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 年 10 月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裴振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永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永秋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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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405,316,136.26 285,594,049.23 41.92%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
318,712,883.42 198,263,128.73 60.75%
东权益(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
4.0871 3.1773 28.63%
股净资产(元/股)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00,860,603.61 9.76% 288,344,381.44 12.54%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10,814,202.10 3.17% 29,849,754.69 9.24%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6,780,366.96 -74.05%
(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 0.0870 -79.22%
额(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 -11.76% 0.45 2.2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5 -11.76% 0.45 2.2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86% -32.40% 13.03% -36.8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3.85% -32.22% 12.91% -36.06%
净资产收益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7,200.3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423,75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8,143.58
减:所得税影响额 44,8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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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53,570.9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风险
公司产品成本构成中原材料所占比重较大,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未来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存在不确定性,虽然公司
与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也建立了原材料采购控制制度,但如果出现原材料价格快速上涨的情况,将会导致公
司产品成本的快速上升,而公司产品的涨价又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势必降低公司产品的毛利率水平,从而影响公司的效益。
公司将严格控制原材料的采购,根据原料价格的走势保证原材料的合理库存。加强生产管理、降低产品成本,保持公司较好
的经营效益。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解决了产能不足的问题,增强了研发实力,随着募投项目的推进,产能将逐步释放,为公司业绩的增
长提供有力保障。虽然公司在投资项目选择过程中,已对相关技术、市场、投资收益等方面进行了审慎的研究和论证,公司
董事会也对相关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但不排除由于市场环境剧烈变化、预测分析偏差等原因,造成投资风险的可
能性。
公司将高度重视并积极关注募投项目的进度及市场变化情况,合理规划、有序推进,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达
到预定目标。
3、应收账款增加导致的坏账及流动性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11,913.11万元,比期初增长42.15%。未来,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及市场推广力度的进一步
加强,公司的应收账款将呈上升趋势,如公司采取的收款措施不力或客户信用发生变化,将面临一定的坏账风险及流动性风
险。
公司采取了多种措施来降低风险:合理制订回款计划,将回款作为销售团队的关键业绩指标进行考核;提前管理应收账款的
坏账风险,对客户的信用等级适时评估,降低对信用度低的客户的赊销比例;对超过回款期的应收账款加大催收力度,必要
时采取法律措施。同时通过合理使用承兑汇票等金融工具,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
4、管理能力不能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风险
公司的现有管理团队能够对公司实施良好的运营管理。未来,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与投入运营,公司的业务规模和
人员数量将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组织机构进一步扩大,这对公司管理层提出了更高的能力要求,如果公司管理层的管理能
力不能适应业务、资产规模、组织机构的扩大,相应完善或有效执行公司的相关内控制度,有效引导公司在新的资本规模下
更好地推进战略目标的实现,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率和发展趋势。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5,85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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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裴振华 境内自然人 39.84% 31,067,496 31,067,496
容建芬 境内自然人 11.09% 8,650,167 8,650,167
顾三官 境内自然人 3.91% 3,045,834 3,045,834
宋任波 境内自然人 3.59% 2,802,167 2,802,167
余树权 境内自然人 3.28% 2,558,500 2,558,500
刘昕 境内自然人 1.99% 1,553,375 1,553,375 质押 1,200,000
由强 境内自然人 1.99% 1,553,375 1,553,375
吴军 境内自然人 1.41% 1,096,500 1,096,500
王珩 境内自然人 1.25% 974,667 974,667
陆建平 境内自然人 1.25% 974,667 974,667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湖南华珍投资有限公司 809,500 人民币普通股 809,500
湖南新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774,299 人民币普通股 774,299
邓世君 439,427 人民币普通股 439,427
郑建云 413,730 人民币普通股 413,730
刘文凯 341,813 人民币普通股 341,813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信托稳健分层型证券
325,274 人民币普通股 325,274
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220 期(珍宝一号)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信托稳健分层型证券
306,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6,000
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401C 期(珍宝六号)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信托稳健分层证券投
268,000 人民币普通股 268,000
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306C 期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信托稳健分层型证券
265,400 人民币普通股 265,400
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402C 期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稳健分层型证券投资
254,000 人民币普通股 254,000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405C
前 10 名股东中,裴振华与容建芬系夫妻关系,除此之外的股东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和前 10 名有限售条件股东之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
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无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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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 否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数 数
裴振华 33,150,000 2,082,504 0 31,067,496 首发承诺 2017 年 7 月 31 日
容建芬 9,230,000 579,833 0 8,650,167 首发承诺 2017 年 7 月 31 日
顾三官 3,250,000 204,166 0 3,045,834 首发承诺 2015 年 7 月 31 日
宋任波 2,990,000 187,833 0 2,802,167 首发承诺 2015 年 7 月 31 日
余树权 2,730,000 171,500 0 2,558,5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7 月 31 日
刘昕 1,657,500 104,125 0 1,553,375 首发承诺 2015 年 7 月 31 日
由强 1,657,500 104,125 0 1,553,375 首发承诺 2015 年 7 月 31 日
吴军 1,170,000 73,500 0 1,096,5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7 月 31 日
陆建平 1,040,000 65,333 0 974,667 首发承诺 2015 年 7 月 31 日
王珩 1,040,000 65,333 0 974,667 首发承诺 2015 年 7 月 31 日
成南 910,000 57,166 0 852,834 首发承诺 2015 年 7 月 31 日
陈萍 780,000 49,000 0 731,0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7 月 31 日
李文漪 650,000 40,833 0 609,167 首发承诺 2015 年 7 月 31 日
王兆勤 585,000 36,750 0 548,250 首发承诺 2015 年 7 月 31 日
钱业银 520,000 32,666 0 487,334 首发承诺 2015 年 7 月 31 日
裴骏 390,000 24,500 0 365,500 首发承诺 2017 年 7 月 31 日
陈克 390,000 24,500 0 365,5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7 月 31 日
陈雪荣 260,000 16,333 0 243,667 首发承诺 2015 年 7 月 31 日
中国农业银行-
中邮核心成长股
0 0 518,243 518,243 自愿锁定 2015 年 7 月 31 日
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
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邮战
0 0 518,237 518,237 自愿锁定 2015 年 7 月 31 日
略新兴产业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
信达澳银领先增
0 0 442,937 442,937 自愿锁定 2015 年 7 月 31 日
长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国寿永丰企业年 0 0 392,000 392,000 自愿锁定 2015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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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集合计划-农
行
安华农业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养 0 0 392,000 392,000 自愿锁定 2015 年 7 月 31 日
殖保险
昆仑健康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万 0 0 392,000 392,000 自愿锁定 2015 年 7 月 31 日
能保险产品
渤海证券股份有
0 0 233,602 233,602 自愿锁定 2015 年 7 月 31 日
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
0 0 233,602 233,602 自愿锁定 2015 年 7 月 31 日
限公司
中邮创业基金公
司-华夏-中邮
创业-华夏银行 0 0 233,602 233,602 自愿锁定 2015 年 7 月 31 日
-灵活配置 1 号
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信
达澳银中小盘股 0 0 88,587 88,587 自愿锁定 2015 年 7 月 31 日
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
黄仕康 0 0 233,602 233,602 自愿锁定 2015 年 7 月 31 日
完莉平 0 0 119,796 119,796 自愿锁定 2015 年 7 月 31 日
张星卫 0 0 79,864 79,864 自愿锁定 2015 年 7 月 31 日
张晶 0 0 41,928 41,928 自愿锁定 2015 年 7 月 31 日
合计 62,400,000 3,920,000 3,920,000 62,4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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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年初增长133.14%,主要原因是收到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2、应收账款较年初增长42.15%,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收入增长,信用期内应收账款相应增长。
3、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减少84.26%,主要原因是已支付的上市费用冲减股票发行溢价所致。
4、在建工程较年初增长176.11%,主要原因是募投项目厂房的建设投入。
5、应付账款较年初增长40.80%,主要原因是生产规模扩大,应付供应商材料款相应增长。
6、长期借款较年初减少100.00%,主要原因是归还募投项目厂房建设专项贷款。
7、资本公积较年初增长675.04%,主要原因是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股本溢价所致。
8、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6.0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增加市场开拓投入;销售收入增加导致运输费用增加。
9、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75.51%,主要原因是利息支出和汇兑损失减少。
10、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45.67%,主要原因是收到的政府补贴减少。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4.05%,主要原因是业务规模扩大,应收账款及存货增长。
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7.74%,主要原因是募投项目厂房的建设投入。
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830.12%,主要原因是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201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8,834.4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84.98万元,
比去年同期增长9.24%。
报告期内,受益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数码产品及液晶显示行业较高的景气度,公司准确把握市场机遇,加大业务拓展及
产品开发力度,下游客户对公司防静电超净技术产品的市场需求增长较快。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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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供应商中,新进2家供应商均为去年同期的前10大供应商。排名次序随着公司订单情况发生正常变
动,对公司未来经营不产生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客户中,新进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原绿点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
业仍为公司前10大客户,排名次序发生变动正常,对公司未来经营不产生重大影响。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发展战略和2014年度经营计划,加大研发投入,促进技术创新和工艺革新,积极进行业务拓展和市场推
广,发挥整体解决方案优势,提升产品集成供应能力,认真实施募投项目,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得到了较好地贯彻执行。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请参见本报告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之“二、 重大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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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
严格履行,
公司及全体董事、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不存在违
监事、高级管理人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2014 年 06 月 24 日 长期
反该承诺
员 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的情形
责任。
因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
公司及全体董事、 严格履行,
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监事、高级管理人 不存在违
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2014 年 06 月 24 日 长期
员、控股股东、实 反该承诺
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际控制人 的情形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此次发行前本人已持有的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时所作承诺
该部分股份;(2)在前述锁定期
限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严格履行,
控股股东和实际 作出承诺时,
在离职后 24 个月内,不转让本 不存在违
控制人裴振华、容 2014 年 02 月 09 日 至承诺履行
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发 反该承诺
建芬 完毕
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 的情形
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 6 个月;(4)本人所
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
减持的,本人将通过合法方式进
行减持,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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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人所持
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合
计减持不超过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本人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且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价格。期间如发行人有分派股
利、送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则减持股份数和价格相应调
整;(5)本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
或离职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事
项。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发行人此次发行前本人已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所持
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减
持的,本人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
严格履行,
减持,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 3 作出承诺时,
不存在违
股东顾三官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人所持股 2014 年 02 月 09 日 至承诺履行
反该承诺
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合计 完毕
的情形
减持不超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时本人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 50%,且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价格。期间如发行人有分派股
利、送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则减持股份数和价格相应调
整。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发行人此次发行前本人已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董事、监事和高级 严格履行,
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前述锁 作出承诺时,
管理人员股东吴 不存在违
定期限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 2014 年 02 月 09 日 至承诺履行
军、陆建平、王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