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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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 重要提示 ..................................................................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 6
四、 附录.....................................................................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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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会议,应当单独列示该董事姓名及未出席原因。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原因的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江波 独立董事 因公务出差在外
1.3 公司负责人吴文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裕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志雯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
项目 2014 年 9 月 30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6,965,655,637.28 5,477,540,765.71 27.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176,163,657.02 2,995,092,373.79 39.43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1-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8,875,817.56 -24,432,180.18 不适用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1-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3,365,749,004.78 2,924,938,996.57 15.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05,346,120.46 404,207,550.30 25.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506,118,634.98 402,798,776.80 25.65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23 17.38 减少 3.15 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161 0.5126 20.1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161 0.5126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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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14 年 7-9 月 2014 年 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8,785.81 148,847.0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699,595.30 2,881,300.47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455,902.06 -3,055,385.10
所得税影响额 -506,732.84 -616,807.9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85,070.92 -130,468.95
合计 -1,319,324.71 -772,514.52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23,005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增 期末持股数 比例
条件股份数 股东性质
(全称) 减 量 (%) 股份状态 数量
量
广州广日集团有
0 482,056,355 56.06 0 无 0 国有法人
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华
-452,044 24,678,670 2.87 2,678,571 无 0 其他
商领先企业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华
商策略精选灵活 -203,900 22,214,318 2.58 3,214,286 无 0 其他
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广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约定购回
0 13,470,000 1.57 0 无 0 其他
式证券交易专用
证券账户
中信证券股份有 境内非国
272,054 13,271,584 1.54 10,204,081 无 0
限公司 有法人
全国社保基金一
0 12,000,000 1.40 0 无 0 其他
零四组合
广州维亚通用实 境内非国
0 11,585,938 1.35 11,585,938 无 0
业有限公司 有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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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华
商价值共享灵活 -101,200 11,214,342 1.30 3,214,286 无 0 其他
配置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华
-1,499,825 9,535,889 1.11 3,035,714 无 0 其他
商盛世成长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金鹰
中小盘精选证券 -489,400 9,481,380 1.10 0 无 0 其他
投资基金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数量 种类 数量
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 482,056,355 人民币普通股 482,056,35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领
22,000,099 人民币普通股 22,000,099
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策
19,000,032 人民币普通股 19,000,032
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
13,4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470,000
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1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000,000
交通银行-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
9,481,380 人民币普通股 9,481,380
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价
值共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8,000,056 人民币普通股 8,000,056
资基金
长安基金公司-农行-长安国际信托
7,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5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盛
6,500,175 人民币普通股 6,500,175
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 6,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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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幅度超过 30%的情况及原因
项目 2014 年 9 月 30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对比 原因
主要因为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货币资金 1,872,973,986.14 1,294,297,231.12 44.71%
6.7 亿元。
收回上年末应收票据,9 月末余额
应收票据 19,243,029.00 29,730,525.00 -35.28%
下降。
主要因为业务规模增长,营业收入
应收账款 766,240,729.09 528,928,986.44 44.87%
增加,致使应收账款余额增加。
预付款项 314,752,028.04 195,322,063.31 61.15% 材料采购及项目预付款增加。
长期应收款 319,773,012.50 203,774,751.16 56.92% 项目应收款增加。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051,252.22 20,672,492.07 -36.87% EMC 项目摊销减少。
短期借款 203,000,000.00 110,000,000.00 84.55% 流动资金需求,增加短期借款。
应付票据 140,975,750.00 20,113,331.89 600.91% 增加票据结算,9 月末余额增加。
应付职工薪酬 15,736,582.79 49,278,294.33 -68.07% 支付 2013 年末工资及奖金。
应交税费 34,865,569.32 107,233,989.83 -67.49% 缴纳 2013 年汇算清缴所得税。
应付股利 43,134,235.15 66,094,827.95 -34.74% 支付 2013 年末应付股利。
其他经营性应付款及项目应付款增
其他应付款 75,813,999.26 51,673,826.83 46.72%
加。
一年内到期的非
- 299,496,902.53 不适用 归还 3 亿元中期票据后,余额减少。
流动负债
提前归还长期借款,9 月末余额下
长期借款 113,692,900.00 265,065,900.00 -57.11%
降。
2014 年 5 月 6 日发行 4 亿元中期票
应付债券 396,840,566.56 - 不适用
据,余额增加。
非公开发行股票,溢价致使余额增
资本公积 2,428,811,932.54 1,828,986,660.35 32.80%
加。
2、利润表项目变动幅度超过 30%的情况及原因
项目 2014 年 9 月 30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对比 原因
缴纳增值税增加,附加税费相应增
营业税金及附加 17,859,677.32 13,007,664.48 37.30%
加。
主要因为中票及银行借款增加,利
财务费用 24,795,995.61 16,585,709.46 49.50%
息支出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 809,668.79 7,429,091.67 -89.10% 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减少。
营业外支出 4,950,147.04 3,096,395.48 59.87% 主要因为捐赠及赞助支出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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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幅度超过 30%的情况及原因
项目 2014 年 9 月 30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对比 原因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由负转正,主
经营活动产生的
98,875,817.56 -24,432,180.18 不适用 要因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现金流量净额
现金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增加,主要因
-174,123,254.29 -105,932,377.19 64.37%
现金流量净额 为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增加,主要因
652,126,043.90 178,242,913.36 265.86%
现金流量净额 为非公开发行股票筹资 6.7 亿。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2 年 7 月 10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日电梯”)
与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签署《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公司于 2012
年 11 月 8 日收到广日电梯与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签署的《土地移交确认书》;广日电梯于 2012
年 12 月 3 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收到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补偿款 2 亿元;广日电梯于 2013 年 11
月 28 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收到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支付的剩余预付补偿款 378,773,348.43 元;
截至目前为止,广日电梯累计收到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支付的全部预付补偿款 578,773,348.43
元。具体内容详见 2013 年 12 月 3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国有
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3-046)。
2013 年 3 月 18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广日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日电气”)
与瑞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广东美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四家公司组成的
联合体(以下合称“联合体公司”)授权广日电气(联合体牵头方)为签约人,与六盘水市城市
管理局签订了《六盘水市中心城区环保节能改造工程(亮化美化工程)投资建设合同》,具体内
容详见 2013 年 3 月 22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六盘水市城市管理局签订环保
节能改造工程投资建设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3-006)。2014 年 7 月 17 日,经双方友
好协商,联合体公司授权广日电气为签约人,与六盘水市城市管理局签署了《六盘水市中心城区
环保节能改造工程(亮化美化工程)投资建设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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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对原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主要修改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广州广日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六盘水市城市管理局签订环保节能改造工程投资建设合同补充协议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4-039 号)。目前,该项目的主体工程已经完成,现正处于结算审核
中。截至报告日,根据项目的验收结果,本项目公司已确认的销售收入为 27,329.65 万元。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2014年6月16日经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制定了《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员工激励计划》)及《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公司
已于2014年7月18日收到国有控股股东主管部门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实
施员工激励计划的批复》(穗国资批[2014]89号),《员工激励计划》已经生效。其中,担任公
司董事、监事职务的管理人员参与激励计划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分别于2014年6月17日、2014年7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30)及《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广州市国资委
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激励计划批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40)。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
1、承诺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日集团”)
2、承诺内容:
(1)广日集团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
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
(2)广日集团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广日集团现有或将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
子公司和其它受其控制的企业不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
(3)如广日集团(包括广日集团现有或将来成立的子公司和其它受其控制的企业)获得的任
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广日集团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优
先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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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于上市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广日集团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
及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5)如出现因广日集团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广日集团将依
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承诺时间:
(1)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时间:2011 年 5 月 25 日;
(2)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时间:2013 年 12 月 2 日
4、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5、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报告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
情形。
二、解决关联交易的承诺
1、承诺主体:广日集团
2、承诺内容:
(1)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
予广日集团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2)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与上市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
利。
(3)杜绝广日集团以及其所控制的企业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
不要求上市公司违规向广日集团以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广日集团以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如
确需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①督促上市公司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广日集团并将严格按照该
等规定履行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义务;②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交易
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督促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
3、承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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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时间:2011 年 5 月 25 日;
(2)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时间:2013 年 12 月 2 日
4、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5、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报告日,公司与广日集团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及租
赁,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允,已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并履行了信
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广日集团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关于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1、承诺主体:广日集团
2、承诺内容:
在广日集团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广日集团将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上市公
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广日集团及广日集团所控制的企业彼此间独立,具
体承诺如下:
(1)人员独立①保证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在广日集团及广日集团所控制的企业中担任
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广日集团及广日集团所控制的企业中领薪。②保证上市公
司的财务人员不在广日集团及广日集团所控制的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③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
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与广日集团及广日集团所控制的企业之间相互独立。
(2)资产独立①保证广日集团及广日集团所控制的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
的资金、资产。②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广日集团及广日集团所控制的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
担保。
(3)财务独立①不干预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②不干预上市
公司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其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③不干预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
保证广日集团及广日集团所控制的企业不与上市公司共用银行账户。④不干预上市公司作出独立
的财务决策,保证广日集团及广日集团所控制的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
使用、调度。
(4)机构独立①不干预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
织机构。②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③不干预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保证广日集团及
广日集团所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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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业务独立①不干预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以及具有
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②保证尽量减少广日集团及广日集团所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
司的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
(6)保证上市公司在其他方面与广日集团及广日集团所控制的企业保持独立。
3、承诺时间:
(1)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时间:2011 年 5 月 25 日;
(2)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时间:2013 年 12 月 2 日
4、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5、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报告日,广日集团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
面保持独立,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四、关于保证置入资产不存在瑕疵的承诺
1、承诺主体:广日集团
2、承诺内容:
(1)若广日投资管理因实收资本调整的程序瑕疵而引起的民事责任均由广日集团承担,并放
弃向广日投资管理追索的任何权利。
(2)若广日投资管理因实收资本调整的程序瑕疵受到有关主管机关的行政处罚而遭受到的损
失均由广日集团承担,并放弃向广日投资管理追索的任何权利。
(3)若依照法律必须由广日投资管理作为前述事项责任的当事人或广日投资管理因该等事项
承担了任何责任或遭受了任何损失,广日集团在接到广日投资管理书面通知及相关承担责任凭证
之日起十五日内以现金方式向广日投资管理作出全额补偿。
3、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时间:2011 年 5 月 25 日;
4、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5、承诺履行情况:广日集团所持广日投资管理 91.91%的股权已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广日
集团已经履行完毕向上市公司交付置入资产的义务,上市公司未因标的资产历史增减资程序瑕疵
而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广日集团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五、关于落实现金分红政策的承诺
1、承诺主体:广日集团
2、承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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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此次重组后上市公司关于利润分红的安排能够落实,广日集团作出不可撤销之承诺
并保证:
(1)上市公司执行有效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
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
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
(2)公司上述利润分配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并保证公司上述利润分配政策的有效实施。
(3)在未来审议包含上述内容的利润分配议案时参加股东大会并投赞成票,确保每年以现金
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4)在重组完成后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上述利润分配政策的章程修正案时参加股东大会
并投赞成票。
3、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时间:2012 年 6 月 21 日;
4、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5、承诺履行情况: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6 日召开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4 年 5
月 29 日召开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了公司章
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明确了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程序,广日集团已依据承诺参加股
东大会并投赞成票。鉴于公司 2012 年度、2013 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未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根据 2013 年 6 月 14 日召开的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及 2014
年 5 月 29 日召开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2012 年度、201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综上,
截至公告日,广日集团切实履行了落实现金分红政策的承诺。
六、关于债务剥离的承诺
1、承诺主体: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钢集团”)
2、承诺内容:
如任何未向上市公司出具债务或担保责任转移同意函的债权人向上市公司主张权利的,上市
公司需向广钢集团发出书面通知将上述权利主张交由广钢集团负责处理,在此前提下,广钢集团
需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并放弃向上市公司追索的权利,若上市公司因该等事项承担
了任何责任或遭受了任何损失,广钢集团在接到上市公司书面通知及相关承担责任凭证之日起五
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作出全额补偿。如前述债权人不同意债权移交广钢集团处理,上市公司需
书面通知广钢集团参与协同处理,在此前提下,广钢集团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并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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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向上市公司追索的权利,若上市公司因该等事项承担了任何责任或遭受了任何损失,广钢集团
在接到上市公司书面通知及相关承担责任凭证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作出全额补偿。
3、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时间:2011 年 5 月 25 日;
4、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5、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报告日,未出现原债权人向上市公司主张权利的情形,广钢集团不存
在违反该等承诺的情形。
七、关于股份权属的承诺
1、承诺主体:广日集团
2、承诺内容:
(1)广日集团持有的广日股份 61.13%的股权为最终和真实所有人,不存在以代理、信托或
其他方式持有上述股权的协议或类似安排,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广日集团持有的上述股权不存
在质押、冻结和其他权利限制情况及其他权利瑕疵、产权纠纷以及可能被第三人主张权利等潜在
的争议情形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2)以上承诺是广日集团的真实意思表示,广日集团同意对该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时间:2013 年 12 月 2 日;
4、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5、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报告日,广日集团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
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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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3年12月31日
被投资
交易基本信息 长期股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
单位
(+/-) 资产(+/-)
我司子公司广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
日立楼宇设备制造
有 12%股权及表决权,对被投资单位无 -10,626,264.00 10,626,264.00
(天津)有限公司
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我司子公司广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
日立电梯(上海)有
有 12%股权及表决权,对被投资单位无 -36,936,480.00 36,936,480.00
限公司
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我司子公司广州广日电气设备有限公
山西平阳广日机电
司持有 9%股权及表决权,对被投资单 -1,800,000.00 1,800,000.00
有限公司
位无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合计 -49,362,744.00 49,362,744.00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 - 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要求,公司2014
年7月1日起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