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6 | 证券简称:卓越新能 | 公告编号:2025-011 |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卓越新能”)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二、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提请授权期限延长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的其他内容不变。
在上述授权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可以继续实施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也可以在前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完成或终止后,决定再次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
特此公告。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