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就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聘任程序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截止2023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9人,注册会计师11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14人。
2024年5月23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聘请天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2023年12月22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与天职国际及公司财务负责人的2023年年报审计第一次沟通会,审议《审计计划》《审计关键事项》等事项,就项目成员、时间安排、审计范围、重点审计等与会计师进行了沟通。2024年3月33日审计委员会召开年报审计第二次沟通会,听取了天职国际年报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和审议意见初稿,严格履行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要求天职国际按时、高效、高质量完成审计工作。2024年4月11日审计委员会召开年报审计第三次沟通会,
审阅天职国际提交的财务审计报告、内控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说明、鉴证报告等。
2024年4月11日,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全面了解会计师事务所在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及管理建议,评估其独立性、专业能力和工作质量,切实履行了监督职责。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查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