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3名监事以视频连线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峥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真实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后续安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后续安排,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募集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后续安排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