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38 证券简称:中国海油 公告编号:2024-021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32号)的核准,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9,000万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0.80元/股,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29,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09,908.67万元。上述款项已分别于2022年4月18日及2022年5月23日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4月18日及2022年5月24日分别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0157570_A02号及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0157570_A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4年上半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4,153.52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人民币404,178.38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本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针对不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与项目实施主体、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分别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对于超额配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2年6月8日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支行另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上述协议履行。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人民币万元)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信大楼支行2 | NRA0200235229100058036 | 1.18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分行 | FTN44821300048500160 | 36,001.913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山支行 | NRA98350001101000005 | 1.1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信大楼支行 | 0200235229100057781 | 113,833.9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海洋支行 | 275294596306 | 254,340.18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 411900001710602 | 0.00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营业部 | 421421001012002429056 | 0.00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上半年,本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上半年,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余额明细表数据若出现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与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信大楼支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支行的下属机构。
美元存款按实际购汇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列示。
2024年上半年,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情况。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上半年,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通过银行电汇等方式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2年4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电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上半年,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上半年度编制单位: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209,908.6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4,153.5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867,904.8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注1) | 调整后投资总额 (注1)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注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2024年半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圭亚那Payara油田开发项目 | 否 | 520,000.00 | 520,000.00 | 520,000.00 | - | 520,000.00 | - | 100.00% | 2026年12月 (注2) | 291,772.44 | 是 | 否 |
流花11-1/4-1油田二次开发项目 | 否 | 650,000.00 | 650,000.00 | 650,000.00 | 44,870.25 | 380,472.04 | -269,527.96 | 58.53%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圭亚那Liza油田二期开发项目 | 否 | 220,000.00 | 220,000.00 | 220,000.00 | - | 220,000.00 | - | 100.00% | 2023年12月 | 420,602.81 | 是 | 否 |
陆丰油田群区域开发项目 | 否 | 350,000.00 | 350,000.00 | 350,000.00 | 18,747.60 | 311,877.99 | -38,122.01 | 89.11% | 2024年6月 | 157,338.06 | 是 | 否 |
陵水17-2气田开发项目 | 否 | 300,000.00 | 300,000.00 | 300,000.00 | 535.63 | 285,334.96 | -14,665.04 | 95.11% | 2021年12月 | 345,584.61 | 是 | 否 |
陆丰12-3油田开发项目 | 否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 | 100,000.00 | - | 100.00% | 2023年8月 | 65,065.87 | 是 | 否 |
秦皇岛32-6/曹妃甸11-1油田群岸电应用工程项目 | 否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 | 82,686.12 | -17,313.88 | 82.69% | 2021年11月 | 不适用 (注3) | 不适用 (注3) | 否 |
旅大6-2油田开发项目 | 否 | 50,000.00 | 50,000.00 | 50,000.00 | - | 50,000.00 | - | 100.00% | 2021年12月 | 20,786.57 | 是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919,908.67 | 919,908.67 | 919,908.67 | 0.04 | 917,533.71 | -2,374.96 | 99.7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 | 3,209,908.67 | 3,209,908.67 | 3,209,908.67 | 64,153.52 | 2,867,904.82 | -342,003.85 | 89.35%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报告期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本报告期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本报告期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陵水17-2气田开发项目、陆丰油田群区域开发项目、秦皇岛32-6/曹妃甸11-1油田群岸电应用工程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续仍将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开发投资支出,主要包括项目工程建造和安装款项、质保金等。 |
注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为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确定的投资金额。注2:圭亚那Payara油田开发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度于2023年12月使用完毕,2024年2月达到设计高峰产量。注3:秦皇岛32-6/曹妃甸11-1油田群岸电应用工程项目是公司渤海油田统筹开发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作为成本分摊至各油田,不单独核算收益。注4:本对照表数据若出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