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4-074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进行分配。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预留份额的分配事项在管理委员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4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1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4年3月18日,公司披露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持股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2024年4月2日,公司召开202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
4、2024年4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4年5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247.34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5月10日非交易过户至“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当时总股本股的0.92%,过户价格为8.75元/股。
6、2024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购买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根据《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购买价格进行调整。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调整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分配情况
为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32.00万股,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总数的11.46%。
根据《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四次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提交的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预留份额分配方案,由符合条件的2名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购预留份额275.20万份(对应标的股票数量为32.00万股)。预留份额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拟认购份额上限(万份) | 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总数的比例 | 分配份额对应股份数量 (万股)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2人) | 275.20 | 11.46% | 32.00 |
注:1、上述预留份额的参与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2、本次预留分配完成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3、参与对象最终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以员工实际出资金额为准。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购买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根据《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购买价格由8.75元/股调整为8.60元/股。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受让价格为8.60元/股。
三、预留份额的锁定期及考核要求
(一)锁定期
预留份额自公司公告预留份额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解锁,具体如下:
解锁安排 | 解锁时间 | 解锁比例 |
第一批解锁 | 自公司公告预留份额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 | 40% |
第二批解锁 | 自公司公告预留份额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 | 30% |
第三批解锁 | 自公司公告预留份额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36个月 | 30% |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二)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预留份额的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锁安排 | 对应考核年度 |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A)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
第一个解锁期 | 2024年 | 23.20亿元 | 19.30亿元 |
第二个解锁期 | 2025年 | 27.80亿元 | 23.20亿元 |
第三个解锁期 | 2026年 | 33.40亿元 | 27.80亿元 |
考核指标 | 业绩完成度 | 公司层面解锁比例(X) |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A) | A≥Am | X=100% |
An≤A<Am | X=60%+(A-An)/(Am-An)*40% | |
A<An | X=0% |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解锁安排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某一考核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目标值或触发值,则该期未解锁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不得解锁,并向后一个考核期递延考核,直至最后一个考核年度。若某一考核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到目标值或触发值,则持有人所持当期份额以及前期递延份额(如有)的对应的标的股票可按当期业绩完成度确定公司层面解锁比例。
若最后一个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指标未达到目标值或触发值的,则持有人所持未解锁的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包括递延部分)不得解锁,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并择机出售,按照未解锁份额对应标的股票的实际出售金额与相应份额原始出资金额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的孰低金额返还给持有人。如返还持有人后仍存在收益,则收益归公司所有。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若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达标,则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持有人最终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持有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应不同的解锁比例,具体如下:
个人考核结果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不合格 |
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 100% | 80% | 0% |
个人当期解锁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当年计划解锁数量×公司层面解锁比例×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关于预留份额的其他规定按照《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执行。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