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027
2015 年 04 月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潘建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张晓跃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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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42,333,694.92 39,220,999.13 7.94%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元) 9,620,754.14 12,748,399.66 -24.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9,326,035.00 -4,333,467.46 -115.2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0777 -0.0361 -115.2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 0.11 -27.2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 0.11 -27.2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92% 1.30% -0.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90% 1.10% -0.20%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1,104,383,671.56 1,112,131,946.48 -0.70%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元) 1,053,702,420.31 1,044,061,112.50 0.92%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8.7809 8.7005 0.9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50,0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2,578.47
减:所得税影响额 40,886.77
合计 231,691.7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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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公司被认定为软件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享受增值税
政府补助 3,275,615.10 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即征即退。该项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持续享受。
二、重大风险提示
(1)公司经营管理的风险
随着公司的业务、资产、人员规模的持续扩张,以及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增多,对企业组织模式、管
理制度、激励制度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水平不能及时适应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将削
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存在规模迅速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组织结构,加强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研究长效激励制度,提高管理层业务能力,使企业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2)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风险
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主要为两个方面:一方面通过保持现有主业的创新力度和领先地位,进一步提升国
际竞争力,加强新产品的开发,积极开拓新业务和新市场;另一方面是密切关注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
努力探索和把握外延式扩张新机会,争取实现公司跨越式发展。但以上两个方面都会受到宏观经济、市场
变化、社会发展及是否能有效执行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短时间不能实现发展战略目标或发展战略目
标实现不到位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积极研究外部环境发展趋势及市场的相应变化,在保持发展战略
相对稳定前提下,对公司发展战略适时作出调整;公司将强化发展战略执行管控,建立健全战略实施、跟
踪、评价及调整机制,提升个人执行力和组织执行力,促进公司战略的落地。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逐渐投入使用,虽然公司
在选择上述投资项目过程中,在多方面进行了充分论证和预测分析,本公司董事会也对项目进行了充分的
可行性研究,但不排除由于预测分析的偏差、外界环境的变化、公司自身管理能力的局限等因素,造成投
资风险的可能性。公司将进一步跟踪和分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环境和可行性,根据外界环境变化、
公司发展需要等及时适当调整相关内容,对使募集资金使用采取谨慎支出措施,以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并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
(4)财务管理的风险
公司上市以后,在研发、市场拓展投入了大量资源,以及公司经营管理规模的扩大,相关费用支出增
长较快;同时,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继投入使用,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的增加;今后外延式扩张过程
中,公司现金资产将会下降,相关财务收入可能下降;以上将会给财务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风险。公司将
积极推进募投项目产业化工作,以使其尽快达产,并做好产品销售工作,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达到预
期效益;同时谨慎判断外部投资项目,充分分析和严格决策,以降低相关资金的使用风险及发挥外部项目
作用。
(5)产业发展变化风险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处于快速发展期,产品、技术、市场、品牌等发展迅速且变化多端;且随
着社会的发展,产业的发展期和生命周期均呈现趋短的现象,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的成长期是否能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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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维持存在不明朗的情况,新产品、新技术是否能够促进行业稳定增长存在风险。公司将积极保持对行业
发展和先进技术的研究和判断,与行业的发展保持一致,同时积极开拓新的市场和领域,降低产业发展变
化的风险。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6,75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潘建根 境内自然人 33.36% 40,033,980 40,033,980
杭州长益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21.15% 25,383,780 25,383,780
限公司
孟欣 境内自然人 6.60% 7,922,520 7,922,520
闵芳胜 境内自然人 2.73% 3,279,960 3,279,960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汇
添富社会责任股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2% 1,699,784 1,699,784
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
胡红英 境内自然人 1.38% 1,655,820 1,655,820
孟拯 境内自然人 0.96% 1,148,760 1,148,760
朱春强 境内自然人 0.79% 948,640 948,640
中国建设银行-
东方龙混合型开
境内非国有法人 0.75% 899,808 899,808
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银
华高端制造业灵 境内非国有法人 0.64% 772,175 772,175
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杭州长益投资有限公司 6,345,945 人民币普通股 6,345,945
孟欣 1,980,630 人民币普通股 1,98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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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
添富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1,699,784 人民币普通股 1,699,784
金
中国建设银行-东方龙混合型开
899,808 人民币普通股 899,808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闵芳胜 819,990 人民币普通股 819,99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
华高端制造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772,175 人民币普通股 772,175
券投资基金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90,000
庄毅智 547,689 人民币普通股 547,689
周林根 416,535 人民币普通股 416,535
胡红英 413,955 人民币普通股 413,955
潘建根先生与孟欣女士为夫妻关系;孟欣女士与孟拯先生为姐弟关系;孟拯先生、闵芳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胜先生和胡红英女士为公司董事;朱春强先生为公司或子公司员工;公司未知其余股东
说明 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
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股东庄毅智除通过普通证券帐户持有 6,800 股外,还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540,889 股,实际合计持有 547,689 股。公司股东周林根未
(如有) 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股,仅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公司
持有 416,535 股,实际合计持有 416,535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期初限售股 本期解除限 本期增加限 期末限售股 解除限售
股东名称 限售原因
数 售股数 售股数 数 日期
首发前持有股已于 2015 年 3 月 30 日解除限
售,因追加承诺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不减持
潘建根 40,033,980 40,033,980 40,033,980 40,033,980 2015-3-30
直接持有股份,故增加限售股数 40,033,980
股。期末限售股数为 40,033,980 股。
杭州长益 因各股东首发前承诺解限后每年减持不超过
投资有限 25,383,780 6,345,945 0 19,037,835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远方光电股份总数的 2015-3-30
公司 25%,故本次解除限售 25%。
首发前持有股已于 2015 年 3 月 30 日解除限
孟欣 7,922,520 7,922,520 5,941,890 5,941,890 售,因首发前承诺解限后每年减持不超过本 2015-3-30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远方光电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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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故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5,941,890 股,期
末限售股数为 5,941,890 股。
闵芳胜 3,279,960 3,279,960 2,459,970 2,459,970 董监高锁定 2015-3-30
胡红英 1,655,820 1,655,820 1,241,865 1,241,865 董监高锁定 2015-3-30
孟拯 1,148,760 1,148,760 861,570 861,570 董监高锁定 2015-3-30
首发前持有股已于 2015 年 3 月 30 日解除限
售,因首发前承诺解限后每年减持不超过本
朱春强 1,061,640 1,061,640 796,230 796,230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远方光电股份总数的 2015-3-30
25%,故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796,230 股,期末
限售股数为 796,230 股。
首发前持有股已于 2015 年 3 月 30 日解除限
售,因首发前承诺解限后每年减持不超过本
裘兴宽 459,540 459,540 344,655 344,655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远方光电股份总数的 2015-3-30
25%,故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344,655 股,期末
限售股数为 344,655 股。
李建珍 316,890 316,890 0 0 2015-3-30
首发前持有股已于 2015 年 3 月 30 日解除限
售,因首发前承诺解限后每年减持不超过本
孙建佩 316,890 316,890 237,667 237,667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远方光电股份总数的 2015-3-30
25%,故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237,667 股,期末
限售股数为 237,667 股。
首发前持有股已于 2015 年 3 月 30 日解除限
售,因首发前承诺解限后每年减持不超过本
罗微娜 316,890 316,890 237,667 237,667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远方光电股份总数的 2015-3-30
25%,故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237,667 股,期末
限售股数为 237,667 股。
张维 186,210 186,210 139,657 139,657 董监高锁定 2015-3-30
首发前持有股已于 2015 年 3 月 30 日解除限
售,因首发前承诺解限后每年减持不超过本
马鲁新 143,820 143,820 107,865 107,865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远方光电股份总数的 2015-3-30
25%,故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107,865 股,期末
限售股数为 107,865 股。
首发前持有股已于 2015 年 3 月 30 日解除限
售,因首发前承诺解限后每年减持不超过本
郭志军 118,440 118,440 88,830 88,830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远方光电股份总数的 2015-3-30
25%,故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88,830 股,期末
限售股数为 88,830 股。
首发前持有股已于 2015 年 3 月 30 日解除限
售,因首发前承诺解限后每年减持不超过本
季军 109,980 109,980 82,485 82,485 2015-3-30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远方光电股份总数的
25%,故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82,485 股,期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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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股数为 82,485 股。
首发前持有股已于 2015 年 3 月 30 日解除限
售,因首发前承诺解限后每年减持不超过本
潘敏敏 109,980 109,980 82,485 82,485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远方光电股份总数的 2015-3-30
25%,故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82,485 股,期末
限售股数为 82,485 股。
首发前持有股已于 2015 年 3 月 30 日解除限
售,因首发前承诺解限后每年减持不超过本
涂辛雅 101,520 101,520 76,140 76,140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远方光电股份总数的 2015-3-30
25%,故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76,140 股,期末
限售股数为 76,140 股。
首发前持有股已于 2015 年 3 月 30 日解除限
售,因首发前承诺解限后每年减持不超过本
胡余兵 84,600 84,600 63,450 63,450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远方光电股份总数的 2015-3-30
25%,故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63,450 股,期末
限售股数为 63,450 股。
李倩 84,600 84,600 63,450 63,450 董监高锁定 2015-3-30
首发前持有股已于 2015 年 3 月 30 日解除限
售,因首发前承诺解限后每年减持不超过本
张斯员 84,600 84,600 63,450 63,450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远方光电股份总数的 2015-3-30
25%,故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63,450 股,期末
限售股数为 63,450 股。
合计 82,920,420 63,882,585 52,923,306 71,961,14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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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较年初增加了81.23%,主要系本期部分客户采用票据结算所致;
(2)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了102.49%,主要系本期部分客户结算方式所致。
(3)应收利息较年初增加了217.96%,主要是本期定期存款到期所致。
(4)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减少了36.04%,主要是本期部分保证金收回所致。
(5)应付账款较年初减少58.25%,主要是本期支付远方光谱技术生产基地工程款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了95.94%,主要系报告期内发放2014年度年终奖所致;
(7)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了57.32%,主要系报告期内缴纳上年末计提税费所致。
(8)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加了34.39%,主要系报告期收到部分工程投标保证金所致。
(9)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了31.08%,主要系应对市场变化,加大销售力量导致广宣费及人力成本增加所致。
(10)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变动幅度-83.69%,主要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11)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100%,主要系报告期无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115.21%,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职工薪酬及缴纳所得税有所增加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1、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保持稳定增长,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33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7.94%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业务开展稳定,订单量及营业收入均保持小幅增长。在线检测产品和移动光谱仪等新
产品销售势头良好。
2、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有所增加,公司营业总成本3538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16.15%
报告期内,因市场开拓的广宣费等投入集中支出,以及人力成本有所增长,导致公司营业成本有所增加。
3、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有所下降,实现利润总额1046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3.63%
报告期内,因营业成本增加,及美国全资子公司仍处于投入阶段,对公司利润有一定的影响。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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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除上海子豪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和浙江通快精密钣金有限公司未变化外,其他三位均有变化。前五
大供应商每家所涉金额占本期采购总额比重不足15%,故不存在对某一供应商有重大依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除中国电子进出口浙江公司未变化外,其他四位均有变化。但其他四位所涉金额总和占本期总收入
比重不足20%,故对总体影响不大。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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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本次 A 股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资
金来源为激励
对象自筹资金,
公司不为本次
报告期内均严格
A 股股票期权 本次股权激励
2013 年 07 月 31 遵守承诺,未发
股权激励承诺 公司 激励计划激励 计划有效期结
日 现违反上述承诺
对象依股权激 束
情况。
励计划获取有
关权益提供贷
款,以及其他任
何形式的财务
资助,包括为其
贷款提供担保。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自远方光电股
票上市之日起
潘建根、孟欣、三十六个月内,
闵芳胜、胡红 本人不转让或
英、孟拯、朱春 者委托他人管