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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飞光电:关于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全资子公司转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9

证券代码:300303 证券简称:聚飞光电 公告编号:2024-043债券代码:123050 债券简称:聚飞转债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全资子公司转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聚飞光电”)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整,担保方式为信用,期限一年,授信用途为流动资金周转。该额度项下可转授信给惠州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惠州聚飞”)使用,期限一年,由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上述议案中涉及的担保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2024年6月30日资产负债率截至目前担保余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新增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2024年6月30日净资产比例是否关联担保
聚飞光电惠州聚飞100%34.6288%3.2亿2.5亿8.0709%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惠州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5月5日

注册地点: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鹿颈路6号法定代表人姓名:邢美正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被担保方惠州聚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股权结构、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财务状况:

单位: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1,761,049,874.031,613,866,954.00
负债总额609,830,388.77548,990,589.49
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596,956,763.02536,053,339.01
净资产1,151,219,485.261,064,876,364.51
项目2024年1-6月 (未经审计)2023年度 (经审计)
营业收入644,034,810.14927,712,567.70
利润总额94,226,153.45162,401,066.22
净利润83,757,739.73143,447,079.57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无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名称: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名称:惠州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债权人名称: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担保金额:2.5亿人民币

五、董事会意见

1、惠州聚飞的产业园区,是公司在华南片区的生产基地,保障了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和业务开拓。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惠州聚飞转授信无偿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的需求,有利于其生产销售的推进,符合公司的利益。

2、公司为惠州聚飞提供担保是在其偿债能力、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作出的决定。惠州聚飞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且惠州聚飞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预期盈利能力,具备偿还负债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3、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议案中涉及的担保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因此,同意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惠州聚飞转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惠州聚飞转授信无偿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有利于促进子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减少子公司发展过程中的资金压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截至目前为止,惠州聚飞财务状况良好,且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审议通过该议案。

七、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78,000万元人民币,占2023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5.6846%。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提供担保总余额为78,000万元人民币,占2023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5.684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亦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和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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