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9725 证券简称:惠丰钻石 公告编号:2024-054
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7月18日,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11,000,000股,发行方式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28.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09,98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85,386,886.79元,到账时间为2022年7月4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364.58万元,到账时间为2022年8月17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 | 投入进度(%) (3)=(2)/(1) |
1 | 金刚石微粉智能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 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 14,900 | 0 | 0.00% |
2 | 研发中心升 | 河南省惠丰 | 7,300 | 6,970.27 | 95.48% |
级建设项目 | 金刚石有限公司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 10,703.27 | 10,703.27 | 100.00% |
合计 | - | - | 32,903.27 | 17,673.54 | -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如有):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账号 | 金额(元) |
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柘城支行 | 263781660143 | 84,273,339.50 |
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635565379 | 327,861.90 |
河南省惠丰金刚石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郑州北环路支行 | 15556000001002177 | 3,556,410.01 |
合计 | - | - | 88,157,611.41 |
注1:上表金额包括专户利息收入。注2:上表余额未包括中国银行理财产品账户余额,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购买中国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0.00万元;注3:华夏银行募集资金专户15556000001002177包含其子账户15556000001054705余额,子账户不具备对外结算功能,并且该子账户已注销。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了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券商收益凭证及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券商收益凭证及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其审议程序和决策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惠丰钻石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惠丰钻石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四)《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