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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10-25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 年 10 月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任思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生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程秋高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015,578,327.75                   612,545,404.36                        65.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67,105,296.57                    376,914,187.94                       103.52%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51,870,021.84                    28.57%          649,510,332.90                 30.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170,266.05                    77.88%           83,099,908.63                 36.93%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34,157,397.73                    67.99%           74,125,839.27                 32.74%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50,270,926.16                 -29.07%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2                  35.48%                      0.99                5.3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2                  35.48%                      0.99                5.3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57%                   -1.30%                    10.38%                -6.7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50,129.3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7,941,052.5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42,732.2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724,073.32
减:所得税影响额                                                                 1,583,659.30
合计                                                                             8,974,069.3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8,044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任思龙              境内自然人             9.91%      8,535,312         8,535,312 质押                  1,007,000
杨成青              境内自然人             6.61%      5,690,192         5,690,192 质押                  1,500,000
樊剑军              境内自然人             6.61%      5,690,192         5,690,192
陈平                境内自然人             6.61%      5,690,192         5,690,192
丁发晖              境内自然人             6.61%      5,690,192         5,690,192
刘宏光              境内自然人             6.61%      5,690,192         5,690,192 质押                  1,500,000
任思荣              境内自然人             5.86%      5,049,539         5,049,539
国泰君安创新投
                    国有法人               3.51%      3,026,000         3,026,000
资有限公司
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理事会转持三      国有法人               2.50%      2,154,000         2,154,000
户
刘晓军              境内自然人             2.29%      1,972,616         1,972,616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杨克欣                                                                   904,174 人民币普通股             904,174
王金玉                                                                   489,382 人民币普通股             489,382
易金山                                                                   459,968 人民币普通股             459,968
张颖                                                                     307,552 人民币普通股             307,552
俞林林                                                                   294,126 人民币普通股             294,126
沈筱兔                                                                   216,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600
赵彩芳                                                                   171,804 人民币普通股             171,804
张春喜                                                                   166,235 人民币普通股             166,235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何红                                                                   164,511 人民币普通股           164,511
东方汇理银行                                                           152,438 人民币普通股           152,438
                                 上述前 10 名股东中任思龙与任思荣为姐弟关系;任思龙、杨成青、樊剑军、陈平、丁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发晖、刘宏光、任思荣、刘晓军为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的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人共为
明
                                 九人,另一人为李遇春)
                                 股东杨克欣通过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 904,174 股;
                                 股东王金玉通过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 489,301 股;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 股东张颖通过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 307,502 股;股
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东易金山通过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 257,600 股;股
                                 东赵彩芳通过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 171,804 股;股
                                 东张春喜通过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 166,235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与上年末或同期相比增减变动幅度超过30%的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增长251.78%,主要是2014年1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2、预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减少95.51%,主要是因为按照新会计准则将预付的资产投入重分类为其他非流动资产所致;
3、应收利息期末较期初全额增加2,724,073.32元,是因为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计提;
4、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增长131.06%,主要是员工借支备用金增加,以及投标项目的保证金增加;
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全额增加160,000,000.00元,是因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分类为其他流动资产;
6、长期股权投资期末较期初全额增加2,100,000.00元,是因为公司参股设立子公司所致;
7、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增长99.21%,主要是因为募投项目基础建设支出增加导致;
8、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较期初增长97.39%,是因为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增加;
9、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全额增加13,576,489.43元,是因为按照新会计准则将预付的长期资产款项重分类至其他非流
动资产;
10、短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全额减少50,509,050.91元,是因为公司归还了全部银行借款;
11、应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增长37.67%,是因为随着销售额增长,公司采购额同比增长较大;
12、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期初增长96.41%,主要是公司职员季度奖金改为年终奖金发放,计提未发放数增加所致;
13、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增长68.93%;是因为随着本年销售额增长,应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增大;
14、实收资本期末较期初增长33.34%,是因为2014年1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15、资本公积期末较期初增长534.51%,是因为2014年1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0.85%,主要是由于国家4G网络建设加快,公司在电信行业销售量有较大增长;
2、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成本同比增长32.55%,是随着销售量增长,销售成本增长所致;
3、年初至报告期末管理费用同比增长30.43%,主要是IT支出和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4、年初至报告期末财务费用同比减少231.57%,是因为归还短期借款减少利息支出所致;
5、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收益较上期全额增加2,724,073.32元,是因为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增加所致;
6、年初至报告期末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长315.14%,主要是因为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增加所致;
7、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外收入同比增长39.10%,是因为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8、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外支出同比增长120.71%,是因为固定资产处置净损失增长所致;
9、年初至报告期末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39.76%,是因为税前利润增长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同比减少121.12%,是因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
品所致;
2、年初至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同比增加3840.15%,主要是2014年1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
致;
3、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增加483.50%,主要是2014年1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关于回购首次
                                                 公开发行全部
                                                 新股的相关承
                                                 诺:本公司为公
                                                 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制作的招
                                                 股说明书如果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对
                                                 判断本公司是
                                                 否符合法律规
                                                 定的发行条件
                                                 构成重大、实质
                                                                                                截至公告之日,
                                                 影响的,在中国 2013 年 12 月 20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公司                                          长期         尚未出现承诺
                                                 证监会对本公     日
                                                                                                触发条件。
                                                 司作出行政处
                                                 罚决定之日起
                                                 一个月内,本公
                                                 司将启动依法
                                                 回购首次公开
                                                 发行的全部新
                                                 股的程序,本公
                                                 司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
                                                 发行价并加算
                                                 银行同期存款
                                                 利息回购首次
                                                 公开发行的全
                                                 部新股。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关于赔偿投资
             者损失的承诺:
             投资人因本公
             司的招股书存
             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
                                                        截至公告之日,
             重大遗漏而在     2013 年 12 月 20
公司                                             长期   尚未出现承诺
             证券交易中遭     日
                                                        触发条件
             受损失的,自赔
             偿责任成立之
             日起三十日内,
             本公司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
             失。
             关于回购股份
             的承诺:1、上
             海良信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
             制作的招股说
             明书如果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对判断
             公司是否符合
             法律规定的发
                                                        截至公告之日,
             行条件构成重     2013 年 12 月 20
实际控制人                                       长期   尚未出现承诺
             大、实质影响     日
                                                        触发条件。
             的,在中国证监
             会对公司作出
             行政处罚决定
             之日起三十日
             内,本人将以发
             行价加算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
             依法购回首次
             公开发行时转
             让的限售股股
             份。若本人未在
             前述规定时间
             内依法购回首
             次公开发行时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转让的限售股
股份,自中国证
监会对公司作
出行政处罚决
定之日后第三
十一日至购回
股份的相关承
诺履行完毕期
间,本人将不得
行使投票表决
权,并不得领取
在上述期间所
获得的公司的
分红。2、公司
为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制作
的招股说明书
如果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
漏,对判断公司
是否符合法律
规定的发行条
件构成重大、实
质影响的,在中
国证监会对公
司作出行政处
罚决定之日起
三十日内,公司
将启动依法回
购首次公开发
行的全部新股
的程序,公司将
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发行
价并加算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
回购首次公开
发行的全部新
股。若公司未在
前述规定期间
内启动股份回
购程序,本人将
积极督促公司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履行承诺;若未
             督促,自中国证
             监会对公司作
             出行政处罚决
             定之日后第三
             十一日至公司
             回购股份的相
             关承诺履行完
             毕期间,本人将
             不得行使投票
             表决权,并不得
             领取在上述期
             间所获得的公
             司的分红。
             关于赔偿投资
             者损失的承诺:
             投资人因公司
             的招股书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的而在
             证券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自赔
             偿责任成立之
             日起三十日内,
             公司和本人将
             依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若本人
                                                           截至公告之日,
             未依法予以赔     2013 年 12 月 20
实际控制人                                       长期      尚未出现承诺
             偿,自上述赔偿 日
                                                           触发条件。
             责任成立之日
             后第三十一日
             至本人依法赔
             偿损失的相关
             承诺履行完毕,
             本人将不得行
             使投票表决权,
             并不得领取在
             上述期间所获
             得的公司的分
             红;若公司未依
             法予以赔偿,本
             人将积极督促
             公司履行承诺;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若未督促,自上
             述赔偿责任成
             立之日后第三
             十一日至公司
             依法赔偿损失
             的相关承诺履
             行完毕,本人将
             不得行使投票
             表决权,并不得
             领取在上述期
             间所获得的公
             司的分红。
             关于锁定期满
             后减持的承诺:
             1、自上海良信
             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份上
             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所
             持有的公司公
             开发行股份前
             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
             购本人所持有
                                                              截至公告之日,
             的公司公开发     2013 年 12 月 20 锁定期满后两
实际控制人                                                    尚未出现承诺
             行股份前已发     日             年内
                                                              触发条件
             行的股份。2、
             公司上市后六
             个月内如公司
             股票连续二十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指复权后
             的价格,下同)
             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
             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持有的公
             司公开发行股
             份前已发行的
             股份的锁定期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限将自动延长
                六个月。3、本
                人所持公司公
                开发行股份前
                已发行的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
                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减持价格
                (指复权后的
                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本人若在
                该期间内以低
                于发行价的价
                格减持本人所
                持公司公开发
                行股份前已发
                行的股份,减持
                所得收入归公
                司所有。
                持股意向及减
                持意向:持股
                5%以上的自然
                人股东均为公
                司实际控制人,
                为保持其对公
                司控制权及公
                司战略决策、日
                常经营的相对
                稳定性,在锁定
                期满且不违背
                限制条件下,上                                   截至公告之日,
持股 5%以上的                    2013 年 12 月 20 锁定期满后两
                述股东除个人                                     尚未出现承诺
自然人股东                       日             年内
                或有的投资、理                                   触发条件
                财等财务安排
                需减持一定比
                例股票外,无其
                他减持意向;上
                述自然人预计
                在锁定期满且
                不违背限制条
                件下,针对其持
                有的公司发行
                前已发行的股
                份,将根据《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市公司解除限
               售存量股份转
               让指导意见》等
               相关法规的规
               定,通过深交所
               竞价交易系统
               或大宗交易系
               统进行减持,第
               一年的减持比
               例不超过 15%,
               且减持价格(指
               复权后的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
               第二年的减持
               比例不超过
               30%,且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
               价。公司公开发
               行前持股 5%以
               上的股东均承
               诺,发行前已持
               有的公司股份
               将在锁定期满
               且不违背限制
               条件下进行减
               持,并于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
               公告;若未履行
               公告程序,该次
               减持所得收入
               将归公司所有。
               法人股东持股
               意向及减持意
               向:法人股东国
               泰君安创投的
               经营范围为股
               权投资、股权投                                   截至公告之日,
国泰君安创新                    2013 年 12 月 20 锁定期满后两
               资管理,在锁定                                   尚未出现承诺
投资有限公司                    日             年内
               期满后,根据其                                   触发条件。
               自身投资决策
               安排及公司股
               价情况,对其所
               持公司股票作
               出相应的减持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安排。预计在锁
定期满且不违
背限制性条件
下,针对本公司
持有的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前
已发行的股份
(指扣除转由
全国社会保障
基金理事会持
有的股份后的
剩余股份,下
同),将根据《上
市公司解除限
售存量股份转
让指导意见》等
相关法规的规
定,通过深交所
竞价交易系统
或大宗交易系
统进行减持;本
公司第一年减
持比例不超过
本公司持有的
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前已发行
股份的 60%,且
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第二
年减持剩余的
全部股份,且减
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公司公
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均承诺,发行前
已持有的公司
股份将在锁定
期满且不违背
限制条件下进
行减持,并于减
持前 3 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若未
履行公告程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该次减持所得
                                          收入将归公司
                                          所有。
                                          有关消除或避
                                          免同业竞争的
                                          承诺:1、本承
                                          诺人目前没有、
                                          将来也不直接
                                          或间接从事与
                                          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现有及
                                          将来从事的业
                                          务构成同业竞
                                          争的任何活动,
                                          并愿意对违反
                                          上述承诺而给
                                          公司造成的经
                                          济损失承担赔
                                          偿责任。2、对
                                          于本承诺人直
                                          接和间接控股
                                          的其他企业,本
                                          承诺人将通过
                                                           2013 年 12 月 20          履行中,履行情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实际控制人   派出机构和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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