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石化中原油气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余股收购结果的公告
特别提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除非文中另有特指,本公告中简称的含义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6日公告的《中国石化中原油气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释义完全一致。
现将中国石化根据其于2006年4月10日公告的《关于中国石化中原油气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余股收购安排的公告》,通过深交所和登记公司提供的服务系统进行第二期余股收购的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06年6月26日15:00,中原油气余股出售申报第二期届满,经确认的申报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要约价格 余股出售申 余股出售申报数量占中 应付收购资
报数量(股) 原油气总股本比例 金总数(元)
流通股 12.12元/股 3,121,590 0.3569% 37,833,670.8
上述已申报出售的余股股份转让结算和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收购资金已于2006年6月30日到达流通股股东的资金账户。
截至2006年6月30日,中国石化持有中原油气股份868,924,899股,约占中原油气总股本的99.35%,其他股东持有中原油气股份5,725,101股,约占中原油气总股本的0.65%。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