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11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 年 04 月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卢元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文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池信捷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08,181,158.91           81,881,213.03                32.12%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元)                     8,052,287.00            2,318,734.78               247.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70,877.52            -4,327,141.9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0042                   -0.031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92                    0.0170              248.2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92                    0.0170              248.2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0%                    0.46%                 1.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4%                    0.28%                 1.16%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598,285,409.56          606,339,124.61                -1.33%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元)                 506,880,283.14          498,827,996.14                 1.61%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3.7271                    3.6679                1.6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24,311.8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300,463.21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14,664.97
减:所得税影响额                                                           169,132.27
合计                                                                       792,354.08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宏观环境变化的风险
   随着国内各项经济改革的逐步落实和世界经济的缓慢复苏,2014 年末以来,木质活性炭行业有筑底回暖的趋向,行业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经营压力有所减轻,但不确定不稳定的因素仍然很多。如果宏观环境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仍将对活性炭行业造成严重伤害。
    因此,公司采用灵活的市场策略、产品策略、销售策略,持续加强市场开拓;坚持“技术创新”,增强公司成长性和核
心竞争力;优化管理,降本增效,努力实现各公司协同效应与均衡发展。
    2、并购风险
    2015年4月9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受让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51%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拟受让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卢元健持有的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51%股权,待股东大会
批准后使之成为控股子公司。公司将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制度,按要求推动各项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为赢创工业集团在中国大陆唯一的沉淀法二氧化硅(包括消光剂和硅胶)领域的合作伙
伴。主要利润来源于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与全球领先的特种化工企业-赢创工业集团合资设立的赢创嘉联白炭黑
(南平)有限公司,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特别是2012年以来业绩增长明显。尽管该公司在可预见的时间内经营业绩出现重
大不利变化的可能性较小,但一旦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元禾化工的业绩也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与赢创工业集团合资设立嘉联白炭黑(南平)有限公司是一种强强联合,在采购销售方
面的紧密联系是双方合作的基础,是实现合资经营目的必然最佳选择,目前没有大幅调整的迹象。通过近十年的良好合作,
双方有能力应对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各种可能性。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6,061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条件的股份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王延安                                境内自然人           44.43%    60,425,598    45,319,198
卢元健                                境内自然人           15.02%    20,425,600    15,319,200
缪存标                                境内非国有法人        2.11%     2,865,028     2,148,771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穗富 11 号证券投
                                       其他                 1.81%     2,465,722
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周爽                                  境内自然人            0.89%     1,208,07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
                                     其他                   0.88%     1,202,187
华鑫多因子精选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黄涛                                  境内自然人            0.75%     1,021,258                 冻结       1,021,258
许文显                                境内自然人            0.57%       778,443       583,832
刘年惠                                境内自然人            0.51%       690,100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穗富 7 号结构化
                                      其他                  0.47%       635,000
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王延安                                                                   15,106,400 人民币普通股          15,106,400
卢元健                                                                    5,106,400 人民币普通股           5,106,400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穗富 11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465,722 人民币普通股           2,465,722
周爽                                                                      1,208,070 人民币普通股           1,208,07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因子精选策略股票
                                                                          1,202,187 人民币普通股           1,202,187
型证券投资基金
黄涛                                                                      1,021,258 人民币普通股           1,021,258
缪存标                                                                     716,257 人民币普通股              716,257
刘年惠                                                                     690,100 人民币普通股              690,100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穗富 7 号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
                                                                           635,000 人民币普通股              635,000
划
杨宝兴                                                                     417,101 人民币普通股              417,101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           卢元健与王延安为夫妻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穗富 11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穗富 7 号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同属于广
一致行动的说明
                        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管理的信托产品。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           公司股东刘年惠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100 股外,还通过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
东情况说明(如有)      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690,000 股,合计实际持有 690,1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王延安                  51,319,198           6,000,000                         45,319,198 高管锁定股   每年解锁 25%
卢元健                  15,319,200                                             15,319,200 高管锁定股   每年解锁 25%
缪存标                   2,688,771            540,000                           2,148,771 高管锁定股   每年解锁 25%
许文显                    728,443             144,611                             583,832 高管锁定股   每年解锁 25%
合计                    70,055,612           6,684,611               0         63,371,001      --           --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预付款项:报告期末余额为363.96万元,较年初增加118.53%,主要为预付供应商材料款增加。
    2、在建工程:报告期末余额为1,984.08万元,,较年初增加71.10%,主要为基建安装、技改工程项目增加。
    3、短期借款:报告期末余额为4,000万元,较年初增加33.33%,为新增流动资金借款。
    4、应付账款:报告期末余额为2,868.7万元,较年初减少47.24%,主要原因为支付供应商材料款增加。
    5、预收款项:报告期末余额为128.13万元,较年初减少47.62%,主要原因为预收客户货款发货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末余额为705.46万元,较年初减少33.26%,主要原因为年终工资发放所致。
    7、应交税费:报告期末余额为289.81万元,较年初增加397%,主要原因为期初应交增值税较少所致。
    8、其他流动负债:报告期末余额为64.21万元,主要为预提大修费用余额。
    9、营业收入:报告期发生额10,818.12万元,同比增加32.12%,主要原因为销售量增加所致。
    10、营业成本:报告期发生额8,805.84万元,同比增加31.32%,主要原因为销售量增加所致。
    11、营业税金及附加:报告期发生额31.87万元,同比减少31.48%,主要原因为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12、财务费用:报告期发生额-30.6万元,上年同期为40.67万元,同比减少费用71.27万元,主要原因为汇率变动产生的
汇兑损益所致。
    13、营业外收入:报告期发生额1,183.42万元,同比增加76.58%,主要原因为本期收到增值税即征即退收入增加所致。
    14、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发生额81.76万元,上年同期所得税费用-64.31万元,同比增加费用146.07万元,主要原因为本
期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所致。
    15、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报告期9,462.41万元,同比增加34.82%,主要原因为销售收入增加、货款回笼增
加所致。
    16、收到的税费返还:报告期1,048.84万元,同比增加99.44%,主要原因为本期收到增值税即征即退收入增加所致。
    17、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报告期7,264.68万元,同比增加41.53%,主要原因为支付供应商款增加所致。
    18、支付的各项税费:报告期276.42万元,同比减少41.13%,主要原因为已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19、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报告期35.74万元,上年同期-11.45万元,同比增加47.19万元,原因为人民
币汇价波动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随着国家“稳中求进、转方式调结构、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各项政策逐步落实,国外经济也有回暖迹象,木质活性
炭行业有筑底回暖的趋向。公司紧紧抓住行业调整与市场积极变化的有利时机,实施积极的销售策略,2015 年第一季度销
售收入与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增长幅度较大。
    报告期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0,817.48 万元,同比增长 32.06%;销售量同比增长 31.08%;销售价格同比增长 0.82%,实
现自行业调整以来的首次价格上涨。
    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实现净利润780万元。公司于2015年4月9日发布《关于受让福建省南平
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如股东大会批准且股东变更完成,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该公司
将作为控股子公司列入元力股份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其第一季度实现净利润的51%约398万元将以非经常性损益计入公司合并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报表;如股东大会未批准该关联交易,则该收益归属于原股东。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
大变化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了6项专利授权,具体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申请人     专利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期       保护期
  1        一种拆装方便的活性炭过滤装置       元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420557955.2    2014.09.26       10年
  2          一种便携式活性炭过滤装置         元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420560800.4    2014.09.26       10年
  3                 一种卸料小车              荔元公司     实用新型     201420397671.1    2014.07.18       10年
  4             一种活性炭过滤装置           怀玉山公司    实用新型     201420559767.3    2014.09.26       10年
  5               一种活性炭过滤塔           满洲里公司    实用新型     201420559892.0    2014.09.26       10年
  6         一种活性炭过滤塔用过滤装置       满洲里公司    实用新型     201420557749.1    2014.09.26       10年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2,779.01万元,占采购总额的32.75%,比上年同期增加1,001.89万元,占比增加2.19%。
前五大中供应商中,有2家为上年同期前五大供应商,1家为上年同期前十大供应商。受产量增长28.48%影响,报告期采购
总额增长较大,前五大采购占比同步增长。从总体上看,前五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对未来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2,267.16万元,占比20.96%,销售比上年同期增长57.73%,占比17.56%。前五大客
户中,有2家为上年同期前五大客户;前十大客户中有7家为上年前十大客户。前五大乃至前十大客户销售额的明显增长,表
明随着国家“稳中求进、转方式调结构、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各项政策逐步落实,木质活性炭下游行业的呈扩大之势,木
质活性炭行业经营环境也在逐步改善中。综上,前五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对未来经营有利。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年度经营计划,采取深化研发、促进销售、合理调度、压缩库存、严控费用增长等措施,抓住市场
积极变化的有利时机,实现了业绩提升。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 10,817.48 万元,同比增长 32.06%,完成全年销售计划的 27.04%;
      (2)围绕深化产品专用性、热能综合利用、降低消耗等方面持续展开技术研发工作,拓展产品应用领域,降低生产成
本,提升盈利能力;
      (3)利用销售增长,合理调节生产调度,存货较年初下降 11.29%,销售较大增长的同时,应收账款有所下降;
      (4)在各方积极努力下,完成了公司受让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 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主要工作,正待 2015
年 4 月 28 日的股东大会批准。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元力股份将间接投资白炭黑行业,分享高分散性白炭黑在绿色轮胎领域
的高速成长;推进热能综合利用,不断降低经营成本;推动白炭黑行业硫酸钠废水循环利用,进而取得良好投资回报,保持
持续增长的盈利能力,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5)拟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股票方式分红”具体内容、条件进行修订,进一步提升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1、宏观环境变化的风险
    随着国内各项经济改革的逐步落实和世界经济的缓慢复苏,2014 年末以来,木质活性炭行业有筑底回暖的趋向,行业
经营压力有所减轻,但不确定不稳定的因素仍然很多。如果宏观环境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仍将对活性炭行业造成严重伤害。
    因此,公司采用灵活的市场策略、产品策略、销售策略,持续加强市场开拓;坚持“技术创新”,增强公司成长性和核心
竞争力;优化管理,降本增效,努力实现各公司协同效应与均衡发展。
    2、核心技术泄密及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凭借多年的技术研发投入和自主创新实践,公司掌握了木质活性炭生产过程的各种关键技术工艺,实现了木质活性炭规
模化、连续化、清洁化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的同时降低生产成本,减少了环境污染,奠定了公司在木质活性炭行
业内领军企业的优势地位。公司的技术创新依赖于掌握和管理这些核心技术人员和关键管理人员。将来若核心技术泄密、核
心技术人员和关键管理人员流失,将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和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为保护核心技术和稳定核心技术人员,公司制定了相应的措施:①关键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权,并
进一步完善研发激励体制;②在关键研发及工艺节点,采取了技术接触分段屏蔽的保密制度,有效降低单一环节的技术泄密
和人员流失造成的损失;③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保留采取司法救济的权利;④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发展平台,
以吸引并留住人才。
    3、汇率波动
    进入 2015 年来,人民币汇率波动幅度有所增大,一季度表现为慢贬值而后急升,对业绩影响的不确定性显著增加。如
果汇率大幅单向波动,对公司的业绩影响较大。
    公司木质活性炭产品的品质良好,与国外同等产品的价格优势明显,并且多年来公司已经同国外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
关系,在应对汇率波动方面有一定的空间。近年来,通过增加销售给国外客户的境内公司,以规避部分汇率风险。
    4、并购风险
    2015 年 4 月 9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受让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 51%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拟受让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卢元健持有的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 51%股权,待股
东大会批准后使之成为控股子公司。公司将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制度,按要求推动各项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为赢创工业集团在中国大陆唯一的沉淀法二氧化硅(包括消光剂和硅胶)领域的合作伙
伴。主要利润来源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与全球领先的特种化工企业-赢创工业集团合资设立的赢创嘉联白炭黑(南
平)有限公司,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特别是 2012 年以来业绩增长明显。尽管该公司在可预见的时间内经营业绩出现重大
不利变化的可能性较小,但一旦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元禾化工的业绩也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与赢创工业集团合资设立嘉联白炭黑(南平)有限公司是一种强强联合,在采购销售方
面的紧密联系是双方合作的基础,是实现合资经营目的必然最佳选择,目前没有大幅调整的迹象。通过近十年的良好合作,
双方有能力应对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各种可能性。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                                                                                                             履行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来源                                                                                                             情况
       卢元健、
                                                                                                      担任高管
       王延安、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011 年 01                   正常
                                                                                                      期间及离
       缪存标、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月 21 日              履行
                                                                                                      职半年内
       许文显
                    2010 年 1 月 13 日,为避免未来可能出现同业竞争,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卢
                元健、王延安夫妇已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1、在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均未生产、开发
                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
                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
                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将不生产、开
             发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
     卢元健; 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 2010 年 01 存在关联 正常
     王延安 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 月 13 日 关系期间 履行
首次         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公开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进一步拓展
             产品和业务范围,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将不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
发行
             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
或再         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
融资         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股份公司经营的方式,或
             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时所
                 4、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与股份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
作承         诺函为有效之承诺。
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元健、王延安已出具书面承诺:如因社保管理机构或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求发行人补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之前产生的社保
             或住房公积金,或者发行人因社保或住房公积金问题承担任何损失或罚款的,
             卢元健、王延安将共同地、无条件地足额补偿发行人因此所发生的支出或所受
             损失,避免给发行人带来任何损失或不利影响。
     卢元健;     2、鉴于公司在 1999 年设立及 2001 年增资过程中存在外方股东未经批准以 2011 年 01 公司存续 正常
       王延安 人民币出资问题以及公司在 1999 年至 2003 年期间内存在向原股东福建省南平 月 21 日         期间       履行
              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按固定比例分配利润并超额分配利润问题,公司
              的实际控制人卢元健、王延安夫妇承诺:自公司 1999 年设立起至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前存在的任何因股东出资及利润分配问题而可能给公司造成的任何
              费用支出、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卢元健、王延安夫妇将共同地、无条件地承
              担全部无限连带赔偿责任,避免给公司带来任何损失或不利影响。
                在其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作为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期间,                作为控股
                其研究开发的与发行人业务有关的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无形资产均归发行人 2011 年 01 股东、实 正常
       卢元健
                所有,未经发行人书面同意,不许可自己实施或许可他人实施该等专利、专有 月 21 日         际控制人 履行
                技术或其他无形资产。                                                                  期间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暂时性的资金闲置情况,公
               司承诺:不作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
                                                                                                        募集资金
               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2011 年 01                     正常
       公司                                                                                             使用过程
               不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控股 月 21 日                        履行
                                                                                                        中
               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不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不利用募投项目获得不正
               当利益。
                                                                                                        2012 年度
               公司当年度盈利且可分配利润为正数时,应当现金分红;未来三年以现金方式 2012 年 06                      正常
       公司                                                                                             -2014 年
               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月 29 日                 履行
                                                                                                        度
               未来三年(2015-2017 年度),公司当年度盈利且可分配利润为正数时,应当现
其他
               金分红;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                     2015 年度
对公                                                                                       2015 年 04               正常
       公司    分之三十。当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现金流、股本规模、每股净资产适                     -2017 年
司中                                                                                       月 02 日                 履行
               合采取股票方式分红时,应提出并实施股票分红预案。实施股票分红需符合:                     度
小股
               现金分红比例达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摊薄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不低于 0.10 元。
东所
               因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
作承
               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且自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 2014 年 01                      履行
诺     公司                                                                                             2015-2-17
               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 月 24 日                        完毕
               人提供财务资助。
               因使用已完成建设的募投项目专用账户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最近
               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014 年 02 2015-03-2 履行
       公司
               并且自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 月 26 日            6           完毕
               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因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
               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且自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 2015 年 04 2016-04-2 正常
       公司
               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 月 02 日            8           履行
               人提供财务资助。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承诺期限未到,继续履行。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7,781.25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780.7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