | -13,385,141.73 | -14,415,968.92 |
汇兑损益 | -2,913,090.90 | -16,075,629.84 |
手续费支出 | 915,857.37 | 874,732.68 |
合计 | -11,978,200.28 | -28,598,811.67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6、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科技项目扶持资金 | 1,140,000.00 | 3,939,000.00 |
人才住房补贴 | 24,000.00 |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246,192.02 | 67,104.82 |
稳岗扩岗补助 | 275,481.20 | 19,500.00 |
进项税加计扣除 | 843.44 | 35,625.17 |
其他政府补助 | 321,323.00 | 43,488.00 |
合计 | 1,983,839.66 | 4,128,717.99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7、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569,580.91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967,790.34 | -478,434.1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967,790.34 | 1,091,146.81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8、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97,895.89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221,398.52 | -12,327,068.23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323,502.63 | -12,327,068.23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70、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使用权资产处置 | 496,843.92 | 82,880.04 |
固定资产处置 | 113,805.84 | |
合计 | 610,649.76 | 82,880.0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968,585.49 | -3,300,078.95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647,701.25 | -492,221.71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2,616,286.74 | -3,792,300.66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2,421,528.51 | -3,966,774.79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2,421,528.51 | -3,966,774.79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73、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罚没及违约金收入 | |||
退税利息 | |||
其他 | 197,043.79 | 13,516.96 | 197,043.79 |
合计 | 197,043.79 | 13,516.96 | 197,043.7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税收滞纳金 | 193,352.87 | ||
违约金 | 7,532.54 | 384,679.28 | 7,532.54 |
其他 | 10,138.34 | 500.08 | 10,138.34 |
合计 | 17,670.88 | 578,532.23 | 17,670.88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75、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9,492,630.41 | 17,017,581.7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922,472.60 | -3,157,871.28 |
合计 | 12,415,103.01 | 13,859,710.42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64,254,167.5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9,638,125.13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609,338.93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50,379.3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99,409.44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620,794.05 |
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影响 | -2,404,124.99 |
所得税费用 | 12,415,103.0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6、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56
77、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押金保证金 | 206,629.78 | 2,206,071.00 |
收到政府补助 | 1,737,647.64 | 4,025,988.00 |
收到往来款及其他 | 443,235.49 | 1,776,116.41 |
银行利息收入 | 11,220,069.68 | 14,121,367.82 |
合计 | 13,607,582.59 | 22,129,543.23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的费用 | 33,721,867.03 | 29,848,443.38 |
付现的银行手续费 | 915,857.37 | 426,966.60 |
支付押金保证金 | 1,112,281.53 | 3,337,694.28 |
支付往来款及其他 | 17,670.89 | 722,011.03 |
合计 | 35,767,676.82 | 34,335,115.2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赎回理财产品及收益 | ||
收回远期结汇保证金 | 1,043,621.97 | 6,934,485.96 |
合计 | 1,043,621.97 | 6,934,485.96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理财产品 | ||
支付远期结汇保证金 | 5,217,109.84 | |
合计 | 5,217,109.84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股利利息 | ||
支付借款担保费用 | ||
支付房租费 | 11,349,251.52 | 9,141,728.32 |
支付上市费用 | ||
支付股份回购款 | 87,420,246.76 | |
合计 | 98,769,498.28 | 9,141,728.32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 | 231,234.01 | 74,733,673.07 | 37,319,601.76 | 37,645,305.32 |
借款 | ||||||
合计 | 231,234.01 | 74,733,673.07 | 37,319,601.76 | 37,645,305.32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
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51,839,064.55 | 83,583,027.3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2,421,528.51 | 3,966,774.79 |
信用减值损失 | 2,616,286.74 | 3,792,300.6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834,287.76 | 4,270,409.13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8,641,664.65 | 4,508,425.70 |
无形资产摊销 | 158,872.20 | 115,500.0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8,272,118.57 | 6,433,212.2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10,649.76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23,502.63 | 12,327,068.23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216,367.89 | -2,584,098.6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67,790.34 | -1,091,146.81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111,786.74 | -3,157,871.2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89,314.14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876,088.84 | -136,278,918.5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789,955.54 | -67,811,722.1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5,223,605.42 | 46,690,750.70 |
其他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9,677,429.18 | -45,236,288.58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租赁形成的使用权资产 | 7,632,020.84 | 30,946,917.14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947,195,599.76 | 1,285,535,291.7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265,070,054.44 | 1,495,462,681.2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17,874,454.68 | -209,927,389.52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947,195,599.76 | 1,265,070,054.44 |
其中:库存现金 | -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945,527,768.68 | 1,263,814,903.4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667,831.08 | 1,255,150.97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47,195,599.76 | 1,265,070,054.44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未到期应收利息 | 10,430,554.44 | 5,511,391.44 | 未到期应收利息 |
合计 | 10,430,554.44 | 5,511,391.4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9、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0、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21,576,524.17 | 7.1268 | 153,771,572.45 |
欧元 | 236,376.56 | 7.6617 | 1,811,046.29 |
英镑 | 247,840.32 | 9.0430 | 2,241,220.01 |
印度卢比 | 97,574,412.19 | 0.08715 | 8,503,610.02 |
港币 | 260,589.19 | 0.91268 | 237,834.54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12,390,420.96 | 7.1268 | 88,304,052.10 |
欧元 | 1,420,702.35 | 7.6617 | 10,884,995.19 |
英镑 | 430,126.40 | 9.0430 | 3,889,633.04 |
印度卢比 | 328,626,361.45 | 0.08715 | 28,639,787.40 |
其他应收款 | |||
其中:美元 | 77,724.80 | 7.1268 | 553,929.10 |
欧元 | 108,840.00 | 7.6617 | 833,899.43 |
印度卢比 | 5,022,385.97 | 0.08715 | 437,700.94 |
港币 | 220,000.00 | 0.91268 | 200,789.60 |
短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54,591.37 | 7.1268 | 389,061.78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152,427.81 | 7.1268 | 1,086,322.52 |
欧元 | 3,843.28 | 7.6617 | 29,446.06 |
印度卢比 | 2,017,434.14 | 0.08715 | 175,819.39 |
港币 | 389,195.82 | 0.91268 | 355,211.24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欧元 | 54,708.09 | 7.6617 | 419,156.97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有如下境外经营实体:
(1) AM公司,主要经营地为美国,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2) BLDUS公司,主要经营地为美国,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3) BLDIND公司,主要经营地为印度,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4) BLDGM公司,主要经营地为德国,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5) BLDHK公司,主要经营地为香港,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美元为其记账本位币,本期上述境外经营实体的记账本位币没有发生变化。
81、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本期数 |
短期租赁费用 | 512.978.16 |
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 | - |
合 计 | 512.978.16 |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11,349,251.52(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不适用
82、 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8,920,572.49 | 18,085,431.91 |
租赁物业费 | 2,271,031.62 | 1,917,166.63 |
物料消耗 | 4,155,937.75 | 2,486,168.79 |
折旧与摊销 | 3,534,425.10 | 2,245,481.51 |
环保费 | 751,636.46 | 1,095,074.24 |
办公费 | 158,101.91 | 294,021.29 |
检测费 | 49,655.45 | 95,154.72 |
其他 | 209,237.90 | 557,678.11 |
合计 | 30,050,598.68 | 26,776,177.20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30,050,598.68 | 26,776,177.20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不适用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上海毕路得 | 上海 | 10,000,000.00 | 上海 | 销售 | 100.00 | -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上海蒈顺 | 上海 | 15,000,000.00 | 上海 | 仓储服务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凯美克 | 上海 | 15,000,000.00 | 上海 | 研发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深圳煦丰 | 深圳 | 1,000,000.00 | 深圳 | 仓储服务 | 100.00 | -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AM | 美国 | 2,062,070.00 | 美国 | 销售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BLDUS | 美国 | 285,752.00 | 美国 | 销售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BLDIND | 印度 | 101,928.48 | 印度 | 销售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BLDHK | 香港 | 175,940.00 | 香港 | 运输服务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BLDGM | 德国 | 1,551,600.00 | 德国 | 销售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上海毕臣 | 上海 | 50,000,000.00 | 上海 | 研发生产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上海毕臻 | 上海 | 5,000,000.00 | 上海 | 研发生产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1,736,804.20 | 4,025,988.00 |
合计 | 1,736,804.20 | 4,025,988.00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美国、印度和德国,国内业务以人民币结算、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结算,境外经营公司以美元、港币、欧元、卢比结算。故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港币)存在外汇风险。相关外币资产及外币负债包括:以外币计价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注释80“外币货币性项目”。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外汇风险。本期末,本公司面临的外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见本“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注释80“外币货币性项目。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向银行借款均系固定利率借款。因此,本公司不会受到利率变动所导致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的影响。
(3)其他价格风险
本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不存在其他价格风险。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客户管理信用风险集中度,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公司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由于本公司的应收款项客户广泛分散于不同的地区和行业中,因此在本公司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所承担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各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当满足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
1)根据外部公开信用评级结果,债务人信用评级等级大幅下降。
2)债务人生产或经营环节出现严重问题,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发生显著下降。
3)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4)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能力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5)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客观证据。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依据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相关定义如下:
1)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2)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
3)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敞口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物或其他信用支持的可获得性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
本公司通过预计未来各月份中单个敞口或资产组合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来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报告期内,预期信用损失估计技术或关键假设未发生重大变化。
(4)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包括的前瞻性信息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相关信息,如GDP增速等宏观经济状况,所处行业周期阶段等行业发展状况等。本公司在考虑公司未来销售策略或信用政策的变化的基础上来预测这些信息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
3.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期末数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 计 | |
短期借款 | 3,764.53 | 3,764.53 | |||
应付账款 | 18,124.38 | 18,124.38 | |||
其他应付款 | 54.03 | 54.0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849.02 | 1,849.02 | |||
租赁负债 | 1,048.83 | 914.82 | 2,011.53 | 3,975.18 |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23,791.96 | 1,048.83 | 914.82 | 2,011.53 | 27,767.14 |
续上表:
项 目 | 期初数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 计 | |
短期借款 | 23.12 | - | - | - | 23.12 |
应付账款 | 17,956.64 | - | - | - | 17,956.64 |
其他应付款 | 163.80 | - | - | - | 163.8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837.95 | - | - | - | 1,837.95 |
租赁负债 | - | 1,317.86 | 1,072.22 | 2,276.34 | 4,666.42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19,981.51 | 1,317.86 | 1,072.22 | 2,276.34 | 24,647.93 |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
4.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14.65%(2023年12月31日:13.48%)。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264,897,895.89 | 264,897,895.89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64,897,895.89 | 264,897,895.89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4)结构性存款 | 264,897,895.89 | 264,897,895.89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64,897,895.89 | 264,897,895.89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公司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为同类型工具的市场报价。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合同约定的预期收益率。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本公司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上海酷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戴龙投资的企业 |
上海纬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戴龙投资的企业 |
高景网络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戴龙投资的企业 |
海邦融资租赁(福建)有限公司 | 戴龙投资的企业 |
深圳艾利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戴龙投资的企业 |
浙江百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戴龙投资的企业 |
上海毕和毕达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戴龙投资的企业 |
上海派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李健投资的企业 |
上海派泊生物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李健投资的企业 |
其他说明不适用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00.96 | 401.28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根据前20个交易日收盘平均价确定权益工具公允价值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按本期实际行权数量及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化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重大差异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81,709,106.97 |
其他说明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管理人员 | 10,592.48 | |
销售人员 | 716,382.54 | |
合计 | 726,975.02 |
其他说明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承租人已承诺但尚未开始的租赁及财务影响
项目 | 年末余额 |
未折现租赁付款额: |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1年 | 18,490,235.74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2年 | 10,488,342.28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3年 | 9,148,160.13 |
以后年度 | 20,115,342.44 |
合计 | 58,242,080.60 |
2.募集资金使用承诺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88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22.91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8.00元/股,截至2022年9月29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28,160,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19,161,934.9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308,998,865.06元。募集资金投向使用情况如下:
承诺投资项目 | 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药物分子砌块区域中心项目 | 28,000.00 | 13,843.52 |
研发实验室项目 | 7,435.61 | 1,986.33 |
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 | 8,000.00 |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91,614,715.29 | 503,048,425.09 |
1年以内小计 | 491,614,715.29 | 503,048,425.09 |
1至2年 | 62,505,736.77 | 50,110,768.02 |
2至3年 | 20,020,671.09 | 16,737,179.78 |
3年以上 | 144,827.11 | 120,312.11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574,285,950.26 | 570,016,685.0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74,285,950.26 | 100.00 | 8,056,838.31 | 1.40 | 566,229,111.95 | 570,016,685.00 | 100.00 | 8,352,592.42 | 1.47 | 561,664,092.58 |
其中: | ||||||||||
应收客户款项 | 574,285,950.26 | 100.00 | 8,056,838.31 | 1.40 | 566,229,111.95 | 570,016,685.00 | 100.00 | 8,352,592.42 | 1.47 | 561,664,092.58 |
合计 | 574,285,950.26 | 100.00 | 8,056,838.31 | 1.40 | 566,229,111.95 | 570,016,685.00 | 100.00 | 8,352,592.42 | 1.47 | 561,664,092.5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客户款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关联方组合 | 428,375,352.32 | - | - |
账龄组合 | 145,910,597.94 | 8,056,838.31 | 5.52 |
合计 | 574,285,950.26 | 8,056,838.31 | 1.4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账龄组合
√适用 □不适用
账龄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142,451,573.46 | 7,122,580.39 | 5.00 |
1-2年 | 2,892,226.28 | 578,445.26 | 20.00 |
2-3年 | 421,971.09 | 210,985.55 | 50.00 |
3年以上 | 144,827.11 | 144,827.11 | 100.00 |
小计 | 145,910,597.94 | 8,056,838.31 | 5.52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352,592.42 | 30,459.06 | 265,295.05 | 8,056,838.31 | ||
合计 | 8,352,592.42 | - | 30,459.06 | 265,295.05 | - | 8,056,838.3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65,295.05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上海毕路得 | 296,707,352.88 | 296,707,352.88 | 51.67 | - | |
AM | 102,964,535.65 | 102,964,535.65 | 17.93 | - | |
第三名 | 29,365,692.34 | 29,365,692.34 | 5.11 | 1,468,284.62 | |
上海毕臣 | 22,752,258.19 | 22,752,258.19 | 3.96 | - | |
第五名 | 10,900,785.05 | 10,900,785.05 | 1.90 | 545,039.25 | |
合计 | 462,690,624.11 | 462,690,624.11 | 80.57 | 2,013,323.87 |
其他说明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1,768,623.47 | 21,776,607.42 |
合计 | 21,768,623.47 | 21,776,607.4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6,280,737.99 | 6,666,033.73 |
1年以内小计 | 6,280,737.99 | 6,666,033.73 |
1至2年 | 15,580,698.74 | 14,628,990.00 |
2至3年 | 324,152.98 | 1,190,792.96 |
3年以上 | 986,889.98 | 195,500.00 |
3至4年 | ||
4至5年 |
5年以上 | ||
合计 | 23,172,479.69 | 22,681,316.69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暂借款 | 20,554,737.99 | 19,954,737.99 |
押金保证金 | 2,580,342.52 | 2,690,119.52 |
备用金及其他 | 37,399.18 | 36,459.18 |
合计 | 23,172,479.69 | 22,681,316.69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709,209.27 | 195,500.00 | 904,709.27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405,019.99 | 405,019.99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12,776.96 | 386,369.99 | 499,146.95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416,966.24 | 986,889.98 | 1,403,856.22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各阶段划分依据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 “金融工具的减值” 之说明。公司期末其他应收款第一阶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25.57%,第二阶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100.00%。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用以确定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等事项所采用的输入值、假设等信息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之说明。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04,709.27 | 499,146.95 | 1,403,856.22 | |||
合计 | 904,709.27 | 499,146.95 | 1,403,856.2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上海毕路得 | 19,954,737.99 | 86.11 | 暂借款 | 表下"注3:" | - |
第二名 | 1,356,678.24 | 5.85 | 押金保证金 | 表下"注4:" | 959,113.53 |
第三名 | 602,514.28 | 2.60 | 押金保证金 | 1-2年 | 120,502.86 |
上海毕臣 | 600,000.00 | 2.59 | 暂借款 | 1年以内 | - |
第五名 | 237,600.00 | 1.03 | 押金保证金 | 1-2年 | 47,520.00 |
合计 | 22,751,530.51 | 98.18 | / | / | 1,127,136.39 |
[注3]其中 5,637,737.99 为1-2年, 14,317,000.00 为2-3年[注4]其中 297,485.28 为1-2年, 319,152.98 为2-3年, 740,039.98为3年以上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对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期末数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数的比例(%) |
上海毕臣 | 子公司 | 600,000.00 | 2.59 |
上海毕路得 | 子公司 | 19,954,737.99 | 86.11 |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9,950,157.26 | 59,950,157.26 | 59,950,157.26 | 59,950,157.26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59,950,157.26 | 59,950,157.26 | 59,950,157.26 | 59,950,157.26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上海毕路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0,108,059.26 | 10,108,059.26 | ||||
上海蒈顺科技有限公司 | 19,780,760.00 | 19,780,760.00 | ||||
BEPHARM SCIENTIFIC INC | 3,791,918.00 | 3,791,918.00 | ||||
深圳市煦丰科技物流有限公司 | 1,730,800.00 | 1,730,800.00 |
凯美克(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6,038,620.00 | 16,038,620.00 | ||||
上海毕臻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上海毕臣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 3,500,000.00 | 3,500,000.00 | ||||
合计 | 59,950,157.26 | 59,950,157.26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18,550,642.63 | 282,255,462.39 | 501,221,949.70 | 329,979,568.60 |
其他业务 | 7,079.65 | 34,150.94 | ||
合计 | 418,557,722.28 | 282,255,462.39 | 501,256,100.64 | 329,979,568.60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397,131,067.02 | 282,255,462.39 |
境外 | 21,426,655.26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418,557,722.28 | 282,255,462.3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343,015.3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343,015.33 | -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610,649.7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736,804.2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644,287.7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 |
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79,372.9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105,899.4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94,261.6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3,582,752.42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52 | 0.58 | 0.5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35 | 0.54 | 0.54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戴岚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8月2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