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公司董事长徐旭东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报告中的相关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2)。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