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会议文件和补充会议通知、会议文件分别于2024年8月19日和8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副主席杨毓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6名,全体监事参加会议,现场出席监事4名,电话/视频连线出席监事2名。监事会副主席杨毓、监事鲁钟男、李宇、龙平现场出席会议,监事会副主席翁振杰、监事吴迪通过电话/视频连线出席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关于《中国民生银行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决议
根据相关规定,会议对2024年半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关于中国民生银行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决议
上述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优先股股息分配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关于解聘中国民生银行2024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上述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