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008 公司简称:长鸿高科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王正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龙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亮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其他披露事项”之“(一)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9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5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1
备查文件目录 | 经现任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公司盖章的本次半年报全文和摘要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责任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本公司/公司/长鸿高科/本企业 | 指 |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长鸿生物/子公司 | 指 | 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本期、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
TPE | 指 | 热塑性弹性体/热塑性橡胶,是一种具有橡胶的高弹性、高强度,又具有塑料的可注塑加工特征的高分子材料 |
SBS | 指 | 苯乙烯-丁二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是TPES中消费量最大、应用较广的一个品种,俗称“溶液丁苯橡胶” |
SEBS | 指 | 氢化SBS,苯乙烯-乙烯-丁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 |
SIS | 指 | 苯乙烯-异戊二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 |
SEPS | 指 | 氢化SIS,苯乙烯-乙烯-丙烯-苯乙烯型嵌段共聚物 |
PBAT | 指 | 己二酸丁二醇酯和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的共聚物,属于热塑性生物降解塑料 |
PBS | 指 | 聚丁二酸丁二醇酯 |
PBT | 指 | 对苯二甲酸与1,4-丁二醇的缩聚物 |
宁波定鸿 | 指 |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定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君盛峰石 | 指 | 公司股东,深圳君盛峰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福建长鸿 | 指 | 福建省长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甘肃长鸿 | 指 | 甘肃长鸿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
广西长鸿 | 指 | 广西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
长鸿科研 | 指 | 广西长鸿科研中心有限公司 |
广东长鸿 | 指 | 广东长鸿艾凯茵科技有限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长鸿高科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Ningbo Changhong Polymer Scientific and Technical Inc.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Changhong Polymer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王正波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白骅 | 陈浩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港口路108号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港口路108号 |
电话 | 0574-55222087 | 0574-55222087 |
传真 | 0574-55009799 | 0574-55009799 |
电子信箱 | bh@kygroup.ltd | chenhao@kygroup.ltd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港口路108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12年公司成立时的注册地址为“宁波北仑区戚家山港口路98号2幢1号3楼”,2017年,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港口路108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港口路108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5803 |
公司网址 | www.changhongpolymer.com |
电子信箱 | bh@kygroup.ltd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长鸿高科 | 605008 | -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585,247,250.46 | 676,330,061.49 | 134.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6,570,870.22 | 83,149,262.81 | 16.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0,656,467.94 | 304,946.30 | 23,070.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338,758.09 | 107,733,779.49 | -15.22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997,208,669.67 | 2,055,249,269.54 | -2.82 |
总资产 | 5,049,337,145.12 | 4,698,233,189.42 | 7.47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13 | 15.3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13 | 15.3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00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53 | 4.06 | 增加0.4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31 | 0.01 | 增加3.30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09,340.3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 | 25,929,783.32 |
的政府补助除外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3,000,000.00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92,484.7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014,613.2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6,087.85 | |
合计 | 25,914,402.28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苯乙烯类热塑性弹性体(TPES)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TPES领军企业,热塑性弹性体的应用领域非常广泛,大部分橡胶制品都是热塑性弹性体的潜在替代市场。公司作为TPES产品的重要供应商之一,当前产能位于全国第三,在该细分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2020年,为顺应“双碳”大趋势,解决白色污染问题,公司决定投资建设60万吨/年全生物降解热塑性塑料产业园PBAT/PBS/PBT灵活柔性生产项目,规模排在全国前列,其中一期首次12万吨/年项目已于2021年12月建成投产。公司还投资建设了碳酸钙母粒项目,打通可降解塑料上下游一体化全覆盖的产业布局,目前碳酸钙母粒项目一期已建成。
2023年,公司子公司长鸿生物为降低PBT/PBAT在生产过程中的能耗,同时为拓宽盈利渠道,经过详细论证研究,进行了项目技改,新建6万吨/年PBAT黑色母粒及炭黑装置,装置对原料进行预先处理,在处理过程中生产出橡胶增塑剂、热伴用沥青两大类产品,后续以热伴用沥青作为原料进行黑色母粒及炭黑的生产。
(二)行业情况说明
(1)TPES行业
热塑性弹性体材料产业在全球范围内发展相对不平衡,欧美发达国家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热塑性弹性体产业相对成熟,占据着行业的中高端市场。我国TPES产品在SBS、SIS领域发展较为成熟,国内较具规模且研发能力强的企业逐渐增多。发展多年来,行业内企业通过资本、人才、技术等方面的持续投入,不断扩大生产规模,提高技术科研水平,增强了企业整体竞争力,国内产品替代进口产品的趋势日益明显,行业发展也相对较为成熟稳定。报告期内,由于整体经济形势依旧低迷,市场仍呈现阶段性供需失衡的情况。
(2)PBAT/PBT行业
PBAT是由对苯二甲酸、己二酸和丁二醇经缩聚而得,既有较好的延展性和断裂伸长率,也有较好的耐热性和冲击性能,其成膜性能良好、易于吹膜,适用于各种膜袋类产品,包括购物袋、快递袋、保鲜膜等,可实现完全降解,已成为目前世界公认的综合性能最好的全生物可降解材料,是生物降解塑料用途最广泛的品种。当前数量庞大的废弃塑料,尤其是难以回收或不可回收及不可降解的废弃塑料,为PBAT提供了巨大的产业市场。然而由于近几年国内经济增长放缓,“禁塑”政策推进缓慢,对可降解塑料行业需求情况造成较大不利影响。但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公司坚定看好可降解塑料行业的未来发展,将继续布局打通可降解塑料上下游一体化产业链,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公司竞争优势,打好治塑攻坚战。由于长鸿生物的生产装置是全国第一套可柔性化生产的装置,公司基于原材料价格、利润水平、市场供需、装置柔性化具有通用性等因素综合考量安排生产,报告期内主要在生产PBT(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酯)。PBT树脂大部分被加工成配混料使用,经过各种添加剂改性,与其他树脂共混可以获得良好的耐热、阻燃、电绝缘等综合性能及良好的加工性能,广泛用于电器、汽车、飞机制造、通讯、家电、交通
运输等工业。报告期内,由于整体经济形势依旧低迷,PBT行业利润水平仍然承压,公司拟通过技改调整生产方案、利用黑色母粒项目生产过程中副产蒸汽以及尾气等方式降低单位生产成本,从而提高盈利水平。
(3)黑色母粒及炭黑行业
我国是全球炭黑产量最多的国家,全球有将近一半的炭黑产自我国。炭黑可作为优质的橡胶补强剂,用于增加橡胶的强度,超过八成的炭黑都用于橡胶生产,其中轮胎的需求量是最大的,炭黑可以有效提高轮胎的耐磨性。除此之外,炭黑可作为着色剂、紫外光屏蔽剂、抗静电剂或导电剂,广泛应用于塑料、化纤、油墨、涂料、电子元器件、皮革化工和干电池等行业,炭黑作为高纯碳材料还可以用于冶金及碳素材料行业中。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版)等一系列相关政策、规定文件,为炭黑行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推动我国炭黑产品向高端化、绿色化、品牌化等差异化方向发展。随着我国汽车市场活力逐渐恢复,国家大力实施节能减排,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电池、新材料领域得到快速发展,作为绿色轮胎配套专用材料的高性能炭黑的使用量将逐渐提高,回收炭黑、绿色炭黑、导电炭黑等高性能炭黑将成为未来发展的主流方向,炭黑的市场需求整体向好发展。长鸿生物是国内首家以富芳烃油为原料生产炭黑的工厂,拥有独特的工艺技术,能将原料中的杂质全部去除,使生产出的炭黑产品质量优于市场水平,因此产品具有品质好、生产成本及能耗低等优点,黑色母粒及炭黑装置在生产过程副产蒸汽以及尾气,装置产生的尾气直接用于替代PBAT/PBT生产装置所需的天然气,自产蒸汽可直接替代外采的蒸汽,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利用效率更高。报告期内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4)碳酸钙行业
碳酸钙作为日常工业生产中重要的非金属矿物类基础原料,处于产业链的最前端,有“工业粮食”之称,与国民经济和生活密切相关,是发展新兴材料和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支撑材料。目前,碳酸钙已成为塑料工业中用量最大的无机填料之一。纳米碳酸钙粒子具有尺寸小,比表面面积大,表面原子处于高度活化状态的特点,与聚合物有很强的界面相互作用,可对聚合物进行增韧增强,使塑料为基体的塑料/纳米复合材料具有无机、有机和纳米材料的综合优点,被广泛应用于塑料填充和改性,广泛运用于塑料制品、塑钢窗、管材、金属护皮电线、电缆以及冰箱、电扇、空调等产品的零部件生产。
同样是以PP、PE、PVC、PBAT为基体材料,填料碳酸钙含量35-40%时的共混制作出的复合材料性能更为优良,材料的拉伸强度有所增加,且提升制品的表面硬度,并提高制品的表面光泽和表面平整性。然而市场上一般石灰石相对杂质较多,大多碳酸钙产品白度一般为89%~92%,极少数的碳酸钙产品能达到95%,优质碳酸钙在市场上还尚属稀缺。公司碳酸钙项目选址广西贺州,贺州素有中国“重钙之都”的美誉,“贺州白”大理石的碳酸钙含量超过98%,白度高达96%以上,其主要技术指标远超美、日等国同类产品,达到中国优等级矿水平。因此,广西贺州碳酸钙矿产相较于其他矿区,产品高附加值显著,公司将争取获得更多的优质矿山资源。报告期内,碳酸钙产品尚处于业务拓展阶段,公司将加快市场开拓,积极拓展超细碳酸钙粉、碳酸钙母粒及专用料的销售多元化渠道。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技术研发优势
通过持续多年的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公司目前已在TPES领域具备了较强的技术研发优势,其中SEBS加氢技术更是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同时也是国内第一批具备SEPS研发能力并具备产业化能力的企业。广西长鸿专门成立了科研中心,助力公司不断积累研发优势。公司采取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定向研发模式,建立研发人员、生产人员与市场销售人员及客户的零距离沟通机制,使市场信息能够及时反馈到研发部门,使生产部门能够更好的理解新产品研发设计的理念,从而组织生产环节更好的将研发设计落实到产品生产全过程,最终提高新品研发的效率和市场命中率。为了更好的把握客户需求,通过让研发人员定期拜访具有代表性的客户,及时掌握市场需求动向,拟定定制化研发方案,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不断开发新产品。
2、低能耗、柔性化生产优势
TPES的生产对于设备和工艺的要求比较高,设备性能的高低和工艺流程的合理性对产品质量的高低及品质稳定性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公司按照自行设计的工艺流程和设备参数,关键核心设备由有实力的机械制造企业生产,具有一定的原创性和高匹配性,同时,根据生产过程的能效进行逐级优化利用,装置具有产率高、能耗低的特点。此外,采用柔性化的设计理念,使得生产装置具备在同类产品不同系列以及不同产品之间灵活切换,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灵活调整生产。
可降解塑料装置可根据市场需求灵活生产 PBAT、 PBS、PBT 等不同产品,同时具备扩链改性生产其它不同牌号产品的能力。黑色母粒及炭黑装置在生产过程副产蒸汽以及尾气,装置产生的尾气直接用于替代PBAT/PBT生产装置所需的天然气,自产蒸汽可直接替代外采的蒸汽,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利用效率更高。
碳酸钙母粒装置所使用的的关键设备及技术均来自于国内外知名企业,运行稳定,效率高,成本低,产品质量好。
3、区域优势
公司所在地宁波市北仑区青峙化工园区周围拥有大量的上游原料企业,原材料采购便利,并且具备便利的港口条件,拥有多个对外开放液体化工码头,周边便利的运输条件和充裕的原料储罐,使公司具备直接通过船运大批量购买丁二烯原料的优势,可以有效降低原料采购成本。
同时,长三角经济发达,区域内拥有大量的制造业和工业企业,是目前国内最主要的SBS和SEBS消费市场。公司位于长三角核心,区域位置条件优越,周围交通运输便利,产品向周边地区市场辐射能力强。
公司PBAT项目选址在浙江省嵊州市。嵊州属浙江省“一小时经济圈”,位于杭州、宁波、台州、温州、金义五大都市圈的中心交叉点上,是义甬舟开放大通道的中心节点城市,上三高速、甬金高速在这里交汇。项目所在化工园区,水、电、天然气、蒸汽、电讯、消防等公用工程条件成熟,能大幅降低建设投资和运营成本。
公司碳酸钙母粒项目选址广西贺州,贺州素有中国“重钙之都”的美誉,“贺州白”大理石的碳酸钙含量超过98%,白度高达96%以上,其主要技术指标远超美、日等国同类产品,达到中国优等级矿水平。因此,广西贺州碳酸钙矿产相较于其他矿区,产品高附加值显著。
4、规模优势
由于TPES生产涉及的工艺设备配套要求较高,建厂的固定资产投入较高,前期资金投入较大,因此许多小的企业普遍产能不高。目前公司设计产能排在全国第三位,规模经济效益明显,待此次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理论产能可达29万吨,将进一步提升规模优势。公司PBAT项目规划产能60万吨/年,当前已建成一期首次项目12万吨/年,规模亦排在全国前列。公司还投资建设了碳酸钙母粒项目,打通可降解塑料上下游一体化全覆盖的产业布局,目前碳酸钙母粒项目一期已建成。
5、专业服务优势
公司生产的产品应用领域广泛,很多下游行业或者企业对产品的原材料有着特殊的性能要求,需要个性化的原材料解决方案。公司凭借强大的研发实力、完善的生产体系和成熟的销售模式,可以根据下游客户个性化的功能和品质要求,提供零距离“贴身式”服务。通过销售人员对客户前端需求的调研、研发人员根据客户对产品的性能需求,制定符合要求的产品型号,并且在客户生产过程中,由公司技术人员全程跟踪,实现对客户需求有针对性的全程、及时、持续的专业化服务。公司密切跟踪市场及客户需求变化,针对客户需求提供量体裁衣式的定制化服务,增强了客户的依赖性,提高了客户的忠诚度,拓展并巩固了客户群体。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4年上半年,整体宏观经济复苏缓慢,社会预期偏弱,下游需求依旧疲软,实体经济仍面临较大压力。在种种不利情况下,公司砥砺前行,根据年初制定的计划稳步推进,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成果。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入15.8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4.3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9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0.7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070.13%,主要原因系子公司长鸿生物黑色母粒及炭黑项目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长鸿生物是国内首家以富芳烃油为原料生产黑色母粒及炭黑的工厂,拥有独特的工艺技术,能将原料中的杂质全部去除,使生产出的黑色母粒及炭黑产品质量优于市场水平,因此产品具有品质好、生产成本及能耗低等优点,黑色母粒及炭黑装置在生产过程副产蒸汽以及尾气,装置产生的尾气直接用于替代PBAT/PBT生产装置所需的天然气,自产蒸汽可直接替代外采的蒸汽,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利用效率更高。鉴于此,公司计划将黑色母粒项目在上市公司体系内进行有效复制。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层紧紧围绕董事会年初制定的生产经营目标,多措并举抓好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一是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并以市场为导向,开发高附加值、高市场需求性的新产品、新牌号,同时推进“丙烯酸产业园”项目的建设,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二是围绕“企业文化、安全管控、运营管理、团队建设”等方面持续开展管理提升行动,并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优化内部控制制度和工作机制;三是开展产品质量提升工程,使产品质量和稳定性得到进一步提高,以市场为导向,做好品质、品牌和售后服务工作;四是继续深化“降本增效”工作,提高生产效率,提升经营能力;五是坚持以人为本,深入挖掘员工的潜能,通过多元化的培训项目,全面提升员工队伍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员工激励机制,重新构建了科学、公平、透明的薪酬体系;六是推进资本市场运作,定向增发工作顺利完成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提高了公司的资信水平,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良好保障;七是做好股东回馈工作,按时完成了1.99亿元的股息红利发放。
展望下半年,虽然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仍在,但随着国家一系列扩内需、促消费政策持续推进,经济复苏的趋势是确定的,中华民族吃苦耐劳的基因不会改变,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不会改变,我们对中国经济的长期发展充满信心。公司将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拼搏精神,通过项目技改、新项目建设、开发新产品、资本运作等方式,多措并举,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向产品多元化、终端化、差异化上发展,努力实现全年及长期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585,247,250.46 | 676,330,061.49 | 134.39 |
营业成本 | 1,416,751,243.72 | 590,002,499.40 | 140.13 |
销售费用 | 7,103,864.90 | 9,629,152.23 | -26.23 |
管理费用 | 19,702,868.32 | 15,051,781.85 | 30.90 |
财务费用 | 36,177,225.63 | 25,442,297.34 | 42.19 |
研发费用 | 45,965,845.19 | 26,494,405.21 | 73.4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338,758.09 | 107,733,779.49 | -15.2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9,329,426.98 | -368,373,501.66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1,037,191.69 | 227,493,295.89 | 5.95 |
税金及附加 | 3,421,345.58 | 2,537,217.98 | 34.85 |
其他收益 | 35,701,274.73 | 97,451,606.71 | -63.37 |
信用减值损失 | -1,371,763.10 | -11,092,196.91 | 不适用 |
资产减值损失 | 14,149,750.64 | 450,179.27 | 3,043.14 |
营业外收入 | 1,113,747.29 | 20,000.69 | 5,468.54 |
营业外支出 | 130,602.97 | 7,710.33 | 1,593.87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上期子公司技术改造等原因停产及报告期子公司新装置投产、销售拓展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销售增长及公司部分原料大幅涨价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未发生重大变动;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广西长鸿由建设期转入投产期,管理人员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借款增加及贴现息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加大了研发投入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未发生重大变动;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上年同期广西长鸿处于基本建设期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未发生重大变动;税金及附加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销售增长所致;其他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上年同期广西长鸿收到大额政府补助所致;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去年同期应收账款增加较多所致;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2023年底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所致;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收到保险赔偿所致;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固定资产报废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568,872,504.58 | 11.27 | 434,915,733.99 | 9.26 | 30.80 | 主要是收入增加收款增加所致 |
应收票据 | - | - | 3,695,000.00 | 0.08 | -100.00 | 主要是上期持有未到期信用证所致 |
应收账款 | 338,777,527.33 | 6.71 | 256,813,915.85 | 5.47 | 31.92 | 主要是收入增加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145,260,476.30 | 2.88 | 94,759,746.46 | 2.02 | 53.29 | 主要是本期收入增加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6,363,046.09 | 0.13 | 10,073,570.96 | 0.21 | -36.83 | 主要是上年末计提的年终奖本期发放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1,195,829.87 | 0.02 | 359,394.38 | 0.01 | 232.73 | 主要是应付柴油费用增加所致 |
长期借款 | 727,462,182.76 | 14.41 | 514,558,700.00 | 10.95 | 41.38 | 主要是广西长鸿项目 |
借款增加所致 | ||||||
专项储备 | 9,762,834.86 | 0.19 | 6,867,777.59 | 0.15 | 42.15 | 主要是报告期计提安全生产费未完全使用所致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详见“第十节附注七、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通过与宁波昊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设立项目公司的形式投资建设丙烯酸产业园项目,2024年5月16日正式成立广东长鸿艾凯茵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6,000.00万元,公司以现金出资入股,占总股比90%;宁波昊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丙烯酸工艺技术出资入股,占总股比10%。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对外投资及注销全资孙公司的议案》,决定终止投资建设“天然气深加工项目”同时注销甘肃长鸿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8月14日已完成相关注销工作。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标的是否主营投资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是否并表 | 报表科目(如适用)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如适用) | 投资期限(如有)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如有) | 本期损益影响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广东长鸿艾凯茵科技有限公司 | 丙烯酸、丙烯酸酯的生产、销售 | 否 | 新设 | 16,000 | 90% | 是 | 不适用 | 自有资金 | 宁波昊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2024年5月16日正式成立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024年4月30日 | 《关于投资建丙烯酸产业园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
合计 | / | / | / | 16,000 | / | / | / | /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 |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丙烯酸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决定投资建设丙烯酸产业园项目,该项目将颠覆性地以丙烷为原料直接氧化生产中间产品丙烯酸,再采用酯化、聚合工艺生产高附加值的丙烯酸酯及SAP产品,符合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结构,提高了经济效益,有助于公司的转型升级。该项目总体分二期进行,其中一期先行建设5万吨/年丙烯酸、5万吨/年丙烯酸酯生产线,建设周期预计为两年;二期以一期项目的成功工业化及盈利情况为前提,拟分阶段建设丙烯酸、丙烯酸酯、高吸水性树脂、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产品及公用工程等装置。项目总投资约115亿元人民币,项目总体分二期进行。其中一期预计投资总金额6亿元,公司拟通过自筹资金投入6亿元建设一期项目,后续将通过银行融资、资本市场融资等多种方式,结合一期项目投产后以项目自身产生的现金流进行滚动开发。截止目前,一期项目尚处于前期准备阶段。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长鸿生物 | PBAT、PBT、黑色母粒等的生产、销售 | 75,000 | 100% | 257,138.93 | 97,509.30 | 97,514.93 | 9,738.19 |
福建长鸿 | 热塑性弹性体销售 | 5,000 | 51% | 4.01 | 3.86 | 146.34 | -6.49 |
绍兴长鸿 | 化工产品销售 | 200 | 100% | 6,309.21 | 96.46 | 616.21 | 45.75 |
广西长鸿 | 碳酸钙降解母粒生产、销售 | 30,000 | 100% | 103,486.98 | 37,382.32 | 1,064.11 | -416.47 |
甘肃长鸿注 | BDO生产、销售 | 60,000 | 100% | 0.90 | -29.75 | - | -3.76 |
长鸿科研 | 技术开发 | 1,800 | 100% | - | - | - | - |
广东长鸿 | 丙烯酸、丙烯酸酯的生产、销售 | 16,000 | 90% | - | - | - | - |
注:甘肃长鸿于2024年8月14日已注销。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原料成本占公司产品成本的比重较大,是导致公司毛利率变动的主要驱动因素,在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度波动时,若公司误判原材料价格变动的方向而采取了错误的原材料采购策略,将会大幅增加原材料的采购成本;若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上涨,而公司未能通过产品提价的方式将增加的原材料成本转嫁出去,将导致产品毛利率下滑,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宏观经济及下游行业波动引发的盈利水平下降风险
公司生产的产品应用广泛,与国民经济发展周期及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关联度较高。如果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变化、产业发展政策调整以及下游行业发展出现滞涨甚至下滑,则可能影响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量,进而公司的经营状况、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将受到不利影响。
(三)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影响公司业务收入持续增长的风险
TPES产品的规模化生产要求生产企业具备较高的技术和资金实力,有较高的行业进入门槛,行业集中度较高。但近年来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扶持及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也刺激了社会资本逐步流入TPES领域。我国规模以上企业也在积极提高产品质量,拓展销售市场。未来同行业竞争加剧或者行业外投资者进入本行业,可能导致产品竞争加剧。此外相关替代产品的技术发展也将影响公司产品的下游需求,使得行业整体利润率水平下降。虽然公司TPES生产装置为柔性装置,能够根据市场状况实现SBS、SEBS、SIS和SEPS等不同产品的灵活切换生产,产销政策较为灵活,但如果行业内企业不断通过技术革新,取得产品和技术的领先优势,或者本公司不能有效顺应市场需求变化,则势必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进一步发展。PBAT已成为目前世界公认的综合性能最好的全生物可降解材料,是生物降解塑料用途最广泛的品种,当前数量庞大的废弃塑料,尤其是难以回收或不可回收及不可降解的废弃塑料,为PBAT提供了巨大的产业市场,因此市场上拟建产能大幅增长,虽然公司PBAT项目具有先发优势,但是若市场上产能过多导致供求失衡也将可能使行业整体利润率水平下降。
(四)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生产所用的主要原材料苯乙烯、丁二烯属于危险化学品范畴,具有易燃、易爆等特征,因而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安全风险。尽管公司有较完备的安全设施,整个生产过程完全处于受控状态,也从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但由于生产装置自身的特性,不能完全排除因生产操作不当、设备故障等偶发性因素而造成意外安全事故,从而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五)政策风险
为治理白色污染,近年来全球各国陆续出台多项政策,采取了征收塑料增值税或费用,禁用或限用传统塑料袋,立法推广可降解塑料等手段。其中,欧美发达国家起步较早,亚洲大部分国家在 2019 年陆续实行限塑令。中国也采取了多项措施,2007 年颁布“限塑令”,2020 年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将目标从“限塑”升到“禁塑”。
基于对于未来可降解塑料的市场的乐观预期,全国范围内大批开工建设PBAT项目,但是政策性变动的风险仍然存在。相比现有的非可降解材料,PBAT 等可降解材料成本偏高,大规模应用仍需政府政策加码,若禁塑新政未能得到较好的实施,对于大量的新进产能会产生压力。当前由于禁塑政策推进缓慢,市场需求不及预期,可能会导致PBAT一期首次12万吨/年项目无法按计划实现预计效益,并进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此外,PBAT在理想的堆肥条件下,经过充分的时间,可以达到不同的降解程度,但是对温度、湿度、菌群条件存在一定的要求。目前的可降解塑料的具体细则还未成型,未来政策若对“塑料”的可降解性提出更高的要求,企业需要对技术和产能进行升级。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20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5月21日 | 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预计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关于终止对外投资及注销全资孙公司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丙烯酸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公告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经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均获得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长鸿高科:
公司于2024年被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列入宁波市重点排污单位(废水、废气);外排污染源主要有: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排放方式为间歇排放,排放口数量2个。废水、废气等主要排污信息如下表
外排废水环境监测结果:
序号 | 分析指标 | 检测数值 | 标准限值 | 报告期间超标排放情况 |
1 | PH值 | 7.6 | 6-9 | 无 |
2 | 化学需氧量 | 24 | 180 | 无 |
3 | 氨氮 | 0.112 | 8 | 无 |
另外公司污水外排安装有在线监测系统,监测因子PH值/COD/氨氮,已与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联网,2024年上半年未发生在线监测数据超标事件。外排废气环境监测结果
序号 | 分析指标 | 检测数值 | 标准限值 | 报告期间超标排放情况 |
RTO烟囱出口 | 颗粒物mg/m3 | 2.3 | 20 | 无 |
氮氧化物mg/m3 | 3.0 | 100 | 无 | |
非甲烷总烃mg/m3 | 11.1 | 120 | 无 | |
VOCS | 0.549 | 100 | 无 |
危废处置:
在固废综合利用方面,公司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固废处置原则,积极实施固废源头减排和综合利用。公司自建有危废仓库实现独立经营并储存危废,与资质单位(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海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合同,危废处置实现100%合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吨 | 去向 | |
1 | 丁二烯自聚物 | 2.96 | 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 |
2 | 废试剂瓶 | 1.57 | ||
3 | 废吸油棉/抹布 | 0.82 | ||
小计 | 5.35 | |||
1 | 废瓷球 | 6.9 | 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1 | 废矿物油 | 19.66 | 宁波海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总计 | 31.91 |
长鸿生物:
长鸿生物于2024年被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列入绍兴市重点排污单位(废水);外排污染源主要有: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废水排放方式为间歇排放,排放口数量1个,废气排放口4个。外排废水环境监测结果:
序号 | 分析指标 | 检测数值 | 标准限值 | 报告期间超标排放情况 |
1 | PH值 | 8.354 | 6-9 | 无 |
2 | 化学需氧量 | 39.43 | 60 | 5月2日一次超标 |
3 | 氨氮 | 0.1428 | 8 | 无 |
另外长鸿生物污水外排安装有在线监测系统,监测因子PH值/COD/氨氮,目前与嵊州市生态环境局联网,2024年1-6月期间未发生在线监测数据超标事件。
废气环境监测结果:
排放口 | 分析指标 | 检测数值 | 标准限值 | 报告期间超标排放情况 |
热媒废气处理排放口 | 颗粒物 | 7.03 | 20 | 无 |
二氧化硫 | 3 | 50 | 无 | |
氮氧化物 | 38.5 | 50 | 无 | |
非甲烷总烃 | 2.55 | 60 | 无 | |
林格曼黑度 | 0级 | 1级 | 无 | |
污水站废气排放口 | 臭气浓度 | 14 | 4000 | 无 |
硫化氢 | 0.07 | / | 无 | |
氨(氨气) | 0.58 | / | 无 | |
投料粉尘排放口 | 颗粒物 | 4.5 | 20 | 无 |
干燥包装排放口 | 颗粒物 | 3.87 | 20 | 无 |
危废处置:
在固废综合利用方面,长鸿生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固废处置原则,积极实施固废源头减排和综合利用。长鸿生物自建有危废仓库实现独立经营并处置危废,已与资质单位(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意向处置合同,危废处置实现100%合规。
序号 | 危废名称 | 产生量(吨) | 处置量(吨) | 库存(吨) |
1 | 废活性炭 | 0 | 0 | 0 |
2 | 实验室废物 | 0.0595 | 0 | 0.0595 |
3 | 污水站污泥 | 0.68 | 0 | 0.68 |
广西长鸿: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广西长鸿生物高端改性碳酸钙粉体属于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降解母粒属于塑料制品业 292。高端改性碳酸钙粉体、降解母粒分别实施登记管理、简化管理,故广西长鸿生物纳入简化管理。已于2024年7月11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1451100MAA7WG6H7D002Q)。
广西长鸿生物外排污染源主要有:废气、噪声,目前已建工程包含废气排气筒1根,排放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广西长鸿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产废水不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旺高污水处理厂。
在固废综合利用方面,广西长鸿生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固废处置原则,积极实施固废源头减排和综合利用。广西长鸿生物拟自建危废仓库实现独立经营并处置危废,厂内危废主要有:废活性炭,目前未产生,正在寻找有资质的回收处置单位签订意向合同,危废处置实现100%合规。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鸿高科:
水体防治:公司建有一套2.5t/h的污水处理设施(电催化氧化+MBR生化膜处理工艺),全年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稳定,外排水质分析指标均合格。生产区域严格落实清污分流设施,生产工艺、含油污水均采用密闭管道收集送至污水处理设施内处置。污水处理设施处置合格的污水,经过明渠分析小屋最终排至市政污水管网。雨水独立排至市政雨水管网。
废气防治:2022年公司投资1400万元新建设2套五床式RTO(蓄热式焚烧炉),每套处理能力100000M
/h,总处理能力200000M
/h, 用于处置后处理车间废气,废气经过RTO处置达标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原有处理能力35000M
/h的2号RTO及配套120000M
/h的沸石转轮吸附装置作为备用的废气处置设备。长鸿生物:
长鸿生物建有一套25t/h的污水处理设施,主要工艺为“调节+混凝沉淀+电化学氧化+气浮+水解+UASB+生化接触氧化+MBR滤池”,目前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稳定,外排水质分析指标均合格。生产区域严格落实清污分流设施,生产工艺、含油污水均采用密闭管道收集送至污水处理设施内处置。污水处理设施处置合格的污水,经过明渠分析小屋最终排至市政污水管网。雨水独立排至市政雨水管网。废气方面,长鸿生物建设1套燃气热媒炉,有机废气焚烧后通过一根45m高烟囱达标排放,投料粉尘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干燥包装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水处理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H2S、NH3、VOCs等臭气污染物,废气经风机引至一套“碱液喷淋塔+水喷淋塔+活性炭吸附罐”除臭设施处理后引至20m高排气筒排放。广西长鸿:
废水方面:广西长鸿自建沉淀池收集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
废气方面:(1)全厂各堆场、生产线均在厂房内(2)卸料区设置自动喷淋装置、喷雾抑尘;原料堆场四周密闭、房顶安装喷淋、地面硬化。生产区与办公区出入口分开,在生产区出入
口设置洗车平台,保证车辆不带泥上路,运输车辆采用篷布遮盖、减速慢行的措施,并在运输道路定期洒水抑尘。(3)入料、筛分、一破安装喷淋,湿法作业;二破采用密封形式,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处理后,粉尘与半成品一起经传送带送至研磨工序;研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设施后通过内循环管道回到磨粉入料回用;包装工段出料口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仅有少量粉尘逸散。(4)降解母粒热熔挤出、冷却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车间配套的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鸿高科胶液电脱盐和柠檬酸废水资源化利用技术提升项目于2023年3月23日获环评批复(仑环建【2023】30号)。关于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PBAT建设项目(一期)于2021年6月18日获取环评批复(绍兴环评【2021】37号)。广西长鸿已于2023年3月22日取得《关于广西长鸿生物降解母粒产业园项目环评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贺平环审【2023】8号)。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长鸿高科:2023年7月份公司委托专业单位修订公司原有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版),在环保局的指导下通过专家审查,并于2023年08月04日经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备案。长鸿生物于2022年5月已修订公司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2年6月在嵊州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备案,截至报告期末,无需重新修订。广西长鸿已于2024年6月修订公司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于2024年7月提交至贺州市平桂生态环境局完成备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长鸿高科:
自2019年开始公司就实行一年两次LADR泄漏与检测服务,根据环保局要求2020年7月1日起开展一年四次LADR检测。公司上半年组织两次,下半年组织两次。2024年上半年已开展两次LADR泄漏检测与修复。
2024年度公司制定有污染治理设施检查计划和自行环境监测方案,2024年上半年废水、废气、噪声均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检测,检测结果均合格。
长鸿生物:
长鸿生物已制定自行监测方案,于2022年4月开始实施自行监测,每月在浙江省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上信息公开,2024年1-6月监测数据已在浙江省重点污染源管理系统上信息公开。
广西长鸿:
广西长鸿已制定自行监测方案,于2024年6月开始实施本年自行监测,每年在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上公开信息,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填报年报。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陶春风 | (1)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2)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以及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任职期间,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不会将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亦不会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本人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应遵守上述规定。(4)上述承诺均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如本人因未能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该等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5)除上述承诺外,本人还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 2019.3.23 | 是 | 1、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2、锁定期满后,任职期间内和任职届满后六个月内;3、同上;4-5、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股份锁定及减持规定。 | ||||||||
其他 | 君盛峰石、长高投资、长鸿投资 | 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股份锁定及减持规定。 | 2019.3.23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宁波定鸿、陶春风 | 1、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实际控制的除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公司主营业务相竞争的业务,亦未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与公司业务相竞争的企业。2、本企业/本人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公司的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经营或者承包、租赁经营)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从事该等业务的实体。若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会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公司。3、本企业/本人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从事或参与从事有损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4、本承诺函在公司于国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且本企业/本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直至本企业/本人不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后的六个月为止。5、本企业/本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 2019.3.23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 | 1、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2、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确保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批准程序的合规性,最大程度的保护其他股东利益。3、尽可能 | 2019.3.23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的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关联方可能发生的任何交易以市场公认的价格进行,确保价格公允性;同时将尽可能减小经常性关联交易占总采购额、总销售额的比例。4、严格遵守有关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规则。 | ||||||||
解决关联交易 | 宁波定鸿、陶春风 | 1、本企业/本人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占用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产。确保公司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以避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2、本企业/本人将自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规范关联交易,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在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市场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参照市场通行的标准,确定交易价格,并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同时尽量减小关联交易占总采购额、销售额的比例;3、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履行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及独立董事独立发表关联交易意见程序,确保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关联交易结果公平、合理;4、严格遵守有关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规则;5、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此给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 | 2019.3.23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陶春风 | 本人将严格按照《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在该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并将极力敦促公司及相关各方严格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在该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公司股东大会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时,本人承诺本人及一致行动人就该回购事项议案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 2019.3.23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非独立董事、 | 本人将严格按照《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在该预案项下的各项 | 2019.3.23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高级管理人员 | 义务和责任,并将极力敦促公司及相关各方严格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在该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 |||||||
其他 | 公司 |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同时提出如下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公司将严格履行就本次发行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1、如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前不得进行公开再融资;(3)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责任的股东暂停分配利润; (4)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如有);(5)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2019.3.23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宁波定鸿 | 宁波定鸿将严格履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宁波定鸿公开承诺事项,同时提出如下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本企业将严格履行就发行人本次发行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1、如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 | 2019.3.23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继、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企业的部分;(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5)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6)公司未履行已通过招股说明书作出相关公开及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如本企业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 ||||||||
其他 | 陶春风 | 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公司首次发行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转让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承继、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并尽力促使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定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不领取其应分配利润;(4)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5)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6)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7)公司未履行已通过招股说明书作出相关公开承诺及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 | 2019.3.23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公司首次发行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3)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5)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给公司、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公司、投资者损失。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 2019.3.23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宁波定鸿 | 控股股东宁波定鸿承诺:1、本企业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2、如果本企业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3、如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除相关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外,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4、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 | 2019.3.23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在首次出卖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在三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三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企业承诺,除遵守上述承诺外,本企业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其他规定,并尽可能促使受让方遵守前述规定。6、如果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承诺,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 ||||||||
其他 | 陶春风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陶春风承诺:1、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2、如果本人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3、如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除相关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外,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4、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在首次出卖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在三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三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承诺,除遵守上述承诺外,本人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 2019.3.23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其他规定,并尽可能促使受让方遵守前述规定。6、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人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 ||||||||
其他 | 君盛峰石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君盛峰石承诺:1、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2、如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除相关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外,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3、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等。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在首次出卖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在三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三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4、本企业承诺,除遵守上述承诺外,本企业还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其他有关规定,并尽可能促使受让方遵守前述规定。5、如果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承诺,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企业持有的公司 | 2019.3.23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自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不侵占公司利益。2、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3、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4、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6、承诺将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有效使用,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争取募投项目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因未履行相关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2019.3.23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宁波定鸿 |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2、不侵占公司利益。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企业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企业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因未履行相关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2019.3.23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陶春风 |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2、承诺不侵占公司利益。3、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4、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5、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6、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 | 2019.3.23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因未履行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陶春风 |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陶春风通过本次发行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限售期满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限售安排。就本次发行的股票,若前述限售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应根据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对限售期进行相应调整。 | 2022.8.30 | 是 | 自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本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 | 2022.8.30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1、本企业/本人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不得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3、依法行使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股东权利,不得滥用或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5、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6、本企业/本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企业/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 2022.8.30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1、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2022年8月30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本企业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6个月内,本人/本企业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含本次发行完成前所持有的股份),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3、本承诺函的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自签署之日起对本人/本企业具有约束力。若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情况,则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同时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2023.2.12 | 是 | 自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时,该事项已经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的议案》,确定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为3,582,000股,发行股票价格为人民币13.96元/股(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春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50,004,720元。同时,公司与陶春风签订《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532,368,482.76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124,011,682.76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124,011,682.76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56.28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125,407,347.93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25,407,347.93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 (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8月18日 | 48,484.00 | 44,547.11 | 44,547.11 | 不适用 | 33,056.93 | / | 74.21 | / | 0.00 | 0 |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4年2月1日 | 5,000.47 | 4,174.47 | 5,000.47 | 不适用 | 4,174.47 | / | 100 | / | 4,174.47 | 100 | / |
合计 | / | 53,484.47 | 48,721.58 | 49,547.58 | 不适用 | 37,231.40 | / | / | / | 4,174.47 | / | / |
注:募集资金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33,056.93万元,相较于2023年末减少514.50万元,系公司为采购募投项目所需设备与原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付定金后,更换了相关设备供应商,先前预付的定金尚未退回,报告期内公司用自有资金补足相关募集资金支出所致。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万吨/年氢化苯乙烯-异戊二烯-苯乙烯热塑性弹性体(SEPS)技改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11,000.00 | / | 11,000.00 | 100 | 2019年10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9,877.38 | 164,515.12 | 否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5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二期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33,547.11 | 0 | 22,056.93 | 65.75 | 2024年12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2,174.47 | 2,174.47 | 2,174.47 | 1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偿还银行贷款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2,000.00 | 2,000.00 | 2,000.00 | 1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合计 | / | / | / | / | 48,721.58 | 4,174.47 | 37,231.40 | / | / | / | / | / | 9,877.38 | 164,515.12 | / | / |
2、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8月1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8号),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582,000股,发行价格为13.9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4,720元。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259,983.02元,报告期内已完成置换。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582,000 | 3,582,000 | 3,582,000 | 0.55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3、其他内资持股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3,582,000 | 3,582,000 | 3,582,000 | 0.55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642,380,414 | 100 | 642,380,414 | 99.45 | |||||
1、人民币普通股 | 642,380,414 | 100 | 642,380,414 | 99.45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642,380,414 | 100 | 3,582,000 | 3,582,000 | 645,962,414 | 1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2月27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新增3,582,000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普通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陶春风 | 0 | 0 | 3,582,000 | 3,582,000 |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 | 2025年8月26日 |
合计 | 0 | 0 | 3,582,000 | 3,582,000 | / | / |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8,571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宁波定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425,490,094 | 65.87 | 0 | 无 | 0 | 其他 |
深圳君盛峰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89,902,071 | 13.92 | 0 | 无 | 0 | 其他 |
陶春风 | 3,582,000 | 17,582,000 | 2.72 | 3,582,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上海思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思勰投资-思协十号CTA精选私募投资基金 | -66,600 | 11,490,151 | 1.78 | 0 | 无 | 0 | 其他 |
张婷玲 | 0 | 5,130,125 | 0.79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徐海飞 | 1,326,040 | 4,381,940 | 0.68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石健萍 | 2,006,760 | 2,008,340 | 0.3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侯凤玉 | 0 | 1,672,480 | 0.26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王君勇 | 0 | 1,621,006 | 0.25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徐仙秋 | 未知 | 1,516,540 | 0.2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种类 | 数量 | ||
宁波定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25,490,094 | 人民币普通股 | 425,490,094 |
深圳君盛峰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9,902,071 | 人民币普通股 | 89,902,071 |
陶春风 | 14,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000,000 |
上海思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思勰投资-思协十号CTA精选私募投资基金 | 11,490,151 | 人民币普通股 | 11,490,151 |
张婷玲 | 5,130,125 | 人民币普通股 | 5,130,125 |
徐海飞 | 4,381,940 | 人民币普通股 | 4,381,940 |
石健萍 | 2,008,34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8,340 |
侯凤玉 | 1,672,48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72,480 |
王君勇 | 1,621,006 | 人民币普通股 | 1,621,006 |
徐仙秋 | 1,516,54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16,54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公司回购专户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3,216,400股。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前十大股东中,陶春风为宁波定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2、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1 | 陶春风 | 3,582,000 | 2025年8月27日 | 0 | 自发行之日起18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不适用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陶春风 | 董事长 | 14,000,000 | 17,582,000 | 3,582,000 | 向特定对象发行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568,872,504.58 | 434,915,733.99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3,695,000.00 | |
应收账款 | 七5 | 338,777,527.33 | 256,813,915.85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145,260,476.30 | 94,759,746.46 |
预付款项 | 七8 | 133,354,277.70 | 148,855,317.95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1,691,671.02 | 1,602,021.4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375,871,974.80 | 500,087,959.76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93,136,276.73 | 81,677,679.24 |
流动资产合计 | 1,656,964,708.46 | 1,522,407,374.74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2,125,415,212.54 | 2,095,349,706.20 |
在建工程 | 七22 | 853,324,129.42 | 660,688,781.33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312,702.73 | 401,295.30 |
无形资产 | 七26 | 374,109,448.55 | 371,199,532.15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7,425,444.01 | 7,694,138.1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14,601,232.69 | 20,685,209.6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17,184,266.72 | 19,807,151.9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392,372,436.66 | 3,175,825,814.68 | |
资产总计 | 5,049,337,145.12 | 4,698,233,189.4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519,064,903.28 | 1,321,486,401.84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69,350,000.00 | 68,160,582.61 |
应付账款 | 七36 | 332,986,256.43 | 347,047,702.08 |
预收款项 | 七37 | 262,761.30 | 194,655.31 |
合同负债 | 七38 | 22,418,443.62 | 28,859,592.57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6,363,046.09 | 10,073,570.96 |
应交税费 | 七40 | 7,501,643.15 | 7,679,326.76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195,829.87 | 359,394.38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236,584,065.57 | 212,861,635.57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2,693,573.06 | 3,247,645.00 |
流动负债合计 | 2,198,420,522.37 | 1,999,970,507.08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727,462,182.76 | 514,558,7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71,189.84 | 167,263.11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81,181,528.83 | 79,497,407.29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2,442,942.69 | 2,442,942.69 |
递延收益 | 七51 | 34,634,527.01 | 36,276,371.9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7,806,215.54 | 7,990,520.6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53,698,586.67 | 640,933,205.69 | |
负债合计 | 3,052,119,109.04 | 2,640,903,712.7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645,962,414.00 | 642,380,414.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386,397,691.85 | 348,234,954.87 |
减:库存股 | 七56 | 50,010,354.68 | 50,010,354.68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七58 | 9,762,834.86 | 6,867,777.59 |
盈余公积 | 七59 | 102,625,741.69 | 102,625,741.69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902,470,341.95 | 1,005,150,736.0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997,208,669.67 | 2,055,249,269.54 | |
少数股东权益 | 9,366.41 | 2,080,207.1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997,218,036.08 | 2,057,329,476.6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049,337,145.12 | 4,698,233,189.42 |
公司负责人:王正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龙双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亮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55,567,774.82 | 320,226,876.6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195,000.00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203,391,207.54 | 184,281,476.63 |
应收款项融资 | 88,231,437.40 | 67,109,860.61 | |
预付款项 | 55,456,398.17 | 46,099,553.35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567,552,891.34 | 521,466,229.9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62,523,917.38 | 269,680,799.44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其他流动资产 | 2,305,563.57 | 15,185,791.85 | |
流动资产合计 | 1,335,029,190.22 | 1,427,245,588.42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750,239,062.50 | 752,55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742,534,331.36 | 777,756,847.95 | |
在建工程 | 279,038,733.15 | 271,823,666.85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12,702.73 | 390,878.41 | |
无形资产 | 39,164,663.42 | 33,055,905.51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75,000.10 | 80,000.0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167,904.41 | 9,321,782.5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090,161.25 | 11,817,411.9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836,622,558.92 | 1,856,796,493.31 | |
资产总计 | 3,171,651,749.14 | 3,284,042,081.7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31,836,966.34 | 1,036,396,010.28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69,350,000.00 | 62,517,000.00 | |
应付账款 | 70,914,633.09 | 108,722,041.90 | |
预收款项 | 188,810.74 | 194,655.31 | |
合同负债 | 7,162,896.04 | 16,784,265.35 | |
应付职工薪酬 | 3,612,616.95 | 5,933,384.46 | |
应交税费 | 4,827,752.61 | 1,534,309.16 | |
其他应付款 | 33,828.90 | 145,311.64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4,486,188.93 | 75,956,921.94 | |
其他流动负债 | 710,351.87 | 839,961.13 | |
流动负债合计 | 1,283,124,045.47 | 1,309,023,861.1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55,180,000.00 | 86,28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71,189.84 | 167,263.11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442,942.69 | 2,442,942.69 | |
递延收益 | 32,398,415.90 | 33,976,371.9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0,192,548.43 | 122,866,577.78 | |
负债合计 | 1,473,316,593.90 | 1,431,890,438.9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645,962,414.00 | 642,380,414.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86,397,691.85 | 348,234,954.87 | |
减:库存股 | 50,010,354.68 | 50,010,354.68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723,231.89 | ||
盈余公积 | 102,625,741.69 | 102,625,741.69 | |
未分配利润 | 612,636,430.49 | 808,920,886.9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698,335,155.24 | 1,852,151,642.7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171,651,749.14 | 3,284,042,081.73 |
公司负责人:王正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龙双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亮
合并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585,247,250.46 | 676,330,061.49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585,247,250.46 | 676,330,061.49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529,122,393.34 | 669,157,354.01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416,751,243.72 | 590,002,499.40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3,421,345.58 | 2,537,217.98 |
销售费用 | 七63 | 7,103,864.90 | 9,629,152.23 |
管理费用 | 七64 | 19,702,868.32 | 15,051,781.85 |
研发费用 | 七65 | 45,965,845.19 | 26,494,405.21 |
财务费用 | 七66 | 36,177,225.63 | 25,442,297.34 |
其中:利息费用 | 38,072,139.62 | 27,032,252.48 | |
利息收入 | 1,841,771.36 | 1,070,218.08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35,701,274.73 | 97,451,606.7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371,763.10 | -11,092,196.9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4,149,750.64 | 450,179.27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4,604,119.39 | 93,982,296.55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113,747.29 | 20,000.69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30,602.97 | 7,710.33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5,587,263.71 | 93,994,586.91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9,048,171.69 | 10,891,979.4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6,539,092.02 | 83,102,607.43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6,539,092.02 | 83,102,607.43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6,570,870.22 | 83,149,262.81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31,778.20 | -46,655.38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96,539,092.02 | 83,102,607.43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96,570,870.22 | 83,149,262.81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1,778.20 | -46,655.38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13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13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王正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龙双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亮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598,828,150.58 | 473,197,721.40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567,386,776.92 | 395,605,458.61 |
税金及附加 | 1,086,027.91 | 834,685.31 | |
销售费用 | 5,164,448.67 | 8,365,404.59 | |
管理费用 | 8,255,000.46 | 6,476,845.88 | |
研发费用 | 19,885,186.12 | 18,857,439.39 | |
财务费用 | 10,751,611.10 | 12,197,569.79 | |
其中:利息费用 | 22,723,153.39 | 16,344,799.67 | |
利息收入 | 11,918,265.26 | 3,687,336.57 | |
加:其他收益 | 5,161,389.13 | 4,046,691.6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997,831.74 | -10,807,314.62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767,702.29 |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73,977.44 | 24,099,694.82 | |
加:营业外收入 | 950,099.99 | 0.47 | |
减:营业外支出 | 55,436.44 |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0,686.11 | 24,099,695.29 | |
减:所得税费用 | -2,846,121.82 | 997,143.36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966,807.93 | 23,102,551.93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966,807.93 | 23,102,551.93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966,807.93 | 23,102,551.93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王正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龙双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亮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96,628,289.97 | 554,342,783.12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808,762.26 | 63,757,710.7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31,857,481.87 | 102,168,116.8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32,294,534.10 | 720,268,610.7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65,962,458.55 | 493,316,213.26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0,763,646.38 | 34,531,758.4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2,131,398.74 | 39,696,258.3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12,098,272.34 | 44,990,601.1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40,955,776.01 | 612,534,831.2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338,758.09 | 107,733,779.4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29,329,426.98 | 368,373,501.6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9,329,426.98 | 368,373,501.6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9,329,426.98 | -368,373,501.6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7,884,720.00 | -19,99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203,398,482.76 | 747,584,009.76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3) | 71,205,772.2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22,488,974.98 | 727,594,009.76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811,831,509.76 | 472,847,734.8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37,422,494.36 | 26,905,773.7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3) | 32,197,779.17 | 347,205.3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81,451,783.29 | 500,100,713.8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1,037,191.69 | 227,493,295.8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61,825.76 | 560,824.51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3,208,348.56 | -32,585,601.7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04,487,928.76 | 343,083,357.8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07,696,277.32 | 310,497,756.09 |
公司负责人:王正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龙双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亮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42,663,321.51 | 440,990,114.64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608,040.91 | 29,383,312.0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208,979.76 | 6,142,033.8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51,480,342.18 | 476,515,460.4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43,117,585.52 | 414,070,923.63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1,647,052.63 | 22,123,733.7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471,826.60 | 26,214,802.2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26,419.46 | 36,408,643.2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72,162,884.21 | 498,818,102.8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317,457.97 | -22,302,642.3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310,937.50 | 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7,600,000.00 | 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9,910,937.50 | 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9,252,305.68 | 39,246,196.3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2,600,000.00 | 224,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1,852,305.68 | 263,246,196.3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941,368.18 | -263,246,196.3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7,884,720.00 | 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71,030,000.00 | 521,217,009.76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18,914,720.00 | 521,217,009.76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88,417,009.76 | 382,847,734.8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20,353,545.30 | 15,141,662.06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6,873.9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08,770,555.06 | 398,266,270.8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9,855,835.06 | 122,950,738.9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09,380.49 | 502,043.18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2,370,364.78 | -162,096,056.5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8,761,926.60 | 326,298,175.9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6,391,561.82 | 164,202,119.36 |
公司负责人:王正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龙双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亮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42,380,414.00 | 348,234,954.87 | 50,010,354.68 | 6,867,777.59 | 102,625,741.69 | 1,005,150,736.07 | 2,055,249,269.54 | 2,080,207.11 | 2,057,329,476.6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42,380,414.00 | 348,234,954.87 | 50,010,354.68 | 6,867,777.59 | 102,625,741.69 | 1,005,150,736.07 | 2,055,249,269.54 | 2,080,207.11 | 2,057,329,476.6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582,000.00 | 38,162,736.98 | 2,895,057.27 | -102,680,394.12 | -58,040,599.87 | -2,070,840.70 | -60,111,440.57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6,570,870.22 | 96,570,870.22 | -31,778.20 | 96,539,092.0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582,000.00 | 38,162,736.98 | 41,744,736.98 | -2,039,062.50 | 39,705,674.4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582,000.00 | 38,162,736.98 | 41,744,736.98 | -2,039,062.50 | 39,705,674.48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99,251,264.34 | -199,251,264.34 | -199,251,264.3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99,251,264.34 | -199,251,264.34 | -199,251,264.34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895,057.27 | 2,895,057.27 | 2,895,057.27 | ||||||||||||
1.本期提取 | 5,855,692.74 | 5,855,692.74 | 5,855,692.74 | ||||||||||||
2.本期使用 | 2,960,635.47 | 2,960,635.47 | 2,960,635.47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45,962,414.00 | 386,397,691.85 | 50,010,354.68 | 9,762,834.86 | 102,625,741.69 | 902,470,341.95 | 1,997,208,669.67 | 9,366.41 | 1,997,218,036.08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42,380,414.00 | 348,234,954.87 | 477,386.63 | 101,195,678.17 | 911,571,314.82 | 2,003,859,748.49 | 2,187,449.98 | 2,006,047,198.4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42,380,414.00 | 348,234,954.87 | 477,386.63 | 101,195,678.17 | 911,571,314.82 | 2,003,859,748.49 | 2,187,449.98 | 2,006,047,198.4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919,544.53 | 83,149,262.81 | 86,068,807.34 | -46,655.38 | 86,022,151.9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3,149,262.81 | 83,149,262.81 | -46,655.38 | 83,102,607.4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919,544.53 | 2,919,544.53 | 2,919,544.53 | ||||||||||||
1.本期提取 | 5,930,420.52 | 5,930,420.52 | 5,930,420.52 | ||||||||||||
2.本期使用 | 3,010,875.99 | 3,010,875.99 | 3,010,875.99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42,380,414.00 | 348,234,954.87 | 3,396,931.16 | 101,195,678.17 | 994,720,577.63 | 2,089,928,555.83 | 2,140,794.60 | 2,092,069,350.43 |
公司负责人:王正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龙双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亮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其他综合收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42,380,414.00 | 348,234,954.87 | 50,010,354.68 | 102,625,741.69 | 808,920,886.90 | 1,852,151,642.7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42,380,414.00 | 348,234,954.87 | 50,010,354.68 | 102,625,741.69 | 808,920,886.90 | 1,852,151,642.7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582,000.00 | 38,162,736.98 | 723,231.89 | -196,284,456.41 | -153,816,487.5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966,807.93 | 2,966,807.9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582,000.00 | 38,162,736.98 | 41,744,736.9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582,000.00 | 38,162,736.98 | 41,744,736.98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99,251,264.34 | -199,251,264.3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99,251,264.34 | -199,251,264.34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723,231.89 | 723,231.89 | |||||||||
1.本期提取 | 3,213,877.62 | 3,213,877.62 | |||||||||
2.本期使用 | 2,490,645.73 | 2,490,645.73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45,962,414.00 | 386,397,691.85 | 50,010,354.68 | 723,231.89 | 102,625,741.69 | 612,636,430.49 | 1,698,335,155.24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42,380,414.00 | 348,234,954.87 | 101,195,678.17 | 796,050,315.23 | 1,887,861,362.2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42,380,414.00 | 348,234,954.87 | 101,195,678.17 | 796,050,315.23 | 1,887,861,362.2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359,090.96 | 23,102,551.93 | 24,461,642.8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3,102,551.93 | 23,102,551.9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359,090.96 | 1,359,090.96 | |||||||||
1.本期提取 | 4,113,840.90 | 4,113,840.90 | |||||||||
2.本期使用 | 2,754,749.94 | 2,754,749.94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42,380,414.00 | 348,234,954.87 | 1,359,090.96 | 101,195,678.17 | 819,152,867.16 | 1,912,323,005.16 |
公司负责人:王正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龙双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亮
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宁波定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君盛峰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4家合伙企业和陶春风、张国强等5位自然人股东以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5月31日止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330206595387864P。2020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类。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 64,596.2414万股,注册资本为64,596.2414万元,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港口路108号。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苯乙烯类热塑性弹性体(TPES)、PBAT/PBT系列产品、黑色母粒及其他产品、碳酸钙系列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本公司的母公司为宁波定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陶春风。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4年8月3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34收入”。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500万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个项目的预算大于1,000.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款项 | 200万元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控制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公司已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综合考虑了包括投资者的持股情况、投资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公司治理结构、潜在表决权等所有相关事实和因素后作出判断。
(2) 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3) 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 增加子公司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
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 处置子公司的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的,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 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
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当本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时,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本公司对合营企业投资的会计政策见本附注“五、(19)长期股权投资”。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除此之外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ⅰ、ⅱ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ⅰ.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ⅱ.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ⅰ.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ⅱ.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ⅰ.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ⅱ.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依据的应收票据,或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名称 | 确认组合的依据 | 计量信用损失的方法 |
银行承兑票据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不计提 |
商业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计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依据的应收账款,或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名称 | 确认组合的依据 | 计量信用损失的方法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纳入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不计提 |
账龄组合 | 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应收款项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一年,下同) | 5 |
1-2年 | 10 |
2-3年 | 30 |
3-4年 | 50 |
4-5年 | 80 |
5年以上 | 100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存在逾期、违约、纠纷或诉讼及其他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和已发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均单独进行预期信用损失测试。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款项融资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款项融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依据的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融资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名称 | 确认组合的依据 | 计量信用损失的方法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计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其他应收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依据的其他应收款,或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名称 | 确认组合的依据 | 计量信用损失的方法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纳入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不计提 |
账龄组合 | 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其他各种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
应收及暂付款项 | 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一年,下同) | 5 |
1-2年 | 10 |
2-3年 | 30 |
3-4年 | 50 |
4-5年 | 80 |
5年以上 | 100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类别为:在途物资、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2. 发出计价方法:加权平均法计价;
3. 盘存制度:永续盘存制;
4.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2)存货跌价准备确认和计提的一般原则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
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该资产构成业务的,按照本附注“五、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和“五、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中披露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20.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本公司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8 | 5% | 1.98%-4.75% |
生产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20 | 5% | 4.75%-31.67%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00%-31.67%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00%-31.67%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
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后续计量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月) | 摊销方法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452、488、524、528、588、600 | 直线法 | 土地使用权证规定 |
软件 | 36、60 | 直线法 | 受益期内摊销 |
排污使用权 | 60 | 直线法 | 受益期内摊销 |
专利权 | 141、228 | 直线法 | 受益期内摊销 |
矿山采矿权 | 产量法 | 矿山预估储量、实际矿石产量 |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本公司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4).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本公司在分摊商誉的账面价值时,根据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获得的相对受益情况进行分摊,在此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包括装修改建费、森林植被恢复费、LCBR技术指导费等。摊销方法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摊销年限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月) | 依据 |
装修改建费 | 60 | 受益期内摊销 |
森林植被恢复费 | 358 | 受益期内摊销 |
LCBR技术指导费 | 120 | 受益期内摊销 |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0.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各类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进行股份支付的,职工出资认购股票,股票在达到解锁条件并解锁前不得上市流通或转让;如果最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未能达到,则本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回购股票。本公司取得职工认购限制性股票支付的款项时,按照取得的认股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就回购义务全额确认一项负债并确认库存股。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是否达到规定业绩条件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以此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但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对于最终未能行权的股份支付,不确认成本或费用,除非行权条件是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此时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即视为可行权。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增加相应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可变对价
本公司部分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存在销售返利、数量折扣、商业折扣、业绩奖金和索赔等的安排,形成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有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重大融资成分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合同开始日,企业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非现金对价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参照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因对价形式以外的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应当作为可变对价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应付客户对价
对于应付客户对价,本公司将该应付客户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除非该应付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
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如有变化,作为会计估计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
对于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如果该质量保证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或服务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该质量保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否则,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规定对质量保证责任进行会计处理。
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对于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本公司评估该选择权是否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企业提供重大权利的,应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准则相关规定将交易价格分摊至该履约义务,在客户未来行使购买选择权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或者该选择权失效时,确认相应的收入。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公司在综合考虑客户行使和不行使该选择权所能获得的折扣的差异、客户行使该选择权的可能性等全部相关信息后,予以合理估计。客户虽然有额外购买商品选择权,但客户行使该选择权购买商品时的价格反映了这些商品单独售价的,不应被视为公司向该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的,本公司按照准则相关规定评估该知识产权许可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应当进一步确定其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确认相关收入;否则,作为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确认相关收入:
(一)合同要求或客户能够合理预期企业将从事对该项知产权有重大影响的活动;
(二)该活动对客户将产生有利或不利影响;
(三)该活动不会导致向客户转让某项商品。
本公司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并约定按客户实际销售或使用情况收取特许权使用费的,应当在下列两项孰晚的时点确认收入:
(一)客户后续销售或使用行为实际发生;
(二)企业履行相关履约义务。
售后回购交易
对于售后回购交易,本公司区分下列两种情形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一)因存在与客户的远期安排而负有回购义务或本公司享有回购权利的,本公司作为租赁交易或融资交易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中,回购价格低于原售价的,应当视为租赁交易,按照准则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回购价格不低于原售价的,应当视为融资交易,在收到客户款项时确认金融负债,并将该款项和回购价格的差额在回购期间内确认为利息费用等。本公司到期未行使回购权利的,在该回购权利到期时终止确认金融负债,同时确认收入。
(二)本公司负有应客户要求回购商品义务的,应当在合同开始日评估客户是否具有行使该要求权的重大经济动因。客户具有行使该要求权重大经济动因的,企业应当将售后回购作为租赁交易或融资交易,按照本条(一)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本公司将其作为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交易,按照准则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客户未行使的权利
本公司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款项的,应当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公司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应当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公司在客户要求其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能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
无需退回的初始费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或接近合同开始)日向客户收取的无需退回的初始费应当计入交易价格,并评估该初始费是否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相关。该初始费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相关,并且该商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转让该商品时,按照分摊至该商品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该初始费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相关,但该商品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包含该商品的单项履约义务履行时,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该初始费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不相关的,该初始费应当作为未来将转让商品的预收款,在未来转让该商
品时确认为收入。本公司收取了无需退回的初始费且为履行合同应开展初始活动,但这些活动本身并没有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的,该初始费与未来将转让的已承诺商品相关,应当在未来转让该商品时确认为收入,本公司在确定履约进度时不考虑这些初始活动;本公司为该初始活动发生的支出应当按照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计入当期损益。
2)具体原则
境内销售销售给国内客户的产品,根据客户订单发出货物,在发出货物并经客户签收的当期,依据双方协议价格确认收入。境外销售公司对于出口销售的产品,货物在出口装运后风险报酬转移,公司在货物报关出口的当期,依据出口报关单、提单等确认销售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取得合同的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即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确认为一项资产,并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推销,计入当期损益。若该项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履行合同的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2)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上述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减值
本公司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本公司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的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
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租赁期开始日确认使用权资产,并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以及在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需支付的款项等。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可变租金不纳入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的使用权资产包括租入的房屋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的租赁为经营租赁。
i经营租赁
本公司经营租出自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及运输工具时,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确认。本公司将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可变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租金收入。
ii融资租赁于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相关资产。本公司将应收融资租赁款列示为长期应收款,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收取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2)回购本公司股份
因减少注册资本或奖励职工等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为库存股处理,同时进行备查登记。如果将回购的股份注销,则将按注销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与实际回购所支付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如果将回购的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于职工行权购买本公司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3)分部报告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开始适用的时点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1)长鸿生物现有的房屋建筑物系2021年12月建成转固,维护保养及使用良好以及广西长鸿的房屋建筑物系2023年度新建的房屋建筑物,采用了更高的建筑设计和施工标准,预计使用寿命更长;结合公司实际并参考同行 | 2024年1月1日 | 累计折旧、营业成本、管理费用、所得税费用、利润总额 | 10,224,328.25 |
业上市公司的情况,公司决定对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进行变更调整,其中长鸿生物的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由20年变更为40年,广西长鸿的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由20年变更为48年;(2)公司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现有生产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检修,长鸿生物的生产设备主要系2021年购置的年产12万吨PBAT可降解生物材料生产线的设备,随着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新购设备的技术标准及水平更高,可使用寿命更长;结合公司实际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情况,公司决定对反应釜、精馏塔等塔类设备以及储罐等生产设备折旧年限进行变更调整,折旧年限由15年变更为20年。
其他说明
公司对会计估计变更适用时点的确定原则: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自 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影响金额具体为:“累计折旧:减少10,224,328.25元;营业成本:减少9,166,598.11元;管理费用:减少1,057,730.14元;所得税费用:增加1,533,649.13元;利润总额:增加10,224,328.25元”。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的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7%、5%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20%、1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 15 |
福建省长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5 |
绍兴长鸿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甘肃长鸿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 25 |
广西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 15 |
广西长鸿科研中心有限公司 | 25 |
广东长鸿艾凯茵科技有限公司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33101048,发证日期:2022年12月1日,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期限为3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税率为15%。
2.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33003360,发证日期:2022年12月24日,子公司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期限为3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税率为15%。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报告期内,孙公司广西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12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报告期内,孙公司绍兴长鸿新材料有限公司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5.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43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享受上述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6.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报告期内,子公司福建省长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孙公司绍兴长鸿新材料有限公司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622.00 | 622.00 |
银行存款 | 507,695,655.32 | 404,487,306.76 |
其他货币资金 | 61,176,227.26 | 30,427,805.23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568,872,504.58 | 434,915,733.99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于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人民币61,176,227.26元用做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 3,695,00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 | - |
合计 | - | 3,695,000.0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56,236,582.69 | 270,330,437.74 |
1年以内小计 | 356,236,582.69 | 270,330,437.74 |
1至2年 | 391,970.87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7,986,741.88 | |
4至5年 | 14,986,741.88 | |
5年以上 | ||
合计 | 371,615,295.44 | 288,317,179.62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4,986,741.88 | 4.03 | 14,986,741.88 | 100.00 | 0.00 | 17,986,741.88 | 6.24 | 17,986,741.88 | 100.00 | 0.00 |
其中: | ||||||||||
单项计提 | 14,986,741.88 | 4.03 | 14,986,741.88 | 100.00 | 0.00 | 17,986,741.88 | 6.24 | 17,986,741.88 | 100.00 | 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56,628,553.56 | 95.97 | 17,851,026.23 | 5.01 | 338,777,527.33 | 270,330,437.74 | 93.76 | 13,516,521.89 | 5.00 | 256,813,915.85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356,628,553.56 | 95.97 | 17,851,026.23 | 5.01 | 338,777,527.33 | 270,330,437.74 | 93.76 | 13,516,521.89 | 5.00 | 256,813,915.85 |
合计 | 371,615,295.44 | / | 32,837,768.11 | / | 338,777,527.33 | 288,317,179.62 | / | 31,503,263.77 | / | 256,813,915.8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项计提 | 14,986,741.88 | 14,986,741.8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4,986,741.88 | 14,986,741.88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单项全额计提的坏账准备对应的客户为潍坊宇虹材料供应有限公司。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56,236,582.69 | 17,811,829.14 | 5.00 |
1-2年 | 391,970.87 | 39,197.09 | 10.00 |
合计 | 356,628,553.56 | 17,851,026.23 | 5.0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详见“五、13应收账款”。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7,986,741.88 | 3,000,000.00 | 14,986,741.88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516,521.89 | 4,334,504.34 | 17,851,026.23 | |||
合计 | 31,503,263.77 | 4,334,504.34 | 3,000,000.00 | 32,837,768.1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潍坊宇虹材料 供应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双方和解后部分回款 | 银行存款 | 原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3,000,000.00 | / | / | / |
其他说明:
于2023年10月25日我司与潍坊宇虹材料供应有限公司签订和解协议,协议约定和解协议签署后,本报告期内共收回3,000,000.00元。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143,505,863.21 | 143,505,863.21 | 38.62 | 7,175,293.16 | |
单位二 | 35,748,572.50 | 35,748,572.50 | 9.62 | 1,787,428.63 | |
单位三 | 18,621,790.00 | 18,621,790.00 | 5.01 | 931,089.50 | |
单位四 | 16,532,074.46 | 16,532,074.46 | 4.45 | 826,603.72 | |
单位五 | 15,299,172.40 | 15,299,172.40 | 4.12 | 764,958.62 | |
合计 | 229,707,472.57 | 229,707,472.57 | 61.81 | 11,485,373.63 |
其他说明
本公司本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数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229,707,472.57元,占应收账款期末合计数的比例为61.81%,相应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数汇总金额为11,485,373.63元。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145,260,476.30 | 94,759,746.46 |
合计 | 145,260,476.30 | 94,759,746.46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应收票据 | 735,532,992.36 | |
合计 | 735,532,992.36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终止确认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应收票据 | 94,759,746.46 | 933,719,192.06 | 883,218,462.22 | 145,260,476.30 | ||
合计 | 94,759,746.46 | 933,719,192.06 | 883,218,462.22 | 145,260,476.30 |
(8).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33,204,821.80 | 99.89 | 148,788,037.95 | 99.95 |
1至2年 | 149,455.90 | 0.11 | 67,280.00 | 0.05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133,354,277.70 | 100.00 | 148,855,317.95 | 100.00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单位六 | 28,253,750.76 | 21.19 |
单位七 | 27,132,725.66 | 20.35 |
单位八 | 19,132,310.46 | 14.35 |
单位九 | 13,849,472.55 | 10.39 |
单位十 | 7,117,279.34 | 5.34 |
合计 | 95,485,538.77 | 71.6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期按预付对象归集的预付款项期末数前五名累计金额为95,485,538.77元,占预付款项期末合计数的比例为71.60%。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691,671.02 | 1,602,021.49 |
合计 | 1,691,671.02 | 1,602,021.4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772,793.96 | 1,454,944.50 |
1年以内小计 | 772,793.96 | 1,454,944.50 |
1至2年 | 969,058.83 | 71,065.00 |
2至3年 | 56,065.00 | 45,00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8,573.45 | 212,731.45 |
4至5年 | 184,158.00 | 90,000.00 |
5年以上 | ||
合计 | 2,000,649.24 | 1,873,740.95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322,398.45 | 324,598.45 |
应收暂付款 | 1,678,250.79 | 1,549,142.50 |
合计 | 2,000,649.24 | 1,873,740.95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71,719.46 | 271,719.46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7,258.76 | 37,258.76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308,978.22 | 308,978.22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五、15其他应收款。”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71,719.46 | 37,258.76 | 308,978.22 | |||
合计 | 271,719.46 | 37,258.76 | 308,978.2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单位十一 | 600,000.00 | 29.99 | 应收暂付款 | 1-2年 | 60,000.00 |
单位十二 | 258,812.25 | 12.94 | 应收暂付款 | 1年以内 | 12,940.61 |
309,058.83 | 15.45 | 1-2年 | 30,905.88 | ||
单位十三 | 332,071.02 | 16.60 | 应收暂付款 | 1年以内 | 16,603.55 |
单位十四 | 40.00 | 0.00 | 应收暂付款 | 1年以内 | 2.00 |
40.00 | 0.00 | 2-3年 | 12.00 | ||
94,158.00 | 4.71 | 4-5年 | 75,326.40 | ||
单位十五 | 90,000.00 | 4.50 | 保证金及押金 | 4-5年 | 72,000.00 |
合计 | 1,684,180.10 | 84.18 | / | / | 267,790.44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78,574,715.86 | 178,574,715.86 | 129,752,320.29 | 129,752,320.29 | ||
半成品 | 223,648.94 | 223,648.94 | 214,416.51 | 214,416.51 | ||
库存商品 | 186,529,870.49 | 2,594,862.45 | 183,935,008.04 | 315,545,856.03 | 16,744,613.09 | 298,801,242.94 |
发出商品 | 13,138,601.96 | 13,138,601.96 | 71,319,980.02 | 71,319,980.02 | ||
合计 | 378,466,837.25 | 2,594,862.45 | 375,871,974.80 | 516,832,572.85 | 16,744,613.09 | 500,087,959.76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库存商品 | 16,744,613.09 | -14,149,750.64 | 2,594,862.45 | |||
合计 | 16,744,613.09 | -14,149,750.64 | 2,594,862.45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摊费用 | 160,694.22 | 1,290,009.60 |
待抵扣及待认证增值税进项税额 | 82,148,125.07 | 68,767,520.67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10,827,457.44 | 5,032,979.16 |
定增中介机构费用 | 6,587,169.81 | |
合计 | 93,136,276.73 | 81,677,679.24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125,415,212.54 | 2,095,349,706.20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2,125,415,212.54 | 2,095,349,706.20 |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生产设备 | 电子设备 | 办公设备 | 运输工具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04,880,019.46 | 2,052,983,533.33 | 10,657,512.23 | 1,066,938.47 | 1,795,596.13 | 2,671,383,599.62 |
2.本期增加金额 | 90,999,588.46 | 2,602,555.66 | 448,143.55 | 432,438.32 | 5,209,419.81 | 99,692,145.80 |
(1)购置 | 3,652,066.16 | 448,143.55 | 432,438.32 | 2,408,040.79 | 6,940,688.82 | |
(2)在建工程转入 | 90,847,498.66 | 17,935.78 | 2,801,379.02 | 93,666,813.46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调整原暂估价 | 152,089.80 | -1,067,446.28 | -915,356.4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22,569.24 | 98,941.47 | 821,510.71 | |||
(1)处置或报废 | 722,569.24 | 98,941.47 | 821,510.71 | |||
4.期末余额 | 695,879,607.92 | 2,055,586,088.99 | 10,383,086.54 | 1,400,435.32 | 7,005,015.94 | 2,770,254,234.71 |
二、累计折旧 |
1.期初余额 | 61,425,192.76 | 507,100,853.38 | 6,715,749.96 | 507,478.96 | 284,618.36 | 576,033,893.4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537,130.67 | 57,783,129.07 | 683,906.60 | 95,716.70 | 417,416.04 | 69,517,299.08 |
(1)计提 | 10,537,130.67 | 57,783,129.07 | 683,906.60 | 95,716.70 | 417,416.04 | 69,517,299.08 |
3.本期减少金额 | 685,810.49 | 26,359.84 | 712,170.33 | |||
(1)处置或报废 | 685,810.49 | 26,359.84 | 712,170.33 | |||
4.期末余额 | 71,962,323.43 | 564,883,982.45 | 6,713,846.07 | 576,835.82 | 702,034.40 | 644,839,022.1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23,917,284.49 | 1,490,702,106.54 | 3,669,240.47 | 823,599.50 | 6,302,981.54 | 2,125,415,212.54 |
2.期初账面价值 | 543,454,826.70 | 1,545,882,679.95 | 3,941,762.27 | 559,459.51 | 1,510,977.77 | 2,095,349,706.20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生产设备 | 13,461,536.12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1#配电室 | 219,940.18 | 尚在办理中 |
2#配电房 | 316,524.23 | 尚在办理中 |
供销部办公楼 | 165,666.72 | 尚在办理中 |
SEPS工程后处理车间 | 15,964,564.37 | 尚在办理中 |
SEPS工程机柜房 | 1,062,385.18 | 尚在办理中 |
SEPS工程配电房 | 2,856,084.08 | 尚在办理中 |
12万吨工程酯化车间 | 43,131,634.96 | 尚在办理中 |
12万吨工程包装车间 | 23,341,964.33 | 尚在办理中 |
12万吨工程成品车间 | 18,525,534.33 | 尚在办理中 |
12万吨工程动力站 | 11,644,951.33 | 尚在办理中 |
12万吨工程成品仓库 | 11,309,003.27 | 尚在办理中 |
12万吨工程己二酸仓库 | 2,605,426.47 | 尚在办理中 |
12万吨工程固废仓库 | 1,048,529.96 | 尚在办理中 |
12万吨工程控制室 | 6,279,517.46 | 尚在办理中 |
12万吨工程高压配电房 | 5,398,909.79 | 尚在办理中 |
12万吨工程消防泵房 | 1,950,242.46 | 尚在办理中 |
12万吨工程办公楼 | 8,010,481.10 | 尚在办理中 |
12万吨工程门卫 | 399,323.61 | 尚在办理中 |
新浆料楼 | 14,724,608.13 | 尚在办理中 |
1#厂房 | 128,315,450.16 | 尚在办理中 |
2#厂房 | 55,645,556.39 | 尚在办理中 |
3#厂房 | 28,683,232.78 | 尚在办理中 |
4#厂房 | 18,602,196.39 | 尚在办理中 |
宿舍楼 | 31,476,630.73 | 尚在办理中 |
办公楼 | 21,007,201.81 | 尚在办理中 |
门卫1 | 774,538.55 | 尚在办理中 |
门卫2 | 370,133.60 | 尚在办理中 |
合计 | 453,830,232.37 |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853,324,129.42 | 660,688,781.33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853,324,129.42 | 660,688,781.33 |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25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二期 | 216,507,827.62 | 216,507,827.62 | 216,040,255.07 | 216,040,255.07 | ||
9.5万吨/年高性能热塑性弹性体产业化技改项目 | 56,278,775.21 | 56,278,775.21 | 54,915,522.91 | 54,915,522.91 | ||
数字化安全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人员定位系统) | 235,752.22 | 235,752.22 | 101,238.94 | 101,238.94 | ||
罐区VOCS安全环保隐患治理改造项目 | 472,651.07 | 472,651.07 | 472,651.07 | 472,651.07 | ||
苯乙烯床层改造 | 673,447.25 | 673,447.25 | 152,979.99 | 152,979.99 | ||
综合管理中心 | 188,188.68 | 188,188.68 | 141,018.87 | 141,018.87 | ||
聚合釜加氢釜内冷管升级改造 | 1,001,422.65 | 1,001,422.65 | ||||
新增钢结构仓库 | 493,238.96 | 493,238.96 | ||||
E8314AB、E8313、E5314B、长网换热器更换 | 842,477.88 | 842,477.88 | ||||
食品胶加料系统改造 | 166,327.44 | 166,327.44 | ||||
5万吨/年黑色母粒技术改造项目立项 | 751,651.31 | 751,651.31 | ||||
丁二烯罐制冷系统升级改造 | 27,602.13 | 27,602.13 | ||||
SBS1#配电室搬迁立项 | 1,399,370.73 | 1,399,370.73 | ||||
PBAT生物降解黑色母粒技术改造项目 | 180,210,084.29 | 180,210,084.29 | 171,015,212.62 | 171,015,212.62 | ||
新增储罐及装卸设施技改项目 | 29,114,773.80 | 29,114,773.80 | 26,423,114.90 | 26,423,114.90 | ||
酯化装置扩能技改项目 | 5,390,003.78 | 5,390,003.78 | ||||
购买重质芳烃槽罐车技改项目 | 19,469.03 | 19,469.03 | ||||
黑色母粒预处理单元扩产项目 | 1,199,115.32 | 1,199,115.32 | ||||
余热回收技改项目 | 7,971,701.62 | 7,971,701.62 | ||||
广西长鸿生物降解母粒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 | 179,002,799.69 | 179,002,799.69 | 165,659,351.03 | 165,659,351.03 | ||
广西长鸿生物降解母粒产业园项目(二期工程) | 129,970,474.03 | 129,970,474.03 | 25,091,740.81 | 25,091,740.81 |
广西长鸿生物科学研究中心建设工程 | 36,326,064.44 | 36,326,064.44 | ||||
大岭古矿山项目 | 5,080,910.27 | 5,080,910.27 | 675,695.12 | 675,695.12 | ||
合计 | 853,324,129.42 | 853,324,129.42 | 660,688,781.33 | 660,688,781.33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25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二期 | 435,490,000.00 | 216,040,255.07 | 467,572.55 | 216,507,827.62 | 117.33 | 在建 | 13,122,306.15 | 192,120.35 | 5.2250 | 募投资金、金融机构贷款 | ||
9.5万吨/年高性能热塑性弹性体产业化技改项目 | 235,000,000.00 | 54,915,522.91 | 1,363,252.30 | 56,278,775.21 | 23.95 | 在建 | 243,402.83 | 103,111.13 | 3.7000 | 金融机构贷款、自筹 | ||
综合管理中心 | 101,000,000.00 | 141,018.87 | 47,169.81 | 188,188.68 | 0.19 | 在建 | 自筹 | |||||
5万吨/年黑色母粒技术改造项目 | 150,500,000.00 | 751,651.31 | 751,651.31 | 0.50 | 在建 | 自筹 |
PBAT生物降解黑色母粒技术改造项目 | 178,000,000.00 | 171,015,212.62 | 9,474,181.67 | 180,489,394.29 | 113.45 | 在建 | 1,921,182.94 | 1,198,489.88 | 3.8988 | 金融机构贷款、自筹 | ||
新增储罐及装卸设施技改项目 | 40,000,000.00 | 26,423,114.90 | 2,691,658.90 | 29,114,773.80 | 72.79 | 在建 | 自筹 | |||||
酯化装置扩能技改项目 | 10,000,000.00 | 5,390,003.78 | 5,390,003.78 | 53.90 | 在建 | 自筹 | ||||||
黑色母粒预处理单元扩产项目 | 20,000,000.00 | 919,805.32 | 919,805.32 | 4.60 | 在建 | 自筹 | ||||||
余热回收技改项目 | 50,000,000.00 | 7,971,701.62 | 7,971,701.62 | 15.94 | 在建 | 自筹 | ||||||
广西长鸿生物降解母粒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 | 1,500,000,000.00 | 165,659,351.03 | 104,208,883.10 | 90,865,434.44 | 179,002,799.69 | 31.12 | 在建 | 5,081,564.13 | 4,780,380.13 | 4.0000 | 金融机构贷款、自筹 |
广西长鸿生物降解母粒产业园项目(二期工程) | 1,500,000,000.00 | 25,091,740.81 | 104,878,733.22 | 129,970,474.03 | 8.66 | 在建 | 自筹 | |||||
广西长鸿生物科学研究中心建设工程 | 100,000,000.00 | 36,326,064.44 | 36,326,064.44 | 36.33 | 在建 | 自筹 | ||||||
合计 | 4,319,990,000.00 | 659,286,216.21 | 274,490,678.02 | 90,865,434.44 | 842,911,459.79 | / | / | 20,368,456.05 | 6,274,101.49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1,250.66 | 781,756.81 | 813,007.47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1,250.66 | 31,250.66 | |
(1)租赁终止 | 31,250.66 | 31,250.66 |
4.期末余额 | 781,756.81 | 781,756.81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0,833.77 | 390,878.40 | 411,712.1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416.89 | 78,175.68 | 88,592.57 |
(1)计提 | 10,416.89 | 78,175.68 | 88,592.57 |
3.本期减少金额 | 31,250.66 | 31,250.66 | |
(1)处置 | 31,250.66 | 31,250.66 | |
4.期末余额 | 469,054.08 | 469,054.08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12,702.73 | 312,702.7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416.89 | 390,878.41 | 401,295.30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专利权 | 排污权 | 采矿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61,557,317.86 | 226,245.69 | 47,262.38 | 9,830,270.00 | 118,084,153.81 | 389,745,249.74 |
2.本期增加金额 | 6,609,056.80 | 15,486.73 | 6,624,543.53 | |||
(1)购置 | 6,609,056.80 | 15,486.73 | 6,624,543.53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68,166,374.66 | 241,732.42 | 47,262.38 | 9,830,270.00 | 118,084,153.81 | 396,369,793.27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3,357,991.52 | 96,643.07 | 6,876.47 | 5,084,206.53 | 18,545,717.59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01,086.29 | 28,888.52 | 1,625.34 | 983,026.98 | 3,714,627.13 | |
(1)计提 | 2,701,086.29 | 28,888.52 | 1,625.34 | 983,026.98 | 3,714,627.1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6,059,077.81 | 125,531.59 | 8,501.81 | 6,067,233.51 | 22,260,344.72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52,107,296.85 | 116,200.83 | 38,760.57 | 3,763,036.49 | 118,084,153.81 | 374,109,448.55 |
2.期初账面价值 | 248,199,326.34 | 129,602.62 | 40,385.91 | 4,746,063.47 | 118,084,153.81 | 371,199,532.15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LCBR技术指导费 | 80,000.08 | 4,999.98 | 75,000.10 | ||
装修改建费 | 1,231,933.17 | 156,128.94 | 1,075,804.23 | ||
森林植被恢复费 | 6,382,204.92 | 107,565.24 | 6,274,639.68 | ||
合计 | 7,694,138.17 | 268,694.16 | 7,425,444.01 |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5,741,608.78 | 5,354,616.60 | 48,519,596.32 | 7,275,689.40 |
递延收益 | 6,148,971.33 | 922,345.70 | 6,412,482.98 | 961,872.45 |
可抵扣亏损 | 53,052,193.25 | 7,957,828.99 | 80,256,285.31 | 12,079,639.06 |
预计负债 | 2,442,942.69 | 366,441.40 | 2,442,942.69 | 366,441.40 |
租赁负债 | 10,448.57 | 1,567.29 | ||
合计 | 97,385,716.05 | 14,601,232.69 | 137,641,755.87 | 20,685,209.60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使用权资产 | 10,416.89 | 1,562.53 |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52,041,436.90 | 7,806,215.54 | 53,259,720.58 | 7,988,958.09 |
合计 | 52,041,436.90 | 7,806,215.54 | 53,270,137.47 | 7,990,520.62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627,683.71 | 216,278.09 |
合计 | 627,683.71 | 216,278.09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
2025年 | |||
2026年 | |||
2027年 | |||
2028年 | 216,278.09 | 216,278.09 | |
2029年 | 411,405.62 | ||
合计 | 627,683.71 | 216,278.0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款及设备款 | 17,184,266.72 | 17,184,266.72 | 19,807,151.93 | 19,807,151.93 | ||
合计 | 17,184,266.72 | 17,184,266.72 | 19,807,151.93 | 19,807,151.93 |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61,176,227.26 | 61,176,227.26 | 冻结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30,427,805.23 | 30,427,805.23 | 冻结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500,000.00 | 500,000.00 | 质押 | 质押 | ||||
固定资产 | 287,734,767.42 | 285,009,049.94 | 抵押 | 银行借款抵押 | 196,869,332.98 | 196,869,332.98 | 抵押 | 银行借款抵押 |
在建工程 | 350,380,248.43 | 350,380,248.43 | 抵押 | 银行借款抵押 | 191,426,786.96 | 191,426,786.96 | 抵押 | 银行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267,028,217.96 | 263,171,025.88 | 抵押 | 银行借款抵 | 267,028,217.96 | 264,660,466.54 | 抵押 | 银行借款抵 |
押 | 押 | |||||||
合计 | 966,319,461.07 | 959,736,551.51 | / | / | 686,252,143.13 | 683,884,391.71 | / | / |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415,227,936.94 | 255,279,280.45 |
信用借款 | 1,031,836,966.34 | 1,036,396,010.28 |
已贴现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 | 20,000,000.00 | 9,811,111.11 |
已贴现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 | 42,000,000.00 | 10,000,000.00 |
应收账款保理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合计 | 1,519,064,903.28 | 1,321,486,401.84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子公司以合并范围内的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以及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合并来看属于短期借款。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69,350,000.00 | 68,160,582.61 |
合计 | 69,350,000.00 | 68,160,582.61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款 | 19,190,133.87 | 21,930,737.91 |
应付工程设备款 | 285,437,131.97 | 303,801,630.38 |
应付费用 | 28,358,990.59 | 21,315,333.79 |
合计 | 332,986,256.43 | 347,047,702.08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单位十六 | 23,388,181.14 | 工程款未结算 |
单位十七 | 12,497,293.64 | 工程款未结算 |
单位十八 | 2,021,622.91 | 工程款未结算 |
合计 | 37,907,097.6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74,057.92 | 74,630.67 |
1至2年 | 71,653.47 | 3,814.63 |
2至3年 | 839.90 | 74,370.00 |
3年以上 | 116,210.01 | 41,840.01 |
合计 | 262,761.30 | 194,655.3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账款 | 22,418,443.62 | 28,859,592.57 |
合计 | 22,418,443.62 | 28,859,592.5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9,567,172.96 | 36,445,614.59 | 39,891,215.86 | 6,121,571.6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506,398.00 | 1,999,479.05 | 2,264,402.65 | 241,474.40 |
合计 | 10,073,570.96 | 38,445,093.64 | 42,155,618.51 | 6,363,046.09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9,251,440.51 | 31,985,341.18 | 35,411,255.87 | 5,825,525.82 |
二、职工福利费 | 61,750.79 | 1,038,436.95 | 1,041,282.95 | 58,904.79 |
三、社会保险费 | 247,088.48 | 1,262,249.41 | 1,279,283.97 | 230,053.92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05,850.29 | 1,107,347.77 | 1,103,700.15 | 209,497.91 |
工伤保险费 | 41,238.19 | 154,901.64 | 175,583.82 | 20,556.01 |
四、住房公积金 | 1,649,366.00 | 1,649,366.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6,893.18 | 510,221.05 | 510,027.07 | 7,087.16 |
合计 | 9,567,172.96 | 36,445,614.59 | 39,891,215.86 | 6,121,571.69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488,935.52 | 1,934,034.89 | 2,189,191.84 | 233,778.57 |
2、失业保险费 | 17,462.48 | 65,444.16 | 75,210.81 | 7,695.83 |
合计 | 506,398.00 | 1,999,479.05 | 2,264,402.65 | 241,474.4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627,862.58 | 2,038,059.71 |
企业所得税 | 26,268.59 | 12,427.30 |
个人所得税 | 105,174.08 | 107,674.0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52.42 | |
房产税 | 1,906,152.53 | 3,061,424.93 |
残保金 | 214,681.98 | 61,680.00 |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 180.30 | |
环保税 | 262.18 | 3,087.40 |
土地使用税 | 1,014,835.35 | 1,969,981.95 |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1,317.08 | 1,577.38 |
印花税 | 605,088.78 | 422,981.34 |
合计 | 7,501,643.15 | 7,679,326.76 |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195,829.87 | 359,394.38 |
合计 | 1,195,829.87 | 359,394.38 |
(2).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1,220.00 | |
未付费用款 | 1,194,609.87 | 359,394.38 |
合计 | 1,195,829.87 | 359,394.38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31,820,982.81 | 208,197,721.95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4,599,656.31 | 4,504,235.83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63,426.45 | 159,677.79 |
合计 | 236,584,065.57 | 212,861,635.57 |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2,693,573.06 | 2,409,753.67 |
按公允价值核算的借入的库存商品 | 837,891.33 | |
合计 | 2,693,573.06 | 3,247,645.00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259,245,000.00 | 337,610,000.00 |
信用借款 | 155,180,000.00 | 86,280,000.00 |
保证、抵押及质押借款 | 313,037,182.76 | 90,668,700.00 |
合计 | 727,462,182.76 | 514,558,7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借款年利率在3.2%-5.225%区间内。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2年 | 171,189.84 | 167,263.11 |
合计 | 171,189.84 | 167,263.11 |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81,181,528.83 | 79,497,407.29 |
合计 | 81,181,528.83 | 79,497,407.29 |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采矿权购置款 | 103,851,410.00 | 103,851,410.00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22,669,881.17 | 24,354,002.71 |
合计 | 81,181,528.83 | 79,497,407.29 |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未决诉讼 | 2,442,942.69 | 2,442,942.69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合计 | 2,442,942.69 | 2,442,942.69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2020年2月20日凌晨2点左右,宁波恒逸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物流”)5#仓库发生火灾事故,该仓库系公司租赁使用,用于存放相关产成品。本次火灾事故致使公司存放在恒逸物流5#仓库中的SBS产品形成损毁。2020年12月8日,本公司向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恒逸物流赔偿经济损失。2022年6月1日,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就(2020)浙0206民初7346号案做出如下判决: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公司和恒逸物流对于火灾的发生、蔓延及损害结果的造成均有过错,认定公司承担65%的责任,恒逸物流承担35%的责任,相抵后公司尚应支付恒逸物流2,442,942.69元。2023年12月12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浙02民终339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前述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2020)浙0206民初7346号民事判决,发回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重审。
2024年4月3日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判决。
据此,于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延续确认人民币2,442,942.69元的预计负债。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36,276,371.98 | 1,641,844.97 | 34,634,527.01 | 与资产/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
合计 | 36,276,371.98 | 1,641,844.97 | 34,634,527.01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建设项目补助 | 29,863,889.00 | 1,378,333.32 | 28,485,555.68 | 与资产相关 | |||
25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一期项目补助 | 2,110,748.73 | 111,598.98 | 1,999,149.75 | 与资产相关 | |||
热熔胶废水回用及循环水零排放系统补助 | 1,481,734.25 | 88,023.78 | 1,393,710.47 | 与资产相关 | |||
PBAT产品深加工及智能化提升技改项目 | 2,300,000.00 | 63,888.89 | 2,236,111.11 | 与资产相关 | |||
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资金补助 | 520,000.00 | 5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36,276,371.98 | 1,641,844.97 | 34,634,527.01 |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642,380,414.00 | 3,582,000.00 | 3,582,000.00 | 645,962,414.00 |
其他说明:
2024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的议案》。根据议案内容,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3,582,000股。截至2024年2月1日,发行人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82,000股,发行价格13.96元/股,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744,736.98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3,582,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38,162,736.98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4]D-0003号验资报告。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48,234,954.87 | 38,162,736.98 | 386,397,691.85 | |
合计 | 348,234,954.87 | 38,162,736.98 | 386,397,691.8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详见“七、53股本其他说明”。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库存股 | 50,010,354.68 | 50,010,354.68 | ||
合计 | 50,010,354.68 | 50,010,354.68 |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6,867,777.59 | 5,855,692.74 | 2,960,635.47 | 9,762,834.86 |
合计 | 6,867,777.59 | 5,855,692.74 | 2,960,635.47 | 9,762,834.86 |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02,625,741.69 | 102,625,741.69 | ||
合计 | 102,625,741.69 | 102,625,741.69 |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005,150,736.07 | 911,571,314.8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005,150,736.07 | 911,571,314.82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96,570,870.22 | 95,009,484.7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430,063.52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99,251,264.34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902,470,341.95 | 1,005,150,736.0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574,862,714.47 | 1,412,412,783.05 | 671,871,364.53 | 587,266,341.79 |
其他业务 | 10,384,535.99 | 4,338,460.67 | 4,458,696.96 | 2,736,157.61 |
合计 | 1,585,247,250.46 | 1,416,751,243.72 | 676,330,061.49 | 590,002,499.40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TPES系列 | 590,300,678.03 | 563,923,018.95 |
PBAT/PBT系列 | 537,959,229.00 | 524,404,151.71 |
黑色母粒及其他 | 435,961,754.89 | 317,554,744.59 |
碳酸钙系列 | 10,641,052.55 | 6,530,867.80 |
其他 | 10,384,535.99 | 4,338,460.67 |
合计 | 1,585,247,250.46 | 1,416,751,243.72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国内 | 1,558,616,937.95 | 1,392,214,755.54 |
国外 | 26,630,312.51 | 24,536,488.18 |
合计 | 1,585,247,250.46 | 1,416,751,243.72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6,478,736.28 | 802,789.56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1,578,768,514.18 | 1,415,948,454.16 |
合计 | 1,585,247,250.46 | 1,416,751,243.7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7.43 | |
教育费附加 | 11.75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7.83 | |
印花税 | 1,067,651.69 | 441,167.97 |
房产税 | 1,330,987.64 | 1,110,594.60 |
土地使用税 | 1,014,835.35 | 982,277.85 |
车船使用税 | 2,012.57 | 480.00 |
环保税 | 4,494.24 | 2,697.56 |
水利建设基金 | 1,317.08 | |
合计 | 3,421,345.58 | 2,537,217.98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仓储及物流费 | 3,939,635.56 | 6,980,335.95 |
职工薪酬 | 2,105,323.86 | 1,416,570.42 |
差旅费 | 219,454.46 | 172,665.68 |
业务招待费 | 16,111.14 | 30,867.82 |
保险费 | 467.11 | 312,722.59 |
折旧费 | 35,746.08 | 23,288.58 |
租赁费 | 22,776.67 | 31,764.71 |
其他 | 764,350.02 | 660,936.48 |
合计 | 7,103,864.90 | 9,629,152.23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0,449,031.50 | 8,701,152.14 |
修理支出 | 300,610.33 | 66,283.82 |
资产摊销及折旧 | 3,321,069.02 | 3,008,431.76 |
咨询费 | 2,067,062.19 | 942,109.33 |
办公费 | 244,076.69 | 401,598.42 |
保险费 | 442,785.86 | 442,455.48 |
业务宣传费 | 59,305.38 | |
差旅费 | 97,079.49 | 140,098.70 |
业务招待费 | 248,159.45 | 229,826.26 |
其他 | 2,473,688.41 | 1,119,825.94 |
合计 | 19,702,868.32 | 15,051,781.85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893,308.90 | 4,719,436.08 |
固定资产折旧 | 1,284,336.72 | 1,241,685.03 |
材料消耗及动力费用 | 36,356,973.44 | 20,495,508.34 |
测试费及其他 | 1,431,226.13 | 37,775.76 |
合计 | 45,965,845.19 | 26,494,405.21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38,072,139.62 | 27,032,252.48 |
减:利息收入 | 1,841,771.36 | 1,070,218.08 |
银行手续费 | 103,083.88 | 103,262.40 |
汇兑损益 | -156,226.51 | -622,999.46 |
合计 | 36,177,225.63 | 25,442,297.34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26,193,294.97 | 97,443,691.61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9,476,116.70 |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31,863.06 | 7,915.10 |
合计 | 35,701,274.73 | 97,451,606.71 |
其他说明: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建设项目补助 | 1,378,333.32 | 1,378,333.32 |
甬经信技改[2017]134号宁波市2018年度工业投资(技术改造)区级部分竣工项目资金补助、甬财政发[2020]745号2020年度第三批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补助(25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一期项目补助) | 111,598.98 | 111,598.98 |
热熔胶废水回用及循环水零排放系统补助 | 88,023.78 | 88,023.78 |
浙经信投资〔2023〕66 号 2023 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PBAT产品深加工及智能化提升技改项目补助) | 63,888.89 | |
2024出口信用保险扶持资金 | 11,600.00 | |
稳岗补贴 | 3,250.00 | |
桂工信综合[2024]421号 推动工业经济稳增长政策补助 | 620,000.00 | |
绍政办发〔2022〕11号2022年度第一批“小升规”企业奖补资金 | 50,000.00 | 150,000.00 |
绍政办发〔2024〕4号 绍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奖补资金 | 33,000.00 | |
绍政办发〔2024〕4号 绍兴“云上企业”培育库奖补资金 | 55,000.00 | |
嵊科技〔2024〕2号 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补助 | 1,680,000.00 | |
嵊市委办发〔2023〕6号 2023年度嵊州市数字化改造项目(第一批) 补助资金 | 1,800,700.00 | |
嵊市委办发〔2023〕6号 2023年度第二批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财政奖励资金 | 110,000.00 | |
嵊政办〔2021〕118号、嵊经信〔2021〕145号 产业扶持资金 | 19,169,900.00 | |
嵊政办〔2023〕78号 2023年市长质量奖补助资金 | 220,000.00 | |
嵊政办〔2024〕10号 批零住餐企业下升上奖补资金 | 100,000.00 | |
嵊政办〔2024〕12号 绍兴市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奖补资金 | 50,000.00 | |
嵊政办〔2024〕12号 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奖补资金 | 30,000.00 | |
嵊政办〔2024〕12号 高新技术企业的奖补资金 | 400,000.00 | |
嵊政办〔2024〕12号 新认定企业研发机构的奖补资金 | 200,000.00 | |
浙政办发〔2023〕53 号 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 | 18,000.00 | |
仑政〔2022〕24号2022年北仑制造业单项冠军重点培育企业奖励收入 | 300,000.00 | |
仑政〔2022〕24号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通过补助 | 100,000.00 | |
仑发改〔2023〕36号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扶持 | 2,041,500.00 | |
重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补助 | 27,235.53 | |
嵊政办〔2022〕33号2022年度揭榜挂帅项目第一期补助资金 | 600,000.00 | |
嵊经信〔2023〕21号2022年度工业扶持政策补助资金 | 2,631,500.00 | |
企业招用首次来嵊就业人员招工奖励补助 | 15,500.00 | |
产业发展扶持资金 | 90,000,000.00 | |
合计 | 26,193,294.97 | 97,443,691.61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334,504.34 | -11,040,516.58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7,258.76 | -51,680.33 |
合计 | -1,371,763.10 | -11,092,196.91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4,149,750.64 | 450,179.27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4,149,750.64 | 450,179.27 |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赔偿收入 | 4,000.00 | ||
保险赔款 | 1,040,374.49 | 1,040,374.49 | |
其他 | 73,372.80 | 16,000.69 | 73,372.80 |
合计 | 1,113,747.29 | 20,000.69 | 1,113,747.2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09,340.38 | 109,340.38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09,340.38 | 109,340.38 | |
其他支出 | 21,262.59 | 7,710.33 | 21,262.59 |
合计 | 130,602.97 | 7,710.33 | 130,602.97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148,499.86 | 15,996,061.35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5,899,671.83 | -5,104,081.87 |
合计 | 9,048,171.69 | 10,891,979.48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05,587,263.71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5,838,089.56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8,106.84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973,511.14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110,021.25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02,851.40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6,708,152.32 |
所得税费用 | 9,048,171.6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1,841,771.36 | 1,070,218.08 |
政府补助 | 24,551,450.00 | 98,165,735.53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31,863.06 | 7,915.10 |
营业外收入 | 1,113,747.29 | 20,000.69 |
其他暂收款 | 505,854.71 | 130,000.00 |
所得税汇算清缴退回 | 3,812,795.45 | 2,774,247.42 |
合计 | 31,857,481.87 | 102,168,116.8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 | 668,343.89 | |
期间费用支出 | 11,811,020.49 | 15,606,755.00 |
营业外支出 | 19,355.40 | 7,710.33 |
其他暂付款 | 267,896.45 | 28,707,791.94 |
合计 | 12,098,272.34 | 44,990,601.16 |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贴现的筹资性承兑汇票 | 61,205,772.22 | |
收到保理融资 | 10,000,000.00 | |
合计 | 71,205,772.22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及利息 | 347,205.37 | |
到期支付已贴现的筹资性承兑汇票 | 20,000,000.00 | |
保理融资还款 | 10,158,716.67 | |
支付子公司少数股东撤资 | 2,039,062.50 | |
合计 | 32,197,779.17 | 347,205.37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1,291,675,290.73 | 821,430,000.00 | 21,892,607.67 | 687,932,995.12 | 1,447,064,903.28 |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722,756,421.95 | 381,968,482.76 | 16,628,005.52 | 162,069,744.66 | 959,283,165.57 | |
租赁负债余额(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26,940.90 | 7,675.39 | 334,616.29 | |||
保理融资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58,716.67 | 10,158,716.67 | 10,000,000.00 | |
筹资性承兑汇票 | 19,811,111.11 | 61,205,772.22 | 983,116.67 | 20,000,000.00 | 62,000,000.00 | |
合计 | 2,044,569,764.69 | 1,274,604,254.98 | 39,670,121.92 | 880,161,456.45 | 2,478,682,685.14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96,539,092.02 | 83,102,607.4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4,149,750.64 | -450,179.27 |
信用减值损失 | 1,371,763.10 | 11,092,196.91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69,517,299.08 | 64,752,733.93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0,416.89 | 64,175.76 |
无形资产摊销 | 2,620,599.73 | 2,054,546.4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68,694.16 | 185,737.5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9,340.38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5,167,887.06 | 24,327,225.8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083,976.91 | -4,763,903.1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84,305.08 | -340,178.73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8,365,735.60 | -29,976,139.7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14,263,035.03 | -127,836,396.9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66,985,986.64 | 82,601,809.06 |
其他 | 2,895,057.27 | 2,919,544.5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338,758.09 | 107,733,779.4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07,696,277.32 | 310,497,756.09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404,487,928.76 | 343,083,357.8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3,208,348.56 | -32,585,601.77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507,696,277.32 | 404,487,928.76 |
其中:库存现金 | 622.00 | 622.0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07,695,655.32 | 404,487,306.7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07,696,277.32 | 404,487,928.76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61,176,227.26 | 30,427,805.23 | 保证金使用受限 |
合计 | 61,176,227.26 | 30,427,805.2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1,333,878.31 | 7.1268 | 9,506,283.95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271,862.10 | 7.1268 | 1,937,506.82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应付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46,696.70 | 7.1268 | 332,798.04 |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配电设备 | 6,478,736.28 | |
合计 | 6,478,736.28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3、 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893,308.90 | 4,719,436.08 |
固定资产折旧 | 1,284,336.72 | 1,241,685.03 |
材料消耗及动力费用 | 36,356,973.44 | 20,495,508.34 |
测试费及其他 | 1,431,226.13 | 37,775.76 |
合计 | 45,965,845.19 | 26,494,405.21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45,965,845.19 | 26,494,405.21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新设子公司
公司名称 | 设立日期 |
广东长鸿艾凯茵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5月16日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 浙江绍兴 | 75,000.00 | 浙江绍兴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福建省长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泉州 | 5,000.00 | 福建泉州 | 批发业 | 51.00 | 设立 | |
绍兴长鸿新材料有限公司 | 浙江绍兴 | 200.00 | 浙江绍兴 | 批发业 | 100.00 | 设立 |
甘肃长鸿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 甘肃庆阳 | 60,000.00 | 甘肃庆阳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广西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 广西贺州 | 30,000.00 | 广西贺州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广西长鸿科研中心有限公司 | 广西贺州 | 1,800.00 | 广西贺州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广东长鸿艾凯茵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茂名 | 16,000.00 | 广东茂名 | 制造业 | 9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存在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截止2024年6月30日,广西长鸿科研中心有限公司及广东长鸿艾凯茵科技有限公司尚未实际运营。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35,756,371.98 | 1,641,844.97 | 34,114,527.01 | 与资产相关 | |||
递延收益 | 520,000.00 | 5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36,276,371.98 | 1,641,844.97 | 34,634,527.01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1,641,844.97 | 1,577,956.08 |
与收益相关 | 24,551,450.00 | 95,865,735.53 |
合计 | 26,193,294.97 | 97,443,691.61 |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借款、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应付款项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相关项目。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
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2)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借款 | 1,547,633,971.31 | 1,355,461,508.02 |
应付票据 | 69,350,000.00 | 68,160,582.61 |
应付账款 | 336,369,520.96 | 347,047,702.08 |
其他应付款 | 1,195,829.87 | 359,394.3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42,654,364.63 | 216,778,840.77 |
长期借款 | 824,196,193.55 | 701,774,400.34 |
租赁负债 | 171,189.85 | 167,263.11 |
长期应付款 | 81,181,528.84 | 79,497,407.29 |
合计 | 3,102,752,599.01 | 2,769,247,098.60 |
3)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长期借款。公司目前的政策是固定利率借款占外部借款的
24.40%。为维持该比例,本公司可能运用利率互换以实现预期的利率结构。尽管该政策不能使本公司完全避免支付的利率超出现行市场利率的风险,也不能完全消除与利息支付波动相关的现金流量风险,但是管理层认为该政策实现了这些风险之间的合理平衡。
于2024年06月30日,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100个基点,则本公司的净利润将减少或增加1,765,210.95元。管理层认为100个基点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利率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汇率风险。此外,公司还可能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于本期及上期,本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美元 | 美元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9,506,283.95 | 4,629,472.50 |
应收账款 | 1,937,506.82 | 1,836,130.47 |
资产小计 | 11,443,790.77 | 6,465,602.97 |
应付账款 | 332,798.04 | |
负债小计 | 332,798.04 | |
差额 | 11,110,992.73 | 6,465,602.97 |
于2024年06月30日,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贬值1%,则公司将增加或减少净利润94,485.86元。管理层认为1%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人民币对美元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3)其他价格风险
本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不存在其他价格风险。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背书 | 应收款项融资 | 539,428,114.80 | 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贴现 | 应收款项融资 | 317,386,676.79 | 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合计 | / | 856,814,791.59 | / | / |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应收款项融资 | 背书/贴现 | 856,814,791.59 | 3,062,969.23 |
合计 | / | 856,814,791.59 | 3,062,969.23 |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账款融资 | 145,260,476.30 | 145,260,476.3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45,260,476.30 | 145,260,476.30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本公司持有的应收款项融资主要系应收票据,由于其剩余期限较短,公允价值与票面余额相近,因此本公司以票面金额确认其期末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宁波定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宁波 | 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 170,000.00 | 65.87 | 65.87 |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陶春风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情况详见“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宁波科元精化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的联营企业 |
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广西长高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宁波国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浙江省宁波市华伟化工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实际控制人的直系亲属任高管的企业 |
其他说明自2024年4月起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直系亲属担任浙江省宁波市华伟化工销售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宁波科元精化有限公司 | 仓储装卸服务 | 278,586.18 | 1,000,000.00 | 否 | 626,408.36 |
宁波科元精化有限公司 | 采购原材料 | 312,469,049.18 | 820,000,000.00 | 否 | |
宁波国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储罐租金 | 412,844.04 | 否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宁波科元精化有限公司 | 材料销售 | 1,191,970.62 | 2,070,541.83 |
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 商品销售 | 6,288,033.63 | 10,876,745.06 |
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 商品销售 | 6,116,909.73 | |
广西长高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物流服务 | 340,752.27 | |
浙江省宁波市华伟化工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商品销售 | 29,514,464.59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关联交易在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可实现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出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科元精化有限公司 | 其他资产托管 | 2024年1月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协议价 | 140,244.49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委托资产类型为丁二烯储罐。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宁波科元精化有限公司 | 配电设备 | 6,478,736.28 | 1,141,716.38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 495,450,000.00 | 2021-6-17 | 2024-6-16 | 是 |
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 77,000,000.00 | 2023-6-1 | 2024-6-30 | 是 |
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 95,000,000.00 | 2022-3-17 | 2025-3-16 | 否 |
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 220,000,000.00 | 2022-5-23 | 2027-5-23 | 否 |
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 308,000,000.00 | 2023-2-7 | 2028-2-7 | 否 |
广西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 775,000,000.00 | 2023-11-1 | 2033-11-1 | 否 |
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3-11-16 | 2026-11-15 | 否 |
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3-12-19 | 2026-12-18 | 否 |
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3-6-1 | 2026-10-17 | 否 |
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4-3-25 | 2025-3-25 | 否 |
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4-6-28 | 2029-6-28 | 否 |
合计 | 2,350,450,000.00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为子公司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及孙公司广西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7.23 | 152.17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宁波科元精化有限公司 | 2,418,233.74 | 120,911.69 | 1,594,098.03 | 79,704.90 |
应收账款 | 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 5,685,420.50 | 284,271.03 | 10,978,232.50 | 548,911.63 |
应收账款 | 浙江省宁波市华伟化工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14,471,056.01 | 723,552.80 | ||
应收账款 | 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 6,912,108.00 | 345,605.40 | ||
应收账款 | 广西长高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58,044.16 | 2,902.21 | ||
应收账款 | 合计 | 29,486,818.25 | 1,474,340.91 | 12,630,374.69 | 631,518.74 |
预付款项 | 宁波科元精化有限公司 | 19,132,310.46 | 54,636,070.76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宁波科元精化有限公司 | 88,099.83 | |
应付账款 | 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 26,563.68 | 26,563.68 |
应付账款 | 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98,750.43 | |
应付账款 | 宁波国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412,844.04 | |
应付账款 | 合计 | 439,407.72 | 2,213,413.94 |
预收账款 | 广西长高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70,535.86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67号)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4,547.11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2万吨/年氢化苯乙烯-异戊二烯-苯乙烯热塑性弹性体(SEPS)技改项目”和“25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二期”。截至2024年06月30日止,募投项目支出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承诺投资总额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2万吨/年氢化苯乙烯-异戊二烯-苯乙烯热塑性弹性体(SEPS)技改项目 | 11,000.00 | / | 11,000.00 |
25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二期 | 33,547.11 | 0.00 | 22,056.93 |
合计 | 44,547.11 | 0.00 | 33,056.93 |
2)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a、25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二期第一次延期情况2022年1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25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二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原定的2022年4月延期至2022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b、25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二期第二次延期情况2022年8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5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二期”进度计划作出调整,将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3年12月31日,但未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25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二期原预计于2022年12月建成完工。因以下原因,该项目将延期:
自25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二期前次延期以来,公司一直就前次延期事项中所涉及的高压铁塔移位事项与相关政府单位、电力公司进行着积极协调。但由于高压铁塔移位的前期准备工作以及相关手续办理等情况较为复杂,办理周期长,导致高压铁塔移位事项比预计时间有所延后,因此造成该项目的建设进度比预计进度滞后。截至目前,公司已就高压铁塔移位事项进行备案,并将高压铁塔移位的实施工作委托给宁波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实施。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将25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二期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3年12月31日。
c、25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二期第三次延期情况
2023年12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5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二期”进度计划作出调整,将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4年12月31日,但未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进行变更。
第三次延期的主要原因:
由于高压铁塔移位涉及较多有关部门的审批,推进进程缓慢,为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整体推进,公司决定在高压铁塔不迁移的情况下,推进高压铁塔所在土地的购买事宜。公司已于2023年10月签署该地块的土地出让合同,但是由于高压铁塔尚未移位,影响了原本建设方案的布局。2023年12月初,经公司与当地应急管理部门沟通,公司需调整原生产装置建设布局并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因此导致本募投项目无法按时完工。目前新的建设方案已基本确定,预计于2024年1月提交审批。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将“25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二期”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4年12月31日。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 当事双方 | 案由及涉案金额(万元) | 诉讼进展 | 预计负债计提情况 |
1 | 原告:公司(反诉被告)被告:宁波恒逸物流有限公司(反诉原告,以下简称:“恒逸物流”) | 案由:火灾事故赔偿纠纷涉案金额:公司诉恒逸物流涉案金额1,122.63万元;恒逸物流反诉公司涉案金额1,410.32万元 | 1、2022年6月1日,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2、2023年12月12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撤销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2020)浙0206民初7346号民事判决,发回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重审。 3、2024年4月3日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 根据一审判决,恒逸物流应赔偿公司各项经济损失363.87万元,公司应支付恒逸物流608.16万元,两项折抵后,公司应支付恒逸物流244.29万元。因二审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目前处于一审审理阶段,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继续计提预计负债244.29万元 |
2 | 原告:公司(反诉被告)被告:华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反诉原告,以下简称:“华汇建设”) |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案金额:公司诉华汇建设涉案金额1,403.77万元;华汇建设反诉公司涉案金额6,559.32万元 | 处于诉前调解阶段 | 因双方就结算价及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存在争议,案件尚在鉴定过程中,且经公司合理判断,预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的可能性小,故未计提预计负债 |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14,096,007.94 | 193,980,501.72 |
1年以内小计 | 214,096,007.94 | 193,980,501.72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4,986,741.88 | 17,986,741.88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229,082,749.82 | 211,967,243.6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4,986,741.88 | 6.54 | 14,986,741.88 | 100.00 | - | 17,986,741.88 | 8.49 | 17,986,741.88 | 100.00 | - |
其中: | ||||||||||
单项计提 | 14,986,741.88 | 6.54 | 14,986,741.88 | 100.00 | - | 17,986,741.88 | 8.49 | 17,986,741.88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14,096,007.94 | 93.46 | 10,704,800.40 | 5.00 | 203,391,207.54 | 193,980,501.72 | 91.51 | 9,699,025.09 | 5.00 | 184,281,476.63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14,096,007.94 | 93.46 | 10,704,800.40 | 5.00 | 203,391,207.54 | 193,980,501.72 | 91.51 | 9,699,025.09 | 5.00 | 184,281,476.63 |
合计 | 229,082,749.82 | - | 25,691,542.28 | - | 203,391,207.54 | 211,967,243.60 | - | 27,685,766.97 | - | 184,281,476.6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项计提 | 14,986,741.88 | 14,986,741.88 | 100.00 | 原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4,986,741.88 | 14,986,741.88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单项全额计提的坏账准备对应的客户为潍坊宇虹材料供应有限公司。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14,096,007.94 | 10,704,800.40 | 5.00 |
合计 | 214,096,007.94 | 10,704,800.40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详见“五、13应收账款”。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7,986,741.88 | 3,000,000.00 | 14,986,741.88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699,025.09 | 1,005,775.31 | 10,704,800.40 | |||
合计 | 27,685,766.97 | 1,005,775.31 | 3,000,000.00 | 25,691,542.2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潍坊宇虹材料供应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双方和解后部分回款 | 银行存款 | 原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3,000,000.00 | - | - | - |
其他说明
详见“七、5.(3)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情况”。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143,505,863.21 | 143,505,863.21 | 62.64 | 7,175,293.16 | |
单位四 | 16,532,074.46 | 16,532,074.46 | 7.22 | 826,603.72 | |
单位十九 | 14,986,741.88 | 14,986,741.88 | 6.54 | 14,986,741.88 | |
单位二十 | 10,688,721.00 | 10,688,721.00 | 4.67 | 534,436.05 | |
单位二十一 | 6,912,108.00 | 6,912,108.00 | 3.02 | 345,605.40 | |
合计 | 192,625,508.55 | 192,625,508.55 | 84.09 | 23,868,680.21 |
其他说明
本公司本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数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192,625,508.55元,占应收账款期末合计数的比例为84.09%,相应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数汇总金额为23,868,680.21元。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567,552,891.34 | 521,466,229.94 |
合计 | 567,552,891.34 | 521,466,229.9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567,163,703.52 | 521,289,708.00 |
1年以内小计 | 567,163,703.52 | 521,289,708.00 |
1至2年 | 369,058.83 | 66,565.00 |
2至3年 | 51,565.00 | 45,00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8,573.45 | 212,731.45 |
4至5年 | 184,158.00 | 90,000.00 |
5年以上 | ||
合计 | 567,787,058.80 | 521,704,004.45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拆借款 | 566,660,124.58 | 520,504,662.50 |
保证金及押金 | 220,098.45 | 320,098.45 |
应收暂付款 | 906,835.77 | 879,243.50 |
合计 | 567,787,058.80 | 521,704,004.45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37,774.51 | 237,774.51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607.05 | -3,607.05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 | 234,167.46 | 234,167.46 |
余额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详见“五、15其他应收款”。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37,774.51 | -3,607.05 | 234,167.46 | |||
合计 | 237,774.51 | -3,607.05 | 234,167.4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 566,660,124.58 | 99.80 | 拆借款 | 1年以内 | - |
单位十二 | 258,812.25 | 0.05 | 应收暂付款 | 1年以内 | 12,940.61 |
309,058.83 | 0.05 | 1-2年 | 30,905.88 | ||
单位十三 | 180,576.00 | 0.03 | 应收暂付款 | 1年以内 | 9,028.80 |
单位十四 | 40.00 | 0.00 | 应收暂付款 | 1年以内 | 2.00 |
40.00 | 0.00 | 2-3年 | 12.00 | ||
94,158.00 | 0.02 | 4-5年 | 75,326.40 | ||
单位十五 | 90,000.00 | 0.02 | 保证金及押金 | 4-5年 | 72,000.00 |
合计 | 567,592,809.66 | 99.97 | - | - | 200,215.70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750,239,062.50 | 750,239,062.50 | 752,550,000.00 | 752,550,0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750,239,062.50 | 750,239,062.50 | 752,550,000.00 | 752,550,000.0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 750,000,000.00 | 750,000,000.00 | ||||
福建省长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550,000.00 | 2,310,937.50 | 239,062.50 | |||
合计 | 752,550,000.00 | 2,310,937.50 | 750,239,062.5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90,176,287.92 | 563,918,289.11 | 468,794,888.16 | 392,925,164.72 |
其他业务 | 8,651,862.66 | 3,468,487.81 | 4,402,833.24 | 2,680,293.89 |
合计 | 598,828,150.58 | 567,386,776.92 | 473,197,721.40 | 395,605,458.61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TPES系列 | 590,176,287.92 | 563,918,289.11 |
其他 | 8,651,862.66 | 3,468,487.81 |
合计 | 598,828,150.58 | 567,386,776.92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国内 | 577,139,018.91 | 547,033,930.26 |
国外 | 21,689,131.67 | 20,352,846.66 |
合计 | 598,828,150.58 | 567,386,776.92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6,478,736.28 | 802,789.56 |
在某一时段确认 | 592,349,414.30 | 566,583,987.36 |
合计 | 598,828,150.58 | 567,386,776.9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09,340.3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5,929,783.32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3,000,000.00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92,484.7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014,613.2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6,087.85 | |
合计 | 25,914,402.28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53 | 0.15 | 0.1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31 | 0.11 | 0.11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陶春风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8月30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