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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锐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9

证券代码:300745 证券简称:欣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7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欣锐科技股票代码300745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朱若愚甘豪秀
电话0755-8615 96560755-8615 9656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3号楼35层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3号楼35层
电子信箱ir@shinry.comir@shinry.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856,568,297.67846,740,117.701.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3,796,952.2054,926,218.55-161.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57,951,559.6940,688,197.79-242.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23,984,936.27-30,019,356.93-313.0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6710.4308-162.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6710.4258-162.7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0%4.38%-5.78%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4,292,950,489.463,815,480,839.4212.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381,881,710.432,453,386,636.65-2.91%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8,943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吴壬华境内自然人19.84%33,251,233.0024,938,425.00质押2,570,000
新余市奇斯科技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66%4,451,164.000.00不适用0
新余市鑫奇迪科技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65%2,771,604.000.00质押2,400,000
#章龙境内自然人1.34%2,251,518.000.00不适用0
唐冬元境内自然人1.08%1,813,765.000.00不适用0
毛丽萍境内自然人1.03%1,725,419.001,294,064.00不适用0
#何永赟境内自然人0.93%1,552,000.000.00不适用0
#郑秀攀境内自然人0.89%1,496,818.000.00不适用0
#杨希光境内自然人0.89%1,485,000.000.00不适用0
彭胜文境内自然人0.88%1,479,000.000.0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吴壬华与毛丽萍因夫妻关系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毛丽萍为新余市奇斯科技有限公司及新余市鑫奇迪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未知其他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股东章龙合计持有2,251,518股,均是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东何永赟合计持有1,552,000股,其中,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491,600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60,400股;股东郑秀攀合计持有1,496,818股,均是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东杨希光合计持有1,485,000股,均是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11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12,0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最高成交价为20.6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96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9,999,594.4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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