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埔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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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埔园林: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玲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叶玲)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本人(叶玲)作为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2024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叶玲,中国国籍,1982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现任南京财经大学副教授、硕导、博益鑫成高分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共计召开20次董事会会议,5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20
董事姓名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叶玲20200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5
董事姓名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叶玲550

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材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本人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年度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出席审计委员会和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的会议,参与了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作为财务专业人士,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各专项报告以及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审查,履行了作为各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责。

专门委员会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审计委员会6600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5500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4年度,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了6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本人就2024年度以下事项发表了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会议届次召开时间事项意见类型
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4月7日1.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6.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及其它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8.关于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9.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2.关于关联方中标公司科研及集团总部大楼建设项目及签订《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8月16日1.关于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8月23日1.关于《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
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9月19日1.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
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10月15日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
2024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12月19日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通过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时刻关注财务报告审计进展,外部宏观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关注投资者在网络平台上的提问,了解投资者的想法和关注事项。通过参加公司的业绩说明会和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20个工作日,充分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以及财务运行情况等,实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并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也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提高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性,较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辑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

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真实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确认,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拥有良好的诚信记录,能够在执业中保持独立性,满足公司外部审计工作要求。

(三)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金宇西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其具备担任财务负责人相关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关联方中标公司科研及集团总部大楼建设项目及签订《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均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进行了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核查,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进行的合理预计。交易价格由公司与关联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高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公司以邀请招投标方式确定关联方为中标单位,能够保证项目价格公

允,工期质量符合周期,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五)利润分配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事项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能力、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司选举王宜森、刘殿华、窦逗、徐益民、叶宁、张忆慈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叶玲、陈柳、梁珍海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聘任刘殿华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宜松、杨晓波、刘标、张永辉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明为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秘书,聘任金宇西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完成了独立董事更换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因独立董事梁珍海任期届满离任,独立董事由梁珍海变更为任全进。聘任朱宽亮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完成了公司总经理更换。因总经理刘殿华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申请离任,总经理由刘殿华变更为窦逗。

上述人员符合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要求,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基于谨慎性原则,所有董事对董事薪酬的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核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相关规定并按要求发放。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制定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该计划的制定有利于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参加了任职拟上市公司组织的董监高现场培训。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

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的专业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签字):

2025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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