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药品注册申请的公告
近日,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品注册申请终止通知书》,同意公司撤回盐酸丙美卡因滴眼液的注册申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药品名称:盐酸丙美卡因滴眼液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3类
受理号:CYHS2303373
通知书编号:2024L00402
审查结论: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八十九条以及申请人的撤回申请,同意本品注册申请撤回,终止注册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盐酸丙美卡因滴眼液仿制药上市注册申请并获受理,申报适应症为:用于眼科局部麻醉。受政策法规变更等因素影响,结合市场注册申报情况及公司研发策略,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主动撤回该注册申请。
该药品注册申请的主动撤回并终止对公司研发工作无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生产经营与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2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