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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益智造: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5-046债券代码:127107 债券简称:领益转债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曾芳勤女士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2025年4月22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领益大厦15楼会议室

5、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219人,代表股份4,281,768,7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09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139,524,0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67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18人,代表股份142,244,7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9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218人,代表股份142,244,7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218人,代表股份142,244,7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97%。

(3)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律顾问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4,278,914,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4%;反对1,592,8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2%;弃权1,26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9,390,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37%;反对1,592,8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98%;弃权1,26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65%。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4,278,869,7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3%;反对1,622,4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9%;弃权1,27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9,345,7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620%;反对1,622,4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06%;弃权1,27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75%。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78,840,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6%;反对1,565,4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6%;弃权1,36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9,316,5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414%;反对1,565,4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05%;弃权1,36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81%。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78,581,4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6%;反对1,737,5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6%;弃权1,44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9,057,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93%;反对1,737,5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15%;弃权1,44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2%。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78,272,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3%;反对2,296,0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6%;弃权1,20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8,748,0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418%;反对2,296,0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41%;弃权1,20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4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77,560,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7%;反对2,709,8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3%;弃权1,49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8,036,0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413%;反对2,709,8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51%;弃权1,49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37%。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77,969,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3%;反对2,317,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1%;弃权1,48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8,445,1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288%;反对2,317,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91%;弃权1,48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21%。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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