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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20 | 股票简称:润阳科技 | 公告编号:2024-057 |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4号),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阳科技”、“公司”、“本公司”)获准公开发行2,5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不涉及发行人原有股东公开发售股票。本次发行价格为26.9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7,32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1,201.98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12月21日对上述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1043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汇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明细如下:
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万元) |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 | 572900612510301 | 年产10000万平方米IXPE扩产项目 | 36,723.16 |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城支行 | 10464000000375297 | 智能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 8,431.19 |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县支行 | 19125101040031250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5,712.76 |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创园支行 | 3301040160016830864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565.94 |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县支行 | 403978877878 | 年增产1600万平方米IXPE自动化技改项目 | 4,768.93 |
合计 | 61,201.98 |
(二)募集资金结存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61,201.98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2,353.43 |
减: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 | 32,711.12 |
其中:2021年度使用金额 | 15,767.44 |
2022年度使用金额 | 7,203.06 |
2023年度使用金额 | 7,618.55 |
本报告期使用金额 | 2,122.07 |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30,844.29 |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32.15 |
理财产品余额 | 11,612.14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19,000.00 |
注: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2021年1月,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县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创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县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保证专款专用。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年产10,000万平方米IXPE扩产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为公司已在泰国设立的全资孙公司“泰阳新材料科技(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阳新材料”)。公司、全资孙公司泰阳新材料与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于2024年7月1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各募集资金存放专户账户的余额如下:
银行名称 | 专户账号 | 账户类别 | 截至日余额 (万元)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 | 572900612510301 | 募集资金专户 | 36.43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城支行 | 10464000000375297 | 募集资金专户 | 93.84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创园支行 | 3301040160016830864 | 募集资金专户 | 26.6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县支行 | 403978877878 | 募集资金专户 | 66.39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县支行 | 19125101040031250 | 募集资金专户 | 8.88 |
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301155724 | 募集资金专户 | 0.00 |
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301155735 | 募集资金专户 | 0.00 |
专户余额 | 232.15 | ||
现金管理户 | 11,612.14 |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19,000.00 | ||
合计 | 30,844.29 |
注: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22.07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711.12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年产10,000万平方米IXPE扩产项目”拟增加实施主体“泰阳新材料科技(泰国)有限公司”,新增实施地点泰国春武里府是拉差县。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303.78万元,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329号),上述置换工作已执行完毕。
2、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2024年1-6月公司置换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670.35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已置换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6,700.04万元。
3、2023年1月16日,公司因操作失误使用招商银行专户(专户账号:
572900612510301)置换前期已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款140.00万元,后公司通过自查发现实际应使用杭州银行专户(专户账号:
3301040160016830864)进行该笔置换,公司已于2023年5月11日对上述置换串户进行了调整,使用正确专户资金完成银行承兑汇票的置换。公司后续将加强
相关管理工作,避免未来出现类似状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4年2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9,00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超募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1、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2、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0,884.29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1,612.14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19,000.00万元,其他各项募集资金余额232.15万元均存放在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7,325.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22.0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2,711.1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年增产1,600万平方米IXPE自动化技改项目 | 否 | 4,768.93 | 4,768.93 | 62.70 | 2,233.98 | 46.84% | 2024年04月15日 | 362.74 | 否 | 否 |
2、年产10,000万平方米IXPE扩产项目 | 否 | 36,723.16 | 36,723.16 | 1,216.37 | 15,308.60 | 41.69% | 2026年10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5,565.94 | 5,565.94 | 725.09 | 4,885.80 | 87.78% | 2024年10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智能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8,431.19 | 8,431.19 | 117.91 | 4,570.00 | 54.20% | 2026年10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5、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否 | 8,000.00 | 5,712.76 | 5,712.74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3,489.22 | 61,201.98 | 2,122.07 | 32,711.12 | 362.74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
合计 | 63,489.22 | 61,201.98 | 2,122.07 | 32,711.12 | 362.7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募投项目实施前期,因土地置换和权证办理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造成进度延缓,致使募投项目推进工作整体滞后。 后受宏观因素的综合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延缓。截至2024年4月,“年增产1,600万平方米IXPE自动化技改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结项。 根据市场实际情况,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和发展战略需要,经公司审慎研究,“年产10,000万平方米IXPE扩产项目”拟增加实施主体为公司已在泰国设立的全资孙公司“泰阳新材料科技(泰国)有限公司”,新增实施地点为泰国春武里府是拉差县,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6年10月,同时延长“年产10,000万平方米IXPE扩产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6年10月31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4年10月31日;“智能仓储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6年10月31日,以充分发挥募投项目资金效益,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具备持续稳定的运行与竞争能力。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年产10,000万平方米IXPE扩产项目”拟增加实施主体“泰阳新材料科技(泰国)有限公司”,新增实施地点泰国春武里府是拉差县。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1、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6,303.78万元。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 |
具了《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329号),上述置换工作已执行完毕。 2、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2024年1-6月公司置换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670.35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已置换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6,700.04万元。 3、2023年1月16日,公司因操作失误使用招商银行专户(专户账号:572900612510301)置换前期已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款140.00万元,后公司通过自查发现实际应使用杭州银行专户(专户账号:3301040160016830864)进行该笔置换,公司已于2023年5月11日对上述置换串户进行了调整,使用正确专户资金完成银行承兑汇票的置换。公司后续将加强相关管理工作,避免未来出现类似状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1、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2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9,00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年增产1,600万平方米IXPE自动化技改项目”已结项; 1、结余金额:截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33.98万元,后续待支付32.01万元(主要为技改设备质保金),结余募集资金2,809.83万元(其中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等,具体金额以结转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 2、结余原因:本项目定位为IXPE自动化技术改造升级项目,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改进生产工艺,淘汰落后产能,升级全自动化智能装备。公司按照计划稳步推进技术改造升级,目前该项目的自动化水平以及运营效率可满足生产工艺需求。本项目前期规划的低速发泡炉的改造,经改造,单设备效率有明显的提升,但因市场行情的变化,计划使用的设备价格有所下降,致使整个项目投资的成本降低,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另外,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 |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增加了募集资金节余。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1、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2、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0,844.29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1,612.14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19,000.00万元,其他各项募集资金余额232.15万元均存放在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由于公司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1,201.9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因此公司对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的金额进行了相应的调整,补充营运资金项目调整后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5,712.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