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10日,在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东386号广晟万博城A塔写字楼37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杨杰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杰、范安胜、钟瑞林回避表决。(详见公告“临2025-011”)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告“临
2025-012”)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长专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25-016”)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