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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季报
公告日期:2014-10-28
均胜电子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1 / 23
  均胜电子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 5
四、 附录 ..................................... 14
                       2 / 23
             均胜电子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剑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博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                             6,550,445,423.53               5,745,961,214.38                    14.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397,969,509.73               2,287,876,529.31                    4.81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4,509,578.56                 212,599,556.91                   -13.21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营业收入                           5,131,774,209.77               4,369,209,813.27                    17.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6,148,707.97                 188,431,819.45                    20.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10,564,662.18                 183,115,077.24                    14.99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65                        9.81    减少 0.16 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6                        0.31                    16.1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6                        0.31                    16.13
                                                    3 / 23
                 均胜电子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项目
                                                                              (7-9 月)      金额(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72,772.56         -1,220,647.7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1,583,183.45         16,400,645.94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                  1,503,846.43           1,447,548.37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424,563.64           3,413,085.73
  所得税影响额                                                                 -609,016.63         -4,298,924.6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7,130.13            -157,661.92
                                       合计                                    3,512,674.2         15,584,045.79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21,484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          期末持股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
                                                                                    股份                         股东性质
     (全称)                 增减              数量       (%)     件股份数量                    数量
                                                                                    状态
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                                                                                           境内非国有
                                       0   400,250,286     62.92      359,715,238   质押      291,000,000
限公司                                                                                                         法人
宁波市科技园区安泰                                                                                           境内非国有
                                       0      31,311,505    4.92      31,311,505    未知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
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            480,629         11,887,824    1.87                    未知                          其他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
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            328,275         10,269,325    1.61                    未知                          其他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景顺长城策略精
                                               8,138,288    1.28                    未知                          其他
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申万
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           -486,474          4,715,932    0.74                    未知                          其他
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
                             -449,888          3,295,826    0.52                    未知                          其他
组合
                                                             4 / 23
                均胜电子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中国农业银行-华夏
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     -1,000,000      2,999,768   0.47                       未知                          其他
投资基金
长城-中行-景顺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景                0    2,785,654   0.44                       未知                          其他
顺中国系列基金
骆建强                            0    2,298,023   0.36           2,298,023   质押        2,200,000    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0,535,048   人民币普通股          40,535,048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1,887,824   人民币普通股          11,887,824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10,269,325   人民币普通股          10,269,32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8,138,288   人民币普通股              8,138,288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715,932   人民币普通股              4,715,932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3,295,826   人民币普通股              3,295,826
中国农业银行-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999,768   人民币普通股              2,999,768
长城-中行-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顺中国系列基金                   2,785,654   人民币普通股              2,785,654
交通银行-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2,255,845   人民币普通股              2,255,845
中国银行-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2,199,493   人民币普通股              2,199,493
                                                                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宁波市科技园区安
                                                                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宁波均胜投资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集团有限公司与宁波市科技园区安泰科技有限责
                                                                任公司、骆建强为一致行动人。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应收账款        1,228,589,258.42       830,596,961.74         47.92%   系经营规模扩大所致
    短期借款        1,088,002,098.83       795,021,733.06         36.85%   系经营规模扩大所致
    长期借款          343,415,600.00       218,891,400.00         56.89%   系经营规模扩大所致
                     年初至报告期期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
         项目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末金额(1-9月)    期末金额(1-9月)
 投资活动产生的                                                            系经营规模扩大,购建固定资产、
                     -640,944,748.68      -390,099,936.72         64.30%
   现金流量净额                                                            无形资产和其它长期资产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                                                            系去年同期非公开发行股票偿还债
                      350,108,547.40       -41,560,849.96         不适用
   现金流量净额                                                            务使净额为负
                                                       5 / 23
              均胜电子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1、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经营情况正常;
          2、汽车电子产品和新能源动力控制系统营收和利润继续保持快速增长;
          3、今年以来,汽车功能件事业部继续贯彻公司关于产品系整合的战略,对内外饰功能件产品进行
          优化整合,有序地将相对低价的产品所占产能转到事业部高端核心产品上,在过渡期内对营收和
          利润产生一定影响,调整预计到年底基本结束;
          4、工业自动化及机器人系统集成业务稳步推进。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对德国工业机器人领域领
          先公司IMA Automation Amberg GmbH的收购。在国内,公司设立了宁波均胜普瑞工业自动化及机
          器人有限公司,开始在国内市场的大规模开拓;
          5、公司仍将继续执行年初制定的产品战略,重点突出“HMI产品系”、“新能源汽车动力控制系
          统”和“工业自动化及机器人集成”三大方向,同时努力推进功能件的高端化和全球化。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是
                                                                                                        是
                                                                                                             否
                                                                                                        否
承   承                                                                                                      及
                                                                                                        有
诺   诺                                                                                  承诺时间及          时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履
背   类                                                                                      期限            严
                                                                                                        行
景   型                                                                                                      格
                                                                                                        期
                                                                                                             履
                                                                                                        限
                                                                                                             行
与                       1、鉴于均胜伊莎贝尔 2011 年 3 月方才设立,尚未正式开展经营,
重   解                  本公司将在本次重组完成且均胜伊莎贝尔业务运营成熟实现盈利后
大   决    均胜集团、    三年内择机启动将本公司所持均胜伊莎贝尔的股权注入得亨股份的
资   同    安泰科技、    工作;2、本公司将在本次重组完成且普瑞收购顺利实现后三年内择     2011 年 1 月
                                                                                                        否   是
产   业    骆建强、      机启动将本公司所拥有的德国普瑞权益注入 ST 得亨的相关工作;3、 10 日
重   竞    王剑峰        就上述条件实现后拟注入均胜伊莎贝尔及德国普瑞权益的事宜,本
组   争                  公司将积极配合得亨股份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相                       上市规则及《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程序;4、
                                                    6 / 23
     均胜电子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关              本公司将在本次重组完成后、将本公司所持均胜伊莎贝尔股权及本
的              公司所拥有的德国普瑞权益注入得亨股份前,本公司委托给得亨股
承              份进行经营管理,并支付相应的托管费用,相关协议另行签订;5、
诺              除因均胜伊莎贝尔和德国普瑞可能与得亨股份发生的潜在同业竞争
                外,本公司承诺,在作为得亨股份的第一大股东期间,不从事其他
                与得亨股份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以确保得亨股份及其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受损害,具体如下:(1)本公司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其独资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
                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其他与得亨股份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
                业务(2)本公司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公司现有或将来
                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他受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从事
                其他与得亨股份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3)如本公司(包括本
                公司现有或将来成立的子公司和其他受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获得的
                其他任何商业机会与得亨股份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
                本公司将立即通知得亨股份,并优先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得亨股份;
                (4)对于得亨股份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本公司保证不利用控股
                股东地位损害得亨股份及得亨股份中小股东的利益;为了进一步明
                确解决本次潜在同业竞争的问题,均胜集团承诺:在本次得亨股份
                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并且德国普瑞实现盈利,均胜集团三年内将
                启动德国普瑞的股权注入上市公司的工作,该部分股权的定价将依
                据符合相关规定的评估机构评估后的结果确定;注入的方式为上市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德国普瑞的股权,发行价格将
                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价格规则确定。均胜集团一致行动人安
                泰科技、骆建强和实际控制人王剑峰承诺:1、安泰科技、骆建强和
                王剑峰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其独资经营、通过合资经营
                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得亨
                股份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2、安泰科技、骆建强和王剑峰将采
                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现有或将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
                公司和其他控制的企业不从事与得亨股份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
                务;3、如安泰科技、骆建强和王剑峰(包括现有或将来成立的子公
                司和其他控制的企业)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得亨股份主营业务有
                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将立即通知得亨股份,并优先将该商业机
                会给予得亨股份;4、对于得亨股份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均胜集
                团一致行动人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损害得亨股份及得亨股份中
                小股东的利益,王剑峰保证不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得亨股份及
                得亨股份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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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均胜电子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1、均胜集团、安泰科技和骆建强不利用自身为得亨股份控股股东的
                   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得亨股份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均胜集团、
                   安泰科技和骆建强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王
                   剑峰不利用自身为得亨股份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得
                   亨股份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
                   第三方的权利。2、均胜集团、安泰科技和骆建强不利用自身为得亨
                   股份控股股东的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与得亨股份达成交易的优先
                   权利;王剑峰不利用自身为得亨股份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及重大影响,
                   谋求与得亨股份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杜绝均胜集团、安泰科技、
解                 骆建强和王剑峰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非法占用得亨股份资金、资产
决   均胜集团、    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得亨股份违规向均胜集团、安泰科
关   安泰科技、    技、骆建强和王剑峰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4、 2011 年 1 月
                                                                                                  否   是
联   骆建强、      均胜集团、安泰科技、骆建强和王剑峰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与得      10 日
交   王剑峰        亨股份及其控制企业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如确需与得亨股份及
易                 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1)督促得亨股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得亨股份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
                   交易的决策程序,本人并将严格按照该等规定履行关联股东的回避
                   表决义务;(2)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
                   交易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与得亨股份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
                   从事任何损害得亨股份利益的行为;(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得亨股份章程的规定,督促得亨股份依法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
资   均胜集团、    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
产   安泰科技、    独立”。                                                        2011 年 1 月
                                                                                                  否   是
注   骆建强、                                                                      10 日
入   王剑峰
                   (1)本公司持有的得亨股份权益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登记在本
                                                                                   承诺时间:
                   公司名下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
                                                                                   2011-01-10
股                 上述得亨股份股份,也不由得亨股份回购其持有的上述得亨股份股
                                                                                   ;承诺期限:
份                 份,根据各方签署的《关于盈利补偿的协议书》的相关约定,由得
     均胜集团                                                                      2011 年 12     是   是
限                 亨股份进行的股份回购除外,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
                                                                                   月 17 日至
售                 所的有关规定执行。(2)若得亨股份股票的二级市场价格低于 20
                                                                                   2014 年 12
                   元/股(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月 17 日
                   等除息、除权行为,将按相应比例调整该价格),不减持其持有的
                                              8 / 23
    均胜电子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得亨股份股票。
                   本公司持有的得亨股份权益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登记在本公司      承诺时间:
                   名下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上述      2011-01-10
股
                   得亨股份股份,也不由得亨股份回购其持有的上述得亨股份股份,      ;承诺期限:
份
     安泰科技      根据各方签署的《关于盈利补偿的协议书》的相关约定,由得亨股      2011 年 12     是   是
限
                   份进行的股份回购除外,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月 17 日至
售
                   有关规定执行。                                                  2014 年 12
                                                                                   月 17 日
                   本人持有的得亨股份权益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登记在本人名下      承诺时间: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上述得亨      2011-01-10
股
                   股份股份,也不由得亨股份回购其持有的上述得亨股份股份,根据      ;承诺期限:
份
     骆建强        各方签署的《关于盈利补偿的协议书》的相关约定,由得亨股份进      2011 年 12     是   是
限
                   行的股份回购除外,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月 17 日至
售
                   规定执行。                                                      2014 年 12
                                                                                   月 17 日
                   公司 2012 年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均胜集团承诺:本次以资产认购    承诺时间:
                   的 187,000,000 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2012-05-26
股
                   均不转让。                                                      ;承诺期限:
份
     均胜集团                                                                      2012 年 12     是   是
限
                                                                                   月 18 日至
售
                                                                                   2015 年 12
                                                                                   月 18 日
                   ①鉴于电源管理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3 月,至今尚未正式开展经营,
                   本公司将继续遵守 2011 年重组时的承诺,在电源管理公司业务运营
                   成熟实现盈利后择机将本公司所持电源管理公司的股权注入均胜电
                   子;在电源管理公司的股权注入均胜电子前,本公司继续履行与均
解                 胜电子之间的托管协议。就上述条件实现后拟注入本公司所持电源
决                 管理公司股权事宜,本公司将积极配合均胜电子遵照相关法律、法
同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及《辽源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5 月
     均胜集团                                                                                     否   是
业                 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程序。②除因电源管理公司可能与均胜电子      26 日
竞                 发生的同业竞争外,本公司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均胜电子的第一大
争                 股东期间,不从事其他与均胜电子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以确
                   保均胜电子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具体如下:A、本公司不
                   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其独资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
                   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其他与均胜电子
                   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B、本公司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
                                              9 / 23
    均胜电子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使本公司现有或将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它受本公
                   司控制的企业不从事其他与均胜电子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C、
                   如本公司(包括本公司现有或将来成立的子公司和其它受本公司控
                   制的企业)获得的其他任何商业机会与均胜电子主营业务有竞争或
                   可能构成竞争,则本公司将立即通知均胜电子,并优先将该商业机
                   会给予均胜电子。D、对于均胜电子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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