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2122024-074127081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延期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项目厂房主体已建设完成,并完成部分生产线建设,其他生产线设备安装有序进行中。本次项目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地点等其他事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5,4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4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合计7,937,735.8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2,062,264.1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032号)。
截至2024年9月27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额 | 投资进度(%) |
1 | 罗城硅晶新材料研发开发制造一体化项目(一期) | 53,206.23 | 19,949.52 | 37.31 |
注:截至2024年9月27日,罗城硅晶新材料研发开发制造一体化项目(一期)已签合同尚未付款的金额为11,505.39万元,累计已签约合同总金额占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比例为59.12%。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罗城硅晶新材料研发开发制造一体化项目(一期)”(以下简称“罗城一期”)尚未完工。
基于审慎原则,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及投入情况,同时结合市场行情及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罗城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9月30日延长至2025年9月30日。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罗城硅晶新材料研发开发制造一体化项目(一期) | 2024年9月30日 | 2025年9月30日 |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罗城一期”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53,206.23万元,由公司子公司中旗(广西)硅晶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建设地点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原计划建设周期为18个月,原计划于2024年9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实施的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该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
论证,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因受广西多雨影响,施工以及地质复杂(岩溶地质叠加表层土质松软)导致地基工程设计施工调整,工期存在延误,项目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项目厂房主体已建设完成,并完成部分生产线建设,其他生产线设备安装有序进行中。
根据该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情况,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稳健性和募集资金使用效果,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对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9月延长至2025年9月,除前述变更外,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地点等其他事项均无变更。公司后续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及时推进上述募投项目建设进度。
(三)募投项目的重新论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等情况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对其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如下:
1、本项目必要性
新材料产业是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国家政策不断推动其发展。硅晶材料作为重要新材料,公司积极布局顺应行业需求。公司投资建设罗城硅晶新材料研发开发制造一体化项目意义重大。其一,响应国家战略,落实业务布局,助力我国从材料大国迈向材料强国,实现人造石英石和硅晶新材料双轮驱动。其二,切入硅晶新材料领域,该领域下游应用广泛,市场广阔前景好,项目建设能抓住行业机遇,发展新业绩增长点,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等综合竞争力。其三,公司主要产品人造石英板石英填料用量大,此项目可保障填料供应稳定,降低价格波动影响,延长价值链。其四,借助广西罗城优质脉石英矿资源,根据品位加工不同硅晶新材料,充分挖掘矿石价值,提升盈利水平。
2、本项目可行性
本项目的实施具备多方面的有力保障。首先,本项目生产的硅晶新材料属于国家重点鼓励的新材料产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及规划大力支持。如国务院在
2021年3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强调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其中包括新材料行业;中国非金属矿工业协会在2021年12月提出重点发展纳米高纯球形硅微粉等石英材料制备技术;2023年12月,国家发改委将“高纯石英原料(纯度大于等于99.999%)”列为鼓励类发展产业,为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其次,硅晶材料下游市场广阔,可应用于多个领域,如人造石英板、液晶显示玻璃、覆铜板、光伏玻璃等,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再者,作为国内人造石英石行业唯一上市公司,公司是室内装饰装修领域的标杆企业,拥有良好的客户基础和产品美誉度。且公司人造石英石产品生产所用石英填料占原材料重量约90%,目前均为外购,项目投产后,可满足公司生产对石英填料的需求,助力新增产能消化。最后,公司通过专业人才引进、布局上游脉石英矿采矿权等措施为项目提供保障。同时,公司已取得采矿权证和探矿权证,部分探矿权在办理探转采手续,政府配套出让的矿权也在征地中,为本次募投项目晶硅新材料精深加工提供资源保障。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罗城一期”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可转债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延期的议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且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的计划建设进度进行调整,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因不当变更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中旗新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1、《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民生证券关于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