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会前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毅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与关联方投资PhotonicX AI,符合公司布局光电合封芯片领域的战略规划,公司可依托PhotonicX AI技术优势快速切入OIO下一代光通信核心赛道。此次投资后,公司将携手PhotonicX AI 布局AI光通信增量市场,为公司光通信业务开拓新的市场增长点。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董事王文涛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