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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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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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期货: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徐林)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11

作为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要求,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本人简历如下:

徐林先生:197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现任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首席专家兼《公共政策内参》总编;2024年7月至今,担任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任何情况。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会议,未召开股东大会,本人均按时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出席率100%。本人认真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仔细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会议资料,参会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重大事项的陈述和报告,积极参与讨论,并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发表意见,本年度对董事会审议事项均投了同意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会议;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出席会议2次,出席率100%。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通过委员会会议履行职责,对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就2024年财务审计事项进行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其进行沟通,了解审计进展情况,就相关事项等进行有效探讨和交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关注上证e互动及其他平台公司股东的提问和评价,针对中小股东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向公司进行反馈并核实,关切并回应中小股东的意见和需求,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经理层通过现场、电话、邮件、微信等保持联系。同时通过研读最新政策法规及公司经营情况等资料,及时学习最新监管政策及动态,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积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经理层、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相关会议前及时传递议案及材料,充分保证本人的知情权,利用参加会议及时向本人汇报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等,征求本人意见并听取建议;组织本人参加相关培训,没有限制或妨碍本人正常履职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经查阅相关资料,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往来范畴,是公司业务特点和日常业务发展的需要。在交易过程中,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定期报告及财务信息发表意见,保证定期报告及财务信息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经查阅相关资料,本人认为公司发放的薪酬符合公司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2024年,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独立、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切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审计机构以及中小股东等的沟通交流,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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