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4年6月,本人新任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期内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蒋骁先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8年出生,管理学博士、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上海领军人才、中国资产评估师。2003年7月至今任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及执委会主席,2019年12月至今任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持股行权专家委员会委员,2016年4月至2022年4月任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7月至2019年7月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六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2016年12月至2022年2月任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1月至2021年7月任上海宽创国际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2月至2021年9月任上海漱圣企业管理事务所执行合伙人,2020年9月至今任浙江太美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道生天合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2月至今任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董事姓名 | 出席董事会情况(不含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 ||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蒋骁 | 8 | 8 | 0 | 1 |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此基础上进行独立、客观、审慎的判断并作出表决、发表意见,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本人认为,报告期任期内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和所作出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内,本人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无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与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及内审部门的沟通情况
本年度任期内,本人与公司财务部和内部审计部门就定期报告及财务事项保持密切沟通。就内控风险、财务风险等进行沟通并开展充分研讨。
(四)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年度任期内,本人持续跟踪监督公司运营动态,通过董事会现场参会及专项调研,结合日常履职安排实地走访业务单元,与董事会成员、管理层开展专项研讨并保持常态化沟通,了解企业经营数据、财务动态及重大事项进程。董事会及管理层充分重视履职协同,对本人提出的专业意见予以有效落实,为
保障本人高效履职提供多维度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任期内,我对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总结如下:
(一)关联交易披露
报告期任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发生。
(二)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控人均严格履行既有承诺,未出现承诺豁免或违约情形。
(三)收购应对措施
报告期任期内未触发收购相关决策程序。
(四)财务信息审阅
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审阅,确认其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法规要求,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五)审计机构聘任
报告期本人任期内未发生聘公司任审计机构的事情。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报告期任期内,公司完成第二届向第三届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换届工作,程序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审计委员会审议财务负责人事项,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资格。
(七)财务负责人变更
鉴于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报告期任期内完成了第三届董事会和第三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韩冬蕾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韩冬蕾女士,自公司上市至今为公司的财务总监,专业技术和工作经验均符合财务总监岗位的要求。
(八)会计政策调整
未出现非准则变更导致的会计政策、估计调整或重大差错更正。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报告期任期内,公司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按照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报告期且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实施的新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经过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开始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上述程序合规性,我进行了审核。
另外,公司启动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的归属工作。我对被激励对象的激励资格的有效性和合法性进行了审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作废的股票数的原因和计算过程进行了沟通和审核。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确保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以上事项外,建议强化募集资金全周期管理,财务部门应与审计机构保持高频次专业沟通,审慎处理会计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年度任期内,本人恪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要求,忠实勤勉履职,基于全体股东权益对公司重大决策独立审慎行使表决权。新一年度将继续秉持专业性与独立性原则,严格履行勤勉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蒋骁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