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溪红女士、段逸超先生及董事沈国英女士3名成员组成,经公司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王溪红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
会议时间 | 会议事项及审议议案 |
2024年1月15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 1、关于确定公司2023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2、关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公司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审阅意见 |
2024年3月22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 | 1、关于收购杭州明州姑娘桥康复医院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关于收购常熟明州康复医院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关于收购泰州明州康复医院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4、关于收购南京瑞霞明州康复医院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5、关于收购南昌明州赣北康复医院有限公司100%股权 |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6、关于收购上海明州甬嘉康复医院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2024年4月15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 | 1、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2、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3、关于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4、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的议案 |
2024年8月12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 |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24年10月14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 |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工作及其他各项业务。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信息及披露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综述在2024年的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工作职责,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有效监督了公司审计工作,并对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和关联交易合规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公司的审计、内控工作以及关联交易事项,通过加强与公司内外审计的沟通,不断强化监督、检查工作,维护健全完善的内外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职能,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共同利益而不懈努力。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