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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10-22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 年 10 月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独立董事刘书锦无法保证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理由是:因无法判断报告期间是否还有其他违规担保及引起的潜在诉讼;同时无法联系到实际控制人进行核实、询证。因此
无法判断 2014 年 3 季报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独立董事陈友春无法保证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理由是:鉴于 7 月份又发现了一起控股股东违规担保事项(金源联合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案,7 月 30 日披露),本人
无法判断也无法保证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郭文杰无法保证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理由是:实际控制人承诺无其他未披露违规担保诉讼,公司仍不断暴露出违规担保诉讼,本人无法判断报告期间是否还有其
他违规担保以及潜在诉讼纠纷。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叶文治                      董事                      公务出差                    闻心达
    公司负责人闻心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娟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娟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
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505,015,373.56                 564,941,769.25                       -10.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53,589,135.28                 271,875,112.20                        -6.73%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1,812,576.86                  -3.80%       62,232,901.41                 11.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808,808.86                   3.64%       -18,285,976.92              -149.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3,209,605.69                  44.19%       -14,545,171.43               -25.24%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5,486,926.11                 65.0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85                    3.66%               -0.0555             -149.0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85                    3.66%               -0.0555             -149.0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4%                 0.62%                -6.96%               -4.1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678.0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984,062.59
减:所得税影响额                                                         -1,246,935.16
合计                                                                     -3,740,805.4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4,410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冻结        45,551,000
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83%   45,551,000
                                                                                               质押        45,500,000
桂江企业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6.67%   21,982,703
融通资本财富-兴业银行-融通资本
                                    其他                 4.82%   15,886,119
长城汇理并购 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深圳贵州经济贸易公司                国有法人             3.10%   10,220,000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71%    5,642,200
大连幸福家居世界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5%    5,444,707
李月芬                              境内自然人           1.21%    4,001,679
林丹娜                              境内自然人           1.17%    3,870,000
林惠玲                              境内自然人           1.12%    3,687,473
李洪洲                              境内自然人           0.95%    3,142,464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                                                    45,551,000 人民币普通股          45,551,000
桂江企业有限公司                                                          21,982,703 人民币普通股          21,982,703
融通资本财富-兴业银行-融通资本长城
                                                                          15,886,119 人民币普通股          15,886,119
汇理并购 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深圳贵州经济贸易公司                                                      10,2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220,000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5,642,200 人民币普通股           5,642,200
大连幸福家居世界有限公司                                                   5,444,707 人民币普通股           5,444,707
李月芬                                                                     4,001,679 人民币普通股           4,001,679
林丹娜                                                                     3,8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870,000
林惠玲                                                                     3,687,473 人民币普通股           3,687,473
李洪洲                                                                     3,142,464 人民币普通股           3,142,464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前十名股东是否属于《上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中,林丹娜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
                                         本公司 3,870,000 股,林惠玲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
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券账户持本公司 3,687,473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如下(变动率超过30%)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变动额              变动率
货币资金                                     1,924.14           7,339.51          -5,415.37            -73.78%
应收账款                                     1,471.25                724.66             746.59         103.03%
预付账款                                          12.18                6.13               6.05             98.80%
其他应收款                                       121.47              416.23            -294.76         -70.82%
在建工程                                         156.94              638.42            -481.48         -75.42%
长期待摊费用                                     307.87              150.50             157.37         104.57%
应付账款                                         207.80              334.66            -126.86         -37.91%
预收账款                                          39.13               87.26             -48.13         -55.15%
应付职工薪酬                                     107.18              212.64            -105.46         -49.60%
应交税费                                         333.94              247.57             86.37              34.89%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0.00         1,627.20          -1,627.20           -100.00%
货币资金较年初下降73.78%,主要系归还银行贷款所致;
应收账款净额较年初增长103.03%,主要是惠州高尔夫球场会所拖欠租金所致
预付账款较年初增长98.80%,主要系预付酒店小型修理改造工程所致;
其他应收款净额较年初下降70.82%,主要系核销应收王建桑拿装修工程款所致;
在建工程较年初下降75.42%,主要系部分装修改造工程结转至固定资产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增长104.57%,主要系酒店小型修理改造工程增加所致;
应付账款较年初下降37.91%,主要是及时支付货款所致;
预收账款较年初下降55.15%,主要系部分预收款项结转成收入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下降49.60%,主要是年初余额为计提的应付奖金所致;
应交税费较年初增长34.89%,主要是未缴纳惠州高尔夫球场会所租金收入相应税费所致;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较年初下降100.00%,主要本年已提前归还未来两年的贷款本金所致;
2.报告期公司合并利润表项目变动如下(变动率超过30%)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利润表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额              变动率
资产减值损失                                     -3.31           -78.30                 74.99              95.77%
投资收益                                          0.00           415.00            -415.00            -100.00%
营业外支出                                   676.57                  39.78             636.79         1600.70%
利润总额                                  -1,828.60             -734.17           -1094.43            -149.07%
净利润                                    -1,828.60             -734.17           -1094.43            -149.07%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95.77%,主要系上年收回对外资助款项,同时冲减坏账准备所致;
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100%,主要系本年无投资收益所致;
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1600.70%,主要系核销应收桑拿承包收入等及支付停车场诉讼执行费所致;
利润总额、净利润较上年下降149.07%,主要系本年财务费用及营业外支出增加,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3.报告期公司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如下(变动率超过30%)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额            变动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8.69          332.51            216.18            65.0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0.86        -3629.25          3,098.39            85.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33.21          12,262.64         -17,695.85         -144.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65.01%,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85.37%,主要系上年收购惠州高尔夫球场会所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44.31%,主要系上年增加银行贷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因信息披露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本公司前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李聚全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违反规定程序私自以公司名义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深
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郭耀名提供借款担保,中国证监会以“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已对本公司立案调
查,目前暂没有调查结果。
   公司2014年8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处分的决定》(深
证上〔2014〕307号),因对外担保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重大诉讼及相关事项未按规定履行披露义务、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未按规定履行披露及配合监管义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实
际控制人郭耀名、本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李聚全给予公开谴责以及对本公司时任董事长袁克俭、时任董事戈然给予通报
批评的处分。
2、惠州高尔夫球场俱乐部回购
   惠州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租惠州高尔夫球场俱乐部物业在支付2013年下半年租金1000万元后,2014年未按照租赁
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如期向本公司支付租金,租金逾期已达6个月,经公司多次催收均未支付租金,已经达到租赁协议中合
同解除或终止的条件,同时触及本公司与惠州高尔夫球场有限公司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的回购条款。经公司2014年8月1日召开
2014年第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惠州高尔夫球场俱乐部物业回购协议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正式启动惠州高尔夫
球场俱乐部回购程序。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见2014年8月5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按照回购协议约定,物业回购价为原转让款人民币10,374.76万元及承租人惠州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拖欠半年房屋租金
人民币1,000万元,合计人民币11374.76万元,公司已收到了回购款600万元。公司将持续督促回购方及担保方严格按照回购
协议约定支付回购款。
3、终止桑拿承包协议
   新都桑拿在2011年8月重新装修后与自然人王建签订承包协议,承包期10年,每月承包费20万元。公司应收桑拿报告期承
包费120万元,由于新都桑拿在承包期间一直未能按时支付承包费,虽然承包方已向本公司出具还款承诺,但并未实际履行,
为防止欠款金额进一步增大,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2014年6月30日公司正式终止了与王建签订的承包协议。报告期内,新都
桑拿现在的经营方式改为公司自营。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4、重大诉讼及进展
诉讼(仲裁) 涉案金 是否形 诉讼(仲裁)进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基本情况    额(万 成预计        展
             元)    负债
伍泽松借款    6,000 否       2013年5月19 本公司与润旺矿产品贸易(深圳)有限公司、深 2013年12月5日,法院下发(2013)揭中法 2014年04月30日 http://www.cninfo.com.cn
合同纠纷案                   日,揭阳市中 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南方盈金投资有 执字第39-1号裁定,查封、冻结或划拨被
                             级人民法院出 限公司、永州市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市 执行人被告润旺矿产品贸易(深圳)有限
                             具【(2013) 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光耀集团有限公司、惠 公司、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揭中法民三初 州市天合建筑有限公司、惠州市众望集团有限公 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南方盈金投
                             字第17号】民 司、惠州众望光耀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惠州市鑫 资有限公司、永州市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事判决书       来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中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惠州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光耀地产
                                            (原珠海市中融信用担保有限公司)、郭耀名、 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天合建筑有限公司、
                                            郭赞楼、戈然、李聚全作为担保人与深圳市光耀 惠州市众望集团有限公司、惠州众望光耀
                                            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惠州市鑫来集团有限
                                                                                       公司、珠海市中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郭
                                                                                       耀名、郭赞楼、戈然、李聚全的财产(总
                                                                                       额以人民币114,306,115元为限),其中本
                                                                                       公司被冻结账户的455万元已被法院划拨。
周勃借款合    6,000 否       2014年2月19 本公司就惠州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原告周 2014年8月5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 2014年05月15日 http://www.cninfo.com.cn
同纠纷案                     日,深圳市中 勃所负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向原告周勃 法院送达的【(2014)深中法执字第1145
                             级人民法院出 承担赔偿责任。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1、该案二十一被 2014年8月7日
                             具【(2013) 被告惠州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追偿。         告人自执行裁定书送达后在规定期限内向
                             深中法商初字                                              法院进行财产申报;2、查封、冻结本案二
                             第3号】 判决                                              十一被执行人的财产;3、拍卖、变卖二十
                             书                                                        一被执行人的财产以清偿债务。该《执行
                                                                                       裁定书》与该案《民事判决书》所判决内
                                                                                       容不符,本公司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提出执行裁定异议,申请中止对本公司的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强制执行、中止对本公司财产的查封、冻
                                                                                       结或划拨、中止对本公司财产的拍卖、变
                                                                                       卖。
张文勋借款   13,000 否   2014年6月13 本公司就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原告张                                               2014年06月26日 http://www.cninfo.com.cn
合同纠纷案               日,深圳市中 文勋所负债务中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向原告
                         级人民法院出 张文勋承担赔偿责任。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
                         具【(2013) 有权向被告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追偿。
                         深中法商初字
                         第4号】判决书
叶国权借款    1,500 否   2014年4月22 本公司对本判决确定的被告李聚全所负债务中不                                               2014年06月25日 http://www.cninfo.com.cn
合同纠纷案               日,深圳市福 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向原告叶国权承担赔偿责
                         田区人民法院 任。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李聚全
                         出具【(2014)追偿。
                         深福法民一初
                         字第499号】判
                         决书
周瑞坤借款    3,000 否   正在审理中      原告周瑞坤于2014年4月16日向普宁市法院提出                                            2014年05月15日 http://www.cninfo.com.cn
合同纠纷案                               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对本公司名下的房产予以
                                         查封。2014年4月17日,普宁市人民法院出具                                              2014年7月18日
                                         【(2014)揭普法民二初字第106-1号】民事裁定
                                         书,查封本公司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春风路的新都
                                         酒店大楼及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春风路文锦花园房
                                         产,查封期限二年。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于2014年7月7日出具民事
                                         裁定书,本公司向本院提出保全异议且原告同意,
                                         普宁市人民法院裁定解除对本公司名下位于深圳
                                         市罗湖区春风路新都酒店整栋房产的查封。
舒鹏程借款    1,200 否   2014 年 9 月 22 本公司对诉讼涉及借款本金1200万元及利息承担                                           2014年05月29日 http://www.cninfo.com.cn
                         日,深圳市福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合同纠纷案              田区人民法院 赔偿责任,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润旺矿产
                        出具【(2013)品贸易(深圳)有限公司、李聚全对本公司应偿                                    2014年10月14日
                        深福法民一初 还的上述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字第2106号】 2014年10月15日,润旺矿产品贸易(深圳)有限
                        判决书       公司向本公司出具告知函,其称就法院一审判决
                                     结果将提出上诉且无论上诉判决结果如何,均由
                                     其承担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舒鹏程借款   2,000 否   2014 年 9 月 24 本公司对诉讼涉及借款本金2000万元及利息承担                                  2014年05月29日 http://www.cninfo.com.cn
合同纠纷案              日,深圳市福 赔偿责任,润旺矿产品贸易(深圳)有限公司、
                        田区人民法院 李聚全对本公司应偿还的上述债务负连带清偿责
                                                                                                                    2014年10月14日
                        出具【(2013)任。
                        深福法民一初 2014年10月15日,润旺矿产品贸易(深圳)有限
                        字第2107号】 公司向本公司出具告知函,其称就法院一审判决
                        判决书       结果将提出上诉且无论上诉判决结果如何,均由
                                     其承担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王沛雁借款 1,685.0 否   正在审理中                                                                                  2014年06月19日 http://www.cninfo.com.cn
合同纠纷案
周镇彬借款     250 否   正在审理中                                                                                  2014年07月16日 http://www.cninfo.com.cn
合同纠纷案
金源联合地   4,428 否   正在审理中                                                                                  2014年07月30日 http://www.cninfo.com.cn
产集团有限
公司借款合
同纠纷案
 公司通过多种途径积极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法律途径、与当事人沟通、即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向相关责任人进行追偿,将违规担保和违规借款对公司
 形成的损失降到最低,最大限度保护本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
 5、重大风险警示:
    因酒店行业不景气,主营业务亏损;因违规担保所涉及诉讼计提预计负债,导致本年度利润较上年同期出现大幅度下滑,预计本年亏损18000万元至16000万元,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郭耀名先生及深圳
                                                      市光耀地产集团有
                                                      限公司承担因上述
                                                      事项对本公司的全
                                        本公司控股
                                                      部责任,其称已积极
                                        股东深圳市
                                                      与相关债权人协商
                                        光耀地产集
                                                      并初步确定,债权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团有限公司                         2014 年 04 月 24 日 未约定      未履行
                                                      同意免除上市公司
                                        及实际控制
                                                      的法律责任,尽力尽
                                        人郭耀名先
                                                      快解除法院对上市
                                        生
                                                      公司银行账户的查
                                                      封,使上市公司免于
                                                      承担上述诉讼案件
                                                      所涉法律责任。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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