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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10-22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Ledman Optoelectronic Co.,Ltd.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〇一四年十月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漫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才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琰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920,932,612.48       872,077,261.92                 5.60%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元)                         747,096,020.22      735,365,450.40                  1.60%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5.5753            5.4878                  1.59%
(元/股)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13,082,464.59                  52.40%     313,761,121.87                34.95%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元)       6,298,026.76                 289.93%      25,130,569.82                53.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2,661,443.51               106.9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0.0199                107.1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70               288.43%            0.1875                 53.4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70               288.43%            0.1875                 53.4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5%                  0.63%             3.39%                  1.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0.78%                  0.97%             3.08%                  1.87%
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914,470.2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3,457,047.5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62,165.92
减:所得税影响额                                                              405,711.48
合计                                                                        2,299,031.7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一)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产品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LED行业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公司目前凭借在品牌、资金、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已实现跨越式发展,但随着
行业日益扩大的市场容量,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国内外厂商进入本行业,导致行业竞争更为激烈,LED产品价格持续下降,若
公司不能在生产管理、规模效应、市场拓展等方面保持优势,公司将面临毛利率降低、业绩下降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在加强质量管控和成本管控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多年的产业经验和技术优势,不断提升自身研
发能力和采购议价能力,进一步拓展市场,优化产品结构和产品性能,提升核心竞争力,避免因产品降价而引发的风险。
     (二)公司进行行业并购带来的整合风险
     2014年,LED行业间的并购整合更加频繁,厂商间并购整合和建立战略联盟的合作现象较为普遍。2014年上半年,公司
完成了 LEDMAN EUROPE GMBH(即雷曼欧洲公司)的股权交割事宜,取得了其 51%的股权;于 2014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使用自有资金增资并取得了深圳市康硕展电子有限公司 51%的股权;随后于2014
年7月9日,与深圳市豪迈瑞丰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协议,以转让加增资的方式,取得豪迈瑞丰公司51%的股权。
     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增强在LED显示屏、LED照明领域的竞争优势,快速提升公司在LED应用市场占有率,提高公司
在LED行业的综合影响力,但与此同时,对公司在并购后进行企业文化、团队管理、业务协同、客户资源、产品研发设计等
方面的资源整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公司不能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一定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通过加强规范管理,建立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后续实现有效的资源整合和经营
管理。
     (三)产品升级及持续技术创新的能力不足的风险
     本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一直致力于LED封装、LED显示屏、LED照明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技术水平和工艺
质量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鉴于LED行业发展迅速,对产品的更新换代具有较高的要求,若公司不能及时更新技术,开发符
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或由于研发过程中的研发条件、研发人员经验等不确定因素影响,而导致技术开发失败或新技术无法
产业化,将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的持续增长,给公司的经营带来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继续加强研发队伍建设,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技术研发的战略规划和研发项目管理,提高
技术创新能力,充分利用公司的行业经验和技术优势,结合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开发满足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和新技术,降低
公司经营风险。
     (四)公司布局体育传媒领域的运营风险
     2014年,随着国家对足球事业的日益重视以及我国体育传媒产业的不断发展,公司紧抓市场机遇,在中超项目的基础
上,寻求商业模式创新,积极参与足球联赛商务开发,成为中甲足球联赛足球俱乐部的官方赞助商和合作商、2014年中国足
协杯比赛合作商,以及中甲足球联赛商务开发联盟的执行单位,并与山东爱达传媒有限公司签订了中超广告资源销售合同,
促进了公司在体育传媒领域商业价值的提升,体现了公司在体育传媒领域的商业价值得到进一步确立并获得认可。
     但由于体育传媒市场化进程的深化,体育传媒领域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体育赛事运营模式更加多样化,若公司不能
建立有效的运营管理机制,满足市场需求变化,将导致公司在足球联赛的商务运营及向体育传媒领域进行产业链延伸的过程
中,商务开发价值达不到市场预期的风险。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强化运营管理,整合足球联赛商务开发资源,加大品牌建设力度,提升公司在体育传媒
领域的市场竞争力,从而有效防范运营风险。
       (五)核心技术和专业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在关键技术的开发方面较为依赖于自身专业的研发团队,其专业知识、技术经验构成了公司竞争优势的重要基础,
由于目前行业、市场及技术的快速变化以及行业高素质人才整体短缺的现状,导致行业企业对优秀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人
才的争夺日趋激烈,在未来发展过程中,存在核心技术和专业人员流失的风险。
       针对以上风险,公司将适时制定有效的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的激励措施,并通过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改善工作环
境、提供发展机会、鼓励创新吸引优秀人才的加盟和减少核心人员的流失。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7,137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李漫铁                                      境内自然人          28.31% 37,932,000        28,449,000        --      --
王丽珊                                      境内自然人          16.38% 21,947,200        16,460,400        --      --
乌鲁木齐杰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59% 20,890,000                  0       --      --
李琛                                        境内自然人           3.22%    4,311,000       3,741,000        --      --
乌鲁木齐希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2.20%    2,950,000                0       --      --
中国农业银行-华夏复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境内非国有法人          2.09%    2,799,771                0       --      --
李跃宗                                      境内自然人           1.68%    2,244,800       2,244,60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价值精选股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7%    1,839,567                0       --      --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主题精选股
                                            境内非国有法人       0.90%    1,200,000                0       --      --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新锐产业灵
                                            境内非国有法人       0.84%    1,120,794                0       --      --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乌鲁木齐杰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8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890,000
李漫铁                                                                    9,483,000 人民币普通股          9,483,000
王丽珊                                                                    5,486,800 人民币普通股          5,486,800
乌鲁木齐希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9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950,000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中国农业银行-华夏复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799,771 人民币普通股              2,799,77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价值精选股
                                                                     1,839,567 人民币普通股              1,839,567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主题精选股
                                                                     1,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00,000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新锐产业灵
                                                                     1,120,794 人民币普通股              1,120,794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兴和混合型
                                                                     1,046,817 人民币普通股              1,046,817
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
                                                                       956,000 人民币普通股                   956,000
投资基金
                                           公司股东李漫铁、王丽珊、李跃宗和李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中,李跃
                                           宗与王丽珊系夫妻关系,李漫铁系李跃宗、王丽珊之子,李琛系李跃宗、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王丽珊之女,为一致行动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李漫铁、王
                                           丽珊、李跃宗和李琛。乌鲁木齐杰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乌
                                           鲁木齐希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不适用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李漫铁             28,449,000                 0                0    28,449,000 高管锁定股         2014.1.12
王丽珊             16,460,400                 0                0    16,460,400 高管锁定股         2014.1.12
李跃宗              2,244,600                 0                0     2,244,600 高管锁定股         2014.1.12
李琛                3,741,000                 0                0     3,741,000 高管锁定股         2014.1.12
罗竝                 225,000                  0                0      225,000 高管锁定股          2012.12.22
                                                                                 高管锁定股离职
王绍芳               150,000             150,000               0            0                     2012.12.22
                                                                                 解锁
合计               51,270,000            150,000               0    51,120,000          --               --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1、2014年9月30日末应收票据234.08万元,较年初减少32.53%,主要是公司前期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已承兑。
    2、2014年9月30日末应收利息66.70万元,较年初减少47.12%,主要因期末货币资金减少导致应收利息减少。
    3、2014年9月30日末长期应收账款2,931.65万元,较年初增加2800.44%,主要是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项目完成并验收。
    4、2014年9月30日末长期待摊费用831.97万元,较年初增长594.18%,主要是新增合并公司所致。
    5、2014年9月30日末短期借款112.20万元,较年初增长112.20万元,主要是新增合并公司所致。
    6、2013年9月30日末预收款项422.54万元,较年初减少59.18%,主要是海外客户出货增加冲减预收货款。
    7、2013年9月30日末其他应付款670.27万元,,较年初增长78.70%,主要是新增合并公司所致。
    8、2013年9月30日末预计负债1,437.78万元,,较年初增长214.92%,主要是预计工程项目安装及维护费用增加。
       (二)利润表
    1、年初到报告期末营业收入31,376.1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95%,主要是公司市场拓展顺利,部分工程项目完成并
确认收入。
    2、年初到报告期末营业成本21,383.6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09%,主要是销售收入增加导致成本同比增长。
    3、年初到报告期末财务费用-683.5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5.43%,主要是本期汇兑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所致。
    4、年初到报告期末资产减值损失-4.0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2.08%,主要是上年山西项目应收账款在本期回笼,冲
回坏账准备金。
    5、年初到报告期末营业外收入395.9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5.15%,主要是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
    6、年初到报告期末营业外支出125.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89.05%,主要是本期固定资产清理增加。
    7、年初到报告期末少数股东损益362.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766.84%,主要是本期新增控股子公司。
       (三)现金流量表
    1、年初到报告期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06.97%,主要是销售货物收到的现金增加。
    2、年初到报告期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50.42%,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新增控股子公司,支
付的投资现金增加。
    3、年初到报告期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51.70%,主要是报告期内分配红利支付现金减少所
致。
    4、年初到报告期期末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上年同期增长157.58%,是由于人民币减值影响。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一)业务回顾
       报告期内,LED市场持续放量,产能利用率逐步提升,LED行业继续保持高速增长趋势,同时伴随着LED应用领域的扩大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和渗透率的大幅提升,产品价格也在快速下降,除此之外,品牌、渠道方面的争夺也愈演愈烈,2014年的行业整体竞争环境
更为激烈。公司管理层面对行业环境的复杂变化,紧抓市场机遇,推出了一系列高可靠性、高品质的LED产品,以市场为导
向,加大对客户开发力度,全面落实品牌建设与资本运作相结合的战略,同时依托品牌优势和业务优势,在LED封装、LED
显示屏、LED 照明业务的基础上,准确把握体育产业快速发展的政策导向,积极开发体育传媒领域的商业价值,实现了从产
品供应商到品牌服务商再到运营商的跨越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市场开拓进展顺利,部分工程项目完工并确认收入,使得公司业绩稳步增长。截至2014年9月30日,公
司实现营业收入为313,761,121.8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4.95%,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5,130,569.82元,较
上年同期增长53.53%;总资产为920,932,612.48元,比上年期末增长5.60%,期末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747,096,020.22元,比上年期末增长1.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5.5753元,比上年期末上升1.59%。
     (二)未来展望
     2014年,随着LED照明的加速渗透,带动了全产业链的需求增长,行业集中度逐渐提升,预计未来LED行业竞争将更为
激烈,LED产品的单位价格的下降会更大程度上刺激需求增长的速度,LED行业将进入高速增长阶段。
     公司将继续致力于推进公司在LED封装、LED显示屏、LED照明、LED节能、LED传媒五大领域的发展,以市场为导向,持
续推进经营模式创新与变革,进一步加强市场开发和市场管理工作,稳固与重大客户的业务合作关系,与此同时,公司也将
不断整合资源,追求共赢发展之路,借助足球联赛平台积极参与体育传媒的商务开发与运营,逐步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快
速提升品牌认知度与影响力,切实提高公司综合市场竞争能力,努力使公司实现可持续增长。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2011年6月16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深
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超联赛LED广告板之合作协议》及《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和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超联赛LED广告板之合作备忘录》,协议详情请参见于2011年6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
公告的《重大合作协议的公告》的全文。
     2011年10月8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中超公司签订了《关于中超公司与雷
曼光电合作协议的补充协议》,对双方战略合作内容进行相应的调整。协议详情请参见于2011年10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公
告的《关于重大合作协议进展暨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的全文。
     2013年度公司与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公司将其中可对外销售的10分钟时间销售给中超联赛有限责任
公司,2013年度累计取得特许经营权合同额为1,500万元。2014年1-9月公司继续与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已累计取得
特许经营权及服务支持合同额1,808万元。
     (二)2013年12月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了《关于重大经营合同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8),公告
公司全资子公司雷曼节能及联合投标公司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为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照明领域智能化LED
路灯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SZ-2013G105)的中标供应商。
     2014年6月1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了《关于签订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4),公告经佛山
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鉴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市政中心管理站与雷曼节能及勤上光电共同签订的《佛山市南
海区狮山镇政府采购合同书》正式签署完毕。
     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处于建设执行期。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2014年度的经营战略,持续关注市场订单需求,加大力度进行市场开拓,加强市场投入和研发力
度,增强产品质量水平,使报告期内销售规模持续增长,同时,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流程,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水平,加
强人才引进和员工培训,强化人才储备,使公司在报告期内整体上达到了预期目标。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详情请参见本文第二节之“二、重大风险提示”。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李
                                    漫铁、王丽珊、李跃宗和李琛承诺:不会参与任
                                    何与雷曼光电目前或未来从事的业务相同或相
                                    似的业务,或进行其他可能对雷曼光电构成直接
                                    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不以任何形式,
                                    也不设立任何独资、合资或拥有其他权益的企业
                       公司实际控
                                    或组织,直接或间接从事与雷曼光电相同或相似
                       制人李漫
                                   的经营业务;不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雷曼光
                       铁、王丽珊、
                                   电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雷曼光电
                       李跃宗和李
                                   同类的业务。2、公司股东杰得投资、希旭投资
                       琛,公司股
                                   承诺:自身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拥有
                       东杰得投
                                   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将不会参与任何与雷曼
                       资、希旭投                                                                    报告期内,公
                                   光电目前或未来从事的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资,公司股                                                                    司或持有公
                                   或进行其他可能对雷曼光电构成直接或间接竞
                       东罗竝、王                                                                    司股份 5%以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自身及其全资子公司、控 2010 年 01
                       绍芳,公司                                                        不适用      上(含 5%)
时所作承诺                         股子公司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的经营 月 20 日
                       董事、监事                                                                    的股东均遵
                                   活动在将来与雷曼光电发生同业竞争或与雷曼
                       和高级管理                                                                    守了上述承
                                   光电利益发生冲突,本公司将促使将该公司的股
                       人员及其直                                                                    诺。
                                   权、资产或业务向雷曼光电或第三方出售;在自
                       系亲属李漫
                                   身与雷曼光电均需扩展经营业务而可能发生同
                       铁、王丽珊、
                                   业竞争时,雷曼光电享有优先选择权。二、权益
                       李跃宗、李
                                   变动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漫铁、王丽珊、
                       琛、李建军、
                                   李跃宗和李琛及股东杰得投资、希旭投资承诺:
                       邵以健、罗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竝、王绍芳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直系亲属李漫铁、王丽珊、李跃宗、李琛、李建
                                    军、邵以健、罗竝、王绍芳承诺:上述锁定期届
                                    满后,在各自或其直系亲属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各自或其直系亲属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三、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公司实际控制
                                     人李漫铁、王丽珊、李跃宗和李琛承诺:(1)在
                                     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将严格遵守《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
                                     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 号)的有关规定;(2)在
                                     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决不以委托管
                                     理、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
                                     用、使用公司的资金或资产;(3)在作为公司实
                                     际控制人期间,今后对其及其控股的企业或其他
                                     关联企业与公司正常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严格按
                                     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的有关关联交易
                                     决策制度执行,保证交易条件和价格公正公允,
                                     不损害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四、关于
                                     补缴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险费用的承诺 1、公司
                                     实际控制人李漫铁、王丽珊、李跃宗和李琛于
                                     2010 年 4 月 20 日承诺:若按有关部门的要求或
                                     决定,公司因 2008 年之前没有为部分一线工人
                                     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而引发劳动纠纷并致使公司
                                     需要承担支付补偿金(或赔偿金)等法律责任的
                                     情况,实际控制人将承担所有相关的经济赔付责
                                     任,且毋须公司支付任何对价,保证公司不因此
                                     遭受损失。2、公司实际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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