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要约收购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要约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除非文中另有特指,本公告中简称的含义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6日公告的《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释义完全一致。
根据中国石化于2006年3月6日公告的《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为“《要约收购报告书》”),中国石化向石油大明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的要约期即将于2006年4月6日15:00时届满。
一、本次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1、要约收购对象:石油大明全体流通股股东
2、要约收购期限:2006年3月8日至2006年4月6日
3、要约收购目的:本次要约收购以终止石油大明流通股股票在深交所的上市交易为目的,旨在实现中国石化业务一体化战略。
4、支付方式:现金支付5、要约收购涉及的股份如下:
股份类别 要约价格 要约收购数量 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流通股 10.30元/股 265,828,392 73.03%
非流通股 5.60元/股 2,332,800 0.64%
合计 268,161,192 73.67%
6、要约收购的生效条件:在要约期内最后一个交易日15:00时,登记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石油大明流通股股票申报数量高于174,821,490股,即未被登记公司临时保管的石油大明流通股股份总数占石油大明总股本的比例低于25%,则石油大明的股权分布将不满足《证券法》第50条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如果本次要约收购的生效条件没有得到满足,则本次要约收购自始不生效,原预受申报不再有效,登记公司自动解除对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
二、要约收购情况
根据深交所网站的披露,截至2006年4月3日15:00时,登记公司临时保管的已预受要约的石油大明流通股数量约为16,067万股。
三、中国石化和石油大明的联系方式
1、收购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
联系人:高朝晖
联系电话:(010)649904872、被收购公司: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营市济南路228号大明大厦
联系人:迟中东、王进洲
联系电话:(0546)8251698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