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累计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
根据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数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达到披露标准,就相关案件情况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于2023年5月31日披露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于2023年8月29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根据公司2023年财务数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达到披露标准,就相关案件情况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现将该部分诉讼、仲裁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公告如下(前次披露已结案案件,不再列出):
序号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案由 | 涉案金额 (万元) | 诉讼(仲裁) 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1 | 张蓓 | 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新力量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 影片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 1060.00 | 二审审理中 | 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二审审理中。 | 二审尚未判决 |
2 |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华谊兄弟电影有限公司 | 无锡贵映金画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影业股份有限公司、中青新影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四川诚城影视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奕齐影业(上海)有限公司 | 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影片侵权维权纠纷 | 5000.00 | 已结案 | 一审判决被告共同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525.44万元,二审维持。 | 申请执行中 |
3 | 梦想者电影(霍尔果斯)有限公司、华谊兄弟电影有限公司(第三人) | 深圳非海行舟影业有限公司 | 电影著作权合同纠纷 | 3245.50 | 已结案 | 一审驳回全部诉讼请求,二审维持。 | 第三人请求未获支持。 |
4 |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毕节市华谊传媒有限公司 | 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 | 50.00 | 已结案 | 已撤诉 | 不适用 |
5 |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华谊星驰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 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 | 100.00 | 一审审理中 | 尚未判决 | 尚未判决 |
6 | 王小华 |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管浒 | 电影著作权侵权纠纷 | 不涉及 | 二审审理中 | 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二审审理中 | 二审尚未判决 |
7 | 华谊兄弟电影有限公司 | 西藏众睿悦信传媒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3444.86 | 仲裁审理中 | 尚未裁决 | 尚未裁决 |
8 | 广东南方领航影视传播有限公司 | 浙江华谊兄弟影业投资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166.60 | 已结案 | 二审判决支付发行款127.8万元及违约金并承担诉讼费用。 | 已履行完毕 |
9 | 北京燚方天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华谊兄弟电影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426.5387 | 已结案 | 调解结案,支付结算款426.5387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 履行中 |
10 |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华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华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淘美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 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 300.00 | 一审审理中 | 尚未判决 | 尚未判决 |
11 | 北京剪剪单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华谊兄弟(北京)电影发行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110.72 | 一审审理中 | 尚未判决 | 尚未判决 |
12 | 天津猫眼影业有 | 北京天星亿源影 | 合同纠纷 | 不涉及 | 一审审理中 | 尚未判决 | 尚未判决 |
注:涉案金额为诉讼/仲裁请求金额。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起诉方的诉讼、仲裁事项中,公司将积极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包括维护公司品牌权益、打击侵犯公司权益行为、积极追讨款项等举措,改善公司的资产质量、回收资金、维护及提升品牌的市场形象;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的诉讼、仲裁事项中,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
公司将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限公司 | 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天星亿源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浙江华谊兄弟影业投资有限公司(第三人) | ||||||
13 | 深圳华谊兄弟影院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华谊影院 | 惠州市群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80.00 | 已结案 | 判决减免租金80万元 | 不适用 |
14 | 王敏锐 |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王忠军、王忠磊 | 证券虚假陈诉责任纠纷 | 79.00 | 一审审理中 | 尚未判决 | 尚未判决 |
15 | 肖宇飚 | 北京耀莱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华谊兄弟电影有限公司、冯小刚 | 著作权侵权 | 300.00 | 再审已结案 | 驳回再审申请 | 不适用 |
16 | 成都敦政贸易有限公司 |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服务合同纠纷 | 800.00 | 已结案 | 原告撤诉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