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充分调研、审查,并就公司拟续聘2025年审计机构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同意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之签字页)
委员签字:
李荻辉 钱文晖 文颖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