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现场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31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后在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文华南路保利中心T2栋蒙娜丽莎大厦30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萧礼标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其中董事谭淑萍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股票价格走势等因素,根据《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蒙娜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20.0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1月1日起生效。
同时,董事会决定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次日起未来六个月内(即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如再次触发“蒙娜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
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5年5月1日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蒙娜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蒙娜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1日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