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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12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7日以专人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24年9月12日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杨晒汝先生通过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付秀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议案》

为优化子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同意公司与东莞市埃弗米数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弗米”)自然人股东黄永生先生共同受让自然人股东余学林持有埃弗米11.89%的股权(对应认缴出资人民币422.2356万元,已全部实缴)。其中公司以使用自有资金1,956万元受让余学林持有埃弗米4.89%的股权,并放弃部分剩余7%股权的优先受让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埃弗米股

权比例从48.71%提升至53.60%,埃弗米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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