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2024年8月29日,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会议议案,作出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编写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依据充分、适当,真实公允。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同意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