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6年2月23日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公司11名董事全部出席,会议通知于2006年2月16日送达,会议出席人数和会议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聘任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面要约收购本公司所有流通股股份的独立财务顾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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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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