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26证券代码:400134证券简称:R金刚1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执行进展公告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郑州中院”)于2023年5月12日裁定受理河南方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郑州华晶”)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3年5月15日指定公司破产重整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2023年7月20日,郑州中院作出(2023)豫01破47号裁定,裁定对郑州华晶、郑州旭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灏鼎钻石有限公司、郑州华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华晶等四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2024年2月8日,公司收到郑州中院(2023)豫01破47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并终止郑州华晶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郑州华晶等四家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的规定,自郑州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重整计划由郑州华晶等四家公司负责执行,由管理人进行监督。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如下:
一、重整计划执行情况
公司正有序推进普通债权的现金清偿、与有财产担保债权人留债协议的签署工作,同时郑州华晶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出资人权益调整之资本公积转增事项已于2024年8月9日完成,转增股票已转入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
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投资人账户及相关债权人账户。转入郑州华晶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的股票公司之后将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划转至相关账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出资人权益调整之缩股大部分主体已办理完成,各位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发生相应变动,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为准。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缩股按照每10股缩为2.5股的比例,缩股后的股数为缩股前的股数除以4,每位股东缩股后不足1股的,按1股调整。但实际操作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系统设置无法实现《重整计划》中不足1股按1股调整的规定,即本次缩股遵守中证登北京分公司系统要求,采取不足1股的,按舍尾方式处理。为保证舍尾股东的合法权益,后续公司将向根据《重整计划》规定应按1股调整的股东补足差额股份,以确保《重整计划》执行到位。
二、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及监督期限
考虑到后续出资人权益调整之缩股尾差事宜仍需履行相关程序,为保障重整计划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经郑州中院同意郑州华晶等四家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延长至2024年11月30日,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与执行期限保持一致。公司将继续跟进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并依照相关规定及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重整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如郑州华晶等四家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郑州华晶等四家公司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信息披露将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刊登,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