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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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负责人王建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申克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义忠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
告的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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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478,887,477.43 1,217,031,657.72 21.52%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
687,197,660.43 455,237,811.12 50.95%
东权益(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
3.4020 3.0148 12.84%
股净资产(元/股)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96,389,212.84 -28.23% 506,171,534.65 -16.88%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10,586,688.37 -43.80% 32,275,162.67 -22.55%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49,535,762.42 371.74%
(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 0.2452 371.74%
额(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01 -43.79% 0.2137 -22.5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01 -43.79% 0.2137 -22.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2% -2.56% 5.65% -4.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1.45% -2.65% 4.38% -2.71%
净资产收益率
公司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
金额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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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8,014,899.38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
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
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
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77,517.0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588,372.4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 7,249,009.88 --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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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大风险提示
1、宏观形式变化对下游行业影响的风险
目前国家经济处于调整阶段,公司下游行业放缓投资力度,对公司销售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经营市场存在不确定性,
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应收账款规模较大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净额32,068.94万元,虽然由行业特点影响形成,但是期末应收账款较大仍存在坏账的风险。公
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应收账款提取了相应的坏账
准备,为了降低风险,本公司建立健全了应收账款管理及催收制度,加大催款力度,以降低坏账的风险。
3、人力成本上升的风险
近几年我国由于劳动力紧缺,尤其是有一定技能人员用工成本持续上升,由于公司产品生产需要有一定技能的产业工人,
如果劳动力成本持续增长,将会对公司利润造成
一定影响。
4、重大合同执行风险
公司所签订的部分合同金额大、生产周期长, 设计、技术交流环节所需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将会影响产品制作周期,
对合同的执行产生影响。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88,406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宝钛集团有限公
国有法人 57.28% 115,700,000 115,700,000
司
山西华鑫海贸易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95% 30,200,000 30,200,000
有限公司
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理事会转持二 国有法人 2.52% 5,100,000 5,100,000
户
华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客户信用
国有法人 0.06% 123,000
交易担保证券账
户
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有公司客户信
国有法人 0.06% 115,500
用交易担保证券
账户
中国银河证券股
国有法人 0.06% 113,500
份有公司客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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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交易担保证券
账户
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公司客户信
国有法人 0.05% 104,500
用交易担保证券
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企业
国有法人 0.05% 104,200
年金计划-中国建
设银行
申银万国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客户
国有法人 0.05% 93,500
信用交易担保证
券账户
广发证券股份有
公司客户信用交 国有法人 0.04% 85,000
易担保证券账户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
123,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3,000
易担保证券账户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
115,500 人民币普通股 115,500
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
113,500 人民币普通股 113,500
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
104,500 人民币普通股 104,500
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
104,200 人民币普通股 104,244
金计划-中国建设银行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
93,500 人民币普通股 93,500
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
85,000 人民币普通股 85,000
易担保证券账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新活
79,726 人民币普通股 79,726
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避险增值基金 79,628 人民币普通股 79,628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 79,628 人民币普通股 79,628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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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无
(如有)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数 数
宝钛集团有限公 2017 年 10 月 10
115,700,000 0 0 115,700,000 首发承诺
司 日
山西华鑫海贸易 2015 年 10 月 10
30,200,000 0 0 30,200,000 首发承诺
有限公司 日
全国社会保障基
2017 年 10 月 10
金理事会转持二 5,100,000 0 0 5,100,000
日
户
合计 151,000,000 0 0 151,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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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 306,601,625.92 79,274,258.24 286.76% 主要是公司9月份收到首发募集资金所致
预付款项 37,870,693.43 19,357,660.47 95.64% 主要是公司大合同预付外委加工费所致
在建工程 8,345,570.96 245,500.00 3299.42% 主要是在建项目费用及购置设备费用
应付票据 - 9,070,604.26 -100.00% 主要是开具承兑汇票到期承付
其他应付款 12,744,363.01 8,061,292.79 58.09% 主要是预提加工费所致
股本 202,000,000.00 151,000,000.00 33.77% 主要是本期首发新股所致
资本公积 224,216,664.96 75,531,978.32 196.85% 主要是本期首发新股所致
2、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项目 本年累计数 上年同期累计 变动幅度 原因
营业税金及附加 3,148,228.28 4,743,709.96 -33.63% 主要是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1,952,609.41 8,529,336.05 -77.11% 主要是帐龄长的货款收回所致
营业外收入 8,182,589.06 13,975,087.67 -41.45% 主要是本期政府补贴减少
所得税费用 4,483,703.62 7,104,148.79 -36.89% 主要是利润变化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项目 本年累计数 上年同期累计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403,686.98 -18,229,429.53 -365.52% 主要是货款回收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63,522.81 -1,656,416.90 332.47% 主要是项目费用及购置设备费用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8,634,815.37 16,481,257.28 983.87% 主要是公司9月份收到首发募集资金
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2014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617.15万元,同比下降16.88%,实现营业利润2,892.15万元,同比下降18.18万元,归
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227.52万元,同比下降22.55%,销售收入减少以及加工成本上升多重因素影响,营业利润同比出现下降。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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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因行业特性,公司前5大客户一般不固定,对公司经营情况无显著影响。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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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期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履行情况
限
宝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作为南京宝色股份
公司(简称“宝色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对本集团作
出如下承诺并补充承诺约束责任如下:1、稳定股价承诺 触
发稳定股价义务后,在本集团增持公司股票不会导致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关于“短线交易”的限
制,也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
的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本集团将在触发股价稳定义务之
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
司公告。每阶段稳定股价措施中本集团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应
满足以下条件:(1)增持股份数:每轮增持公司股份不少于
公司股份总数的 1%,且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2)增
持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值的 120%;(3)
实施增持期限:不超过方案公告后 30 个交易日;(4)因触
发稳定股价义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每 12 个月内不超过 1
次。在履行相应的公告等义务后,本集团将在满足法定条件
下依照每轮制订的具体方案实施增持。公司不得为本集团增
首次公开发行或
宝钛集团有 持公司股票提供资金支持。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本集团可 2014 年 05 长期有
再融资时所作承 正在履行
限公司 终止实施稳定股价措施:(1)通过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股票 月 23 日 效
诺
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
产;(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3)
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控
股股东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最近一期每股
净资产”将相应进行调整。本集团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
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
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集团同意发行人将与控股
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扣
留,直至本集团履行增持义务;如已经连续两次触发增持义
务而本集团均未能提出具体增持计划的,同意发行人将与本
集团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扣
留用于对公司全体股东补偿,计入资本公积,本集团丧失对
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2、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本集团
已承诺在未来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宝色股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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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具体如下:本集团及本集团
控制的其他企业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宝色股份及其控股公
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本公司在作为宝色股份的控股股东期
间,将不会,并将促使本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1)在
中国境内和境外,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
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
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或参股等)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宝色股
份及其控制的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业
务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① 收购、投资、持有、开发、
买卖(不论直接或间接)与宝色股份及其控制的公司主营业
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② 从事与宝
色股份及其控制的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近业务的开发或
投资,或在其中拥有任何权利或经济利益;③ 收购、投资、
持有或以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买卖与宝色股份及其控制的
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任何性质的公司、企业、法人团体
的股份、权益,以及在前述公司、企业、法人团体中拥有任
何实质权益的公司、企业、法人团体的股份、权益。(2)在
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支持宝色股份或其控制的公司
以外的他人从事与宝色股份或其控制的公司目前或今后进
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以其它方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宝色股份
或其控制的公司目前或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
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公司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
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的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
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违反上述承诺,
本集团同意主动披露,公开道歉,公司可延迟支付分红,待
未来本集团纠正后支付。3、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下企业合法
合规的承诺 本集团已承诺本集团及控制的子公司, 2011
年、2012 年、2013 年及 2014 年至今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也不存在因违反法律、法规被工商、税务、环保、土地、劳
动保障、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监督等国家政府部门行政处罚
的情形。违反上述承诺,本集团同意主动披露,并公开道歉。
如对宝色股份有直接损失的,本集团补偿相应损失金额。4、
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本集团已承诺:本集团及实
际控制企业将尽力减少与宝色股份之间的关联交易,具体承
诺如下:(1)本集团及其所属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需压
力容器、其他制品等将直接向独立第三方采购或委托独立第
三方加工生产,不再向宝色股份、宝色设备采购或委托宝色
股份、宝色设备加工;(2)本集团支持宝色股份、宝色设备
在原材料采购方面确定的非关联单位优先的原则,并积极支
持宝色股份、宝色设备减少原材料方面的关联采购;(3)本
集团将积极支持宝色设备除原材料外其他关联采购转由第
三方采购的安排,停止向宝色设备提供工业用气、运输服务
等方面的供应或服务。(4)对于无法避免的业务往来或交易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均将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严格
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5)本集团和宝色股份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事务所
作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
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6)
本集团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宝色股
份《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公司管理制度的规
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不利用大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宝色股份及其
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违反上述承诺,本集团同意主动披露、
公开道歉。如存在关联交易价格不公允等损害宝色股份利益
的情况,本集团补偿公司相应的损失。5、集资清偿纠纷补
偿承诺 本集团已承诺:如宝色股份因原宝色钛业 2000 年底
之前的集资及其清退事项发生纠纷及潜在风险而被要求承
担民事责任的,本集团将予以全额补偿。违反上述承诺,本
集团同意主动披露、公开道歉,公司可延迟支付分红,待纠
纷补偿实现后支付或从分红中支付纠纷补偿款。6、代持清
理纠纷补偿承诺 本集团已承诺:如宝色股份因原宝色钛业
2005 年自然人代持股清理事项发生权属纠纷及潜在风险而
被要求承担民事责任的,本集团将予以全额补偿。违反上述
承诺,本集团同意主动披露、公开道歉,公司可延迟支付分
红,待纠纷补偿实现后支付或从分红中支付纠纷补偿款。
宝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作为南京宝色股份
公司(简称“宝色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对本集团作
出如下承诺并补充承诺约束责任如下:1、持股锁定期及锁
定期满后的减持意向 本集团承诺:自宝色股份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集团持有的
宝色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宝色股份回
购本集团持有的宝色股份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宝色股
份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宝钛集团有 2014 年 05 至少 36
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 正在履行
限公司 月 23 日 个月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
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
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
价格,本集团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
上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集团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集团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宝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作为南京宝色股份
公司(简称“宝色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对本集团作
宝钛集团有 2014 年 05
出如下承诺并补充承诺约束责任如下:宝色股份作为本集团 24 个月 正在履行
限公司 月 23 日
高端装备制造板块的平台,本集团将长期持有宝色股份的股
份,股票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不减持本集团持有的宝色股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份股份;违反上述说明,本集团主动披露、公开道歉,同时
将违反承诺减持股票收益归宝色股份所有。
发行人股东山西华鑫海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
内,该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公司持有的发行人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公司直接
山西华鑫海
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发行人股 2014 年 05 至少 12
贸易有限公 正在履行
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 月 23 日 个月
司
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
发行价格,山西华鑫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
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发行人股东山西华鑫海承诺: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