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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达安: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30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维思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思电力”)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1,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本次担保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授信银行名称拟申请授信额度(万元)担保方式
维思电力光大银行500维思电力的另外40%股东徐方剑将同时为光大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共同担保
兴业银行1,000维思电力的另外40%股东徐方剑将同时为兴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共同担保
合计1,500

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与银行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担保期限为合同签署后一年,本次担保尚未签署协议或相关文件,具体内容以维思电力与光大银行、兴业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公司为维思电力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笔授信为原授信额度到期后重新审议,该事项不涉及关联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名称福州维思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11789042792U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6年07月04日
注册地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坂中路6号泰禾城市广场(二期)5#、5a#楼15层15办公
法定代表人庄烈忠
注册资本1008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电力工程、岩土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以资质证书为准)及技术咨询服务、工程测量。(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0%股权
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维思电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维思电力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项 目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58,572,750.0450,519,337.40
负债总额49,325,996.2841,956,256.72
流动负债总额45,389,550.6538,000,456.03
净资产9,246,753.768,563,080.68
营业收入35,437,987.0514,099,660.97
利润总额-2,890,959.69-1,178,727.16
净利润-2,064,975.99-683,673.0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维思电力提供银行授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根据生产经营的具体需要,在有效授权期内与光大银行、兴业银行签订授信担保合同,担保期限为合同签署后一年。实际担保金额、担保形式和担保期限以维思电力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维思电力提供担保的事项,是为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支持,可以保障其生产经营的稳定,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维思电力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担保额度为9,949.28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3.44%,提供担保余额为5,621.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24%,全部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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