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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丰钻石:关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839725 证券简称:惠丰钻石 公告编号:2024-057

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75,000股。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定向回购类型及依据

定向回购类型: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定向回购依据: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4]9368”《审计报告》及公司相关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文件,鉴于公司未满足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三、 回购基本情况

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予以回购后注销。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1]10899号”《验资报告》《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及公司公开披露的其他公告文件,本次回购注销所对应的激励对象获授公司限制性股票所支付的价款合计为2,925,000元。因此,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予以回购,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2,925,000元。

3、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序号姓名职务拟注销数量(股)剩余获授股票数量(股)拟注销数量占授予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寇景利董事430,000050%
2高杰董事、副总经理50,000050%
3王依晴董事、副总经理50,000050%
4李秀英财务总监50,00005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580,000050%
二、核心员工
5王再福核心员工100,000050%
6王双双核心员工50,000050%
7赵艳梅核心员工25,000050%
8鲍思玮核心员工25,000050%
9宋东伟核心员工25,000050%
10王红磊核心员工25,000050%
11杨莉霞核心员工25,000050%
12李永超核心员工20,000050%
13寇景民核心员工15,000050%
14王在林核心员工15,000050%
15李瑞核心员工15,000050%
16孙文芝核心员工15,000050%
17梁宝玉核心员工15,000050%
18唐永杰核心员工10,000050%
19胥伟力核心员工10,000050%
20寇志培核心员工5,000050%
核心员工小计395,000050%
合计975,000050%

四、 预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及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类别回购注销前回购注销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份50,172,23854.39%49,197,23853.90%
2.无限售条件股份 (不含回购专户股份)41,467,76244.95%41,467,76245.43%
3.回购专户股份610,0000.66%610,0000.67%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610,0000.66%610,0000.67%
——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00%00%
——用于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00%00%
——用于减少注册资本00%00%
总计92,250,000100%91,275,000100%

注:上述回购实施前所持股份情况以2024年8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数据为准。

五、 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维

持上市地位影响的分析

本次回购注销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占回购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的比重较小,不会导致公司股票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不影响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 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之

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通知情况将按相关规定予以披露。

七、 备查文件

(一)《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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