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3日在东莞市南城街道宏远大厦16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此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1日以书面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的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其中,独立董事高香林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周明轩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修订《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同时因应公司现行的《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原《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更名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3、《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4、《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5、《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6、《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以上议案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期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制度全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