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已于2024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巧芬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3)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4-040)。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2024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基础上增加了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系根据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进行的,且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不会改变原募投项目的实施方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