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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告日期:2014-10-31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 年 10 月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丁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华明声明:保证季度
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21,787,306,223.33      16,950,575,111.10        18,264,395,018.92                19.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324,856,063.74       3,274,793,008.15         3,261,814,359.99                    1.93%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788,097,456.21                   67.90%        1,647,193,845.44                -2.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072,950.65                  -46.99%         225,508,462.44                -49.04%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31,998,545.96                  -46.29%         109,976,305.54                -62.86%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664,235,850.06                27.18%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50.00%                    0.14               -5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50.00%                    0.14               -5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2%                  -0.83%                  6.83%                 -6.8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552.40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
                                                                           95,894,162.00
动产生的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3,696,475.80
减:所得税影响额                                                           24,023,802.9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6,230.34
合计                                                                      115,532,156.9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3,949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65.98% 1,054,337,608                0       质押      631,000,000
科瑞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5.34%     85,265,685               0       质押       53,620,000
泛海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73%     43,607,048               0       质押       43,607,000
巨人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73%     43,607,048
长石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91%     30,569,354               0       质押       17,000,000
西藏合力同创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1%     16,134,939
北京联和运德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39%      6,153,846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31%      5,000,000
昀沣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董敏                             境内自然人          0.25%      3,960,000
楼世良                           境内自然人          0.21%      3,399,96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1,054,337,608     人民币普通股              1,054,337,608
科瑞集团有限公司                                               85,265,685      人民币普通股                85,265,685
泛海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43,607,048      人民币普通股                43,607,048
巨人投资有限公司                                               43,607,048      人民币普通股                43,607,048
长石投资有限公司                                               30,569,354      人民币普通股                30,569,354
西藏合力同创投资有限公司                                       16,134,939      人民币普通股                16,134,939
北京联和运德投资有限公司                                        6,153,846      人民币普通股                 6,153,846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5,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0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昀沣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董敏                                                          3,9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960,000
楼世良                                                        3,399,960   人民币普通股             3,399,960
                                 长石投资有限公司与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上述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
明
                                 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主要注释:
       项    目      注           期末数                期初数              增/(减)金额        增/(减)(%)
预付款项             (1)       1,120,679,484.98        601,364,665.25        519,314,819.73          86.36
其他应收款           (2)         261,613,263.40        377,485,925.44       -115,872,662.04          -30.70
其他流动资产         (3)             460,517.12           341,586.67             118,930.45          34.82
长期待摊费用         (4)           3,056,631.78           667,364.36           2,389,267.42         358.02
其他非流动资产       (5)          50,000,000.00        100,000,000.00        -50,000,000.00          -50.00
短期借款             (6)          99,000,000.00         44,060,000.00         54,940,000.00         124.69
应付票据             (7)          39,500,000.00                               39,500,000.00         100.00
预收款项             (8)       2,380,502,746.80      1,697,214,166.67        683,288,580.13          40.26
应付职工薪酬         (9)          24,102,108.82         40,713,470.06        -16,611,361.24          -40.80
应付利息             (10)        119,332,319.44         26,840,369.49         92,491,949.95         344.60
其他应付款           (11)      2,802,384,088.10      1,626,946,728.54      1,175,437,359.56          72.2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12)      2,332,978,823.43      1,510,323,523.43        822,655,300.00          54.47
负债
2、利润表项目主要注释:
         项目        注       2014年1-9月份         2013年1-9月份         增/(减)金额         增/(减)(%)
营业税金及附加       (1)         135,491,378.11       210,093,168.73        -74,601,790.62         -35.51
管理费用             (2)         142,770,196.09        98,201,265.88        44,568,930.21           45.39
财务费用             (3)          19,385,365.86        45,275,772.86        -25,890,407.00         -57.18
资产减值损失         (4)            2,882,153.32        1,234,175.36          1,647,977.96        133.53
投资收益             (5)          95,456,110.82       187,241,317.21        -91,785,206.39         -49.02
营业外收入           (6)          44,316,106.74         2,673,194.11        41,642,912.63        1557.80
营业外支出           (7)             618,078.54         1,136,700.17           -518,621.63         -45.63
所得税费用           (8)          53,393,846.74       146,642,913.57        -93,249,066.83         -63.59
3、现金流量表项目主要注释:
项目                 注     2014年1-9月份          2013年1-9月份       增/(减)金额           增/(减)(%)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1)         -126,171,671.80      -55,290,487.20        -70,881,184.60        -128.20
流量净额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2)     1,364,880,909.23 4,609,418,229.49   -3,244,537,320.26     -70.39
流量净额
       资产负债表项目:
(1)预付款项项目期末较期初增长86.36%(绝对额增加51,931.48万元),主要原因系预付土地款。
(2)其他应收款项目期末较期初减少30.70%(绝对额减少11,587.27万元),主要原因系土地保证金转入预付款项。
(3)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期末较期初增长34.82%(绝对额增加11.89万元),主要原因系新增物业费及电视收视费增
加。
(4)长期待摊费用项目期末较期初增长358.02%(绝对额增加238.93万元),主要原因系新增子公司装修费增加所
致。
(5)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期末较期初减少50.00%(绝对额减少5,000万元),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收回预付北京市
北郊农场的项目合作款5,000万元。
(6)短期借款项目期末较期初增长124.69%(绝对额增加5,494万元),主要原因系本期新增对华融湘江银行的借
款所致。
(7)应付票据项目期末较期初增加100%(绝对额增加3,950万元),主要原因系本期新增应付票据所致。
(8)预收款项项目期末较期初增长40.26%(绝对额增加68,328.86万元),主要系预收房款增加所致。
(9)应付职工薪酬项目期末较期初减少40.80%(绝对额减少1,661.14万元),主要原因系期初应付职工薪酬在本
期发放所致。
(10)应付利息项目期末较期初增长344.60%(绝对额增加9,249.19万元)主要原因系分期支付利息所致。
(11)其他应付款项目期末较期初增长72.25%(绝对额增加117,543.74万元),主要系借款增加所致。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较期初增长54.47%(绝对额增加82,265.53万元),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借款增加
所致。
       利润表项目:
(1)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35.51%(绝对额减少7,460.18万元),主要原因系销售毛利下
降,土增税减少所致。
(2)管理费用项目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45.39%(绝对额增加4,456.89万元),主要系新增子公司费用增加所
致。
(3)财务费用项目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57.18%(绝对额减少2,589.04万元),主要系本期汇兑损益增加以及
利息支出较上期减少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项目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33.53%(绝对额增加164.80万元),主要系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5)投资收益项目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49.02%(绝对额减少9,178.52万元),主要系上期惠州嘉业出售惠州
市国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收益,本期无此类事项。
(6)营业外收入项目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557.80%(绝对额增加4,164.29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收到与新
华联药业解除合同约定的补偿金4,341.78万元。
(7)营业外支出项目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45.63%(绝对额减少51.86万元),主要系去年同期发生捐赠60万元,
本期无此事项。
(8)所得税费用项目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63.59%(绝对额减少9,324.91万元),主要原因系本年利润总额减
少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28.20%(绝对额减少7,088.12万元),主要原因系上
期惠州嘉业出售惠州国立公司事项,本期无此类事项。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70.39%(绝对额减少324,453.73万元),主要系本期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新增借款减少以及归还债务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为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办理了股权分置改革限售股份解禁手续,于2014年7月18日解除限售
股27,063,600股;同日,公司为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长石投资有限公司、西藏合力同创投资有限公司、科瑞集团有限公司、
泛海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巨人投资有限公司办理了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禁手续,于2014年7月18日解除限售股
1,286,343,609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7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报告期内,公司实施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并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及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期限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07月15日、2014年8月29日、
2014年9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目前,该事项正在申报过程中。本
事项尚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巨潮资讯网《股权分置改革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2014-064);《非公开发
  限售股解禁    2014 年 07 月 16 日
                                      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2014-065)。
                                      巨潮资讯网 《关于实施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
                2014 年 07 月 15 日
                                      发行数量的公告》(2014-061)。
  非公开发行
                2014 年 08 月 29 日   巨潮资讯网《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70)。
                2014 年 09 月 16 日   巨潮资讯网《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78)。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应当支付的股改对
                        价均由新华联控股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该部分非                             2014 年 7 月 18 日股
                        流通股股份如需上市流通,应当向新华联控股偿还代             承诺期至        改限售股解除限售。
           新华联控股                                                   2009 年 12
股改承诺                为垫付的股份,或者取得新华联控股的书面豁免同意。           2014 年 7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
           有限公司                                                     月 02 日
                        新华联控股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圣方科技股票             月8日           司该项承诺履行完
                        恢复上市后的首个交易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毕。
                        或者转让。
                        (一)新华联控股关于新华联置地及其子公司涉及土
                                                                                                   截至目前,新华联置
                        地增值税的相关问题承诺:截止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收购报告                                                                                           地无发生扣除预缴
                        新华联置地及其控股子公司北京新华联伟业房地产有
书或权益                                                                                           土地增值税款及预
           新华联控股 限公司、北京新华联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 2009 年 12 以约定时
变动报告                                                                                           提土地增值税款后
           有限公司     先导华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华信鸿业房地产 月 02 日         间为准。
书中所作                                                                                           仍需补交的情形,新
                        开发有限公司已按规定预缴了土地增值税,并已预提
承诺                                                                                               华联控股不存在违
                        了土地增值税。本次发行完成后,税务部门对上述公
                                                                                                   背承诺事项的情形。
                        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2006】187 号)和《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进
                        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在本次评估及盈利预测假设的
                        条件下,若在扣除预缴土地增值税款及预提土地增值
                        税款后仍需补交的,则应补交的土地增值税款由新华
                        联控股全部承担。
                                                                                                     2011-2013 年,公司
                                                                                                     发生的各类日常关
                        (二)新华联控股、傅军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
                                                                                                     联交易均属于公司
                        本次重组完成后,承诺人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
                                                                                                     正常的业务范围;定
                        等法律法规以及圣方科技《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
                                                                                                     价主要遵循市场化
                        使股东权利或者董事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
                                                                                                     原则,在参考市场公
                        有关涉及承诺人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
                                                                                                     允价格的情况下确
                        避表决的义务。2、本次重组完成后,承诺人与圣方科
                                                                                                     定价格;相关重大事
           新华联控股 技之间将尽量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 2009 年 12 以约定时
                                                                                                     项按监管要求履行
           有限公司     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 月 02 日          间为准。
                                                                                                     了必要的审议和披
                        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
                                                                                                     露程序;不存在损害
                        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关联交易损害圣方科技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承诺
                                                                                                     况,也不会损害公司
                        人和圣方科技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做出的任何
                                                                                                     的独立性。截至目
                        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
                                                                                                     前,新华联控股不存
                        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
                                                                                                     在违背承诺事项的
                                                                                                     情形。
                        (三)新华联控股、北京长石、合力同创、傅军关于
                        保持公司独立性的承诺:本次重组完成后,新华联控
           新华联控股                                                       2009 年 12 以约定时      截至目前,不存在违
                        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傅军先生承诺保证圣
           有限公司                                                         月 02 日     间为准。    背承诺事项的情形。
                        方科技人员独立、资产独立、业务独立、财务独立、
                        机构独立。
                        (四)新华联控股、傅军关于遵守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及关联方资金往来规定的承诺: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与圣方科技的资金往来将严格遵守《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
           新华联控股                                                       2009 年 12 以约定时      截至目前,不存在违
                        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中国证券监
           有限公司                                                         月 02 日     间为准。    背承诺事项的情形。
                        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
                        的规定,规范圣方科技对外担保行为,不违规占用圣
                        方科技的资金。
           新华联控股                                                       2009 年 12 以约定时      截至目前,不存在违
                        与收购报告书承诺事项相同
           有限公司                                                         月 02 日     间为准。    背承诺事项的情形。
资产重组
                        承诺自本次新增股份发行结束后,本公司股票恢复上                               2014 年 7 月 18 日非
时所作承                                                                                 承诺期至
           新华联控股 市的首个交易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其拥有权益的股        2009 年 11               公开发行限售股解
诺                                                                                       2014 年 7
           有限公司     份。该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交易或转让按中国 月 16 日                      除限售。新华联控股
                                                                                         月8日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限公司该项承诺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履行完毕。
                                                                                                   2014 年 7 月 18 日非
                         承诺自本次新增股份发行结束后,本公司股票恢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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