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告日期:2014-10-28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 年 10 月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明星声
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277,358,722.66                    678,696,096.37                      88.21%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
                                              668,454,605.15                     248,450,286.28                     169.05%
东权益(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
                                                        12.532                             6.21                     101.80%
股净资产(元/股)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00,517,370.95                      30.83%          293,982,939.43               30.75%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27,774,353.27                    43.66%           70,319,260.78               41.25%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74,351,588.86               97.12%
(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                              3.2687             47.96%
额(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249                   29.30%                    1.6952             36.2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249                   29.30%                    1.6952             36.2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19%                    -3.20%                    22.41%             -3.3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7.19%                    -3.11%                    21.48%             -4.12%
净资产收益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387,803.55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345,486.10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430,24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259,993.45
合计                                                                      2,903,536.2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
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
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聚酰胺行业投资速度放缓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国家货币政策走向、聚酰胺行业的产业结构调整、上游原料供应及下游市场需求变化
情况等因素影响,聚酰胺行业的投资速度将有可能放缓,公司主要业务对聚酰胺行业发展存在较强的依赖
性,若聚酰胺行业的投资速度放缓,将影响到公司的业务扩张速度和盈利水平。
2、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由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公司净资产规模增幅较大,而募集资金从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
和达产周期,若公司净利润水平无法同比例提高,公司将面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3、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的市场定位及聚酰胺行业产能集中的特点所决定的客户集中度较高的现状短期内难以回避,报告期内,
公司前5大客户实现收入242,110,050.31元,占营业总收入的82.35%。若公司出现核心客户流失或核心客
户无法正常履行与公司签署的业务合同等情形,将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较大的影响。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0,23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刘迪               境内自然人            45.32%        24,176,000        24,176,000
刘学斌             境内自然人            15.38%         8,204,000         8,204,000
李德和             境内自然人             3.37%         1,800,000         1,800,000
赵建光             境内自然人             3.00%         1,600,000         1,600,000
北京建元金诺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0%           800,000          800,000
资中心(有限合伙)
福建省金怡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2%           600,000          600,000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有限公司
江苏天宇建元创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2%             600,000          600,000
业投资有限公司
韩梅                 境内自然人                   0.85%             452,000          452,000
张碧华               境内自然人                   0.34%             180,000          180,000
赵平                 境内自然人                   0.32%             172,151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赵平                                                                                 172,151 人民币普通股            172,151
汪孔生                                                                                92,075 人民币普通股               92,075
陈严                                                                                  86,000 人民币普通股               86,000
徐玉芳                                                                                66,000 人民币普通股               66,000
于俊峰                                                                                61,681 人民币普通股               61,681
莫兰宾                                                                                52,200 人民币普通股               52,200
蔡玲玲                                                                                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0,000
陈虎                                                                                  45,256 人民币普通股               45,256
张时文                                                                                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0,000
陈寅莹                                                                                39,400 人民币普通股               39,400
                                        刘迪与刘学斌是姐弟关系。赵建光担任北京建元金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代表; 赵建光持股 99%的建元天华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托为江苏天宇建元
明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投资管理人。
                                        莫兰宾通过普通账户持有 30400 股,通过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券账户持有 21800 股,合计持有 52200 股;陈虎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
(如有)
                                        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45256 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数                数
刘迪                                0                0        24,176,000          24,176,000 首发承诺       2017-7-31
刘学斌                              0                0         8,204,000           8,204,000 首发承诺       2017-7-31
李德和                              0                0         1,800,000           1,800,000 首发承诺       2015-7-31
赵建光                              0                0         1,600,000           1,600,000 首发承诺       2015-7-31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北京建元金诺投
资中心(有限合    0   0           800,000        800,000 首发承诺       2015-7-31
伙)
福建省金怡投资
                 0   0           600,000        600,000 首发承诺       2015-7-31
有限公司
江苏天宇建元创
                 0   0           600,000        600,000 首发承诺       2015-7-31
业投资有限公司
韩梅             0   0           452,000        452,000 首发承诺       2015-7-31
张碧华           0   0           180,000        180,000 首发承诺       2015-7-31
张建仁           0   0           172,000        172,000 首发承诺       2015-7-31
于佩霖           0   0           160,000        160,000 首发承诺       2015-7-31
刘学哲           0   0           144,000        144,000 首发承诺       2017-7-31
吴清华           0   0           132,000        132,000 首发承诺       2015-7-31
冯常龙           0   0           128,000        128,000 首发承诺       2015-7-31
张力             0   0           112,000        112,000 首发承诺       2017-7-31
肖永军           0   0            60,000         60,000 首发承诺       2015-7-31
杨鸣             0   0            56,000         56,000 首发承诺       2015-7-31
陈军             0   0            48,000         48,000 首发承诺       2015-7-31
李明星           0   0            48,000         48,000 首发承诺       2015-7-31
董建忠           0   0            48,000         48,000 首发承诺       2015-7-31
万学军           0   0            48,000         48,000 首发承诺       2015-7-31
王亚伟           0   0            48,000         48,000 首发承诺       2015-7-31
文凡伟           0   0            40,000         40,000 首发承诺       2015-7-31
吴雷             0   0            40,000         40,000 首发承诺       2015-7-31
苏银             0   0            36,000         36,000 首发承诺       2015-7-31
卢艳荣           0   0            36,000         36,000 首发承诺       2015-7-31
饶志荣           0   0            32,000         32,000 首发承诺       2015-7-31
郑鲁英           0   0            32,000         32,000 首发承诺       2017-7-31
连斌             0   0            32,000         32,000 首发承诺       2015-7-31
林世斌           0   0            32,000         32,000 首发承诺       2015-7-31
周顺义           0   0            32,000         32,000 首发承诺       2015-7-31
刘鎏             0   0            24,000         24,000 首发承诺       2015-7-31
王志青           0   0            24,000         24,000 首发承诺       2015-7-31
武银环           0   0            24,000         24,000 首发承诺       2015-7-31
合计             0   0        40,000,000     40,000,000       --              --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相比年初增减变动情况
1. 货币资金报告期末较年初增长286.07%,主要是由于募集资金到位、收回银行理财资金及销售增长所致;
2. 交易性金融资产报告期末较年初降低100%,是由于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所致;
3.应收票据报告期末较年初降低57.71%,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以承兑汇票结算的方式减少所致;
4.应收账款报告期末较年初增长210.17%,主要系本期项目结算增加所致;
5. 预付账款报告期末较年初增长41.84%,主要系项目增加所致;
6. 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末较年初增长104.10%,主要系员工个人暂借备用金增加所致;
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报告期末较年初增长60%, 主要系公司按照出资协议支付对浙江恒逸的投资所致;
8. 无形资产报告期末较年初增长374.64%,主要系子公司苏州敏喆新购土地所致;
9. 长期待摊费用报告期末较年初增长207.11%,主要系公司装修装饰增加所致;
10. 短期借款报告期末较年初增长100%,主要系新增银行贷款所致;
11. 应付票据报告期末较年初增长100%,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采用票据结算所致;
12. 应付账款报告期末较年初增长86.75%,主要系公司业务增长所致;
13. 应交税费报告期末较年初降低63.75%,主要系公司缴清年度所得税所致;
14. 其他应付款报告期末较年初增长1239.87%,主要系报告期新增应付发行费用所致;
15. 其他非流动负债报告期末较年初增长484.35%,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收到的项目支撑计划补贴款所致;
16. 资本公积报告期末较年初增长34121.95%,主要系公司上市募集资金股本溢价所致;
(二)相比去年同期增减变动情况
1. 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30.75%,主要系公司业务增长所致;
2. 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增长29.24%,主要系公司业务增长所致;
3. 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51.49%,主要系公司业务增长及加大了业务营销所致;
4. 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增长100%,主要系公司去年所购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到理财收益所致;
5. 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497.08%,主要系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6.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降低100%,主要系本期未发生营业外支出业务所致;
7. 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48.27%,主要系公司业务增长所致;
8.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长97.12%,主要系公司业务增长所致;
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下降60.45%,主要系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1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长5133.56%,主要系公司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保持了平稳向上的发展势头, 2014 年前三季度,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9,398.29万
元,同比上升30.75%,公司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031.93 万元,同比上升41.25%。其中2014 年第
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051.74 万元,同比上升 30.83%,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777.44万元,
同比上升43.66% 。报告期及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收入和利润均同比实现增长,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公
司项目订单执行情况良好。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4年截至报告期末研发支出总额为58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98%,其中未有资本化支出。
重点研发项目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拟达到的目标                           进展情况
   1           半消光聚酰胺6切片聚合工艺及装置 开展聚合反应釜国产化研究:结合聚合工 研发阶段
               的深度研究(单线年产10 万吨及以 艺流程和设备结构深入研究聚合反应釜
               上规模)                        内三个反应阶段的特性,解决国产化后的
                                               聚合工艺问题,包括温度、压力、含水量、
                                               分子量调节剂、停留时间与产品特性的定
                                               量关系。开展产能放大以及配套的成套工
                                               艺研究:主要包括聚合反应釜和配套工艺
                                               的热态模拟和冷态模拟研究,解决工程放
                                               大的问题,反应釜结构的问题等等。
   2           全消光聚酰胺6切片聚合工艺及装置 开展二氧化钛添加方式以及二氧化钛加 研发阶段
               及二氧化钛在全消光纤维中对染色 入量增加后对熔体流动性影响的研究,包
               性能的影响研究                  括物料、温度、浓度、分散剂等各个方面。
                                               通过对二氧化钛在己内酰胺熔体中的分
                                               散性研究,提升全消光切片的质量。开展
                                               对知名厂家二氧化钛产品特性以及进口
                                               全消光切片进行完整分析比较;并与纺丝
                                               生产厂家实际应用效果(染色、组件周期
                                               等)进行对比,研究其对切片质量的影响,
                                               寻找影响二氧化钛凝聚的原因,分析二氧
                                               化钛浓度增加后对产品染色性能的影响。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客户实现收入242,110,050.31元,占营业总收入的82.35%,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前5
大客户4家发生变动,主要原因系公司的业务主要是工程技术服务,不同会计期间所执行的工程项目不同,
进而导致公司在各期间的客户收入排名也在不断的发生变化。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前三季度,公司围绕战略发展规划及经营计划,深入开展各项工作,稳定发展主营业务,加强了内
部控制管理,各工程项目均按照计划稳步实施。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请参见“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二、重大风险提示”。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2)除上述锁定期外,在
                                 本人于发行人处担任董事、监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所持公司股份。(3)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
                                 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
                                 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发行价;上市后 6 个月
                                 内若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
                                 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 原因进
                       控股股    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严格履
                                                                                             作出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东、实际 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2014 年 07              行,不存
                                                                                             时至承诺
时所作承诺             控制人刘 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月 22 日                在违反该
                                                                                             履行完毕
                       迪        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                        承诺情形
                                 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作相应调
                                 整)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
                                 足时,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前提下,以增持公司股份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公司控股股东如需以增持公司股份方式稳定股价,则
                                 控股股东应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之日
                                 起 3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
                                 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
                                 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审批
                                 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
                                 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控 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在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日后,控股股东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控股
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增持股份的数量不低于公司股本
总额的 1%,不高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当公司股价
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时,控股股
东可不再增持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后,
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1)本人作为公
司主要创始人,通过长期持有公司股份以实现和确保
对公司的控股地位,进而持续地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
(2)在本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公司股份的锁
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数量不高于公司上市时
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15%,减持价格(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格。若本人决定减持公司股份,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
行。(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实际损失的,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 否符
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
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 全部新股;(4)在前述
违法事实经证券监管部门或者司法机关认定之日起十
个交易日内,公 司将启动回购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召
开董事会、拟定回购方案、确定回购数量、确定回 购
价格、召集审议回购事项的股东大会等,公司保证,
在股东大会通过回购议案之日起 六个月内,完成回购
事宜。回购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和前
述违法事实认 定之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孰高者。期间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 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对回购底价作相应调
整;(5)刘迪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回购议案时,
其本人将投赞成票。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
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本人将严
格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
的全部公开承 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
项义务和责任。(2)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能完全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义务或责任, 则本人承
         诺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1、本人及本人直接
         或间接控制的任何公司(不包括发行人及其附属公司,
         下同)目前均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发行人(包
         括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下同)所从事的业务构
         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活动。2、本人在今后的任何时间将
         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独资、
         合资、合作、联营、提供技术、渠道、客户资料等信
         息)参与或进行任何 与发行人所从事的业务有或可能
         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活动。3、除发行人外,现有的或
         将来成立的由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公司将不会
         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独资、合资、
         合作、联营、提供技术、渠道、客户资料等信息)参
         与或进行与发 行人所从事的业务有或可能有实质性
         竞争的业务活动。4、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 公
         司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发行人所从事
         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 竞争的,则其将立即通
         知发行人,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与发行人。5、本人
         直接或间 接控制的任何公司如违反上述声明、确认及
         承诺,愿向发行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 任。6、本
         承诺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控
         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 于发行人任职之前提下,持续
         有效;若本人不再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 且从发行人处离职,本声明之有效期持续至自本人
         不再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且离职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整。”
         (1)本人作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通过长 期
         持有公司股份持续地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2)在本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 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
         后两年内,每年减持数量不高于公司上市时本人持有
                                                                                      严格履
持股 5% 公司股份数 量的 20%,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